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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 10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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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醒来时,身旁的床铺已经失了温度。腰部困乏,足以证明昨晚□□的剧烈。我看看时间,已接近中午。躺回被窝想继续睡觉,可是一闭眼脑子里全是昨晚的疯狂。心烦意乱,全无睡意。我依稀记得昨晚最后他抱我进浴室,清理干净以后我们换到客卧的小床休息,他从背后紧紧抱着我,安心的感觉让我第一次没有失眠。

餐桌上放着牛奶和现做的汉堡包。本来我是比较排斥西餐的。和他同居的那段日子,因为我有赖床的习惯,而他无法放任我总不吃早餐。所以我们约定早餐归他管,晚餐归我管,午餐公司食堂解决。那是我至今为止最为规律的一段生活,可惜好景不长罢了。

牛奶已经冰凉,足见他走得很早。我一没有他现在的电话,二不会去找他是否有什么留言。吃一堑长一智,虽然昨晚是个意外,但是我知道他这个人如果走了,是不会有任何解释废话的。六年的留学经历,把他培养成彻彻底底的行动派。只要他想,就会去做,即便结果不理想,他也不会改变自我,而只是令别人妥协。我猜测这大概就是他的思维定势,否则昨晚发生的一切又该作何解释。

牛奶放进微波炉热热就好,汉堡里面夹了蔬菜却不好如法炮制。说起来这种只夹蔬菜和煎蛋的汉堡是他的发明,据说是专门针对我这种不爱吃肉的人设计的。真难为他,放着好好的闻家少爷不当,来我这陋室蜗居躬身下厨,到底图什么呢?

镜子里的男人长相一般,唯独白净了些,瘦弱了些,到底有什么好能让他如此这般辗转回顾,难道只是为了快活一夜,抑或是满足玩弄的快感。我不明白,估计他也不会清楚地告诉我。

最初他作我助理那会儿,很招除我以外的人的欢迎。踏实、勤快、嘴甜,新人最容易让人印象深刻的优点他几乎全都具备。可是,我不喜欢。我这人有点怪,也许是他表现出的全是我不曾拥有的品质,也或许我更喜欢鲁莽一点,简单一点的年轻人,所以他名义上虽然他是我的助理,却总是在其他前辈的指使下做事。那时我真的忙的脚不点地,还要抽空教他如何做事。但是要说他发挥所谓真正的协助作用,我个人并没有给他太多的机会。也许那时我的直觉就告诉自己这人并不可信,跟他合作我不踏实。这未免有点偏激,但如果我一直保持这样的戒心,也不会演变成今天这个局面。

我还记得有天加班到很晚,他拿了一罐热牛奶给我喝,驱散胃里的寒意同时,我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感动的,连带着对他的介怀也减少了很多。我与他寒暄,像所有正常同事间的对话那样交流。他有问必答,绝不多说一句。忽然他的话头就偏了:"你果然不记得我了呢!"

被他惋惜的眼神注视,我顿感惭愧万分。我不是爱好社交的人,对于见过一面的人基本上隔天就忘。唐茜不止一次当众为我这个缺点进行定义,她说这叫做人脸识别障碍,让我有空去医院检查早做治疗别到最后发展成智障连自己都不认识。这当然是种夸张的说法,不过也足以表达我对陌生人的态度。连刘微这样的老好人都曾经劝我不要太固步自封。尽管如此,被一个新人发现自己的短处总归让自诩前辈的我感到有点汗颜。

我装作努力回忆,恍然大悟的模样,回答他:"是吗?怪不得我觉得你看着眼熟。"

听完这句,他笑了,嘴角上扬,眼睛发亮非常好看,比接待客户的笑容真挚很多。即便迟钝如当时的我,也被那笑容征服了片刻。直到很久以后,我们聊起这段往事,才了解当时的我们都会错了对方的意,就像半途分岔的两条支流,以为相知却行走在不同的道路上,且难料最终能否在茫茫大海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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