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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六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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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夕五岁之前,和别人一样,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父母各自事业有成,琴瑟和鸣。父母离婚后,她跟着巩琳先是住酒店,后来搬到一心的顶楼,大部分时间都是保姆带她。十岁那年,巩琳再嫁,袁夕和她一起住进那个男人的家里,房子不大,但她很少碰到那人,印象不深。二年后,巩琳又离婚,母女二人回到酒店住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巩琳再嫁。那一次,袁夕被外祖母接回大院,一直到她出国。

在她的记忆中,她的母亲巩琳是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养尊处优,享受生活,从来不会为了日常的琐碎生活,让自己变成菜市场里讨价还价的家庭主妇。因为不会做饭,不会收拾屋子,宁愿带着女儿住酒店。

所以,当她听到巩琳说:“宝贝,明天妈给你做好吃的。”

她的下巴都要掉下来。

当她万般期待的滚回来,看到一桌子酒店外送的饭盒时,她托着腮直摇头:“巩琳同志,咱能不撒谎吗?”

巩琳不以为意地呶呶嘴,“这些都是妈吩咐酒店给你做的。”

袁夕挫败地摇头,“妈,下次直接去酒店,不要害人家大老远的送外卖,凉了还不好吃。”

“夕夕啊,你妈这辈子呢从来没有和锅碗瓢盆打过交道,嫁过的男人也没指望你妈我会做这些事情,因为我的手是用来画设计图纸的。可是呢,你不一样。徐栋只是个普通的公务员,你和他生活在一起,就要放掉你的奢侈习性。虽然你的工资也不会差,但到底是要生活过日子,再也不能挥霍无度。”巩琳拉着她的手,苦口婆心地说:“而你只能做他背后的女人,除了节俭的生活,你还要懂得持家有道,还要学会做饭,让他回到家感到家的温馨。这样的婚姻才能长远。你有见过哪对夫妻天天下馆子的吗?”

袁夕惊恐万状,抚上她的额头,“妈,你吃错药了?我相信我请得起保姆。”

她的手除了画设计图和洗脸之外,几乎什么事都不会做。可她如今却说出让袁夕学做饭的话来,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要知道,巩琳是按照自己的标准来教育袁夕的。

“你说有哪个男人在听到自己老婆说晚上给他做饭后,回家却看到满桌子的外卖,更让人沮丧的呢?”

袁夕感同身受,深深明白希望和失望之间的巨大落差。

这时,烤箱突兀地发出报警声,袁夕不解地瞥了一眼,以为巩琳又错把烤箱当成微波炉热菜。

巩琳神秘一笑,从烤箱内捧出形状怪异的一坨,说:“所以,你妈今天学会了做蛋糕。”

袁夕刚刚装回去的下巴再一次掉在饭桌上,沉默半晌之后,她恍然大悟:“妈,你又恋爱了……”

“这都瞒不过你。”巩琳略带羞涩地扭腰起身,“要是不出意外的话,一心的周年庆上我会和他跳开场舞。”

“好吧。”袁夕翻白眼,“我能知道我第三个后爹是谁吗?”

巩琳守口如瓶,坚持要等到一心的周年庆上才公布答案。袁夕不再追问,因为巩琳结婚的次数实在是有点多,身为女儿的她已经没有太多的好奇心,只要她幸福就好。

巩琳的这次献身说法,袁夕深受触动。回想她和徐栋的这些年,向来都是徐栋迁就她,在他做为选调生开始工作,忙得没有时间去美国看她,她整个暑假只顾背起行囊和周明谦满世界乱跑,享受属于她的留学时光。

徐栋和周明慧的暧昧,恰恰验证了巩琳的话,她是一个不称职的女朋友。就算没有周明慧,也会有别人趁虚而入。

如果因为一次的出轨,而否定他们之间多年来的深厚感情,似乎太过草率。在徐栋提出复合时,她没有拒绝,也不想拒绝。正如她选择徐栋的理由一样,只有他足以和她匹配。就算是速溶咖啡,只要有星巴克的包装效应,一样能变成顶级的。

有别于夜晚的浮华喧嚣,夕阳余晖掩映下的栖霞街多了几分沉静的慵懒,隐隐约约听到风中飘荡的大提琴声,曲调悠扬,音色柔和,宛如一阵夏日微凉的风,抚去心头些许烦躁。

袁夕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推开wait的大门,没有意外地看到没有客人的酒吧里,周明谦独自一人在舞台上拉大提琴。

他双目紧闭,唇边带笑,沉浸在略带忧伤的音乐中。

吧台边有服务生正在擦拭酒杯,他们的动作放轻放缓,生怕惊扰到他的演奏。

晚霞的光影透过街边的梧桐树叶撒在他在瘦削的侧脸,柔和的光圈渐渐地聚扰,将周遭的一切一点一点地弱化,只剩下舞台上神情专注的表演者。

袁夕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到维也纳学大提琴,而是到美国读那些他并不感兴趣的名校。

那时候,周明谦想都没想就回答:“做为周礼坚的儿子,我有必要接受最好的教育,以此让他为我的未来买单。再者说,没有你的日子,我不知道该怎么甩掉那些我不想要的女人。”

袁夕很庆幸她和周明谦只是朋友,比起他那些交往不会超过一个星期的女人来说,她无疑是幸运的。

一曲终了,余音缭绕。袁夕很久才回过神来,鼓掌向他走过去。

“怎么来了?”

