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33 求婚(1 / 1)
荣耀锦的心随着黎舒的呼吸,一下下抽着疼。他抱紧了他,像掬了一汪清澈冷冽的海水,让他沉溺窒息,却又心甘情愿的沉沦。他想起从前林义对他说过的话,阿锦,不要让他对这个世界失望,这会毁了他。
“你配,你当然配。”
荣耀锦摸索着抓了他的手,要把戒指套到他的手指上:“黎舒,我们结婚好不好?”
黎舒在黑暗中无声的摇头,抓紧了荣耀锦的手不许他再继续,“我跟你什么婚?有什么用,自欺欺人罢了。你如果像以前一样爱我,不结婚也不会背叛我!哪像现在……”
“别说了!”荣耀锦捂住黎舒的嘴,不许他再说话,哑着嗓子道:“黎舒,我求你,给我点时间,听我说,好不好?”
“我知道我错了,再多的保证发誓,你也不再会信。”
“我知道即使我们结了婚,也没办法光明正大的在一起……黎舒,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只属于你。我承认我受到诱惑,想要孩子和家庭,可我更爱你,更想要你,我无法想象没有你的生活——我们结婚吧,我们可以去□□,我们可以有一个真正的家……也许现在不行,再过个十年二十年,我们就可以真正的像一家人一样了,只要坚持下来,现在的所有艰难,都不会是问题。黎舒,我想爱你一生,等我们变成两个老头子,依然在一起。”
荣耀锦一口气讲完这些话,紧张的等黎舒回应。灯还是没亮,后台一丝光线都没有,荣耀锦睁大了眼睛,也无法看清此刻黎舒的表情。他又试图摸着黎舒的眼睛,眉毛,摸他的眉头,有没有皱起来,唇边有没有漾起笑意——
“哎——”黎舒的脑海中,怎么想也想不出来两人若是老了,会是什么样子。但若能相伴到老,总是好的。
他轻声叹了口气,“阿锦,戒指就收起来吧,我不需要这个。我再原谅你一次,这是第二次,绝对没有第三次……”
“不行!!”见黎舒松口,荣耀锦狂喜,赶紧打蛇上棍,“不行!我要结婚!黎舒!”
他握着他的手,即使完全看不见,也满脸的深情款款:“黎舒,你也要替我想想。你整日让我担心,你会跟别人跑了,我连林义的醋都吃,我们结婚好不好?我要你也是完全属于我的……”
说着,荣耀锦也不等黎舒答应,又开始捏着他的手指要替他戴戒指,黑暗之中难免有些莽撞,黎舒忍不住拍着他的手骂道:“急什么!看都看不见!这像什么样子!!”
话音刚落,只听又是“啪”的一声,灯亮了。
突如其来的光明,刺得人眼睛发疼,两人都闭了眼睛,过了片刻才又睁开,也还是恍恍惚惚,看不清眼前的人。
真能看清时,却突然觉得陌生,总感觉眼前相处了多年的情人,有什么不一样——让人莫名脸红心跳的不一样。黎舒推开压在他身上了许久的男人,坐起来微微有些恼,怎么这么轻易就原谅他了。他望了望四周:“喂,是不是你搞的鬼?”
“胡说!”荣耀锦得意洋洋的刮了刮黎舒的鼻子,“这是天都帮我!”
他知道,若不是此刻太黑,若不是彼此太近,黎舒不可能这么轻易的卸下防备,这么接受他,原谅他。
打铁要趁热,荣耀锦不打算给黎舒丝毫犹豫和后悔的余地,他拉了他的手再次给他戴婚戒:“来,戴上。”
他俩坐在地上,满身都滚了灰,再加上夜已经深了,后台惨白灯光下,都是一脸的疲惫。
但荣耀锦却觉得此刻黎舒闪了眼不愿看他的样子,可爱至极。他用无名指上戴了一式一样的戒指的左手,与黎舒十指相扣,闭了眼要吻他——
“啊,老板你们还没走啊。”
安妮冒冒失失的闯进来,居然看到两人都坐在地上,顿时脑袋当机,支支吾吾道:“我过来拿东西,什么都没见着,啊,你们继续,我很快就好……”
若是平时,安妮早就镇定的出去了,可今天,难得见到黎舒红了脸,不,连脖子耳根都红成了一片,她才舍不得走开。
“安妮!出去!”
第二天演唱会开始前,黎舒犹豫再三,还是将婚戒收了起来。
他说服自己,只是单纯的不希望结束后,记者都只把目光聚集在他的左手上。这一年的心血,不能毁在私人问题上是不是?
