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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第三十六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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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停了,衙门里。

许世卿赌天咒地的发誓,刘白凤的尸体消失绝不是一场意外。

“难道是尸体自己爬起来走了不成?”李县官嘀咕着。

“大人,这是绝不会的!”许世卿激动了起来,大声道:“这尸体我已经开验了,里面说是肠穿肚烂也不为过,刘白凤绝对是死透了。”

“难道是鬼……”李县官又嘀咕。

师爷在一旁道:“大人,怪力乱神皆不可信,我们还是听一听许仵监是怎么说的吧。”

许世卿这时候把衣裳脱了,将自己的后背给李县官看,道:“大人,您看!”只见他的肩膀上,赫然一个红肿的掌印状伤痕,这个掌印不禁让人联想到昨晚尸体不翼而飞的事情,不由让人头皮发麻,只当是一只鬼手印。

师爷见了这手印,忙凑了过去细细的看,又摸了摸,问了问许世卿感觉许世卿一一答了,那李县官眼睛盯着“鬼手印”,越想就越觉得脊梁骨发寒,忙问师爷道:“师爷通晓博学,可能从这手印窥得一二?”

这把师爷想了片刻,道:“回大人,许仵监这背上的似乎是冻伤……许仵监当时你正面对着尸体?”

“正是”

“不管盗取尸体的是谁,他在你背后?”

“正是。”

师爷向李县官道:“若是尸体能自己走,许仵监也不至于背后给人暗算了,背上这个伤痕,不排除是修炼阴毒功夫的武功高手所为,依学生看这事怕与鬼神无关,乃是。

许世卿闻言直点头,其实他把自己肩膀上的手印给大家看,也是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尸体遗失不是他之过,他醒来之后回顾了一下记忆,想法与师爷不谋而合,也觉得怕是当时遇上了高手。

那李县官听说有武林高手可以造成这种状况,想起一直在一旁不发一言的温捕头,温捕头家学渊源,武功不俗,对那些高来高去的武林人士也有所了解,便侧头道:“温捕头,是否有武功高强的武林人士可以造成许仵监身上这样的伤?”

温简上前一步,颔首道:“回大人,若那人自幼修炼极阴寒的武功,便能做到……其实属下刚刚一直在想,许仵监说刘白凤在死之前已中毒针,但是他死于剑伤,说明毒针入体之后来不及发作他就死了,而人死之后体内血液凝固,所以毒入了体内之后隔了很长时间才显现了出来。”

温简说得条理分明,他继续道:“那么必然是有人在属下和刘白凤交手的时候射出毒针,这样的情况无非三种可能,第一种情况是娇娘下的手,第二种情况是刘白凤的同伙所为,第三种情况在场隐藏着其他人。”

“若说是娇娘下得手,首先她不会武功,而且她在此案中身受重伤又被斩断了一只手,试问一个独手又有伤在身的女子,如何能在随后大雨倾盆的晚上盗走尸体?因此决然是不可能的。”

“如果是刘白凤的同伙,此人已经在逃,的确有折回来盗走尸体的可能,如果下手的人是他,那此事必然涉及私人恩怨或者黑吃黑。”

“至于当时在场是否还有藏身他人,属下记得在刘白凤的同伙逃走之后,衙门里的人立即赶到了那里进行搜索勘探,没有发现有其他人的行踪,所以属下认为昨晚盗走刘白凤尸体的最大嫌疑对象便是刘白凤的同伙,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属下也不明白,属下建议对县城加强封锁,挨家挨户的再搜一遍,尤其是外来人口更是要调查清楚。”

那师爷捋了捋胡须,一边听一边点头,末了补充了一句:“假设温捕头的推论成立,的确是刘白凤的同伙所为,所为也不过两个可能,第一个可能是想要回刘白凤的尸体,入土为安,第二个可能是为了销毁证据,掩饰一些不为人所知之事……”