“来找你帮忙。”袁夕很少跟他客套。

周明谦微微蹙眉,“能劳动袁大小姐开金口,应该不是小事。你应该知道我的习惯,我帮你的忙可以,但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袁夕有备而来,搬了张椅子在他对面坐下,“教我做饭,条件随你开。”

“啪”的一声,琴弓掉在陈旧的木质地板上,周明谦错愕地张开嘴,太阳穴处暗自抽搐了两下,“对一个连盐和糖都分不清的人来说,什么条件都是徒劳的。压力太大……”

“你只要教我最简单的。”袁夕上前拾起琴弓,讨好地说:“只要吃不死人,就行。”

“原因?”周明谦一把夺过琴弓,仔细地检查一遍,才安心地放回一个琴盒。对于一个弄坏他数百根琴弓的人来说,他实在不能掉以轻心。

“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有长进,知道该怎么面对自己的失败。”周明谦收好大提琴,转过身来,说:“好吧,我收你这个徒弟。条件嘛,等我想到了再说。”

袁夕两眼放光,立马跟着他去了酒吧的小厨房。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每逢周末周明谦都会亲自下厨,给袁夕改善伙食。虽然比不上饭店的主厨,但家常可口,很适合被洋快餐摧残一周的袁夕。做为交换条件,袁夕每周要陪他玩一次环城自行车,时间长达五个小时。

如果告诉她那些发小,周明谦会下厨做饭,一定会被炮轰。一个连公共交通设施都不愿意尝试的人,怎么能可会让自己浑身沾满油烟味。于是,这成为他们之间的小秘密。

“你学做寿司吧,饭煮好,用海苔包起来就能吃。包得再难看也吃不死人的。”周明谦拿了件围裙给她系上,“你学最简单的,红萝卜、黄瓜切成条状,煎厚蛋烧这种粗活,还是我来干吧。”

半个小时之后,周明谦发现他高估了袁夕的理解能力并且低估了她的刀功,在一大堆切成大小相等的丁状萝卜和黄瓜面前,他彻底地败了。

“我说过,是切成条状。”周明谦咬牙切齿。

袁夕理直气壮地挥舞着菜刀,“可是我吃过的寿司里面,萝卜和黄瓜都是一小块一小块的。”

“那是一整条切的。”周明谦提醒她。

“还不是要切?”袁夕只相信自己眼睛曾经看到过的。

周明谦抚额,“这样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用各自的理解把寿司做出来,看谁的更好一些。你觉得如何?”

“我同意。”袁夕把菜刀一扔,郑重其事地带上一次性手套,“看我怎么把你打败。”

半个小时之后,袁夕发出痛苦的呜咽声,“为什么不对?我吃到的明明都是这样的。”

周明谦双手撑在料理台上,撇了嘴对她直摇头,“有些人呢,就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啊!”

他拿起一把锋利的刀,沾上备好的盐水,将包好的寿司整理切成一块一块,“看吧,这就是你吃到的。”

袁夕怨念地瞄了一眼,切面平整,一点都不像她包的凹凸不平,米粒松散。不,正确地说,她连包都没包起来。海苔切成条状四散在砧板上,各种丁状物欢脱地躺在料理上,似乎正在嘲笑她的无知和笨拙。

她气恼地把东西拨到一旁,挥舞银光闪闪的菜刀,“重来,我就不信有我袁夕搞不定的东西。”

国父十一次革命才成功,她不过才失败一次。第二次,她完全按照周明谦教给她的步骤,成功地做好她人生中第一份成形的寿司。

“好了。现在,我要说交换条件了。”周明谦解下围裙,走到水龙头下慢悠悠地清洗双手,仔细程度简直可以媲美外科医生。

“这份寿司,归我了。”

送袁夕回家已是午夜,周明谦在她楼下抽了一根烟,等到十二楼的灯光亮起,他才回到车上取出便当盒,津津有味地吃着那份包得并不太好看的寿司。

他的司机赵有德在前排突然说:“老板,你的视力真好,十二楼一下就看到了,这三十多层楼,你可数得真准。”

周明谦只笑不语,缠绵的目光顷刻间变得凌厉。司机先生连忙发动车子,把加长版的汽车当跑车开,生怕周明谦突然扑过来杀人灭口。

其实,连续半个月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点数星星,有谁会信啊?数楼层倒是真的。看着灯灭,也是一种难言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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