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 > 炮灰女配,狗血上位 > 2 第二章 情敌,你真狠

2 第二章 情敌,你真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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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二女三人行,总有一人是灯泡。

江秋水深深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精髓,本来以她和周成风的关系,灯泡怎么说也该是林春雪的,再以她与林春雪的关系,灯泡怎么说也该是周成风的,总之轮上轮下,她都应该是维系周成风与林春雪关系的纽带,但是,没有人会质疑现在的情形,因为她是女配,还是情敌笔下的女配,所以,她被壁花了。

整个喝粥的过程,江秋水就听还没出校门的林春雪陪周成风大谈特谈股市行情,听已出校门的周成风和林春雪大谈特谈浪漫难忘的青春年代,总之他们的股市行情和青春年代都是和江秋水不搭边的。

江秋水之前很好奇为什么出身平民家庭的林春雪会懂那么多,现在她完全不好奇,整部小说都开了金手指,林春雪如果不懂这么多才是奇葩。

粥馆里的砂锅粥倒是蛮好喝的,粥稠稠的,里面放着虾米,皮蛋,鱼丸,豆芽,豆皮,香菇,瘦肉,火腿,萝卜等配料,还撒着新鲜的葱花与香菜,不过,那黑黑的东西是什么?江秋水正准备吃,就看到了一粒黑黑的东西,江秋水疑心那是虫子,微微皱了皱眉。

“你不吃葱和香菜吗?”江秋水正准备用筷子拨拨那粒黑色的东西,验证自己的猜想,就见对面还在和周成风侃侃而谈的林春雪忽然开口问她,江秋水还没回答,就见林春雪无比顺手地拖过了她面前那碗粥,非常细心地给她挑粥碗里细碎的葱花与香菜。

江秋水有些无力,正准备开口,却见坐在林春雪身旁的周成风一脸欣赏地看她。

这么温柔细心的女孩子,现在真的很少见了。

江秋水隐隐记得,那本小说里,好像就是这样描述周成风此时对林春雪的感觉。

算了。

江秋水决定还是不说了,坐在那里看林春雪挑葱花和香菜。

等了三十秒,没挑完,等了一分钟,没挑完,两分钟过去,江秋水有些不耐烦了,抬头,就见林春雪还在那里姿态优雅地无比细心地挑着细碎的葱花,江秋水几乎要愤怒了,再看周成风,还在痴痴地看林春雪。

江秋水饿坏了。早上起晚了,她连水都没来得及喝一口,刚刚上体育课又运动过量,她现在真的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想再叫一碗粥,可是想到了原小说里的剧情,还是忍住了。

在原小说里,江秋水就是因为不吃葱和香菜,所以粥一上来就面色不善地和店老板吵了,后来变成了林春雪劝架,林春雪不幸被粥烫伤了,从那时起,周成风就对江秋水有些意见了,觉得她太野蛮娇横,和温柔善良的林春雪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她不要被虐啊,周成风对她那么好,她还不想这么早毁掉自己在周成风心里的形象啊,所以,忍忍吧。

江秋水瞅瞅表情温柔的林春雪,再瞅瞅碗里的葱花和香菜,想死的心都有了,这老板家的葱和香菜不要钱吧,怎么挑了那么久,还那么多啊。

江秋水终于忍不住了,拿起手边的粽子,拆开,大口大口地嚼了起来。

唔,饿过头的胃和愤怒过多的心果然是要靠美食来抚慰的,一颗粽子下肚,江秋水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还是粽子美味啊,有肉,有虾,有香菇,有干贝,有鱿鱼等十来种料,香得附近喝粥的人频频看过来。

江秋水吃完一个肉粽,又拆了一个来吃,两个肉粽下肚,江秋水圆满了。

“好了,可以吃了。”江秋水吃完了肉粽,林春雪也终于把她粥里的葱花和香菜挑完了,把粥碗推到了江秋水面前。

江秋水看了眼被翻了一遍的粥,其实已经没什么胃口了,不过看林春雪像是完成了一个大工程的样子,秉着得罪女主会被虐的心态,勉强喝了两口,然后推说粽子已经吃饱了,坐在那儿发呆。

不得不说林春雪在书里其实还是很讨人喜欢的一个女人的(一般来说也不会有哪个作者笨到把自己的女主写得人见人厌),林春雪替江秋水挑完了葱花和香菜,才开始喝自己的粥,估计粥已经凉了,加了海鲜和肉的粥凉了都是会有腥味的,就见林春雪皱了皱眉,但是什么也没有说。

江秋水小小地爽了一下。叫你丫手贱。

周成风却是一眼就看出了林春雪微皱的眉头,很快叫店老板换了碗的新的热腾腾的粥上来。

江秋水眼巴巴地看着冒着热气的鲜粥,热的粥真的好香啊,不过只能下次来喝了。

她被女主坑得好惨,在原书里,只提到了林春雪为了替她挑香菜而自己不得不喝冷粥,完全没提到她这样做完全是多此一举,还害得她也只能喝冷的被翻过的让人毫无食欲的粥!

