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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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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你怎么还帮他说话?”袁木还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那是一个悲伤而又漫长的故事,严相沛,我在那件事之后的每天都在夜里狠狠地念着这个名字,仿佛要将这三个字咬碎了一样。而现在,我觉得这是最甜蜜的话语,是我的阳光……”

“停停停,我都起鸡皮疙瘩了,你们发生什么事情了……”

韩飞飞含笑不语,那些往事随风而逝,不易与人相说,说了反而挑起旧伤。她是个向前看的人,不会过多地去回忆往事,这或许是一根筋思考的人的优点吧,她们不会去记忆那些不好的事情。

袁木也没有细问,唠了半天嗑,最后在送韩飞飞回家的时候,硬邦邦地说了一句,让她男人做好挨打的准备来。

韩飞飞开心地抱了袁木,“小木,我就知道你最好了,最善良了,大人不计小人过。”

“其实受伤害最大的是你,怎么变成我要原谅他了!人生真是奇妙!”袁木喃喃自语。

这件事到底是叫袁木欢喜的,不过韩飞飞的事情,总让她不自觉地想起那天和苏恒在酒吧的惊魂一夜,想起苏恒还为此受伤了,以及之后的种种,愧疚感马上就上来了。

“爸爸,你记得上回我生了小零零的时候,苏恒带了一个女孩子一起来么?”

“哦,有印象,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是不是看爱你的人喜欢上了别人,不开心啊?”李泽水打趣道。

“哪里的事情,我觉得那个女孩子蛮可爱的,脾气也好,应该能和苏恒的牛脾气互补,大家怎么都说他脾气不好,我觉得还好啊!人和人的看法真是不一样。”

“男人面对喜欢的人,自然会把自己的糟脾气收起来,谁像你啊,在我面前,就会撒泼,由着性子来。”

“哎呦,我怎么听着这口气,某人不仅吃醋还委屈了呢!是不是有意见啊,提出来啊!民主决议啊!”袁木笑着说,还去挠李泽水的腰,他受不了忙躲。要知道,在他们家,袁木有两票的权利,特别民主。

“老婆,我不敢了……我没有吃醋,觉得你和我最配了。你觉得幸福吗?”

“我觉得这样很好,每个人都幸福就好。我觉得我现在和爸爸,就很幸福,我觉得我们的感情已经超越普通爱情之上的理解和信任,达到一种我向往的感情上的“情深意重”了。爸爸,你说呢?”

“同意,我觉得非常幸福,如果没有小零零就更加幸福了!”李泽水说到后面的时候,声音只有自己听得到,要是袁木听到,后果会很严重。另外有一点,李泽水并没有说,他不仅仅是对那个女孩子有印象,更是知道她的眼睛像极了袁木,特别是受了委屈的时候,活脱脱的另一个袁木。

或许,离开了你,不知道谁说过,从此我爱上的女孩都像你。

袁木边整理东西边和他聊家常,“那就好,前几天接到Ada姐的电话,她说她要和她的新男朋友去荷兰度假,如果兴致一来的话,他们可能就在那边注册结婚了。还有她说她去度假了,直接把咖啡店关店休息一段日子,还在走之前发了工资给了轩轩和没头脑,让他们去玩,感受其他地方的咖啡氛围,其实她哪里是这个意思,是让他们在游玩中体味人生,顺便培养感情呢!”

“那他们是不是都不能来参加婚礼了呀!”李泽水没有停下手里的活,抬头问道。

“应该吧。Ada姐说她在荷兰会寄新婚礼物给我,还说看别人结婚太多了,没劲。她就是这么利落直接的一个人。轩轩和没头脑应该是去各地采风了,不来了吧。”

“没事,反正是我和你结婚,又不是他们。”李泽水忙安慰她。

“爸爸,我才不难过呢!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际遇,只要都开心就好了!”袁木释然一笑。

“那杨华华呢?她要来的吧!”

“当然,她不来,我就宰了她,不过她最近挺忙的,竟然琢磨着要自己开一家烧烤店,说是什么很特别的水晶碳烤,我是听不懂,另外她还别出心裁想在烧烤店里卖自制的冬瓜茶呢,也不知道她怎么个想法,不过她要是开了,我就过去蹭,蹭个彻底。”袁木说到烧烤,突然感觉很想吃,眼睛转向了李泽水。

李泽水看着她,站了起来,“你要吃什么?我去买!”