原本以为又是一场撕心裂肺的纠缠,他苦苦压抑一个月,不想说不想碰,就怕控制不住自己。这段感情走到今日,他们彼此早已无法像最初的那一刻一样,热烈到除了彼此,全世界都不要。
可是他先低头了,也不是那么不可原谅。
即使不戴戒指,承诺也足以让人安心。关于未来,黎舒也想过,艺术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看似光辉却又卑微而孤独,他要赢它已需付出全力,感情上的东西,一旦认定就不想再变。荣耀锦已陪了他十年,若他能有相伴一生的勇气与觉悟,那他便愿意去相信与付出,没有任何的计较与犹豫。
黎舒感到这一晚是他有史以来最好的时候,比他做第一场个唱时还激动和满足。他穿着火红的舞衣跳舞,脸上的笑意挡都挡不住,目光一直在遥远的主席台上搜寻,想要看清荣耀锦的脸。
他笑着唱歌,比以往更自信更张扬,带着谁也无法否认的美:我若在人前,笑得够自信,全世界都无法否认,我可颠倒众生,只因我可确定我已有你,有你的全部,有我寻觅多时的爱情。
郑鸣海唱了许多年的歌,但正式出道并不久,还是第一次站上这么大的舞台。几万人的体育场座无虚席,山顶上的人密密麻麻多得像蚂蚁,内场所有人都站着,甚至站到了椅子上还不甘心,高高的挥舞着手臂往扶手上踩。
太疯狂了,郑鸣海在心中感慨,那阵势完全不输任何欧美巨星。他为黎舒由衷的感到骄傲,也不禁想,如果当初没有分开,现在他们会怎么样?
郑鸣海没唱歌,站在台上做了一段长长的吉他solo,热烈到狂躁的人群十分不满黎舒消失,起先一直不停的喊着黎舒黎舒,慢慢的也被他的琴声吸引,给他掌声和喝彩。
但黎舒的声音一出来,这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偶然的几个口哨也被人噤声,所有人都屏气凝神听黎舒唱歌,心也跟着他的声音一样,慢慢变得沉静而温暖。
把一个场子唱热容易,让狂热的人群安静下来却更难。这歌声比在彩排时听到的还要好上许多,黎舒穿了同彩排一样的简单衣物,拿着话筒走到郑鸣海身边来,笑着对他偷偷的眨了眨眼,像是在说:看,我厉害吧?
郑鸣海的手一抖,差点弹错音,那始作俑者毫不知情,又笑着递来话筒要他和声。
黎舒和郑鸣海的合作,成为巡演最热门的话题之一。黎舒的个唱,向来是视觉加听觉的盛宴,他的快歌热舞让人狂热痴迷,情歌则深情款款,十分动人,有好些歌都是经久不衰。在与郑鸣海合作之后,又展现出纯粹与温情的一面,像孩子一样质朴的样子,简简单单的歌让他们俩唱得亲切温暖,感人至深。谁也想不到,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歌手站在一起,却意外的和谐且配合默契,好像已经合作多年。
人们又开始猜测他们俩的关系,有小道消息说起他们是十年前的那一段组乐队的经历,无奈那时候并没正式出道,证据也不足,版本又越传越多,其实相当简单的真相,倒显得太过传奇,没几个人信了。
而郑鸣海这个嘉宾,尽责得同样让人难以置信。人们都以为他是心高气傲的音乐才子,他在这个浮华的娱乐圈里像匹狼一样独来独往,谁也不愿意搭理,却在黎舒的演唱会上心甘情愿的做他的陪衬。不光做他的吉他手,他的那些单独表演的时间,全都用来做吉他solo和热场的老歌。《yellow》自不必提,当年即是他的拿手好戏,他还喜欢唱《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坐在吧凳唱披散着头发翘着脚,忧郁得好像他就是柯本。
黎舒对此却有些不满,一起喝酒的时候敲了一下他的杯子问他:“喂,鸣海,你干嘛不唱自己的歌?”
“这是你的演唱会。”郑鸣海笑了,眼睛却看着黎舒手上的戒指出神,左手无名指,谁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他感到微微的刺痛,果然回来得太晚?原以为做朋友站在他身边便能满足,可哪有那么容易,没想到越是接近,越是觉得远。
“啊,难道你还能抢我风头?”黎舒眼睛一眯,很是不以为然:“没有的事!你唱吧!我想听。”
“行啊,你喜欢哪首?”
魏蕾也在旁边,最近黎舒巡演,她的网站做了全程追踪的专题,她不光盯得紧,且只要有空就一定飞来捧场。结束之后三人经常找了机会一起聚聚,只是简单的坐一起聊聊天,也感到非常的放松和开心。
她带了微醺的醉意看面前的两个男人,黎舒倒是坦荡,她深知他的性格,爱的时候尽力去爱,放的时候也会放个彻底。郑鸣海依然还是有贼心没贼胆,一点用都没有的样子。
魏蕾干咳一声,打断他们:“喂,黎舒,你八月下旬有两周空档吧?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趟山里?这次的募捐活动最后一次造势了。”
黎舒有些不好意思,“啊,是有空档,但我还有两个广告要拍,然后约了阿锦要去趟美国……”
“啊,去美国啊……”魏蕾挑了挑眉,试探着问:“度假?也是,最近你很辛苦。”
“不是!”黎舒咬咬牙,灌了一大口酒,然后将杯子重重的往桌上一放,声音却很轻:“我是去结婚。”
“噗——”魏蕾一口酒喷了出来,她没郑鸣海眼尖,看着黎舒手上的戒指也没在意,这时候突然听他说什么结婚,吓得半死:“什么?!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