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你好,旧时光(1 / 1)
(一)
是谁说,每个人一生都会遇见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可对于宜言来说,她的子谦哥哥却是即温柔了她的青春又惊艳了她的整个少女时代。
那时候的宜言哪里有半分现在的乖巧。七岁的时候,宜言的母亲重病,父亲带着妻女前往美国治疗,却发现自己照顾妻子的同时实在无暇顾及年幼的女儿,只得把宜言暂时托付给美国的好友宋世友夫妇照顾。
宋子谦只要闭上眼睛就能想起第一次见到李宜言小朋友的情景:放学回家,只见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穿着满身缀满小蝴蝶的粉色公主裙,满花园疯跑,一下撞到自己的怀里,也不怕生,抬起小小的脑袋,甜甜的对自己说,你就是宋妈妈说的子谦哥哥吧!
那模样真是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
直到她踏坏了花园里的玫瑰花蕾,拔光胖rose的胡须(胖rose是子谦养的一只大花猫),还不小心弄碎了子谦心爱的模型后一脸惴惴不安只知拿那一双翦水秋瞳忽闪忽闪的盯着子谦,面对这样的呆萌的小姑娘,子谦只得一个劲的安慰她没事,却不经意的发现对面镜子里的低着头忏悔的小姑娘却是一脸奸计得逞的样子。一向好脾气的子谦气的牙痒痒,正准备发火,可宜言小朋友也不是吃素的,立马撒娇卖萌,还一个劲的保证再也不会有下次了,子谦哥哥不要生言言的气嘛。
宋子谦这个时候才意识到,小宜言就算再调皮捣蛋自己也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还恨不得她能更捣蛋一点,这样她才会费力讨好自己。
那时候的子谦不过是十七岁的少年,就算再怎样的少年老成也还是渴望阳光的温暖。父亲的肯定,亲友的赞许,学校女生的微微好感,都比不上每天回到家时母亲笑着对自己说什么今天言言又去追胖rose结果不小心跌倒在刚刚施过肥的花圃里,弄得一身脏兮兮;认识了隔壁的Tom,还一脸贼兮兮的用国语问人家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叫Jerry;还有一个劲的逗王阿姨家的小儿子说什么你长的好可爱啊,姐姐以后嫁给你做老婆好不好,结果人家说不要姐姐做老婆,姐姐身上都是臭臭的,气的小丫头非哭着闹着要喷各种香水结果把自己弄得一身怪味的时候那一点点生活的乐趣。
这世界上总是有那么一个人,无关乎出身、外貌、性情,但就偏偏只有她能带给你欣喜与愉悦,使你从心底里开出最美的花朵。
(二)
一直以来,敏锐的宋子谦都没有捕捉到自己内心深处对李宜言那些许不一样微妙的情感,只是以为刚刚好,在那样一个时间里,言言的调皮捣蛋活泼可爱不过是自己生活中的一点鲜活的色彩,毕竟她是那样的不同,甚至就某种程度而言,宜言是由自己教导长大的。
宜言在宋家生活三个月后,宜言的母亲病情稳定但需要去瑞士的疗养所休养一年,李先生于是决定将他的建筑事务所并入宋氏集团以便能空出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妻子,这时候宜言小朋友的教育问题就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七岁的宜言已经到了入学年龄,如果跟父母一起前往瑞士势必将耽误时间,而送回国内的话又担心女儿调皮捣蛋难以约束。几经权衡加之宋夫人的热忱挽留,保证像对待子谦一样好好教育宜言,大人们最终决定让她留在宋家并到宋子谦所在的学校入读,虽说那是一所严格控制生源的学校,可架不住人家有个有钱的爸,大笔一挥赞助一出就办好了九月入学的手续。
可宜言的整个童年时期虽说不是偷鸡遛狗可也好不到哪去,于是委托品学兼优的宋子谦在这开学前仅剩的三个月内好好的辅导宜言,可无奈的是并不像戏文中写的那样,千金小姐总是爱上她的私人教书先生。
