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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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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里的意味分明,司筱意外地问:“你有孩子了?”

老家村里早婚早育的不少,司筱有些同学的儿子女儿都满地跑了,她见了熟人脸生得也从不敢轻易去认,就怕扰了长辈似的。

“刚满两个月,闹得很!”提到家里的小儿子,新作的母亲晓红一脸疼爱,宠溺的神色让司筱恍然。

这都几年了,当年拉着小手说以后要到大城市里当个能干的人的女娃都成了平凡的母亲了。估计只有她还停留在懵懂的认知里。

“恭喜。”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和晓红说,两个人的世界,早就不知在何处成了平行线,找不来话题说。

晓红结了婚,人多少也通透了点儿,知道她心里头想的是什么。“我没有你那么本事,自个儿能考上大学,你也知道我中职毕业就去当护士了,左右也才几年就嫁给现在这个牵手的,生了孩子,也不想再和其他人凑热闹了,安安分分守着家也不错。”

如果是别人,还能跟着她的话问几句“嫁了谁啊”“你牵手的对你怎么样呀”类的话,偏偏对着的是司筱。她对着满村的人就是个榆木脑袋,一张张脸面对着都装不下脑子,问了是谁也想不起样貌,对不上名字,干脆也就安静地听了。

“觉着好就可以了。”

晓红似乎听了这话有些感慨,也不继续说了,倒是回忆起当年。“你啊,看来还是和当年一样,不知冷热的。”说完才想到这话忒称刚刚司筱那短袖短裤的装扮,笑了开来。

司筱也跟着笑,偌大的房子,一个新晋的母亲,一个刚开脑的姑娘,像是回到当初蹲在小麻雀尸体前啜泣的妹妹儿。

九零年代初的孩子,又是生在偏僻的农村,即使靠着海,也没能像现在的似的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那时候最好的玩意儿就是天地造给孩子们的,刚放了课,一个破旧阁楼的小教室里,六十几个孩子蜂拥而出,拖着小伙伴的手,翻墙爬树哪套不会。

儿时又哪里分男孩子女孩子,都傻得很,什么都能玩。到了三四年级该会知晓点儿懵懂男女差别的时候,他们还是胡天海地地闹,也不管大人呵斥。

不过倒是有些差别的,妹妹们到底是比男孩感性柔和点儿,一根绳子上绑了只麻雀或者知了,听着那叫声,又心疼又难过,可放了又不甘心。折腾死了,妹妹们还能双手捧着那些小尸体学着电视里的样子给埋了。

何止埋了,还能说说话。后来,要是哪个小姑娘不开心了,些许还会跑去找自己埋的那个小坟墓谈谈心。

司筱打小就是个没话的。她比别人熟得晚,到了五六年级,小伙伴们偷偷摸摸地谈了恋爱了她也一点儿都不知道。那会儿,晓红和她属最好的了,偏偏晓红恋爱了她愣是到了最后才知道。

没话也算了,小伙伴们总喜欢和看着欢喜的人呆一块,司筱又是个冷面儿,没事的时候一张脸呆呆地,要不是脸白,看起来和包公没差。

“你啊,别人不知道也算了,我自小就了,你这人就是个呆头鹅,整日不知道在想什么。要不认得的人还以为欠了你啊好几万呢!”晓红笑道,“多亏了我看到了初中你也话多了。”她说到这里又停了。

这两人打小如双生子贴着心,可是上了初中就不同了,司筱是尖子生,三年都在段长和优秀教师跟前,名字也从没有在红纸的前三个里落下。晓红却是个普通的,失了小学时的机灵,整日整日顾着玩,便分了两个班。

童年里的人儿都不懂得什么叫做经营感情,分开日子久了,又都是些没有心肺的野孩子,自然也就生疏了。

打初中毕业,她们这是第四次见面而已。也才时隔四五年,司筱大学还在读呢,一个村子里头的人,竟然才见第四次面,前三次还都是擦肩而过或是远远见了便走的。

怎么能不说人事已非。

“长话短说了,家里那死人还等着回去,还有孩子没我在身边,夜里醒了也不好。”坐了差不多四十几分钟,晓红嘴里已是三句不离宝贝,也不时提起她老公。俨然是贤妻慈母的形象。

看来是很疼她的。司筱心里暖暖的,见了好友得了好归宿的心情叫人别样的温馨。

“我也是听了你家的事。”晓红伸手覆上司筱放在沙发靠上的手背,手心的温度刚好热了夜里的风尘,“你也别奇怪,毕竟村里和学校不一样,风言风语怎么传都有。我是不信那些瞎话的,可也不能放心你。虽然我不懂你这读书人怎么想的,但是挨过去就好了,你放宽心。”