“如果是想要将刘白凤入土为安,又为何要对他痛下杀手呢?”李县官想了想,道:“所以本官觉得,问题是出现在刘白凤尸体上的那根毒针上面,此物一定是极大的线索,不然贼人也不至于会折回来盗走尸体,并偷走那根针。”

听了李县官的话,师爷心中暗道:“若贼人对杀了刘白凤心生愧疚,也会令他折回来盗走尸体埋葬,顺便拿走毒针避免留下线索。”他心里这样想,嘴里却道:“大人英明,那根针一定很重要,许仵监,你且细细说一下,那根毒针是什么模样,若能画下来定然最好,温捕头家学渊源,说不定可能认得出来。”

那根折成两半的金焱针,连同那小片沾了泥污的羊皮一起正放在白晚的梳妆台上。

“金焱针当然是金色的,可是你看看它,现在搁在我们面前的却是银色的,你知道为什么吗?”白晚含笑坐在妆台前的凳子上,一边用檀香雕花梳梳理自己的一头秀发,一边对阴息风回眸一笑,道。

她此刻穿着单薄衣裳,里面是一袭藕色娟纱长裙,长裙领口松散,露出胸前半片风光,轻软丝带束起纤纤腰肢,打成一个素女结垂下,身上松松垮垮的套着一件半薄半厚的烟绿色褶纹绒线长袍,长发披肩,柳眉凤眼,下颚稍稍抬起,嘴角噙着笑意,把阮红娇那张清秀的小脸,硬是做出了十二分的妩媚风情。

“难不成,我上当了,找回来的不是你那根金焱针?”阴息风欣赏着眼前的风景,随意找了一个地方坐下。

“自然不是,武林中人皆以为金焱针以金为质,便以金作仿制,却不知真正的金焱针是以银为材质,外表的金色乃是以七味毒药淬炼而成,当毒性挥发,自然就露出了本来面目,所以,衙门里那帮人外行人是不会联想到金焱针的,加上尸体已被你处理好,更加无法辨别其中奥妙,息风,此番多亏了你。”白晚笑眯眯的放下木梳,起身走到一个柜子旁,打开柜子,取出了一个琉璃盏,聘聘婷婷走到阴息风身旁,将琉璃盏献给他。

她弯腰的时候,宽大的衣领随着她的动作将胸前的风光呈现得更加美好了,阴息风毫不掩饰自己的目光,在她雪白酥软的胸口流连了数个来回,才接下她手里的琉璃盏。

琉璃盏里装着暗红色的液体,气味腥甜,色泽艳丽,这是他的挚爱,也是白晚身体里流动的鲜血。白晚在自己胳膊上割了三刀才采集了半杯,又混合了阴息风所爱的美酒,才把这手掌般高的琉璃盏装满。

酒与血,让阴息风想起了君魔寨里的狂欢,他无比珍惜这爱物,如果不是考虑到白晚身上有伤,血气有亏,不然他恨不能把这一杯殷虹的液体泼到她雪白的胸上,然后舔个干净。

不行,那太浪费了。阴息风想着,一手就隔着衣裳攀上了她的胸前,另一手举起酒盏就要饮下,而这时白晚一边目送着他饮酒,一边只手勾住了他的脖子,将自己的身体贴了上去。

白晚软软的道:“息风,再为我做一件事吧。”

“我知你如此殷勤,必有目的,你且说来听听。”阴息风口里咽下腥甜的美味,手中揉捏着她的胸,愉悦又兴奋的感觉正刺激着他的身体,几乎让他飘飘欲仙。

“你知我不会做无把握之事,我既然计划弄回乌金盒,必然已经安排好了去向。”白晚巧言浅笑,道:“若问我在临安那几年学到了什么,便是民不与官斗,我虽撼动不了温家,可温家不止我这个仇敌,据我所知在朝廷中,温家一直是费尚书大人这边的,与王太尉势如水火……朝廷中争权夺利之间的争斗,甚至比江湖厮杀更加血腥,那王太尉是个老谋深算之人,他想要扳倒温正阳之心不输于我,他曾派人找到我,并亲自接见过我,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一定要找回证据的原因。”

