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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杀他的人是蠢咩,渣货头顶上冒出一长串省略号。
明天:我不想杀你,你走吧。
朝扬:可我想杀你。
明天:。。。。
朝扬:有种你起来。
明天:艹,怕你呀!
说着他就从地上爬起来,一个蹑云拉开距离,翻身上马。
渣货打架是真的厉害,虽然血量还不足一半,但是在装备差不多的情况下,他愣生生打掉蠢咩大半管血才躺。
这次复活时间太长,他直接回营地了,然后满血跑回来,完虐蠢咩。
蠢咩也不甘示弱,回营地再冲回来,和渣货打在一起,满屏光效火星四射。
丐哥已经走了,我懒得看那两个蠢货打架,继续去做茶馆。
渣货一看我走了,连架都不打了,又追过来。
蠢咩也跟上来,一个九转把渣货撸死。
渣货被偷袭很不爽,躺着骂了几句,然后原地起又冲上去。
扬州茶馆还是80级,没有任务奖励,我不过闲着没事儿怀旧一下,可是那俩货不停地在屏幕上跑来跑去,烦得不行。
我在近聊打字:你俩别打了,烦死了!
明天:媳妇儿[可怜][可怜]
朝扬:……
我:去打大战吧?
说着我爬上马,给渣货发同骑邀请。
渣货立即爬上我的马背:遵命[飞吻][飞吻]
我:接任务了?
明天:还没[对手指]
好脾气的本宫又驮着他回城里接任务,这天大战是回忆录,我刚在世界上喊人,蠢咩申请进组。
这家伙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呀,我点了拒绝,继续喊人。
蠢咩又申请进组。
我真是服了。
给他发密聊:干吗?打着打着爱上他了?
朝扬:爱上你了不行吗?
我:滚蛋。
朝扬:你别和他在一起,他太花心了,不是什么好人。
我:不用你管。
朝扬:你是我徒弟,我不能不管。
我:徒弟你妹!
朝扬:他那么渣,你喜欢他什么?
我把他拉黑了,世界终于安静了。
打完大战,柳柳还没上线,估计今晚不会来了。
我本来还想和她去打22的,这周的十场任务还没打。
渣货陪我去瞿塘峡做美人图采蘑菇,一路卖萌卖蠢逗我开心。
他知道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总是能恰到好处。
毕竟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了。
明天:末末,我保证以后不到处勾搭妹子了,你原谅我吧?
我:好。
明天:我下周可能去C市出差,我们见个面吧?
我:我说过了,只是游戏里的情缘,不牵扯现实。
明天:……
明天:末末,我问你个问题。
我:问吧。
明天:你总戴着那枚红线戒,“荼末”和“明天”永结同心,那个“明天”,指的是不是不是我?
我:……
明天:其实你想要的只是那枚戒指,并不是我,对吗?
我紧紧捏着鼠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明天:你想要永结同心的“明天”,是谁?
瞬间一阵刺痛扎在心上,我没说话,直接退队,神行走了。
莫名的就去了黑龙沼,那是我第一次遇到他的地方。
那时我刚满级,跟着亲友一起去撸黑龙。
胡乱按着键盘,一个群攻甩出去,屏幕上冒出一行血红大字:
你击杀了武林天骄!
看到他的名字叫“明天”,我愣了一下。
那时的我说不清是什么心理,只是克制不住地朝他跑过去,眼睛明明是模糊的,我却给他发了个笑脸:你是我拿到的第一颗人头。
一来二去就情缘了。
他为我转了恶人,每天都在游戏里陪着我,满嘴甜言蜜语,哄得我很开心。
其实我知道,他和明天是不同的。
明天没有那么多话,唱歌也没那么好听,他也不可能玩这个游戏。
可他们的名字是一样,明天和李明天。
渣货说,他们天策府的军爷都姓李,让我叫他李明天。
我笑出了眼泪。
李明天,我的明天。
那是我男朋友的名字,只是最后我们没在一起。
和他初识那年是在大二下学期。
那时刚开学不久,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学校里举行新一届篮球赛。
不过几天,我们系里就传疯了,说机电系的系草帅毙了。
每当有机电系的比赛,场外必然里三层外三层站满姑娘。
我和柳柳也不例外。
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很喜欢他,因为他长得确实很帅。
那个时候的小女孩,爱情观很浅薄也很单纯,只要长得好看就行了。
于是我就那么喜欢上了一个很好看的人。
他的名字叫李明天。
喜欢他的姑娘很多,我并不是最优秀的一个,但却是最大胆的一个。
总决赛那天,机电系赢了冠军,他们的队员都把球服上衣脱了扔了,抱在一起欢呼万岁。
那年的我还没堕入腐门,看不出其中满满的基情,只是盯着明天性感的腹肌流口水。
晚上他们开庆功宴,邀请了几个妹子,我也去了。
吃过饭去K歌,妹子们抢着话筒开始秀萌萌的嗓音。
我喝了半瓶啤酒,开始装醉。
脑袋一歪,倚到明天的肩膀上。
他吓了一跳,伸手要把我推开。
我黏着他不放,紧紧搂住他的腰,睁开眼睛瞥了他一眼,“嗯,手感不错。”
柳柳看看时机差不多了,过来搀我,说我醉了,需要人帮忙把我背回宿舍。
明天责无旁贷,这个差事就落到他头上。
我可能真的喝多了,趴在他背上真的睡着了。
第二天下午,明天堵到我的宿舍门口,什么话也不说,只是盯着我笑。
我脸红了,有点心虚,问他干吗?
他道:“你昨天摸了我的腹肌,想不负责任吗?”