“爸爸真好。”

我们就这样,吵吵闹闹,走走停停,絮絮叨叨,一辈子。

后记

更新时间2013-10-15 23:04:57 字数:3051

我想很多人应该都曾经和我一样,有一个想法,想当个作家,又或者是开个专栏,写写自己的心情故事,说说现在的社会现状,描写一下头脑中的故事,然后就可以拿着稿费享受生活。运气好的说不定还能出个名,得到大批的粉丝,然后到处办签售,最后发个说说,抱怨一下签名签得手疼,得到更多人的安慰和支持。

我一直觉得作家的工作时间是最为自由的,没有所谓的每天8小时,不需要天天早起,工作地点可以由自己定,只需在截稿日之前交上稿子就可以了。

我想这些认识可能和现在的电视剧电影有着一定的关系。她们在电视剧里饰演着作家,得到了工作和爱情的幸福,让我误以为作家是一个可以享受精神和物质合体的工作。

在学生时代,一直觉得写作文是一件不太难的事情,高中时每周一次的作文,也总能得到一个好的成绩,一次写妈妈的一篇文章《我想我不够爱你》颇具好评,给妈妈看了,她热泪盈眶,永远保留着这个文章,还经常拿这篇东西给朋友看。

初中时,我投稿给妈妈上班的地方,每每都有几十块钱的稿费,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在那个初中生有几十块钱就是土豪的年代,已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情了。更加重要的,妈妈上班的工厂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公司报,报纸都用一种厚厚的光滑的纯白的纸造就,我不知道怎么描述,总之是一种高档的感觉,而我的文章就在上面,这种成就感无法描述。

那时候或许也有个时候问自己,我要不要勤于笔耕,但是鉴于自身能力实在是没有想象得可观,加上学习比较忙,自己也比较懒散,也就未深思。记得是在初二还是初三的时候吧,一个女同学竟然在练习本写了好多的武侠小说,密密麻麻的字迹在做工粗糙的学校发的本子上,我想这是一件温暖以及励志的事情。我虽没有荣幸看到,也听说不怎么样,当时有一个看书很多的女生看了,不屑地说,这个事情我早几年就干过了。(不屑,是我的认为,因为写书的女同学在班里不受欢迎。)

而我当时想说的你真棒,我佩服你的话也滞留在喉咙里,这种我也曾经想过,而我并没有做任何事。虽然之后也没有听说她在这一方面有什么建树,大抵也没有坚持写下去吧。但当时的佩服之心也深深留在我的心里。

高中时延续了初中喜欢看言情小说的兴趣,几百本的几百本的小说一股脑儿看完,也没有什么启发,说是不是自己也可以写一本。但是又隐隐地觉得,如果我写了一本,肯定会是很好的,以前的人啊,大抵自认为自己会有非凡的成就吧。

而现在看得更加多了,也愈加知道,成为一个作家是一件极不容易的事情,一方面大多数人都可以写,而且渠道众多,比如起点上就有数以万计的书,另一方面,社会在发展,电子产品的出现,书本身,文字本身就少了其一部分的魅力。很多人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地坐下来看一本书了。更何况我写的这种又是没有什么文学素养和营养的东西。

我的室友,我的好朋友,她在大一就开始筹备写小说,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梦想的具体形态,的确,看得最多的还是言情小说,这个也比较容易写,因为其他类型因我们的阅历浅薄更加难以驾驭。她最初写的是一本穿越的古代言情,每一章都先用手稿,然后在手稿上一篇一篇修改之后,再挑周末的时候,花一个下午的时候,打好,发表在起点上。(当时大一学校不准带电脑,而我们因为学习繁忙也只有周末有时间去学校机房,而当时我们的打字速度令人捉急。)

可饶是这样,她也构思好了大篇的文章,同时打了几万字。虽然她最后觉得洞挖大,填不上了,不过我还是觉得她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

大三上半学期,新住进来两个大一的学妹,一个也极爱写文章,还颇有建树,有经常被编辑催稿的行为,我很是羡慕。另外她说她最想进郭敬明的公司,然后成为一名像陈晨一样的作家。而我们想的则是,她成了最世的签约作家之后,我们的新lang**认证能不能加V,上面写着:×××的朋友。而郑渊洁的爸爸的新lang加V之后,上面写着是其父,更加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哈哈,现实中的我们是如此diao丝。

而时间兜兜转转,到了大三下半学期,在这个做一切事情都晚了的时候,我们却觉得想要真正写一本小说了。

开始写的时候,我的拖延症不停地搅局,我室友却逼我,比如说今天我要看到你的构思,晚上要看到你的第一章,在她的督促下,我艰难为生。不过也得益于她,我才有了这个开始。非常感谢她!

当然在写的过程中,她鼓励我,启发我,建议我。尽管我觉得我写的还是像屎一样。开始时,我们相互约定,每天必须写一章,质量先且不论,字数必须2500以上,为此我整整坚持了2个月,即六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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