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再见,亲爱的(1 / 1)
(一)
阿佑看着好友独自一人坐在昨天宜言坐过的位置上抽烟,清晨昏暗的光线照在他略显疲惫的脸上有种说不出的孤独落寞,不由出声道:“就算是为了看日出,这个时间你就坐在这里也实在太早了吧!”
“怎么,你这二十四孝男友这么早是起来给我那宝贝妹妹□□心三明治的?那我这个大舅子能不能有幸沾沾妹夫的光。”
斯冠华势拿起阿佑手边的面包片就要往嘴里放却被阿佑一把夺过,还不忘数落他“知道我准备做三明治你还抽烟,当心烟灰落在吃的里面,斯丝还好说,宜言可是最讨厌这个了的。”
“呵,她明天就要走了,讨厌就讨厌吧。”
“你会这么老实的让她走?”
“那不让她走我还能怎么样,我就算留得住她的人也留不住她的心,更何况连人我都留不住。”
“你就没想过跟着去,你不是一直想去剑桥念国际法么?正好可以乘着这个机会,即圆了你的梦又顺了你的心。”
“我们的问题根本不在这,就算我跟她去了又如何,也抵不过宋子谦在她心中的一丝一毫。”
“怎么这么感慨。”
“你知道么,昨天我给她换药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睡梦中喊得都是子谦哥哥,我疼。阿佑,我受不了了,我觉得这就像一把刀一样狠狠的□□我的心里,不□□疼,□□更疼。”
梁嘉佑和斯冠华从小一起长大,从不曾见过这样的他,从来斯冠华都是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何曾有过这样萎靡的样子,连他那年因为车祸而错过了剑桥入学考试只得留在G大法律系学习普通法而不是他一直最感兴趣的国际法时都不曾见他有半分懊恼遗憾,自己去医院看他的时候他还有心思和自己开玩笑说:“阿佑,看样子老天爷是要我等着你一起去英国学建筑,正好能看着你免得斯丝不在身边你在万花丛中迷失了方向。”而自己也开玩笑的问他:“阿斯,你现在这样打趣我,就不怕日后会为情所困而需要我的安慰。”
当时他怎么说来着,他好像说的是:“如果我真有为情所困的那一天,除了困住我的那个人又有谁能安慰得了我。”没有想到,所有不以为意的玩笑最终都成为现实,所有曾经的笑言都会变成驱之不散的魔咒,牢牢的控制住我们。
就在这个时候,斯丝冲出帐篷跳上自家老哥的背,要他背自己却突然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大声的说:“咦,怎么这么大的烟味,老哥你偷偷抽烟了,也不怕带坏我们家阿佑。”
“你这个臭丫头,有了男人忘了老哥,当心我把你摔下来。”斯冠华作势就要把斯丝往下摔,大概是闹惯了,斯丝也不怕,反倒乘势跳了下来。阿佑知道斯冠华心里还惦记着宜言只得打发斯丝去把宜言喊起来,呆会天就要大亮了,再晚可就见不着日出了。
不一会儿本还一片混沌的天空渐渐的亮了起来,远处朝霞已经出现,太阳的光辉透过稀薄的云彩投射了过来,整个山顶突然间像被镀上了一层金光,绿色的树叶都散发着柔柔的光彩,不一会儿太阳从天边冉冉升起,新的一天即将来临,新的故事是不是也就要拉开序幕了,对于别人是否如此我们不得而知,但至少对于宜言和斯冠华来说大概是要有新的开始了吧。
(二)
机场每天都上演的一幕幕离别与相见的场面,虽然随着科技的发展交通的便利,人与人之间就算隔着万水千山也很容易就能相见。但对于普通人来说,有时候这一别可能就真的是一生一世不再见,就好像弘一法师曾说过的那样,一生一别难再续,非梦思中数数寻。宜言和好友们一一道别,纵使已见惯离别的场面,虽然也知道自己念完书就会回来可还是忍不住的留下了泪水。
其实除宜言以外,还有一个人更加的感慨万千,那就是斯冠华了,本来昨天看过日出之后他已经决定从此之后不再关注宜言,只把她当做妹妹的好友,却还是忍不住想要见宜言最后一面。
看见斯冠华款步走来,大家都很识趣的走到一边,让两人能有享受这最后几分钟的独处,斯冠华是多么想开口喊宜言留下,可他还是忍住了,倒不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开口也不过是徒劳,而是他明白对于宜言来说,她更需要的是一个没有半分回忆的地方才能整理心情而不是自己。
他屈身蹲下从西裤口袋里掏出一条细细的链子把它戴在宜言的脚踝上,等斯冠华起身宜言只觉脚踝一凉低头一看发现上面多了一条脚链,她本想弯下身去把它解下来还给斯冠华但却被他的用双臂圈住跌进他的怀里,宜言不由一愣,而就在她愣神的当口,斯冠华低头吻住宜言明亮的双眼,轻轻的呢喃:“宜言,再见;再见,我的爱人。”
不等宜言回过神来,斯冠华已放开她转身离去。宜言就这样傻傻愣愣的站在来往的人群之中,低头看着自己脚踝上的那条脚链上缀着三颗宝石,高贵的紫水晶、璀璨的绿钻和圆润的珍珠,其寓意竟是取自于前天斯冠华教自己辨认的猎户座星带,他告诉过自己猎户座的星带是由三颗恒星组成,相传如果有一个男子愿意将自己和心上人的幸运石用绿钻串联在一起,那么就表明这个男人愿意从此与爱人的命运紧密相连,那么神就会将他们带到猎户座的星带上让他们在永恒的宇宙中生生世世相亲相爱。
