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14 好事多磨(1 / 1)
魏蕾穿着高跟鞋,早被他们甩在了后面。这两人闷着头走了几站地,她在后面扯着嗓子喊,他们理都不理。
这事没成,最失望的其实是她。
她想不通为什么他们要这么的意气用事,多好的机会,他们说不要就不要了,当自己是谁?!
真的很幼稚,让人失望透顶。
她越想越气,胸口鼓得生疼,两个混蛋还越走越快,跟也跟不上。正好路上有个小石头,差些把她绊倒,她一恼,干脆抬脚把它往他们身上踢。因用力太过,再加上走这么久鞋也松了,漂亮的红色高跟鞋跟着石头一块儿飞了出去,在空中画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砸到了黎舒背上。
“啊?!”那两人仿佛从梦中惊醒,一起回过头来望着她,郑鸣海总算知道放开了黎舒的胳膊,他居然都感到虎口发麻,实在用了太大的力气。
看到他俩傻兮兮的望着她,魏蕾更是气不打一处来,鞋也不捡了,索性脱下另一只往郑鸣海身上砸去:“两个疯子!我再也不管你们的事了!爱怎么样随便你,随便你!!”
说完她穿着丝袜跑到街边,拦了辆车就跑,管他们去死!!
郑鸣海和黎舒目瞪口呆的看着她离去,甚至她的车经过时,她还伸出手来给他们甩了个中指。
“我操!完了!!”郑鸣海大叫。
黎舒低下头,周围的人都奇怪的瞟着他们,要笑不笑的走过。
“呃……真生气了……”
他将魏蕾的鞋子捡起来,提在手上问郑鸣海:“怎么办?!”
“麻烦大了!麻烦大了!!”
郑鸣海敲敲脑袋,表示很头疼。他俩这才和好几天啊,又吵架了。
“唉!”他到路边的台阶上坐下,掏出烟盒来,先抖了支出来给黎舒:“来,歇会儿。”
“哦。”黎舒在他身边坐下,把那双红色高跟鞋在他俩面前摆好,再接过烟。
1.0的软包中南海,虽然有点呛,味道倒挺香。魏蕾喜欢买走私的外烟,花花绿绿的很是漂亮,郑鸣海却同大部分北京人一样,只抽中南海。
两人都默默的抽烟,他们刚好走在旧城边上,整条街都是灰扑扑的旧式平房,地面也是灰色的,人们大多穿着深色衣物,一群群骑着车走过,形色匆匆、尘土飞扬。
于是那双鞋,在这灰色的默片之中,成了刺目的鲜红,即使是被主人丢下了,也骄傲的站在他们面前,如同它的主人一样骄傲又漂亮。
“黎舒,我知道我不对,我冲动又……不切实际,不讲理。”
郑鸣海深深的吸了口烟,把烟屁股扔到街边,低着头踩在脚下,使劲的碾。
“可是现在对我而言,你最重要。”
几乎就是表白了。
黎舒心中涌起一阵难言的酸涩,你最重要,在黎舒看来,这就是爱的表白——尽管他也知道,郑鸣海的重要,和他想要的重要,完全不是一个意思。
“我还是想我们一起唱歌,我还是想耐心的再等等,等有真正欣赏我们的人,赌一把,怎么样?”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黎舒深深的吸了口烟,然后扬起头,学着郑鸣海曾经做过的那样,慢慢的将它吐出来。他修长白`皙的脖子上青色的血管清清楚楚,从下巴到锁骨,都是让人晃眼的白。
他说,“鸣海,我不会让你失望。”
一次失望,二次打击,就算是好事多磨,也够让人心焦了。黎舒跟郑鸣海他们在这个圈子里混了一年,也见过不少同他们一样抱着梦想的年轻人,在经历一次次失败之后,变得消沉随意,对自己毫不负责,只一天天麻木的混着。
还有更多的人,为了梦想或者金钱、机会,一开始就出卖自己出卖别人,包括肉`体。
乐队里的鼓手是他们中最年长的一个,他告诉黎舒,他以前也在一个当红的乐队待过。那时候摇滚大行其道,喜欢的人很多,内地大大小小的乐队都很好混。可惜辉煌太过短暂,因种种原因,整个圈子迅速的枯萎,很多人承受不了那强烈巨大的失落,有的开始酗酒吸毒,最后闹到身败名裂或者精神失常,也是可能的。
黎舒听了害怕,他怕他的鸣海有天也变成这样。即使不到最坏的那步,单是失去梦想,也会让他无法忍受啊。
魏蕾几天没出现,舞台下没有她的笑脸,黎舒总觉得空落落,她也是他最重要的朋友,不是吗?
