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交颈(1 / 1)
天气晴好,安夕每天早上早早起床,做早餐,帮囡囡整理衣服,小姑娘在学着自己穿衣服,裤子,袜子,鞋子。
穿的有些歪歪扭扭的,鞋子的左右脚分不清,常常穿错,她觉得不舒服就皱着眉头,动来动去,一直扭,安夕开始不清楚,后来发现她穿的鞋就苦笑不得了。帮囡囡换下,重新穿过,又教她怎么辨别左右脚,慢慢鼓励她。
看着女儿一点点地长大,做母亲的自豪感是不言而喻的,从刚出生时放在保温箱里的小老鼠大的五官,手脚蜷缩着,眼睛紧紧地闭着,到现在差不多能抱到自己的大腿了,背着小书包去上学了。
她的人生渐渐在丰富,成长路上,少不了玫瑰和荆棘,希望她能一直无忧无虑地活下去。
秦维城早上先送囡囡去上课,再送安夕上班,自己再去公司,所以早上就得早早起床,对他这么个爱赖床的人来说,着实是件忧桑的事情。
几天的空闲换来的便是工作的堆积,今天阿木打电话给他说晚上聚餐,要他下班就过来,死小子,和老婆度完蜜月回来了。
心情好的没话说怎么调侃都没起毛,平常两句话一逗就容易炸毛,逗他是以前他们的乐趣。看来被他家夫人滋润的不错,难得想到还想得到要和哥几个好好聚一次。
阿木已经是个三十岁的男人了,追珺裳那轰轰烈烈的七年执着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谁也不会想到那个在大学里一直嘻嘻哈哈,吊儿郎当,没个正经的小子会这么执着。
珺裳比她小两岁,她比同龄人要早一年上学,中学时的两人是同校的,但他读大一时,她上高三,他大二时,珺裳大学考去了W城。
以前同寝的人知道他每个星期都坐几个小时的车跑去W市,只为看看她,便恨铁不成钢地骂他:“天下的女人都TMD死光了吗?干嘛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你还真跟木头一样固执。”
尽管那时的她已经拒绝了他。
他也只是扯了扯嘴角一点没放心上,只是一如既往地做着同样的事,现在没人比他更熟W城了,那是三年青春时光中,唯一不变的远方。
他在工作上也是一丝不苟的,学建筑的人尤其注重精确度,一幢大楼可经不起几厘米的误差。在对自己负责的同时,必须向大众负责,这是一个设计师的良心。
一向以严苛著称的他,却是最受欢迎年轻的设计师,他带的项目办是新晋设计师趋之若鹜的部门。
下班时,城市的夜幕已经降临,闪烁的灯光照亮了黑夜,灯红酒绿的夜生活即将上演了,昏暗的灯光挑逗着都市男女蠢蠢欲动的心。
秦维城下班开车到那边时已经有些迟了,迟到了几分钟,他们自是不会放过他的,他一推开会所包厢的门,原本吵杂的房间一下子安静下来了,大家都将注意力转移到他身上。
他淡定地接受着注视,等大家反应过来,一圈人围着起哄,手里拿着一瓶刚开的啤酒,嚷着:“城子,你是要自己吹呢,还是哥几个喂你啊?”
带头的阿木话一出,大家都哈哈大笑,其中不乏有坐等好戏的,有附和起哄的,还有为他喊冤的。
他低头沉沉一笑,旋即又抬起头来,在阿木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话,让原本打了鸡血般的高亢男一下子炸毛了。整张脸气得绯红,“你你你,你休想。”
秦维城却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表情像是说着:“看吧,一遇到某人你就不淡定了吧,哼哼,小样,跟我斗。”
以至于回家后,珺裳一直缠着阿木问秦维城究竟说了什么话让他这么生气,他实在经不起妻子的诱惑了,便轻轻地说:“他说要你喂他。”说完,就迅速地把脸红的某人扑倒在床上,进行造人大事。
他用眼睛匆匆地扫视全场,无意中瞄到角落里那个熟悉的瘦削身影,原来,她也来了,难怪公司里整幢楼都黑着,他还以为她已经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