她当然知道那不过是一个神话故事,但她还是不由的被斯冠华的深情感动,她扪心自问,李宜言,你当得起这样的深情么,你值得她准备取下脚链的时候父亲制止了她,李意看着和爱妻相似的对女儿不由语重心长的提点到:“女儿,每一分心意都值得尊重,又何况它是来自深爱你的人的呢。”
(三)
伦敦是世界著名的雾都,比起三月的江南更加的烟雨蒙蒙。在伦敦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人,总是不忘随身带着一把宽大的伦敦伞,宜言也是如此,但初来伦敦的人却是没有这般觉悟的,好比宜言的宛儿姐姐。
宛儿作为叶依的侄女却比宜言这个女儿长得更像叶依,不单单是长相,更多的是相似气质,宜言的气质偏向清纯可人而宛儿却和叶依一样气质温婉,可见中国人总喜欢说侄女多像姑、外甥多像舅也不是没有丝毫道理的,李家两父女对于这位经常来看望他们的姑娘是很欢迎的,宛儿第一次来的时候,宜言父女特地双双请假陪她泛舟泰晤士河畔,参观白金汉宫,看女王巡礼,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周末。宛儿看出其实对于他们两个来说,更多的时候透过和姑母八分相似的自己来弥补一家三口不能再一起的遗憾,正因感受到了他们对姑母的思念宛儿常常抽空过来到伦敦来看望他们。
不知只觉三年过去了,宜言的学分修的差不多了,正准备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工作,虽然叶依去世的时候留下10%叶氏集团的股份给她,李父还持有宋氏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足够养活女儿一辈子,但她还是希望能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活的充实一点,就像宛儿姐姐一样虽然作为叶氏唯一的继承人却是一个慈善机构的管理者,每天飞来飞去为需要帮助的人寻求资源获得帮助,过的充实而有意义。
宛儿希望表妹来和自己一起投身慈善却被宜言拒绝了,因为宜言看见G市新闻办招一名实习记者,宜言虽然主修的是英美文学但却辅修过摄影,她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份工作,而且爸爸毕竟上了年纪与剑桥的合同也快要到期终止了,听他的语气养老的话还是回G城的,毕竟大半辈子都生活在那里,哪里有自己的朋友和亲人。宜言怎么舍得离开父亲一个人四处闯天下呢,于是决定就去应征这份工作了。为此她还特地给斯丝打了一个越洋电话,让她帮自己递简历。
斯丝接到宜言电话的时候正和编导一起对稿子,一听宜言要提前回国甚至可能和自己成为同事立马应承下来,说包在自己身上。编导王姐看着斯丝兴奋的样子不免好奇的问她:“世界上除了你家阿佑还有人有这么大的魅力啊?”
“那当然了,宜言可是我最好的朋友。”
“哦,就是你说的那个去英国了的。”
“是啊,我们电视台的新闻办不是要招一个记者么,她学的相关专业又打算回国,让我帮她递简历呢。”
“是么,什么学校的。”
“剑桥。”
“哇,不得了,名校出身啊,那长得好看么。”
“比我还好看呢,不信你看。”斯丝边说边掏出钱包,钱包里放的是那年自己和宜言、老哥还有阿佑的合照。王姐一看,照片里的小姑娘斯文乖巧但一双明亮的双眸却衬得整个人神采熠熠,当真是美人一个,不由赞叹道:“当真是比你好看,这下可要乐坏了新闻办那伙光棍了。”
“她连我哥都看不上,拿些人哪里如得了她的眼。”
“什么,她不会就是你哥在那期完美情人里说的梦中情人吧,难怪,要我是男人,我也愿意为了这么一个梦中情人守身如玉了。”
“这事别跟别人说,不然我下次什么都不告诉你了。”
“知道啦。咱们赶紧对稿子,这样等下你还有时间去新闻办给她交简历。”
宜言晚上回到家,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告诉老哥,她走进斯冠华的房间,看见自家老哥的声音被卓上堆积如山的文件挡住了,又想起他这三年多以来一天比一天忙碌的身影,不由觉得心酸,怎么哥哥和宜言就不能像自己和阿佑一样呢。斯冠华看着小妹走近自己,双眼雾蒙蒙的还以为是又和阿佑吵架了,没好气的说:“我没时间,找你的阿佑去。”
“哥,宜言就要回来了,她要应征新闻部的记者。”说完,斯丝就出去了,走的时候还不忘给斯冠华带上房门。
斯冠华听到这个消息只觉得脑子嗡嗡的,像被雷击中了一样,半响都反映不过来,等他反映过来想找斯丝问清楚的时候,老妈说斯丝已经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