小伙伴深夜造访的原因终于说了出来,和司筱想的没两样,心头竟然没有一丝不适,反而是在炉底生了一把火,照了天地也暖了心。

“我知道,谢谢你。”现在这个时候说什么褒奖感激的话都让司筱觉得辱没了别人。她家的情况,晓红还能冒着夜里来看自己,那是真情实意的,就算她真石心眼也该软了的。

晓红微微一笑,满脸安慰,“我嫁给家里那个也有两年了,又工作了几年,身边存了点钱,你先拿着用。”说完,从她带着的手袋里掏了一叠钱出来。

那捆红艳艳的毛爷爷愣是让司筱呆了,双耳火烧似的燃起来。“你这是……”连声音都提高了,跟气急败坏似的,“你收回去,我不要!”

“呵呵,就知道你和我不会来虚的。连拒绝的话都说得那么干脆!”晓红听了她的话反而笑得更开心。她是喜欢司筱对着她这么好的,“虽然我们后头断了联系,也没说过几次话,可我心里一直把你当最好的朋友,时不时拿出来想想呢!只不过啊,知道你这铁石心肠的冷家伙肯定是不会想我的,所以啊,就怪你这点也要给我收了!”

司筱哭笑不得,“你这是什么道理!怪得很,给我拿回去,你现在嫁了人带孩子又没有工作,总不能拿你钱吧!”

说不难堪是不可能的,在好友面前,司筱尽管知道自家的事情已经没多少脸面了,但是还是觉着些不堪。

“得了吧你,说得什么冠冕堂皇的。我跟你说,我牵手的虽然不是我自己找的,相亲相来的,可是他对我好,家里又挺有料的,不怕饿了我!再说了,牵手,牵手,不就是牵手过一辈子嘛!他敢对我怎样!”晓红笑骂道,她心里一点儿不怕自己那个有钱老公会出什么烂事。

老家这地方,别的没什么好,如果要算上能说是不错的,也就这点好了。老家人认情,家里有了老婆,就算外面再怎么荒唐都是老婆最美老婆最好,老婆是和自己过一辈子的人,要是随随便便地给甩了,那就是搞到家里家外里外不是人。

况且,晓红她又是个豁达的,她只要安好家,安好下半辈子,也就不在意和那些老辈儿的人一样过那种睁眼天亮,闭眼又一天的日子的。

“你说我儿子,瞎操心,他老子能让他受罪,就算这老子狠心,做奶奶爷爷的也不肯!”晓红自认好运,遇上了好说话懂道理的公婆。

司筱听得一阵子蒙,没想到当年的妹儿已经变得看得这么开了,竟然也宁愿一辈子守着小村过下去了,也跟当家主母似的做派。

可是,谁说不是呢?如果是古代,她这样的年纪,哪能轮到在学校里和书厮混,肯定是嫁作他人妇,生米炊烟带孩子的过掉这辈子的。也就是晓红心性儿好,换做她,估计是受不住那样庸庸碌碌的人生的。

“你就收了吧,别以为我会亏了自己,这可不是我私房的全部,阿姐我还留了一万防身呢。可真得多亏了那牵手的平时打赏的多啊!”说完径自笑了,不给司筱分说的时间,抓了手袋就往外走,顺便还把门带上了,跟出入自己家似的。

司筱回过神的时候,晓红已经走远了,她追到门口,那娇小个子的人儿在月光下喜滋滋地往家里赶,觉着手里头那红艳的毛爷爷无比的沉重,她看着,竟然又看出了神。

或许是想着回去看家里的老公和儿子,才能走得欢喜快乐还不减速吧!司筱想,她是理解不来晓红那般的人生的。

被人安排着嫁了有钱的老公,顺顺利利的生了男孩子,守着一个家,顾着上头和下头的祖宗,除此之外,每逢初一十五尚香礼佛就过了一辈子?

晓红说不准一开始也不愿意的。可一个地方一个习俗,没人能随便改了,就算改也改不远,她不像司筱本事上了大学。读不来书赚不来钱的妹儿,二十岁左右就该找婆家,耽搁不得。

老家的女人都爱往高处嫁,晓红是交了好运,真是当了当家主母,又遇上的是个好心的男人,精明而不计较,把家里的事情安排好了手把手地教了她,让她也能帮衬着丈夫。

老辈儿的人都说她造化好,换做别家的女儿,十六岁自己守不住和男孩子去了的有,或者刚十七八岁就准备生孩子过日子的也多。

司筱想,或许晓红这样也算不错了。可转眼想,自己如果没有上大学,又会是什么光景。想到这,又想到了景臣颂。

也许,那样子就遇不到他了。

那,有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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