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1)
“我说过,我一定会找到你。”洛玖月只觉一只大手从自己右侧腋下穿出,下一刻自己已经在人家的大腿上了。“轩轩,真,真的是你吗...”洛玖月的泪盈满了眼眶,浑身早已自制不住的颤抖不已。洛玖月的头被一双大手扳转,泪眼婆娑中又见这双迷人摄魄的眼......
2.你给我生个小玖月吧
洛玖月看着祁文轩的脸入了迷,这个一年来次次出现在她梦境中的男人,此刻竟然活生生的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轩轩!我以为你死了!”洛玖月痴迷的抚摸着祁文轩的脸颊,他的发已然恢复到了从前的青墨色。
“我死了,好让你去亲别人?你之前是怎么答应我的?如今可到好,还亲上女人了?”
原来祁文轩他爹终是放心不下,偷偷的来到清啸山剑冢附近,正巧看到洛玖月佛光漫天似是要毁了身边的一切,急忙自毁了千年的修为,勉强将离天渡的入口移到此处,将祁文轩拉回了岩窟洞。可是祁文轩到底是受了些佛光普照,又变成当日抽筋剥骨的烂泥状,可谓在这一年之中受尽了折磨,才肃清了体内的一切妖力和魔力,恢复了人类之身。
“轩轩,我谁都不亲了,我只亲你!”洛玖月说罢就抱着祁文轩猛亲起来,热泪夺眶而出,满心满目都是失而复得的喜悦。
祁文轩也红了眼眶,这三百多天他的身体犹如火烧般的疼痛,只洛玖月这几下亲吻,就真的都抵了。
“轩轩,爹又找到了一块旷世宝玉,每每拿出来赏玩,都说也想让你看看呢。轩轩,花不云和北小路又怀上小宝宝了。轩轩,我哥跟叶无归成婚了,他把凌香也娶了,我特好奇他们仨晚上是怎么玩的,你今晚就带我去偷听吧......”洛玖月就像打开了话匣子,跟蹦豆似的小嘴说个没完。
祁文轩笑着把凌香安置到了外头的软榻上,还不忘给她盖上了一床薄被。你别以为他那是怜香惜玉的举动,他把人家脑袋都蒙上了,根本是不想让人家听到他做坏事。
“今儿咱们什么也不做,你给我生个小玖月吧。”祁文轩带着醉人的微笑,将洛玖月压在了身下,洛玖月似是有极大的不满,用小拳头重重的锤了祁文轩两下:“一个怎么够!!”祁文轩听罢朗笑出声,这怪娃洛玖月的想法,果然不是常人能比。
“对了,我还有个名字,叫展烈......”
夜幕下的黄金城灯火通明,德胜茶楼的说书先生正绘声绘色的讲着“文轩玖月”的传奇故事,将一众茶客听得是津津有味......
3.花家夫妇小剧场
北小路自从怀孕开始就每天心神不宁的,吃东西也没味儿,总是在凌晨腿抽筋把自己抽醒了。她越想越觉得自己冤枉,花不云心里没她,她干嘛受这么大的罪给他生孩子!
北小路心想干脆自己带着孩子过得了,所以支使花不云出去给她买最好吃的杨梅,自己简单收拾了一个小包,大摇大摆的离家出走了。
北小路这直肠子办事本来就欠考虑,如今又加上孕期综合症,天天想一出是一出的,洛府下人以为北小路又是在闹情绪,谁也没当回事。
花不云自上次失了孩子之后就格外疼惜北小路,本来想把北小路的身子调理到最好的状态再要孩子,可是眼见北小路如此迫切的想给他生孩子,实在不想让她失望。
每次见她半夜腿抽筋醒来,都心疼得不得了,本来施针就能减轻她的痉挛,但是他每晚都起身亲自给她按摩,直到她再度睡去。
北小路自怀孕起就什么都不爱吃,这日她好容易说想吃杨梅,还要最好吃的,花不云美滋滋的出了门,走了十多家,买回来五十多斤,心想怎么也该有一两种是她爱吃的吧。
花不云拎着两篮子杨梅,一脚踢开房门,他没有在北小路最爱窝着的软榻上看到人影,心说这是上哪儿遛弯去了,直到他看到了桌子上的白纸黑字,篮子扔了,杨梅滚了一地......