原来白晚从临安地牢里面逃出来之后,竟然和朝廷大官搭上了线,也难怪她之前如此笃定。当年白墨拿着证据求告无门,而如今,她已经找到了能出头之人。

证据落在温家,而王太尉想要利用白晚扳倒温家,如果说王、温是一系的,在找到白晚的时候,大可以直接发动官兵擒杀她,犯不着编造一个自相矛盾的局,将证据左过来右过去,所以可见王太尉是真的想要证据,也就真的想要温家家破人亡。

阴息风饮着血酒,也不知他残存多少理智,他哼了哼,舔了舔嘴唇道:“朝廷大官,不可尽信啊。”

白晚笑了笑,道:“所以我要你上京,王太尉最小的儿子才六岁,你可以将他请到君魔寨做客。”言下之意,是叫阴息风绑架一个人质,以免到时候王太尉言而无信。

王太尉是何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官,他的府邸和家人必然有层层护卫,可是如果是阴息风的话,白晚是相信他的本事的。

阴息风摇头晃脑的道:“你倒是想得美……但是绑一个六岁的小娃儿,这种事就算是我,做起来也嫌太寒碜了呢。”

白晚咯咯笑了起来,心道阴息风定力有所长进,还没有失去理智,又道他道貌岸然,装得三贞九烈一般。她笑过之后道:“既然如此,那么你就对王太尉的长子下手好了,他的长子是个武将,已经成年了,也不辱没你。”

阴息风的血酒喝了一半,仿佛喝醉了一般,闻言吃吃的笑了起来:“有道理,不要小儿,换作长子亦可,可是我为什么要帮你呢?”他说着摸着白晚胸的手缓缓伸进她的衣裳里。

白晚之血对于阴息风就像是兴奋剂一样,所以才形容越来越放肆,这种时刻不过想要软玉在怀,尽兴享受罢了,可与料想中不同的是,触手可及的并非雪脂一般的皮肤,而是一道道粗粝的伤口和绷条。当他摸到这些伤口,飘飘欲仙的脑袋里突然挤进来一丝理智,他猛然想起如今的白晚浑身是伤。

白晚用衣裳遮掩着伤口,才让自己看上去仿若无碍,可是浑身结痂的伤口会使她一举一动都得强忍这疼痛,阴息风指上摸到了一些湿润,想是有些伤疤因她的动作太大而破裂了,他还闻到了血的味道,心里知道她此时一定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愉快,她的伤口在流血。

阴息风缩回了手,他的指尖的确有一抹淡淡的红色,他心想,小白这时应该躺在床上养伤,却强撑着献媚于他,只是为了让他答应她的所求,而他也差一点上当,这让他忽生出一股怒意,可是更让他恼怒的是白晚接下来说的话。

白晚笑吟吟的望着她,眼睛里饱含着水润得情意,她沙哑着声音道:“我有心取悦你,只要你应我所求,可却也知道你挑剔,若你嫌弃我这样的身体……绿儿就在隔壁房里,她已经沐浴过了,她虽然不是处子之身,倒也是个清白干净的女子,这朵花儿已经六年未得到过灌溉,我保证就算你只是抚摸她一把,都会让她颤抖起来……”

白晚不止把自己弄得像个-□,还把自己弄得像个兜售□的老鸨,她拼命的赞美绿儿有多么的鲜嫩多汁,可爱顺从,还说这个女子对她还有用,愿君温柔采撷,尽管她说话委婉动听,可阴息风还是听出来比起他的感受,她更在乎他离开的时候绿儿还能不能活着,这让他感到白晚把他当做一个入侵的强盗,她不得不献上祭品,只求速速将他打发。

阴息风冷笑了起来,身上散发寒意,这寒意甚至逼退了贴在他身上的白晚,白晚发现阴息风正在运起九重寒心法。

她之血固然能够迷醉阴息风,甚至也能引诱其欲-望,可阴息风若想要抗衡自己的欲望,只需要把自己变成一块冰就可以了,一块冰足以冻住所有的贪念和欲-望,只不过他本是一个放浪形骸的瘾君子,谁见过瘾君子去克制自己的瘾欲?

