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十四章(1 / 1)
从来没有过的悲伤,就如同丢了最心爱的东西。然后胸口破了一个大洞,呼呼的灌着冷风流着血。她还能够感觉的到痛,可是毛晓,连流泪的资格都没有了。他会死,然后魂魄离体,再然后走过遍野如火如荼的彼岸花,忘掉所有的一切,最后走过往生门,重新投胎。
他会忘记她,会忘记有过这么一个让他丢了性命的她。他们再也不会相见,他会在尘世中跌倒再爬起来然后挣扎着等岁月将一头青丝染成白发,娶妻生子赚钱养家看儿孙满堂,然后再轮回重新来过。一遍一遍,就是不会再遇见她。不会再对她说:“我帮你留了饭,我守在这里,等它冷了我会在拿去热一热。你还没吃饭吧,趁热吃吧,还是热的。”
其实,她应该相信他,然后跟他一起走,那样他就不会为了证明给她看他能够养着她而去弄包子,他就不会为了给她送包子撞到狼妖,然后他就不会死。
可是她没有,她偏执倔强的自己一个人走了。她以为,他丢下她一次,她总不会在给他机会丢下她第二次。
可是,他还是丢下她走了,再也不会回来的那种。
但是,她却不恨他。恨不起他,他将整个性命都赔给了她,他的整个世界都沉甸甸的压在她身上。她背着他的性命怎么还能狠得下心来对自己说:“朝回,你该恨他,是他丢下你的!”
一切都晚了,说什么都晚了。再多的如果都不可能换的回他睁开眼睛。换的回他在叫她一句。
眼泪一滴一滴流下来,她多想他还能够站起来对她说:“朝回,跟我走。”
可是,再也不会了。
黑夜寂静无声,压抑着她一个人的悲伤和痛苦。整个世界都抛弃她,唯一一个不会抛弃她的人,也被她的执拗连累死了。这个世界,要拿什么来偿还她,偿还毛晓的性命!
幽蓝的光渐渐暗下来,孔雀匍匐在毛晓身旁歪着脑袋搁在他胸口。像是在聆听他的心跳,可她的耳朵里,却什么也听不到。因为他的心跳,早已停止。
心中越来越多的怨愤,从有意识到修成人形位列仙班,再到被贬轮回遇到毛晓,最后到现在她无力的窝在他身旁,他却再也不能温暖她。所有的记忆,像放电影一般重新走过。
每个人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每个瞬间。她都记得那么清楚。就像是刻在脑子里,即便重生轮回,即便把她拧碎了在拼起来。也依旧毁不掉那些记忆。
她蓝色的羽翎在黑暗的巷子里,放下了一身的骄傲。
渐渐的,孔雀头顶上五彩的翎毛颜色开始慢慢变深、变深。从头到脚的蜕变成深黑的浓色。赤红的眸子也开始泛起妖冶的光,伏在毛晓身上的头渐渐抬起。浅浅的眼眶留下最后一滴晶莹的泪水,然后破碎在毛晓胸前那个无以填补的大洞里。
身体在慢慢蜕变,潜藏在最深处的所有的不满所有的愤怒都在慢慢放大,再放大。无数个‘报仇’在脑海里窜来窜去,她蓝色闪着微光的眉间,渐渐凝出一滴浓黑的像墨的圆点。
“朝回!停下来!”