我当然想负责任,于是他就变成了我的男朋友。
和他在一起,从没吵过架,他对我好的没话说。
虽然他只高帅不富,也没送过我什么礼物,但是他对我很用心,宠得我挑不出一点毛病。
他这么好,我觉得顺理成章,毕业以后我们应该结婚的。
可是临近毕业,他说他要回他的家乡,他父母身体不好,需要他回去养家。
我劝他留在C市,这里薪水高待遇好,更能养家。
可他说父母需要他照顾,他必须回去。
他的家乡在南方,一个偏僻闭塞的小城镇,离C市千里远。
他从未开口问过我,要不要跟他去他的家乡。
我很失望。
因为他并不相信我会丢下优渥的生活跟着他去吃苦。
也许他只是为我着想,不想我吃苦。
说到底,是他不了解我。
我骨子里的浪漫因素,只要我爱他,那我就愿追随他到天涯海角。
哪怕荆钗布裙,哪怕吃糠咽菜。
只要他待我一如最初。
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
这是我对爱情的所有向往。
回到家,我对父母说,我要跟着明天去乡下。
我妈没说话,我爸抽了一根烟,带上门走了。
第二天,我的镜台上贴着一张十寸大小的照片:那是一条破旧拥挤的小巷,不知被风雨漂洗过多少年月,一个蓝布褂戴头巾的女人背上捆着一个孩子,坐在门前台阶上择菜。她的眼神缓滞,面色无光,一双手又粗又皱,脚上穿的布鞋脏兮兮的,旁边还趴着一只同样脏兮兮的狗。
那是一张毫无美感可言的照片,贴在我堆满各种首饰和化妆品,光可鉴人的镜台上。
我坐在那里浑身发冷。
我害怕承认,自己想退缩了。
明天,保重。
那是送别时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笑着拍了拍我的头,没有说话。
火车开了,把我的明天带走了。
半年后,我在同班的群里看到有人说,李明天要结婚了。
我买了机票,转了大巴,打了出租,还坐了一个半小时的三轮摩的,去参加他的婚礼。
见到我,他很惊讶,然后很客气,也很冷淡。
半年不见,他成熟很多,穿着一身新郎官的黑西服,十分帅气。
他的新娘也很美,是个面容清秀容易害羞的姑娘,和他是同事,都在县城的高中里当老师。
婚礼场面很热闹,鞭炮声声锣鼓喧天,和我们那里很不一样。
我坐在最角落的一桌上吃酒席,听着旁边的人说着我听不懂的方言俚语,默默看着逐席敬酒的明天。
他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扶着他的新娘。
新娘穿着长长的旗袍,也许是高跟鞋走得不稳,踉跄一下。
他挽住她的腰,温柔一笑。
那样宠溺的笑容,让我怀疑他从前是否真的爱过我。
但我确定他现在爱着她。
仰起头看着明天,新娘弯起嘴角,露出一个阳光明媚的笑容。
刺伤了我的眼睛。
敬酒还没轮到我们这一桌,我就退席离开了。
这么蠢的事,我这辈子也就做这一次了。
回程路上,我的眼睛坏掉了,不停地流泪。
如果当初我勇敢地跟他走,今天站在他身边那个笑容明媚的新娘是否就是我呢?
没什么可怨的,终究是我先放弃了他。
我以为他不了解我。
其实他比我自己还了解我自己。
我所谓的浪漫因素,不过是建立在虚幻的想象中,根本经不起现实。
我爱他,可我也爱我的香水,爱我的大衣,爱颐指气使灯红酒绿的生活。
只因为爱他还不够深。
所以我抛不下香水和大衣,离不开轻松舒适的生活。
其实我只爱我自己。
发现这个事实,令我很崩溃。
曾经那令我引以为傲的爱情,如今变成我的罪过,我不知要怎么饶恕自己。
口口声声说爱他。
可我却不肯跟他走。
回到家,我躲在屋子里不去上班也不肯吃饭。
我爸火了,甩了我一巴掌。
我怕疼,于是下楼吃饭,一吃就吃了很多,一吃就停不下来。
我妈又哭着叫我不要再吃了,推着我去医院。
我想我是没出息透了。
不过失去一个男人,可我却这么难过。
比重症病人们还认真积极,我穿着病号服在医院里躺了半个多月,肆无忌惮地霸占着WiFi打游戏。
最后柳柳看不下去了,把我从里面揪了出来。
说XXX又出了限量版最新款,而我这个low逼不用爹妈的钱就永远都买不起。
次奥,这句话彻底激起了劳资的血性!
杀回公司加班赶落下的进度,我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来麻痹自己,除了追求业绩,别的什么都不想。
半年后,我升了部门主管,又半年,升了部门副总。
从家里搬到自己的公寓,劳资彻底独立了。
柳柳生日那天,本宫下血本给她买了一个没有最好只有最贵的包包。
看到她那一脸得逞的表情,我怎么觉得哪里不对劲呢?
柳柳说:末末,你是这世界上最可爱的傻逼。
我次奥。。。
话说在经历了那么多人世沧桑以后,本宫现在已经很淡定了。
成功从一个脑残萝莉蜕变成高贵冷艳清新脱俗睥睨众生遗世独立……后面省略一万个字……
总而言之一句话,那么高大上的本宫是不可能为情所困的。
所以我总是戴着那枚戒指,不过是忘了取下来罢了。
你看我说取就取下来了。
“荼末”和“明天”永结同心。
他早已经和别人永结同心了,我又何必自作多情自欺欺人?
那不是本宫的作风。
什么不辞冰雪为卿热,这世上的月亮又何时能够始终皎洁一如最初?
不过是诗人写了哄骗世人罢了。
将戒指分解掉,包里多出几个三级五行石。
看着那几块石头,
本宫一点都不心疼。
只是妈蛋的好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