休书:反正你也不爱我,我带着孩子自己过去了!
这像话吗?挺着那么大的肚子能到哪儿去?
不小心伤着了怎么办?
谁说我不爱你了?
你那鸡爪子字儿像话吗?我一定得亲自教我儿子写字!
花不云提起一口真气一跃而出,想她行动不便也是走不远的,之前只是在夜里,在熟睡的她耳边小声的诉说爱意。今天一定要大声的告诉她,省得她乱想。
花不云跑了没多远,就在一个杨梅摊子旁看到了自家的小娇妻,她用手帕捧着杨梅,正吃得欢畅,小嘴儿不停的剔肉,吐核,吃得可快呢,衣襟满是杨梅汁,却毫不在意,也就他老婆北小路吃个杨梅都能吃得这么意气风发的。
“老婆,我爱你!”花不云用了一成的内力对着北小路大喊,一条街的人没有一个不看他的。好吧,只有他家那个糊涂蛋还在狂吃......
北小路吃得正欢,忽闻有人在街上示爱,心想他家花不云要是有人家一半爱老婆就好了,想到此处鼻头泛酸,继续吃杨梅吧,酸酸甜甜的,真好吃。
“老婆,我爱你!”北小路忽觉声音居然到了自己耳畔,而且听起来好像还挺耳熟......
当花不云含笑抱住北小路时,北小路直接咧开了嘴哭将起来:“呜哇......。”
“老婆,我爱你。”花不云望着北小路的泪眼,又深情的说了一遍。
要不是在这么感人肺腑的时刻,花不云真是要爆笑出声了,他媳妇边哭边咧着大嘴,嘴里两颗还没嚼烂的杨梅,另还有两颗被剔出来还没来得及吐出去的果核,你这是要吐出来,还是想咽下去啊,看得人这个揪心啊......
4.踏雪和寻梅的小剧场
寻梅喝的是花不云的血,花不云是一个普通人,当然寻梅也还是那只普通的鸽子。踏雪喝的是洛玖月的血,虽然当初洛玖月体内的妖性没有复苏,却赋予了踏雪灵性,一年有余踏雪就能够学着说人话了,可是它从来没对任何人类说过话,只是每天不停的跟寻梅絮叨。
“你以为我还是那个天天只知道追着你跑的傻小伙?鸟爷我现在能说人话了!”
寻梅对踏雪的话充耳不闻,当然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它根本听不懂,它只是对着踏雪眨了几下眼睛,然后‘咕咕’了两声。
“鸟爷我现在想要什么好鸟没有,何必天天守着你这个不会说话的笨蛋!”
‘咕咕、咕咕’
“你怎么这么难沟通!除了‘咕咕’你就不会说别的了么?”
‘咕’
“你......”
*
某年春天。
“哎呀,你别乱动!”踏雪一边保持平衡一边爬上了寻梅的背。
‘咕’
“得保持平衡,得跟我一起拍打翅膀!你怎么就这么笨呢!”
‘咕’
“你倒是把尾巴翘起来啊!笨死了!”
‘咕’
*
半个月之后。
“我说,我这都孵了这么久了,是不是也该换换你了?”
鸽子产蛋后都是由公鸽和母鸽轮流交替孵蛋的,这寻梅产了蛋之后仿佛开了窍,将孵蛋这般辛苦的工作完全交给踏雪,自己每天唱唱歌、捉捉小虫,好不惬意。
“你别假装没听见!这些孩子也是你的!你别以为生完了就没你的事儿了!”
‘咕’
“你......”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完结,2013年没有遗憾了。
在此要感谢很多人,帮助我最多的暖暖,还有十里,给我做封面的黄瓜君,给我写长评的豆子、玉格格、千羽狐、宝贝啊,给我写文案的初初。还要感谢百忙之中抽空来看文的小雨小公主和颜夕小盆友。还要感谢我英雄联盟的好基友们!非常感谢你们,祝你们好运!
新文《郑和!你个死太监!》已经开始写,我的承诺是:文不完结不发,发必日更。感兴趣的大大,可以先把我收起来奥!!!万分感谢!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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