黎舒把魏蕾的鞋子拿出来交给鸣海,催他去给她道歉,他板着脸道:“你再不把她哄回来,我也懒得理你了!”
“好啦……”郑鸣海愁眉苦脸的接过鞋子,然后坐在床垫边上唠叨:“女人就是麻烦,动不动就生气,还越来越难哄,你以为我没哄她吗?电话也不接,门也不肯开……”
“快去!!” 黎舒躺在床上,往他屁股上踹了一脚:“别磨叽了!”
赶走了郑鸣海,黎舒依旧躺在床上发呆。
墙上有窗户的影子,被防护栏隔成一块块长条状的阳光,看着倒有些像钢琴键盘,黎舒伸出双手,可惜他的手指再长,也够不到它们。
可脑海中有音乐,那一段段或细腻悠长或慷慨激烈的乐章,有着跨越时空的永恒魅力。黎舒想起他的启蒙老师曾经说过的话,他说小舒,音乐永远不会背叛你离开你,只要你真心热爱它,不管到任何时候,都不要轻易放弃它。
我没有放弃,只是换了方式而已,我不会放弃……
“咚咚咚,咚咚咚!”有人敲门。
“谁?”黎舒皱了皱眉,“鸣海吗?你没带钥匙?”
他穿着拖鞋和短裤去开了门,出现在他眼前的却不是鸣海,是荣耀锦。
“嗨,黎舒,你好!”
“荣先生……”
“我来看看你们,”荣耀锦扶着门框,笑着说:“怎么不欢迎?”
“啊,没有……只是有些意外……”
黎舒站在门前,既没让他进来,也不好赶人。
荣耀锦察觉到他的敌意,摸摸鼻梁,故作苦恼状:“哎,上次鸣海说有空的时候我可以来找你们。我来北京这么久,还没去好好逛过,今天天气又好,还想说找你们去做运动……鸣海不在?”
黎舒注意到他的普通话倒是进步不少,一口气说下来,他居然一字不漏全都听明白了。今天他来也确实一身运动的打扮,倒是看着特年轻,和他们差不多年纪一样。
黎舒也觉得自己有点矫情,怎么说上次也是大家喝醉,人又没把他怎么着,再说,他一个大男人,还怕这怕那的,不很可笑么。
这么想着,黎舒让出一步,让荣耀锦进了门。
“真不好意思,他们今天都有课,这样吧,要不您进来坐坐?”
“你不要这样客气,我……哇!”荣耀锦夸张的叫了起来:“好美的房间!”
“啊?有吗?有些乱……”黎舒疑惑的收拾床铺,上面的有两床薄被还没叠,床边也还散着郑鸣海的衣服鞋子,这家伙每次都这样,要不是黎舒和魏蕾,他一定只能住猪窝。
“当然!!”荣耀锦没去看他,四处打量他们的房子。吉他、CD、音响、海报,虽然东西很多,但叫黎舒给收拾得整整齐齐,沿着墙边错落的摆放着,每把吉他所在的地方,都像是它们自己专属的位置,角落里还有一大束不知名的紫色小花,插在巨大的土陶花瓶里,正静悄悄的开。
“当然,很漂亮,真的。”
荣耀锦站在海报墙下,那张墙上贴满了摇滚乐队,但角落里却有张特别干净特别年轻的脸——黎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