可现在阴息风的确已经冷成了一块冰,他冷静下来,叹息着对白晚道:“小白,在你眼里,我除了是个变态恶棍,还是什么?”

白晚对他突然的举动感到讶异,她坦然答道:“你是我的朋友,虽然不是最好的朋友,却一定是最有用的那个。”

阴息风又盯着她看了许久,才无奈道:“看来……还是个变态恶棍。”

他神情里那些落寞和隐忍被白晚看在眼里,实在感到啼笑皆非,她道:“阴息风,万血魔君,为何你要做出这种恶心的深情模样,是想要博得我一笑么,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我从你身上学到的东西,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么?”

说实话,阴息风当真不太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了,他只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却对怎么发生的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因为事情发生了太久,更因为当时他已经酩酊大醉了。

可是白晚不会忘记,那时候正是阴息风在武林黑道当中最如日中天的日子,别人管他叫万血王,他统管着七百多个江湖豪杰,拥有三帮四寨二岛一楼,另外还有四十六个大大小小的帮会山寨向他缴纳岁贡。

他在娘子湖畔有一座美轮美奂的楼宇,足足有七层楼高,雕栏玉砌堆满了奇珍异宝,每日递上拜帖希望能朝见他的不计其数,当真是黑道里的无冕之王。

而白晚一路闯进来,只身闯到第三层才获得资格来见他,等在第七层见到他的时候,只看到众人环绕中一个垂垂老者撒着脚丫坐在一张白虎皮的大座上,面前是横七竖八的酒坛,老者已经醉得四仰八叉,憨态可掬了。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这人是万血王的易容之相,只当是他的真面目,在他打着酒嗝问她的来意的时候,她大声说:“我想管你借三十个‘乌鸦卫’!”

她一说出这话,在场的人都哄笑了起来,有的甚至喷出了嘴里的酒肉,因为乌鸦卫是万血王的嫡系,个个都是身怀绝技高手,他们替万血王打下江山,也只听他一个人的号令,眼前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姑娘口气未免太大,万血王凭什么把自己的精兵强将借给她?难道就因为她模样俊俏,这世上之人事就得任她予取予求不成?

可他们忘了,这个小姑娘是硬生生打到第三层,惊动了万血王才被请上来的。

阴息风当时的确是醉了,醉得都忘记了问小姑娘为什么要找他借乌鸦卫,他当时嘿嘿的笑着,凭着酒意,戏谑道:“好啊,只要你脱光衣服,□的从第七层下到第一层去,然后到外面的娘子湖上摘一颗新鲜的莲蓬过来给我送酒,我就借给你!”

娘子湖就在外头,万血王这样说分明是故意为难白晚,因为他看到眼前的小姑娘年轻又傲气,这种折辱人的事是杀了她也做不出来了。

白晚听到他的条件,羞愤的站在那里,她的确做不出来这样的事,她来之前甚至想过,哪怕要她委身给万血王都一定要达到目的,却没想到万血王根本不稀罕她,只管叫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赤露身体来羞辱她。

在场的其他的人发出怪叫和怪笑,他们都没安好心,在他们的喧哗中,白晚强忍着眼泪,问自己到底为什么要站在这里受辱?如果现在她转身离开,以后会不会后悔?

