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 13 章(1 / 1)
我准备写部长篇,说实话我已经准备很久了,在《他与她的□□》没写之前我就打算动笔了,飞来横祸般的被打断了。
我在《ONCE》大楼的休闲区要了一杯咖啡等阿并下班。
五点过后,精英白领们开始陆续下班,阿并一脸疲色的拎着包包走过来坐到对面。
“怎么了这是?脸色不好啊。”我问。
阿并揉着太阳穴,摇头说没事,“走吧,找个地方坐坐。”
我跟着她站起来,转头看见林琛从电梯里出来还跟我们走个照面。
我碰了碰阿并小声说:“跟林琛一起的那个是花成诗?好久没见到他了。”
阿并扫了他们一眼嗯了一声。
我自顾自地说:“这花总监还真够神秘的。”
阿并喊了一声林总,看了一眼花成诗憋了半晌才牙缝里挤出“花总监”三个字,听着颇有咬牙切齿的味道。
我老实的站在阿并后面,装作看不见。
林琛说:“既然遇到了,张主编就和我一起给花总监接风洗尘吧。”
我似乎听到阿并在心里狠狠的次奥了一声。
我碰碰阿并的胳膊说:“那我先走了。”
“乔睿,一起吧,我有事找你。”
林琛说话永远是命令式的。
我真想硬着脖子大吼一声:“老娘不去!”
可我不敢。
林琛开车,还偏偏把我塞进副驾座,阿并和那个花总监坐在后面。
阿并一副恨不得坐在车外面的样子。
我明白了,这花总监肯定是得罪阿并了,而且是抢男朋友的那种得罪。
偌大的包房里,四人分坐东南西北方,呈四足鼎立之势。
除我之外,其他三人表情严肃,端坐在位子上。
花成诗盯着阿并,林琛盯着我。他们俩真乃神人也,边盯着别人还能边把酒言欢。
我抓耳挠腮的看着满桌的菜胃疼。
阿并倒是无所顾忌的吃吃喝喝,还不时的招呼我。
我干干的笑着说:“我不饿,呵呵。”
林琛夹了我最爱吃的排骨放到我面前。
阿并笑呵呵的说:“林总真是善解人意。”
我在心里鄙视她,满桌精贵的菜肴,偏偏林琛夹了最廉价的给我这他妈叫善解人意?
后来阿并终于反应过来,放下筷子问我:“你今儿找我不是说有事么?”
废话,当着林琛的面我哪敢说。
阿并大手一挥道:“你尽管说,林总和花总都在,什么事解决不了啊!”
阿并你真狠,我不禁在心里竖起大拇指。
林琛挑着凤眸端看我,那表情的意思是:说吧,爷给你做主。
我仔细的盘算着怎么说才不会让自己看起来很猥琐,“我最近在写一部长篇,已经快结尾了,题材言情,内容狗血·····”我慢慢地说着,却被林琛打断,他问:“想出版?”
我点点头。
阿并小声的责骂我说:“出版社遍地都是,好不容易逮着机会你就不能提个有点出息的要求!”
我欲言又止,林琛又说:“你想和世纪合作?”
花成诗笑了一下说:“乔小姐出过长篇么?”
“当然出过,还很轰动呢!”阿并激动地拍桌子。
花成诗没有在意阿并的反应继续说:“世纪虽是ZY的产业,但与《ONCE》并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业务往来,正常来讲,这件事无论是找张主编还是林总都没有用。”
胡说八道,凭林琛在传媒界的影响力这事要是办不到就不用混了吧!
阿并张口道:“放屁!凭林总在传媒界的影响力这事要是办不到就不用混了吧!”
花成诗的脸黑了,我的脸也黑了。
林琛一直没开口,不知道在思考什么,我看向他,与他四目相对,却没有火花,因为我根本看不懂他的眼神。
最后林琛终于开口说:“这事我想想,我要看你的样稿,明天送到我家。”
“为什么送到你家?”
