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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三章 落寞(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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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蕴铎夺了酒杯,可惜,那人苦笑着看他,一脸委屈,“真抠,就连酒,你都舍不得给我喝了?”

轻轻拍拍他的肩,“骞昰,我们无能为力,只因我们太过渺小,所以,爱而不得。”

顾骞昰笑了,眼角挂着泪。

张蕴铎扯了纸巾给他,“你这是第三次在我面前落泪,骞昰,第三次。”

“第三次又如何?蕴铎,还会有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

那人像丢了魂,或者,从五年前,他已经没了魂。

那个叫做顾骞昰的魂魄,早就跟着那个叫陆棽棽的女人,飞到英国去了。

可惜,那个女人回来了,魂魄忘了上飞机,或者,忘了买机票。

“顾骞昰,顾骞昰,顾骞昰。”

张蕴铎从不知道一个女人可以吵成那个样子,总是闹哄哄的,可安静起来,又一言不发,怪人,他那时那么想她。

她会和他们肩并肩地坐在羊毛地毯上,假装拎着酒,其实仅仅只是一杯会冒泡的葡萄汁而已,然后用一种很惊讶地眼光看了眼他们手上的香槟,最后鄙视道,“喝我的这个,要不将来做手术手都会抖的,再说,你们的酒,好难喝。”

顾骞昰总是会宠溺满满地摸摸她的脑袋,“好,我的棽棽,你真的是常有理。”

“明明就是。”

她总会高喊,然后扑过去亲亲他的脸,“少喝点儿”。

那人也会笑着应,“听夫人的话。”

弄得一桌子人狂吐酸水,而那两人,毫不自知。

陆棽棽的酒量,他是见识过的。

那年圣诞,顾骞昰那件刚刚花了半个月工资买的Gucci小羊皮大衣,被背后的那个女人,吐了个完全。

据说,那个女人,喝了一杯香槟,仅此而已。

事后,顾骞昰笑着调侃,“果然是识货的女人,就知道那件衣服贵。”

好吧,他不得不后来小心地问他,“那件羊皮大衣哪儿去了?”

那时顾骞昰用一种很鄙夷的目光看自己,“怎么?你最近,迷上收购二手货了?”

终于有天,尚星悄悄告诉他,“最近顾骞昰老是打听哪里干洗不错,真奇怪,他还从没这么认真地问过自己这么一个问题呢。”

最后的结果,那件小羊皮大衣,再没上过身。

原因,不知道那个女人的胃里有什么化学反应,皮衣后背,整整一团褐色,顾骞昰郁闷好久,终于没再穿。

那年,顾骞昰二十七岁,赚到了自成为律师以来,最大的一笔。

他拿那笔钱,买了一件Chanel的白色小棉服送给那个他口中的‘蠢女人’,送之前,在办公室拿剪刀,小心翼翼地剪掉了衣服上面所有的标签。

当然,那个女人从来不知道,也从不关心这些东西,到底值多少钱。

那时的自己诧异地问,“让她知道花了多少那才算心意啊!”

那人笑笑,“那个傻女人如果知道了,可能会找一把蜡烛供起来,然后把我打到骨折住院,那多不合算,这样,最起码冬天她就不冷得叫唤了,我忙的时候,她也可以不用在等公交车的时候,挨冻了。”

自己当时不懂,直到顾骞昰,收到了那年的圣诞礼物。

他后来说。

“蕴铎,再多的金钱,都买不来那个圣诞节。”

一件羊毛大衣。

深灰色,剪裁不错,最起码那时,顾骞昰穿了整整一个冬天,看上去,可以瞬间秒杀众多中老年妇女。

自己至今,仍记得那个女人等在校门口的小餐厅里,然后小心翼翼地把那个盒子递了过来。

顾骞昰打开盒子笑得张狂,“陆棽棽,你终于送我礼物了,不错啊,很好看。”

“当然,花了我两千多呢,顾骞昰,肉痛啊。”

那表情,活脱脱地从自己身上挖掉不少的肉。

“从今天开始,就穿这件上班了,再也不换了。”