白晚找万血王借兵,是救人的。

她自从佛什峰出来后漫无目的到处闲逛,有一日遇到几个打得不可开交的山贼,那几个山贼武功不错,凑到了一起就想占山为王,可是谁也不服谁,便说要决斗,谁赢了就拜谁为大哥。

白晚看到有人打架就也去凑热闹,一举把这五个山贼给打败了,那五个山贼见状,依照约定认她做大姐,白晚就这样收了他们当手下,开始了占山为王的贼寇生活,她要别人管自己叫女大王,她的手下叫做“五寇”。

五寇性格火爆爽直,都是讲义气的好汉,虽然白晚年轻气盛,但他们对她十分忠心爱护,她当时正是孤单落寞,于是相处下来和五寇产生了感情,她把他们当成了家人一般。

可是江湖险恶,不久之后另有一股势力瞄上了他们,在交手之中,对方人数众多,设计擒住了五寇来要挟她,不止要她的地盘还要她的人,她投鼠忌器只有逃了出来。

她的武功当然不弱,可是输在了江湖经验上,加上他的敌人住在易守难攻的高堡里,不肯光明正大的与她打斗,设下了许多埋伏陷阱,而她每强攻一次,那货残忍的畜生就会加倍的虐待她的五寇,割下他们的手指脚趾鼻子耳朵送给她,想到五寇此刻正不知遭受着什么样的折磨,只想转身离开的白晚,脚下如承受了千钧之力一般,再也迈不动了。

白晚深深抽了一口气,装作若无其事的问万血王:“你这里龙蛇混杂,我怕我去给你摘莲蓬的时候被人拦住。”

万血王用小指甲盖掏了掏耳朵,又吹掉了指缝里的耳屎,随口说:“你可以拿着你的刀,若有人拦着你,你想杀谁就杀谁。”

白晚听了,果然就解开了自己衣服一件一件的甩在地上,最终□,唯一能遮掩她雪白肌肤的就是她乌黑的长发。

少女的身体惊艳了所有人,换来了许多不怀好意的目光。

白晚昂着下巴,手里持刀,就像是公主出行一样,从七层楼走到一层楼,其中不乏有人想要对她无理,都被她收起刀落将人劈成了两半。

说来奇怪,她这次杀人不但没有惹来仇恨,相反让人添了几分钦佩,能进这楼和万血王一起喝酒的人,都是在武林上叫得响名号的,被她杀的人里面更有武艺非凡的,在她赤脚趟过血泊,留下血色的足印之后,她的事情立即被楼里的人口口相传,当她脱掉衣服之时,所有人把她当做一个女人,可是她把莲蓬摘回来之时,很多人已经忘记了她是一个女人。

白晚重新穿上了衣服,而且得到了万血王的乌鸦令。以万血王的威名,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自然不能食言。

白晚带着三十个乌鸦卫攻破了高堡,端了仇人的老巢,把仇人剁成了四十九块,这一战让她扬名江湖,可是她的五寇已经死了四个,救回来的那个也成了残废。

她带着那个残废消失了一段时间,寻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把缴来的财宝全部给了他,让他好好过下半辈子,可是再多的财宝,能买回来健康完整的身体吗?

白晚后来再没见过那个人,她不敢见,她也再也没有收手下,从此形单影只,因为她不敢接纳任何人,她怕会伤到自己。

等一切结束之后,她来到娘子湖畔将乌鸦令送还给万血王。

再次见到的万血王模样也上次大不相同,他这次换了一副年轻人的面容,而且也没喝醉,年轻的万血王收回了乌鸦令,然后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笑着说:“我叫阴息风,如果下次你脱光了爬上我的床,我还能再帮你一次。”

“我不会再来了,永远不会。”白晚不会忘记自己在这个地方受到的屈辱。

阴息风看她的眼神就像看着一个无知的孩子一样,他感到新鲜和有趣,他说:“我打赌你两个月之内还会回来,我的大门会为你而开。”

白晚两个月后没有回来,她多捱了一个月才来,虽然她有高强的武功和哪怕赤身暴露人前也丢不掉的傲气,可是江湖险恶,她的敌人越来越多,朋友越来越少。

一入江湖深似海。

阴息风把他的新玩具,他的小姑娘小白打扮的漂漂亮亮,他拥着她说:“你需要朋友,你的朋友太少又太没用,我虽然不是最好的朋友,却一定是最有用的那个,你跟我交朋友,那是选对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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