9 第 9 章(1 / 1)
奶奶身体康复之后,林爸林妈突然意识到及时行乐的重要性,反正二老已经退休,干脆报了个旅行团潇洒去了,所以,殷守意当看见稍微,真的只是稍微,有一点凌乱的屋子时,在进门前无声地往后退一大步,半个身子探出门外,看着楼道的其他几户人家,疑惑道,“你确定没进错门?”
林矜这下算是听出来了,这人是在讽刺她,扭头对在鞋架子上乱蹭的丢先生说,“咬他。”
殷守意这才发现,脚边有一坨黄黄圆圆的物体正在蠕动着,“这是...狗?”不确定的语气。
“唔唔嗷。”丢先生嚎叫了两声以示自己是狗无误,林矜抚额,这还不如不叫呢。
“名字?”殷守意觉得稀奇,蹲下身逗它,丢先生今天心情好,欢腾地在地上扭啊扭,十分配合,林矜微笑,去厨房给他倒水,“叫它丢先生好了,是个好吃懒做的家伙。”
“唔,看出来了。”不然哪能长这么多肉,像个黄色的小皮球,不过眼睛倒是又大又水灵。
为了避免独处时的尴尬,林矜建议用电脑看电影,选了一部搞笑的喜剧片,两人就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过,渐渐的,男人的视线黏在身旁咯咯直笑的人身上,移不开,某人毫无感觉的拍沙发,拍大腿地笑着,“噗,这老头忒搞笑了。”
不期然地转头,正与他对上视线,林矜觉得一切声音都离她远去,脑子里嗡嗡作响,身子像钉住一样,动弹不得,从他黑亮的眸子里,可以看见自己嫣红的双颊,和同样闪亮的不像话的双眸。
嗷嗷,丢先生害羞地用小爪子蒙住自己的眼睛。
他的唇微凉,可掌心的温度却要灼伤她。
今天休假,林矜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殷守意出差了,要一个礼拜才能回来,夏姑娘迷上了某部电视剧,每天在家坐等更新,秦媛回老家了,带着她的新男友见家长去,所以现在只剩下林矜无事可做。
清晨带着丢先生到楼下晃了一圈回来,接到夏姑娘的电话,可以明显听出来她的嗓音在抖,“小矜,你待会能陪我去医院一趟吗?亦铭公司有点忙,我又不放心别人。”
“你怎么了?不舒服?”林矜紧张地问道。
“没啦,我可能,只是可能,怀孕了。”夏姑娘有些羞涩,“我不确定,所以想去医院查一查,父母那边也没敢告诉,怕他们空欢喜一场。”
“好,我下午去你家,哈哈,我要做干妈了。”
“我好紧张小矜,比结婚的时候还要紧张。”
“放心放心,我很快来陪你。”
“唔。”
阿贝尔老人忍不住往竹窗外看了看,那个年轻人还站在外面没有离开,现在正是非洲最炎热的季节,正午的时候更是不得了,直接可以在岩石上煎鸡蛋。
无奈地摇了摇头,自从老伴几年前去世之后,他就住进了非洲这个有些偏僻的荒山中,没想到还是被这个轻人找到了,他带来一颗非常稀有的宝石,阿贝尔也只是小时候在父亲的笔记中见到过,据说这种宝石可以放射出一种物质,使人延年益寿,当年轻人将一个勾勒着金色麒麟的锦盒在他面前打开的一霎那,阿贝尔就知道,不会有错了。
下午两点,年轻人已经站了整整十二个小时,从昨夜凌晨两点阿贝尔拒绝他的请求开始,便不眠不休,不吃不喝地守在那里,嘴唇因为饥渴和炎热裂开了,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流下,身上的衬衫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可他仍在坚持着,突然,年轻人的手机响了,他用最温柔的语气向电话那头的人调侃道,“才一天没见就想我了?”
