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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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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雪纺的白色长裙,踩着七厘米的高跟鞋,刘清夺路狂奔。本来只是来陪标而已,销售人员也就心不在焉,居然把标书正本落在了公司,于是万能的市场助理临时充当起了快递员,站在招标中心楼下,深呼吸顺口气,顺便对着玻璃墙整理一下跑乱的头发,却无意间瞥到墙上闪过两道人影,他们手拉手,边走边谈笑着什么。

男的T恤休闲裤,随意而不失品位,有些陌生,但是刚才还是清楚的看到了他的脸,这是她从认识到恋爱到现在一共十天的男朋友谢晋远,女的身材瘦削,花色繁复的淡黄色长裙外套一件纯白色的开衫,踩着五厘米的高跟凉鞋,甜美优雅惹人怜爱,这个就是自己唯一的朋友林冰荫。

背后的喧嚣瞬间远去,只留下那两个背影,郎才女貌,金童玉女的组合。最好的朋友和男朋友手拉手逛街,可能每天都在电视,小说或者别人的生活里轮番上演,然后今天轮到自己了。

八月的C城像一个大蒸笼,刘清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油炸冰淇淋,无论外面多热心都是冰的。

然而有句话说: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眼前的风景显然让刘清很伤心,只是刘清不知道自己的伤心也扰乱了别人的心。

头晕乎乎的,呆呆的立在原地,思绪凌乱。

高二的时候到文科班认识了林冰荫,已经不记得两人怎么成了朋友,只记得相识十来年,两人吵架的时候能几个月不说话,好的时候能好到无话不谈,当然目前来看无话不谈的好像只是刘清自己。

初见谢晋远,是跟着林冰荫去蹭顿饭,谢晋远话不多,偶尔开开玩笑,时不时帮刘清和林冰荫布菜,温和有礼,谈吐大方,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显得年轻阳光。

饭后回家,林冰荫问刘清觉得谢晋远如何,他说谢晋远单身比刘清大两岁,28岁,做市场的,每月工资七八千,而且对刘清的印象很好,问刘清觉得如何。刘清此时脑子里又出现了那个身影,使劲摇了摇头,不去想那么多,却没留意此时的林冰荫眼里的情绪,对林冰荫说:“好啊,我觉得他挺靠谱的,如果是冲着结婚的话,我就和他处处咯”。

刘清和谢晋远偶尔发发短信,聊聊□□,两天前,谢晋远对刘清说:“做我女朋友好吗?”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善良文静简单的女孩子,我想找个这样的女孩子结婚”。

“好。”

结婚,大家都要结婚,那自己确实应该首先考虑的,于是花了不到十天刘清给自己找了个男朋友。可是刘清忘了善良文静又简单的女孩子其实很多。

眼看就要开标了,刘清却迟迟不到,二十分钟前就说马上下车,这路痴不会这么小点地方也迷路吧,手机也没人接听,马罗急脾气发作气冲冲的跑下楼却见刘清像电线杆似得杵在楼前,表情呆滞,火气瞬间上升成了三味真火 “你杵在这里想当模特啊,电话也不接,你想急死我啊”

“……”刘清望着对自己鬼吼的马罗,半天反应不过来。

“哎,我说你……”马罗被刘清气得直翻白眼,也没时间研究刘清是不是中了邪,抢过刘清手里的标书就往楼上跑。

马罗匆匆来,一通咆哮后满腔怒火的走了,刘清这才意识到任务完成了,可以回家了。

自卑的人难免会对外界产生恐惧,因此容易把自己封闭起来,逃脱这种恐惧,于是自卑的人往往自闭。刘清从小就自卑也自闭,这样的人自然是很少有什么朋友。

大学毕业,工作对于智商情商都有点硬伤的刘清来说更是问题,技能没有,能力欠缺。很多时候都不得不承认其实自己缺乏生存能力。

最后做起了行政工作,就是给人打杂,看人脸色,工作内容不难,难的是刘清不会与人相处,却还心高气傲受不得气,于是工作时有时无,一晃三年,当年的同学结婚的结婚,发展事业的发展事业,只有刘清,依然看不到自己的方向。

父母在另一个城市打工,为了节约路费几年回来一次,偶尔打打电话都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刘清知道母亲心里有怨的,别人都有了好工作好归宿,而自己什么也没有。

不是不愧疚的,可是愧疚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很多时候甚至都不敢给家人打电话。慢慢的亲人联系也少了。

还好有林冰荫,刘清以为这是自己最好最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朋友。

可是如今这个朋友也选择离开了。

红黄绿灯不停的闪烁,变换,周围的行人来了又走。越是热闹越能显出孤单,越来越孤单。

独自站在十字路口,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回到家只想好好睡一觉,也许醒来发现就是个梦,可是睡不着,走到穿衣镜前,镜子里面的女人,一头黑色长发随意的散着,有些蓬乱,鹅蛋脸,眉毛浓淡适度,自然成型,双眼皮,褐色的眼珠,眼睛挺大,和林冰荫单眼皮,漆黑的眼珠和小蝌蚪似的眼睛不同,刘清的眼睛一直都没有什么神采,近视,怕强光,所以眼睛总是微微眯着看东西,连带眉头也总是皱着,时间久了已经皱出了痕迹。皮肤已经微微的泛黄,能看见毛孔,眼睛周围布满了一颗颗的小雀斑,原来已经老成这样了,难怪谢晋远选了林冰荫,可是林冰荫呢?

意识有点模糊,像是有人在脑子里蒙了层灰,想什么都模模糊糊的。感觉很冷,冷到骨头里那种冷,肚子越来越痛。

都说失恋就像痛经,果然,又冷又痛。

不对,不是好像,是真的大姨妈来了。刘清从第一次大姨妈造访开始痛经,早就痛成了习惯。今天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这是相当于两次痛经呢还是相当于两次失恋呢?

从床上爬起来,感觉有点像雪地里步履蹒跚的杨白劳,原来真的有挪不动脚的感觉。

糖,刘清给自己拿了个牛奶味的阿尔卑斯棒棒糖,吃这种糖几乎十年,每次难受的时候就吃一个。哪怕超市里各种各样的糖果怎么制作精美诱人都永远比不上这能淹没酸苦的甜味。

有时候想想,这真的是糖吗,这更像戒不掉的毒品。

刘清习惯了这个棒棒糖,也习惯了在吃糖的时候想起那个给自己买糖的人——单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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