“因为每天周末。”
好吧,我的低下头。
刚到林琛手下混饭吃的时候,这厮是个不使唤人得死的主,每星期都要让我写至少四篇稿子送到他家,择其优见报,更甚者他四篇都不满意,我必须要一遍一遍的写,一遍一遍的改。还好那时候觉得这个行业新鲜,浑身充满干劲儿,也不觉得有什么。后来时间一长便摸清楚林琛的喜好,也知道了《ONCE》的风格,投其所好,跟随其风,渐渐混得风生水起,在业内新人都要喊我一声睿姐,只是我这人性格孤僻,不喜社交,以至于只要需要关系我就去找阿并,阿并是个奇女子,从二十二岁毕业到现在跟了林琛八年,从一个打杂小妹到《ONCE》主编,我总觉得这圈内没她摆平不了的事。
出了酒店,阿并提出要还有事,拉着我打车离开了。
到了《ONCE》楼下,她开着她那辆白色的英菲尼迪一路疾驰到一个小酒吧。
这酒吧是当初我和她相遇的那个,在B大旁边的小巷子里,我当时是当成一个旅游景点来逛的,然后阿并就撞过来了。
这几年里,我们聚会从来没有来过这里,有时路过阿并都会远远绕开走。
到了酒吧,坐在角落的沙发上,阿并要了一瓶威士忌,也不招呼我,自斟自酌起来。
我靠在沙发上抽烟。
一瓶威士忌下肚,她已经双眼迷离,夺了我的烟惬意的抽起来。
她笑着说:“看到没,就这,这个位置,当年我和他就在这分的手。”
隔着落地窗,她夹着烟的手指着外面说:“我当年就在那个学校上学。刚认识他那会他大一,我大三,他是我师弟。”
她有些激动,手指抖着抽了一口烟,烟只剩烟尾,她烦躁的把烟摁灭,拿起火机想给自己点上一根,因为发抖火机怎么打都不着,她像失控了一般,死命的一下一下按着。
我伸手说:“我帮你。”
她偏了一下说:“不用。”
她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异常苍白,长发遮住脸颊,她心急且粗暴的按着火机,最后绝望的把烟和火机一起扔了出去,捂住脸哭起来。
火机掉到我脚边,我弯腰拾起放到桌上。
阿并一直是坚强的,她从不向任何人示弱。
但是在爱情里,坚强的那个总是要受到更多磨难。
她擦掉泪水,声音是哭腔,有些沙哑。
“我今天见到他了。六年了·····”她看向别处,不想让我看到她的眼泪。
“六年,我一直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他。”
我点了烟递给她。
她语无伦次的说了很多,最后她指着自己骂傻逼。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个爱而不得人,或许他不爱你,或许他爱你,但这并不妨碍你固执把他放在心里,直到遇到可以相濡以沫走完一生的人。他或生或死,最终都会成为和你无关的人。
我的那个人叫沈宵,阿并的那个人,叫秦欧。
我开车把她送到家,发泄过后她安静的躺在副驾座睡得很沉。
小区楼下,一个男子靠着车窗抽烟,身形背影很像花成诗,花成诗确实是个优秀到让人无法忽略的男人。
我有些诧异,他灭了烟走过来打开车门,把阿并抱出来,低声说:“交给我吧,你开车回去,路上小心。”
我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很疯狂。
他抱着阿并上了楼,我在车里坐了一会,直到卧室的灯亮起又熄灭。
我开着车漫无目的的在公路上行驶,车窗天窗打开,冰凉的夜风灌进来,我撑着额头,一只手搭在方向盘上。
很久之前,母亲常说,你和沈宵是青梅竹马,这世上最长久最可靠的的爱情便是青梅竹马了。
只是不知道,最后谁的青梅爱上了谁的竹马。
高中时看过一句话说,我们年少时都曾爱过一个天荒地老,最后各安天涯的人。那时候觉得这句话听起来真是悲伤。
凌晨三点,停完车我慢吞吞的走到楼下。
林琛的车静静的停在路灯下,我眯着眼只看到车里模糊的身影。
他打开车门走下来,我朝他嗨了一声,他微微皱眉道:“喝酒了?”
我伸出小指比了一下,嘟囔道:“就一点,刚在小区门口的大排档喝的。”
“喝酒不准开车。”
他的表情很认真严肃,我忽然笑起来,拍着他的脸颊说:“不用担心,小区门口没人查。”
他握住我的手,眸光灰暗,不知道是不是生气了。
“林总这么晚有何贵干啊?”我抽出手搭在他肩上,笑嘻嘻的说:“不会想我了吧?”
他眯了眯眼,忽然揽住我的腰吻住我,大手按住我的后脑,我愣了半响,他的唇辗转在我的唇上,敲开我的牙关长驱直入,舌尖舔着我的,还□□的咬了一口。
我在心里狠狠的次奥了一声,猛地推开他。
他退开一步,手背轻拭嘴唇,唇畔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喝多了吧你!”我指着他大叫。
“没有,清醒的很。”
我做了一个懒得理你的手势,沮丧地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这是不是暗示着我的书有眉目了?”
他不说话,咬着唇看着我。
“可是你丫也太饥不择食了吧,我这样的你也下得去嘴。”我捂住脸,痛苦的哼哼道:“舌头疼死了,你以为这是猪舌头能吃啊!”
“乔睿·····”
我打断他,“别,什么都别说,我就当我梦游呢,还有,我的书,记住了啊!”我也不跟他废话,摸着黑上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