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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好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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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晓晓从小到大,所参加过的宴会都数不清了,像穆文宗这样的级别,不是餐会就是宴会又或者其他的什么会。一般情况下他会带着自己的一双儿女出行,尤其是一些不得不去的相亲会,这样的举动是在昭告其他女人——我有一双儿女,你看看你能不能接受吧?

穆文宗这个男人的难得之处之于——他的专情。他始终对亡妻念念不忘,如此专情的男人简直绝种。每个女人都会爱上他这样的专情,以及迷上他专情之后的地位权势,可是当这种专情只留给他的亡妻的时候,那就要让很多女人伤心了。

穆晓晓就是其中之一。

最近她所参加的一次宴会是在去年九月,部队搞了这么一次类似于相亲会的,但是没说不让家属参加。事实上,家属都还挺多,因为一部分军官都有过婚史和儿女,所以难免会有家属跟着去一起参考。

“晓晓,”穆文宗当时照例这么问她,“晚上有安排吗?没的话带着晓初,一起去吃个饭。”他惦记的是那里的一道菜——文思豆腐,这是晓晓最爱吃的。

穆晓晓点头答应,为什么不去?那时候的她还没死心。

所以,她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就去了,顺便把穆晓初也打扮得西装革履帅帅的就去了。

于是,姐弟俩成为了这次宴会的主题。

“文宗,你女儿多大了?处男友了吗?我家有个儿子,呐,看——就是正在和晓晓说话的。你要不嫌弃,可以让两个年轻人以后多聊聊。”这是宴会上穆文宗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了。

现在想想都觉得好笑,她一味地展示自己的魅力,却永远得不到穆文宗的注意,引来的永远是一些她不想要引来的。

沉思中的穆晓晓露出了浅笑,为自己曾经的幼稚。

车子停住了,郑安下了车,给穆晓晓打开车门:“穆小姐,请下车。”

穆晓晓回过神来,高跟鞋踏在地上,很自然地伸出手——

郑安微微一愣,赶紧腾出一只手给对方搭着,穆晓晓借着他的手一使劲,下了车。

不是穆晓晓娇气,她过去就习惯了这样,这礼服一穿上身,她就不由自主了。

她来过这里两次,但像今晚这样的阵仗,还真是没在这见过,这久违了的感觉哟。看这人来人往,还有专职的佣人和保安,可见孔念辉是很重视今晚的宴会的。

“穆小姐,这边请。”郑安给她引路,没走几步,对面就走来一个男人——

除了孔念辉还有谁呢?

“晓晓。”他过来招呼晓晓,示意郑安可以一边忙去了。

啧啧,西装革履的男人实在很有魅力哦,穆晓晓打量着他的一双腿——她不仅是衬衣控还是长腿控,看到男人一双矫健的长腿她会忍不住多看几眼。

“看你的眼神我就知道你在想什么。”孔念辉低头在她耳边亲昵地窃窃私语,顺便伸出手在她的下巴上轻轻一勾。

他很满意今晚穆晓晓的穿着,因为这身衣服是他亲自挑选的,他可不要穆晓晓穿着上次的那身黑色礼服来这里,那铁定是穆晓初挑选的。所以说呢,男人的占有欲,有时候真的很强。

酒红色的小礼服,巧妙之处在于背部,深V字型的设计,大半个美背都露出来了,这是很考验身材和肌肤的哦。背上不能有赘肉不说,还不能长痘痘。

穆晓晓很庆幸自己这几天没长痘痘。

她顺势挽住了孔念辉的胳膊,表现得很优雅,嘴里却说道:“我在想,下次让你坐在钢琴上,让你在自己的屁股上弹钢琴。”

孔念辉比她还流氓:“你来弹吧。”

谁能想到,一个绅士一个淑女,面带如此优雅的笑容,说的却是如此流氓的话呢?

同志们看过抗战电视剧吧,总有那么一些英雄是属于不怕死的类型,身上就是穿了几个洞也能坚强地拿着枪继续冲杀。说实话,这样的男人还真是有魅力,因为他们始终保持着高昂的斗志,像一只狼一样。

穆晓初就是这么一只狼,他的额头还包着一块纱布,但他已经出院了,完全不顾医院的挽留。

此时此刻,他正坐在车里抽着烟,眼神放在某个小区的入口处。

一旁的陶清书看了他手里的烟一眼,好心地提醒道:“你这个情况,不太适合抽烟吧?”

穆晓初回头看他一眼,不说话,继续抽烟,陶清书只能闭嘴。

他们在这车里已经呆了半个多小时了,晓初到底是进去还是不进去呢?

童可可又在玩他的相机了。

至于裴弄和姚宇,在另一辆车子里,正在打牌。

过了好一会,穆晓初似乎下了决心,于是打开车门,陶清书立刻拦住他:“你去哪?”不会想独自进去吧?