林矜轻啐,骂他厚脸皮,“我刚才陪小莹去医院检查,她怀孕了,哈哈。”
她的开心也感染了他,只是觉得眼睛很涩,可能是晒了太久,加上没有吃东西的缘故,身体已经向他提出抗议了,狠狠地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他努力笑道,“替我恭喜她,等我出差回来,和你一起去探望。”
“唔!”林矜高兴地应道,“那你忙吧,别乘我不在就勾搭漂亮小姑娘,被我知道的话,先废你武功,再丢到丢先生的朋友那里,咬死你丫的。”
“好,我尽快回来。”轻声说完最后一句话,不忘将手机挂断,才支撑不住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小伙子,你醒了。”阿贝尔看着还在犯迷糊的年轻人,心里已经有了主意,见他突然起身紧张地找着什么,皱眉道,“想做什么,快点给我好好躺着。”
“我的手机。”男人显得有些急切,那个傻丫头要是联系不上他一定会急坏了吧。
“在这里,你刚恢复,情绪不要过于激动。”阿贝尔将手机递给他,无意中看见他的手机屏保,上面是一个笑容很干净的女生,穿着校服站在树下歪着头大笑,弯弯如月牙一般的眼睛让人感觉很舒服,“女朋友长的不错,很有眼光。”
男人先是给对方发了条短信,告诉她他在开会,紧急会议,所以可能不能和她打电话了,让她好好休息,做好这一切,他才抬起头来,向阿贝尔表示感谢。
“不用谢我。”阿贝尔摆手,捋起白色的胡须呵呵一笑,“要谢就谢你对她的爱,能到我这里不容易,徒步走了不少路吧。”
“还行,四个多小时。”上山的路又长又陡,车子和直升机都很难上来,只能一步一步往上慢慢爬。
“唔,小伙子,我很欣赏你,其实在许多年前我就洗手不干了。”说到这里,老人拿起锦盒里的宝石,在昏黄的灯光下细细打量,“但是有生之年能遇见它,也算是一种缘分。”
“您是说?”男人有些激动,费力地撑起半个身子,想要坐起来。
阿贝尔笑着点点头,“我答应了。”
话音刚落,她的短信来了,“别累坏了身子,晚安。”最后还附加一个可爱的撅嘴表情,男人心中感动,没有追问,没有怀疑,没有质疑,那个人现在是完完全全相信着他啊。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冬天让林矜又爱又恨,因为在KFC吃了一个圣代第二天就发烧,这么囧囧有神的事情竟然发身在她身上,于是只能请假在家养病,殷守意一有空就回家陪她,哦,他俩同居了,就在半个月前,林爸林妈兴冲冲地将她的行李被打包丢出门外,二老笑眯眯地转身关门落锁。
林矜和同样被抛出来的丢先生无奈对视,真的是,不怕神一样的男友,就怕胳膊肘往外拐的父母。
本来林矜的感冒已经好了,可是某人非要让她在家多休息几天,自己也将工作带回家做,哀怨的瞅了一眼专注在书房工作的殷总裁,身上要长出蘑菇来的林秘书百无聊赖地翻着网页,突然右下角闪了起来,林矜对这个头像再熟悉不过,林秘书掐指一算,他们至少半年多没有联系了,带着满腹疑惑地点开对话框,蹦出来的一行字将正在喝水的她呛个半死,“噗,咳咳咳咳......”
听见她猛地咳嗽起来,殷守意皱起眉头,“林小姐,请问你是怎么活到这么大岁数的。”自从同居之后,更是见识到了她的没头脑和少根筋,手上却不停地轻拍她的背,帮她顺气。
“这不能怪我。”林矜无辜地指着电脑屏幕,呛得她眼泪都流出来了,上曰,“精灵,我们出来吃饭改天,爱你。”
某人的脸立马黑了,一阵阴风吹过,林矜打了个寒战,安抚性地让他坐在她身边,满脸黑线地回复。
丢先生的主人:你给我好好说话。[抠鼻]
福尔华生:精灵?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亲亲]
丢先生的主人:噗,苏淮你人格分裂?[撇嘴]
福尔华生:小矜,抱歉抱歉,刚才是我师妹,我们这两天回国参加一个医学研讨会,她从小在国外长大,中文不是很好。嘿!精灵,我叫Coral,我常常听Su说起你的事情,觉得你很可爱,我们一吃饭出来好不好?
丢先生的主人:好的。[微笑]Coral很高兴认识你,你们什么时候回到A城?
福尔华生:OH!精灵你太好了!明天见!
丢先生的主人:噗,Coral,明天见不是这么用的。[微笑]
福尔华生:小矜,我们明天下午研讨会结束,晚上一起吃个饭,Coral十分想见你一面。
丢先生的主人:我要先请示我家总裁,你等等。
“殷总,明晚你有空么?带你吃香的喝辣的去。”林秘书笑问。
唔,虽然还有一堆文件没有批,但今天熬夜的话,明天中午应该可以搞定,“没有。”某人不自觉的嘴角上扬,心情明显好了很多。
林秘书了解的点点头,哼起了小曲儿,双手欢快地在键盘上舞动。
丢先生的主人:[鼓掌]那就明天晚上六点见,我家总裁要请客,你们从今晚就少吃点,明天好好宰他一顿。[坏笑]
福尔华生:好的!虽然我不太懂最后一句的话的意思,不过我很期待明天!