懵懂无知的李小朋友那时候完全不知道什么是爱,她只知道对自己最好最好的子谦哥哥瞬间变成一个只知道逼自己写作业的老夫子,每天除了作业就是作业,不准和宋妈妈出门逛街,不准到隔壁家和Tom过家家,还不准每天睡醒了就吃,吃完就逗胖rose(rose是宋妈妈养的大花猫),只许学习学习学习。
每天6点被各式各样的闹钟吵醒后必须和他一起出门锻炼半个小时,接着回来学习一上午的英文。下午还必须跟家庭教师学习两个小时的钢琴,天知道,自打母亲生病,自己就再也没碰过钢琴,虽然也不过短短的一年时间而已。这还不够,每天晚上还得写两个小时的大字报练习书法。这样的日子远远的超过当初说好的三个月,一过就是五年。
但之所以说只过了五年倒不是因为宜言突飞猛进而是由于子谦完成大学课程将要前往意大利深造,忙碌的他暂时无暇顾及宜言小朋友。
这时候的宜言已经十二岁了。
十二岁的宜言至少表面上看着还是有几分大家闺秀的派头,弹得一首好琴,写得一首好字,虽然不是门门功课拿A,但至少成绩单上不是一片的C。
子谦哥哥就要去意大利了,再也不能在英文作业不会写的时候喊子谦哥哥操刀,再也不会有人每次回家都带好吃的曲奇饼,也再也不会有人在下雪的时候把自己背回来,说不伤心是骗人的,可如果说不期待再也没人管自己、再也不用看冗长的英文书、再也不用担心偷偷和Tom出去被罚、再也不用练习讨厌的钢琴的幸福生活那也是骗人的。
毕竟年少,伤心之后更多的是对自由生活的向往,却不知道,自己曾经离自己一生的梦寐以求曾经有多么的近,近到都不须任何动作,只需一句轻轻的呢喃叹息即可。
(三)
其实自始至终宋子谦都不求言言能够多么才华横溢出类拔萃,只希望她一生都能像七岁的孩子一样无忧无虑。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起,当言言和同龄的小男生一起的时候,他都会莫名的嫉妒,嫉妒为什么自己是以一个哥哥的身份出现,为什么自己比言言大十岁,于是他总是约束言言,希望她能安心呆在家里而不是和什么Tom也好,Jason也好的阿猫阿狗一起。
并且这种嫉妒在不知不觉中悄悄升华为一种恐惧,恐惧自己终有一天控制不了而伤害了言言,于是他想也不想的接受邀请,只想躲得远远的、远远地。可有些事情,不是你刻意去遗忘就能真的不曾记得,有些人不是你假装不在意就能真的不在意。就算隔的再久,离的再远,思念都如蔓草一样在心底的某个角落恣意生长渐渐地长满了内心的每一寸每一离。
在图书馆学习的时候,每当看见坐在自己对面的女孩因思索而紧闭的眉头就会想起言言总是习惯在想问题的时候一张巴掌脸扭曲在一起的搞笑模样;
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总是想起言言不断地抱怨学习的伙食有多么的差,自己只得每天中午开车将言言接回家里吃宋妈妈特意准备的菜肴,其实那也不见得多么美味,只是特别的有家的味道,有亲人的感觉;
每当路过街角的面包房的时候总是想起言言威胁自己每周都必须到57街买她最爱的曲奇饼否则就把自己的模型全都藏到自己找不到的地方;还有每次下雨的时候总是不能忘记言言赖到自己背上说什么走路会把鞋子打湿其实明明司机就开着车跟在后面。
总之,不管干什么,都会想起那些点点滴滴。
就是这股想思念逼的自己用四年就完成了六年的学业,虽然这四年都不曾回过美国,但那都是因为害怕,害怕自己一旦回去就再也没有勇气离开。如果他们知道Mr.Song 不交女友没有绯闻不是因为他可能是一个gay而是因为他们家有个小他十岁的“童养媳”会不会吃惊呢。
好在,自己马上就可以回去了,马上就能见到一刻也不曾忘记的小姑娘。
可命运就是这样触不及防,总以为时间还很多,总以为机会还很多,却不知道,从来都是时不我待。
所有的一切,都不是我们想好的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