顾骞昰满脸欢喜。

那个女人,脸上亦然。

自己坐在一边,安静地没有说话,虽然他那时知道,顾骞昰身上的那件黑色大衣,价钱已经超过五位数。

而那个女人穿着当季的Chanel比他的还贵的小棉服,一脸得意地说,“你看,比你这件一千的,足足贵了一千块呢。”

一千块啊。

那时的一千块啊。

顾骞昰说,她打工一天,星巴克会给五十,肯德基会给三十,呵呵,好像那个披萨店,叫什么来着,给的最多,六十。

那时的顾骞昰啊,你到底是笑着的,可自己怎么听着,那么心酸。

顾骞昰喝醉了,可是张蕴铎觉得,这个男人酒量那么好,怎么轻易会醉,给尚星去了电话,问到了那个地址。

或许,他想去的。

在喝了整整一瓶Hennessy后,他静静地靠在自己肩头,然后用只有两个人听到的声音嘟囔,“棽棽。”

看吧,他还是了解他的。

棽棽很怕半夜有人敲门,虽然她从不做亏心事,可就是怕。

不过,那两人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没怕,静静地立在一边,开门,让他们进来,然后轻轻关上。

“记得我吧。”张蕴铎轻声问,将靠在自己肩头的人往沙发上一放。

棽棽点头,“嗯,记得的,大骞昰三岁,姓张。”顿了顿,“张师兄?”

那人笑,点头,“嗯,就喊这个。”

她定定地看着躺在那里一脸痛苦的人,抬头问他,“喝醉了?”

“对不起,我觉得,他想来这里的。”

张蕴铎声音很轻,可他今天,第一次看到那个女人,落了泪,他以为,无所不能的女金刚,是不会哭的。

她安静地蹲在那里,捧着手上温度刚好的蜂蜜水,轻轻喂给了已经睡着的人。

那人也不乱动,会乖乖地咕噜咕噜地咽下去,然后巴咂一下嘴,满意地睡过去。

张蕴铎将车钥匙放在茶几上,关上门悄悄地离开。

在这个零下十八度的夜晚,这个已经四十岁的大男人站在街头,回身望了眼六楼顶层那件闪烁灯光的房间,笑了,“顾骞昰,做个好梦。”

漫步目的地看着街边的人潮,消失在,这个满是星星的夜晚。

顾骞昰静静地睡着,一边的人,静静地落泪,滴在他身上的毯子上,下巴靠在膝上,静静地,一颗一颗,落下。

睁开眼的时候,那人依旧靠在沙发边,身上披着毯子,顾骞昰看了眼自己身上的维尼熊毯子,缓缓起身,“丫头?”

地上的人听到声音睁开眼,看着他的笑,还是没忍住,双手穿过他的两臂,拥了过去,然后用很大很大的声音喊,“顾骞昰,顾骞昰,顾骞昰。”

“傻瓜,去床上睡,听到没有?”

揉揉她长至腰间的发,脑袋埋在其中,不好意思地笑了,“棽棽,我浑身臭臭的,弄脏你的茉莉香了。”

茉莉香,这么多年,棽棽还是习惯那个味道。

因为顾骞昰说,陆棽棽,你身上好像有茉莉,每次见到你,忍不住靠近。

其实,他的原话是。

“棽棽,你身上好像有魔力。”

茉莉也好,魔力也罢,总之,那股力量来自于那个人,那个浑身,都会迸发出新的能量,她会用很软很软的声音告诉他,然后弄得他一身鸡皮疙瘩。

“顾骞昰,人家这是体香!”

呵呵,傻样儿吧,谁家的体香会有茉莉味儿,你又不是花仙子!

棽棽被他抱在怀里,是公主抱,因为顾骞昰说,这是最后一次,她信了,因为,这就是最后一次,第二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她就要变成曹营长口中的曹太太了。

棽棽很贪婪他胸前的香气,淡淡地,有雨后清晨木头的味道,不似平日里的松香木的味道,可更让人沉醉。

顾骞昰恶狠狠地说,“陆棽棽,不许把鼻涕蹭到我胸前,听到没有?这件衬衣很贵,很贵的。”

“抠门儿。”

那人拿一边的纸巾擤了擤鼻子,然后眼眶红红地看他,“告诉我,你这五年,有没有,有没有想过我?”

