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你姿势不对,持久不行。(1 / 1)
不同境遇和不同性格的两个人,相互之间的任何交流都要小心翼翼,再没有了解对方时,所有的揣测与评价都是无的放矢。()
哪怕你只是习惯性的问声好,可那个人天生聋哑,无法听到,也许心里就认为你是在讽刺嘲笑他。
这无关乎他人的秉性好坏,而是天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何准并没有试图说些让林施娅敞开胸怀,快乐生活的屁话,只是做着些简单的聊天交流。两人在同一张纸上,不断的描写出自己的印。连何准自己都很奇怪,原本他只是打算来感谢下对方的提醒,可在这安静平淡的书信传意中,竟然有了不想停下的感觉。
“施娅,今天一起去吃饭吧。”常钟人还未到医务室里,就面带笑意的喊道。可当进入室内后,脸立刻就沉了下来:“你是谁?”
事实证明,总会有些事情突然出现,破坏美好的时刻。就像是夜里的美梦,大多都是被各种情况吵醒打断,极少有全部做完的时候。
常钟缓缓地走到办公桌前,把手拍在何准的肩膀上,说道:“你是大一新生吧,他们都在军训,你闲着没事到医务室干嘛?”
他心里躁动不已,林施娅的性格他自认十分了解。天生无法言语使得她从不愿与人交谈,虽然有时候会用纸笔传信,可那也是她十分厌倦的方式。因为那样会更凸显她的缺陷。
所以,林施娅大多时候都保持着点头摇头的习惯,连常钟这个自以为和林施娅交好的朋友,都很难与她书信传意一番。眼见一个新生竟然和他心中这位不可亵渎的天使如此亲近,他实在无法忍受。
何准头也不抬的说道:“你是老师吧,不去上课,闲着没事到医务室干嘛!”他一边说着,一边在纸上写道:这人是谁?
如此嚣张,完全无视常钟这个老师。
常钟刚才拍他肩膀的那一下,看起来是长辈慰问后生的意思,可下手却是不轻。(.Com)他身材魁梧,相貌算得上英俊,这一掌拍下了,力道可是不小。
“我是老师,你是学生。学生还管起老师来了?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懂尊师重道了。”常钟眉头皱起,抓着何准的肩膀,就开始用力。
他这一句话捅死一船的人,巧妙地把自己的形象和身份拉到至高点,正是无赖之徒的惯用手法。为人师表,这般下作,还有何可敬之处。
何准只是肩膀一沉,就躲过了他的手掌,继而把手中的笔一倒,随手向后一划。常钟的手上立刻出现了一条黑红印迹。
常钟吃痛的捂着手,刚欲开口,就被何准一把按住伤口喊道:“艾玛,老师,我不是故意的。”
然后,何准一脸的惊慌失措,胡乱的拿些古怪的药水在常钟的伤口上涂抹。有取出纱布,紧紧地包扎起来,还作势擦了下额头,松了口气道:“我学过点医术,这点小伤很容易处理。”
常钟捂着被包扎好的伤口,酸麻痒痛让他整只手都在颤抖,一时又解不开被绑成死结的纱布。暗骂了一声,离开医务室。
何准自己都不知道放了些什么药物,反正与伤口清洗和止痛无关。
林施娅眼中有些无奈,她尽管与人无和,但也与人无怨。何准这动辄伤人的行为,让她有些不喜。
“他是老师,你是学生,你这样不对。”林施娅在纸上写道。
何准摇了摇头,说道:“学生是人,老师也是人。老师传导,学生悉心接受,老师动武,学生总不能也挨打不动吧。”
何准说完,在纸上写道:“老师是种身份,而不是种特权。学生也是如此,当然这是我的理解,因为不少人还是认为自己有特权的,咱也管不到。谢谢你,和你聊天很高兴。”
被常钟那么一打扰,两人的话题也就断了。如果你还想和某个人好好相处,那么在一件事上产生了分歧,要么跳过这个话题,要么就就承认自己错误。何准两个都没做,而是结束了这次友谊的谈话。
何准刚走出医务室,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
听到电话被接听,吴宝直接开口道:“你不觉得,你应该和我见一面么。”他语气平静微冷,还真有点运筹帷幄的感觉。这也是吴宝最喜欢的一种语气,这样会显得他更加成熟睿智。虽然他已经十五岁了却还不会系鞋带。
“有必要么,不就是收录了你不到一个G的视频吗?要不是里面的女的挺不错,我还真不稀得看。”何准可没有傻到送上门去。
“你说什么!”吴宝语气微怒,压低着声音说道:“你看了?”
何准‘嗯’了一声:“是啊,不行啊小子,你姿势不对,持久不行。改明儿去医院割皮包吧。”
“带上手机,来馨雅居,我会给你好的交换条件。”吴宝深吸了口气,说道。
何准略一思索,最后还是决定前往。一来,他也没打算把这小孩难为到什么要死要活的地步。二来,那些视频对他来说,也没多大的用处。
他自信身手不错,就算对方有意阴自己,只要不动刀动枪,一切好说。
出了校门,乘上了出租车。司机听到何准要去馨雅居,眼中闪过惊奇,本着司机大侃特侃的嘴皮功夫,开口问道:“小伙子,馨雅居可是个好地方,你还是个学生吧。”
何准也不知道馨雅居是个什么样子,也就说道:“嗯,南广的新生。去那个地方看我大外甥。师傅,我还没去过,你跟我说说那是个什么地方?”
“诶哟,那你可有个了不得的外甥啊。像出入那种地方的人,可都不简单。就跟我这破车,都不能开太靠里面,到地儿了,还得你自己走过去。”作为南明市本地的司机,他就是张活地图,只要指个名儿,他都能知道。只是那里面,他也没进去过,只有根据自己脑海里的构想,对何准介绍。
何准倒是不以为意,他深知一山还比一山高,如果事事都大惊小怪,那也实在是贬低了自己。在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攀比金钱权势在无形中成为每个人的计量标准。别人想要在某样东西上压你一筹,那是十分简单的。
非要与比不过的抬杠,也就是难为了自己,当然这种事情出乎于心,谁也无法避免,要不然就真超脱红尘了。但是尽量让那压力弱小,还是可以做到的。
根据何准的了解,吴宝他爹也不过是个娱乐公司的董事,像馨雅居这种地方不是他日常出入的地方。今天特意这样,也是想在威势上压何准一头。
既然明白了对方何想,还去落入其中,就真的败了。
吴宝还处于青少年时期,除了在学校里和同学攀比,只剩下了无趣的生活。现如今碰到了何准这个刺头,更激起了他的打压**。
下了出租车,已经见到了馨雅居的所在。这破名字完全是附庸风雅,称之为居,占地却比许多广场都大得多。绿荫环绕,花香鸟语,也都是人工而为,光是这每年的维护成本,都不是笔小数目。
不管这个地方如何的光鲜,它最终的目的都是服务。
何准正准备前往,忽然看到一辆粉色的兰博基尼从身边驶过,它停在了何准的身边,从车窗里探出一个火红的爆炸头。
“呀,何准你怎么来了。”柳曳一脸的惊喜,眼眸戴着美瞳,透露着深紫色的妖异光芒。脸上更是画满了五颜六色的东西,她又换回了以前的那种装扮。
何准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嘴角抽搐:“我是来降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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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情人节,哭也好,笑也罢。都过去了。
其实这种被人定义的节日,没什么太大的必要,我只想说,单身万岁,有情也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