至安一身白衣被风吹着在身后翻飞,云驾的非常快。可他赶来的时候,朝回全身的羽毛都已经变成黑色,只剩下尾羽顶端的桃心。
“朝回,停下来。不要想了,毛晓不会死。你还会再见到他的,各人都有各人的命数。朝回,别再执迷不悟了。”
至安在朝回身旁三步远落下,一身白衣的他站在黑夜里就仿佛一颗耀眼的星辰。孔雀扭头看他,微微抬起骄傲的下巴。他雪白的身影仿佛沙漠里唯一的太阳,清冷的照进朝回眼中。
“朝回,有缘总会再见。”
他伸手,淡淡的光华撒向朝回。闪着浅蓝色的光芒慢慢将她全身黑色的羽毛变回原样,孔雀眉心哪一点浓黑,却怎么也抹不去。
至安扬手将朝回恢复人形,她歪着身子跪坐在地上。眼神呆滞,眉间哪一点黑却将她的整个脸染上了沉重的色彩。他慢慢抬脚走过那三步的距离,每一步,都仿佛丈量好的一样远。他白色的软靴镶边的衣角轻轻拂过地面,却纤尘不染。他停在朝回身旁,右手缓缓的搁在她的头顶。手心里的温度仿佛带着安定的力量,淡淡的嗓音让人渐渐平静。
“朝回,世间一切都自有定数。不是你我可以改变的,今日逝去的,明日也许就会回来。往复巡回,三界众生都是如此,不止你一人。事有正反两面,人有好坏之分。毛晓今日的善举必会造就他来世的善报,朝回,你要相信,天道始终都是公允的。”
朝回坐在毛晓身边没有动,呆滞的垂着眸子看着地面。墙角,两个染上微尘的包子静静的躺在那里。她仿佛在迷惘中看见了亮光,撑起手爬着过去将两个包子捡起小心翼翼的用油纸包好,宝贝一样抱进怀里。
至安在她身后看着她的动作,眼底闪过一丝无奈。
“朝回,跟我回安云山。”
“不。”背对着至安的朝回想也没想就出口拒绝,毫不迟疑。
“我此生,决不再踏入仙界一步。除非,我有朝一日能够颠覆仙界。那时,将会是你们所有人的末日。”
至安摇了摇头,将手搁在身后朝前走了两步靠近朝回。
“跟我回安云山,你虽是入魔被我挽回,可你眉间那一点黑痣随时都可能再将你拉入黑暗里。以你执拗的性格很难自拔,日后若是修行也会带来心魔。”
朝回侧着脸,没有回头。“我不想再说第二遍。”
至安轻轻一声叹息在黑夜的巷子里晕开。
她已经走在仙魔的分界线上,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滑过去。一旦堕入魔道,将永世不得超生。也许,他只能封了她的记忆。带她回安云山慢慢的将她的心魔去除。她只是一只倔强的蓝孔雀,她喜欢将善良的心藏在冷漠的外表下。喜欢装作不易接近就把所有人都推得远远的,可她,终究是个缺少温暖的孩子。
至安轻轻抬手,一团浅蓝色的光芒在他手心里凝聚。他伸手光芒一闪划破左手白皙的的指尖,在那团光芒上写写画画。片刻后,他右手心的光芒一闪,没入朝回的后脑。
抱着包子的坐在地上的朝回,身子一软倒在地上。
白嫩的小脸还带着哭过的泪痕,小小的眼睛有些红肿。至安上前蹲下身子将她抱起,朝回怀里的包子滚落。他低头看了看,然后拾起塞进袖子里。
朝回三岁的身子还很轻,抱在怀里几乎没有重量。她的一条胳膊垂在身侧,袖子微微被拉高,露出手腕上那一块黑色如墨的印章。安静的写着至安两个字。
至安抱着朝回,看了看这巷子里的细碎血肉,视线落在地上已经死去的毛晓胸口那个血淋淋的大洞,他眼神微微一暗,抬手将一切抹去。
一阵光芒闪过,血腥的巷子里,什么都不剩下。就像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在这里蹲过,没有一个狼妖在这里杀过人,也没有一个叫做毛晓的人惨死在这里。
一切,都回到最初。
待所有一切都恢复平静,天空那一抹白云承载着至安和朝回离去。巷子深处的黑暗里,才慢慢幻化出一个人形。一身黑衣,面色泛着病态的苍白,浅灰色的眸子,一头银发在夜风中飞舞。
“差一点,就差一点点。我就可以让她入魔,让她也尝尝日夜煎熬的滋味。然后看着她日渐憔悴慢慢凋零,这些,都还不回末颜的一点点苦。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不就是安云山么。她去的,我更是去的。”
那人在黑夜里轻声一笑,声音邪魅带着磁性在黑夜的巷子里久久回荡。
“朝回,你等着堕落成魔的哪一天吧。”
而就在此时,渺渺仙境云雾缭绕流光溢彩的天庭中,却突然传来一声响彻九重天的高喝:“世安上仙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