三人喝完粥,出了粥馆,江秋水和林春雪正准备回学校,周成风却叫住了两人,跑去附近买了一堆零食回来,才送两人回了学校。

“你哥哥真贴心。”回到学校里,两人回教室上课的路上,林春雪一脸羡慕地对江秋水说道。

“是嘛。”江秋水皮笑肉不笑地回答,心说,你后面还会说,XX(江秋水竹马)真会照顾人,XX好会关心人(江秋水男闺蜜),XX真的好疼人(江秋水男友)。

“他也是我们学校毕业的吧?”

“那哪儿能啊,他是美国斯坦福大学毕业的,现在管理家族企业呢。”

“是吗?”林春雪双眼亮晶晶的,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她一直以为江秋水是一贫民。

江秋水笑笑,没有说话。虽然作者在文里一再标榜女主很单纯很平民,看人只看人的品性不看其他,但是为女主塑造出来的几个男主都是高富帅,外加痴情得有些堕落。

其实江秋水不喜欢这部小说里的女主,不仅仅是因为林春雪以她自己为原型,以她为配角,整部小说里充满了YY,她最不喜欢的,是这部戏里女主对爱情的态度。

江秋水不是什么圣人,但是她并不赞成女主见一个爱一个,就像一夫多妻她不赞成,一妻多夫她同样不赞成,这世上一个人真的可以同时爱上几个人吗?这世上真的有爱着自己的女人的男人,会同意她和不同的男人在一起XXOO吗?反正她不信。

回到学校,在教学楼下,江秋水和林春雪分开了。

不同于江秋水是新闻传播系的学生,林春雪是艺术系的学生,学的是舞蹈专业,课程和江秋水的不一样,不过因为两个系的学生恰好住在同一层楼,江秋水也不知怎么的就和林春雪同宿舍了,让江秋水庆幸的是,整个宿舍的四个女生中,还有一个是她的同班同学,另一个女生是林春雪的同班同学,很自然地,江秋水与她的同班同学相处得比较好,而林春雪则与她的同班同学处得比较好。

因为不同系别的缘故,江秋水和林春雪除了体育公选课上课时间一样又在同一场地外,其他的课程地点完全错开,再加上江秋水心里对林春雪怀有敌意,两人关系并不密切,虽然林春雪一直很努力想要改善两人的关系,但真的比较困难,因为江秋水时常被她误伤。

江秋水因为有自知之明,为人又比较低调(这点从她大哥那里就可以看出来),所以当初进学校时穿得很平民,林春雪和她那个同班同学以为她家境一般,虽然她们表面不说,但是表现出来总有一股优越感,藏都藏不住。

江秋水很反感,反感的同时其实也差不多明白了为什么她现实世界里的男朋友会看不上林春雪,很简单,她男朋友喜欢真性情的女人。

“你丫的怎么才来啊,老师说了今天没来要上白榜的?”江秋水才进教室,就被同学兼舍友的陆璐戳了一下胳膊。

“别提了,”江秋水有些晦气,“本来早就可以回来了,结果遇上了林春雪。”

“嘿嘿,难不成你还和她逛街去了?”陆璐说到这里有些兴灾乐祸,她们大一刚来的时候全宿舍四个人一起去逛过街,不过她和江秋水完全没有战斗力,倒是林春雪和她同学,两人穿着□□厘米的尖细高跟鞋逛了整整一天,居然都没喊一句累的,从此以后,陆璐和江秋水绝不和林春雪她们去逛街。

“没,去吃饭了。”江秋水没好气地说道。

陆璐又兴灾乐祸地笑了起来。林春雪和她同学都是非常注重美感的女人,两人吃饭时也是各种优雅,有时候优雅=慢条斯理=慢=让人不耐烦,作为大口吃饭大口喝汤的性情中人,江秋水和陆璐完全无法接受吃面时一根一根吃,吃饭时一粒一粒吃的人。

“对了,晚上有‘舞林大赛’,艺术系主办的,要去看吗?”陆璐不客气地抢过江秋水手里的粽子,一边剥粽子,一边问。

“‘舞林大赛’?跳舞的?”江秋水疑惑。

“嗯,”陆璐点头,“你竹马是男主持人哦。”

我靠,今天是什么日子啊。江秋水皱眉,如果她没记错,她竹马就是在今晚对林春雪一见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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