丢先生的主人:我也是。明天见咯,苏淮,Coral。
Coral比想象中还要可爱上几分,听苏淮说,她的母亲是中国人,而父亲是英国贵族。
棕色的卷发配上一张可爱的娃娃脸,水嫩地让人忍不住要掐一下,最萌的还是她脸颊上淡淡的几颗小雀斑。
“精灵!”Coral很热情的给了林矜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忽闪着蓝色的大眼睛打量着一身黑色西装的殷总裁,“HO!你一定是精灵的boyfriend!你好,我是Coral。”礼节性的握手后,Coral朝林矜调皮的眨眨眼睛,“精灵,你的兰盆友好正点!我喜欢!”
“Coral,正点是夸奖女人的。”苏淮忍不住提醒道,他就知道,这丫头平时根本没有好好学中文,将男朋友说成兰盆友也只有她干的出来了。
Coral吐吐舌头,做了个敬礼的手势,“Sorry,这里中文很烂。”
这顿饭吃的很愉快,基本上就是林矜和Coral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两人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苏淮还是老样子,不太爱说话,偶尔会纠正Coral的发音,殷总裁则是在一旁装酷,顺便给她夹菜。
林矜不禁唏嘘,好像放学之后去他家蹭饭,一起温习功课还是昨天的事情,今天的他已然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而她也有了值得珍惜的人。
快要告别的时候,Coral拉着林矜的手,说要和她讲一些悄悄话,男士拒绝偷听,林矜被她孩子气的语言逗笑了。
“精灵,我喜欢Su,可是我不懂该怎么追求中国男生。”Coral终于道出了自己的心事,国外的风气都很开放,喜欢了就大声说出来,可是Coral知道苏淮不一样,他内敛,Coral很怕她过分的热情吓到他。
林矜怜惜地摸了摸她柔顺的棕色头发,莞尔道,“中国有句古话,叫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只要慢慢来,一定会有好的结果,不过凭我对苏淮的了解,他也是喜欢你的哦。”
Coral惊喜的睁大了眼睛,“Really?可是Su他总是爱挑我的毛病。”
“这就表示他对你是在意的,你想,如果苏淮不喜欢你,那他什么会花心思去挑你的毛病,太闲了么?”其实吃饭的过程中,林矜就已经看出一些端倪了,苏淮看着Coral眼神中那化不去的柔情,一如五年前少年在她家楼下与陈妍之发短信时,不自觉流露出来的温柔。
“So,我该怎么做呢?”似懂非懂。
“顺其自然,相信不久之后他就要憋不住了。”某人笑得像只狐狸。
与苏淮和Coral告别之后,林秘书觉得自己很有先见之明,因为殷总裁喝了点小酒,加上她吃的有点撑,散步回去也不错。
殷总裁的家靠着花园小学,离他们吃饭的餐厅并不是很远,步行二十分钟就能到家了。
林矜依稀记得,五年级的时候,有一阵子修路的原因,她和苏淮每天都要早起二十分钟,必须从花园小学门口绕路,那段日子对于爱睡懒觉的她来说简直是苦不堪言。
“下次少喝点酒,对身体不好。”林矜挽着他的手,一步一个脚印的踩在人行道的花纹上。
男人放低身子,顺着她的姿势,生怕她不小心把脚给扭着,“好,你慢些。”有的人说尽了花言巧语却没有一句真心,有的人没有华丽的词藻也能说出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
林矜停下脚步,她专注而深情的看着他的双眼,“殷守意,我有告诉过你,我爱你吗。”
“红领巾。”
“唔?”
“嫁给我。”
一句我爱你,换来一句嫁给我,林矜觉得自己赚大了。
“殷守意,今天的求婚是不是蓄谋已久?”
“殷守意,我算是单方面把自己卖给你了,啧,总觉得刚才答应的太快了,有点不矜持。”
“殷守意,还记得你高中时候戴的那颗黑色耳钉么,你离开之后,被我捡到了,那时候我就想,睹物思人吧,好歹我们也是同桌一场,现在还在我的八宝盒子里守收着呢,有没有觉得很神奇。”
“殷守意,这蓝宝石项链该不会是地摊货吧,看着不结实啊,咦,我才发现原来是红领巾的造型,还挺精致的,我就勉为其难地收下啦。”
“殷守意......”
佛曰:前世几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那需要扭断几根脖子,才能换来今生的相知相守。
殷守意,卖身契都给你签了,你要管我好几辈子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