躺在那里的人笑着摇头,“没有。”

回答干脆,突然让她想到了只会几个字几个字下命令的曹营长。

她的顾骞昰,明明会想她的,可是,她搞错了,这不是五年前,这是五年后,她今年,三十岁。

棽棽动了动身子,靠在他横着的胳膊上,手搭上他的胸前,笑了笑,低声问,“我问你句话,老实回答好不好?可能,这辈子,就问这一次。”

“嗯。”

顾骞昰动动身子,伸手将人揽紧,“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陆棽棽笑了,然后在他以为她已经睡着的时候,听到那个人小声地问。

“顾骞昰,你和柯子陵……”

她很小心地问,并没有问出最后的话。

顾骞昰眨眨眼,在这个被月光掩护下的夜晚,轻声开口,“棽棽,我今年三十七岁,我和子陵,结婚五年。”

语调淡淡地,可陆棽棽就是想笑,可笑着笑着,就哭了。

没有声音,只是顾骞昰那件贵的要死的衬衣,湿透了,仅仅只是胸前的部分,罪魁祸首,是那个长了二十五岁的脸,却有颗三十五岁心的坏女人。

那个坏女人的肩膀微微抖动,可是没有声音,只是他胸前湿透的范围,不断地扩大、延伸、蔓延开来。

然后,他看到那个坏女人笑着抬头,照着他的唇,轻轻地吻了上去,间隙中,手指摸向他的衬衫纽扣,声音低低地,“顾骞昰,要我,好不好?”

语调软软地,让人听了,忍不住心疼。

顾骞昰笑了,握紧她乱动的手,在夜色的掩护下,眼睛闪闪地,冒着光,那道光术,像要刺穿她的眼睛,在她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时候,听到他低低地说。

“棽棽,我很脏。”

棽棽翻了身睡过去,肩膀依旧抖动,他都知道的,可他无能为力,只能将那人紧紧地拥入怀中,用一种最亲昵的方式,亲亲她的发、她的脸、她的颈,直到她说。

“我都忘记,我的身份了。”

转过身,手轻轻抚着他的脸,小心翼翼地问,“我现在,算是勾引别人的丈夫吗?”

顾骞昰笑着咧嘴,“算,可偏偏被你勾住了,不想走。”

“骞昰,我是不是,很贱?”

她说完这句,迅速闭上眼,将脑袋埋在他胸前,“我不要听答案,纵使明天柯子陵拽着我的头发大骂我陆棽棽有多么下贱,我都心甘情愿。”

顾骞昰没说话,手轻轻抚着她的背,然后用很低很低的声音说。

“陆棽棽,你如白雪般纯净,我不舍得。”

棽棽低笑,“这个比喻,真酸。”

顾骞昰闭上眼,在过了好久好久后,缓缓开口。

“如果有天我死了,麻烦陆小姐在我的葬礼上,穿上白色的连衣裙,白色的高跟鞋,长发一定要用白色的丝带挽成蝴蝶结,然后,面带最灿烂的微笑,弹一曲贝多芬的《月光曲》,答应我,好吗?”

棽棽笑着眨眼,“不是该弹《欢乐颂》吗?”

顾骞昰浅笑,“嗯,《欢乐颂》也可以,就算是《金蛇狂舞》也不错,只要你弹,我可能去天堂的路上,都是笑着的,记住了吗?”

“好。”

“睡吧。”

顾骞昰将人揽入怀中,看她脸庞紧紧贴在自己胸前,笑着闭眼,直到胸口处传来轻浅的呼吸声,男人笑笑,然后低声道一句,“晚安。”

那人,睡得香甜。

这五年,从未有过的安眠。

而那个人,静静地看了她一夜,然后关上门离开,这时,距离她变成曹太太,只剩八个小时。

八小时,四百八十分钟,两万八千八百秒。

清晨的第一抹阳光后,那人笑着招手,“曹太太,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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