“打个电话。”穆晓初说完就下了车,走到离车子远一点地方,避开这些同伙拨通了一个号码。

这个号码他拿到的时候花了一些功夫,因为他不想通过爸爸。

彩铃声在他耳边回响,但始终没有人接听,穆晓初不厌其烦地继续拨打,直到——

“你好,我是辉总的助理郑安,请问你是?”

郑安,助理?穆晓初很自然地自报家门了:“我是辉总的——侄子,我叫穆晓初,请你让我叔叔接电话。”

要进入这个宴会需要孔念辉的首肯,所以他才打的这个电话。

他在说侄子、叔叔这些词汇的时候一点尴尬都没有,坦然得不得了。我们必须承认,穆晓初真是一只能伸能缩的狼啊。

他静静地等待着电话那头的声音换成孔念辉的声音——

“晓初。”这回真的是孔念辉了,他真没想到,穆晓初会打电话给他。

“叔叔,”穆晓初很真诚,“我想进去,放心,我们不会捣乱,我就是想跟我姐呆一起。”

孔念辉沉默了会,问道:“晓晓知道我们的关系吗?”

“暂时不知道,”穆晓初吐出一个烟圈,“如果叔叔不想她知道,我不会说。”其实从他的角度来说,也不想现在说。有什么好提的,老爸同父异母的弟弟,爷爷的私生子,这样的事情爸爸既然都没说,他又何必多事?

再说了,这事儿和他得到穆晓晓这事儿,目前来说没有任何关系。

“你的朋友也在对吧?”

“是,放心,我们都做好准备了,每个人都穿了西装,保证不丢你的面子。”

“那你们进来吧,”

挂了电话,穆晓初回到车子边敲敲车窗:“走。”

裴弄和姚宇下了车,领带都还是歪的,穆晓初看他们一眼,他们立刻会过意来,开始整理衣着。裴弄一边整理一边问道:“晓初,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穆晓初回答:“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得跟这个孔念辉多交流交流。”最好能发现对方也有个私生子什么的,或者离婚离过七八次的更好了,要不就是有一个十分强悍的多年红颜知己。

不得不承认,狼崽子们虽然人品不怎么样,但是自小受过的教育已经无数次参加宴会的经历让他们在进入这个场合的时候还是保持了谦谦君子的风度。一群英姿勃发的年轻人,略微带点傲气地走入这里,因为从小的养尊处优让他们带着贵气,这一出现,还是蛮能吸引注目礼的。

尤其是穆晓初脑门上的一块纱布很吸引人,不过这完全不妨碍他散发他的魅力,而且现场还不缺乏年轻女孩。

孔念辉大老远就看到这几个狼崽子走进来了,他没有立刻过去,等穆晓初也发现了他朝他这里走来的时候,他这才慢慢走向对方。

“晓初。”孔念辉跟他很礼节性的握手。看一眼他脑门的纱布,心想这侄子的体格还真好。

穆晓初碍于身边还有几个同伙在场,没有称呼他为叔叔,而是:“辉——哥。”从年龄上来说,孔念辉年长他十几岁,所以称呼为哥也没错。

其他几个人心不在焉到处看,都是在寻找穆晓晓的身影,而人精陶清书则听到了穆晓初对孔念辉的称呼,当下稍微一愣——这关系转的真快,这就变成哥了?

孔念辉指指前方:“晓晓的演出要开始了。”

他的话音才落,琴键所发出的的音符就已经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穆晓初是最早被吸引的,因为他对自己姐姐的琴声实在是太熟悉了。

穆晓晓很喜欢擅自改动音乐,开局的时候尤其如此,她喜欢在曲子前边加一个缓冲的音调,所以穆晓初一听就知道了。

演奏进入正题,穆晓初就觉得耳熟,仔细一想,啊,这是七十年代部队里最流行的一首曲子,叫做《士兵兄弟准备好》。这样的场合演奏这么政治化的曲子,想也知道,是为了某些人而来。

陶清书也听出来了,低声和穆晓初说道:“李少卿。”是这首歌的演唱者。

对于这个人,他们很熟悉,因为家里都是部队,李少卿的歌曲可以说是从七十年代一直到九十年代都有,最近渐渐淡出了,但在政坛上是活跃的。只是这个活跃主要是在南方,不在北方。

穆晓初没有做声,他有点点近视,所以为了能看清穆晓晓,他微微眯起了眼睛。好在个子挺高,能够穿过重重人影看到舞台上的穆晓晓。

酒红色的礼服,白皙的背部,还有跳跃于琴键上的手指,穆晓晓今晚非常的——具有女人味,也具有专业钢琴师应该有的技巧。

孔念辉也在看着晓晓,他在等待晓晓的下一步——光是靠演奏李少卿演唱过的歌曲怎么能足够打动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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