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令我们错过,是那一刹那的永恒 04(1 / 1)
自从离开了那个无人问津的德国小镇后,这已经是他所来到的第十七个城市,伦敦。
这个时候的伦敦,是雾气最重的时候,整个伦敦城就好像是一座浮在云层中的宫殿一般,但却溢满一种1999年的尘嚣。
苏一见在伦敦的街角商店,购买了一瓶鲜牛奶。
他拧开牛奶盖,快速将纯白的液体,灌入口中。
他在每个城市逗留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两个礼拜。两个礼拜,十四天,足以做许多的事情。此时他的下巴已长出了密密麻麻的胡渣,看起来就像一个中年猥琐大叔榍。
但实际上,他也只有29岁而已。
噢,再过一年,他也就真是步入大叔行列了吧。
不过相比起从前,他也算是玉树临风,风流多情的翩翩公子,哪里想到他会变成今日这幅面孔呢腆。
他裹了裹大衣,护好胸前的单反,这是它最重要的东西。
当他每到一个城市时,他都会将这个城市的特色及美好拍摄下来,尤其是这座城市里最美的那个教堂。
因为他记得,她最喜欢教堂了。
R城的分别到如今,仔细算起来,也要三年了。时光真的如流水一般,把岁月的痕迹,表露在面容上,深藏在内心里。而他,寻找她,也有半年了。
这半年多,是煎熬,也是考验。
最初时,他并不相信自己还会深刻的去爱一个人,他认为这种爱情,只会出现在别人的身上,而他永远都只是看客。
他的身边总是有各色各样的美女,有人看重情谊,百度搜索本书名+看最快更新有人看重钱和地位,有人只是一时贪图玩乐。怎样的都有。
还有一些,是他因为怀念钟情而留在身边的替代品。
葭葭一直以为,她是那个替代品。
但是她不知道,其实她和钟情没什么很像的地方。
他一直没说过,也一直不愿意承认,和她在一起的时光,他感觉到惬意和舒服,好像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没关系。
他有远大的抱负,有想要的事业,他一直在追逐,可是结果却并不乐观。
因为,他既不快乐,也不幸福。
他常在想,是不是人老了之后,想要的反而越简单。
其实三十岁,正是一个男人的黄金时段,他却觉得自己老了。他在二十五岁时便有了足以支撑家族的事业,辉煌已有,成就也已有,于是他毅然转行,投身娱乐圈。
但不过一年的时间,他便失去了热血激情。
或许是太早得到了太多,反而失去了得到更多的***。
这时候的伦敦并不繁忙,苏一见背着单反,来到位于伦敦议会广场西南侧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斯敏斯特教堂通称威斯敏斯特修道院,本义是西部修道院的意思,因为这座教堂所在的位置在当时伦敦的西部。后来,此地也因教堂而命名为威斯敏斯特市,现在是成组伦敦市中心的两个市级区之一。而1066年以来几乎所有国王加冕、王室婚礼,及一切重大仪式都在这里举行。
这是一座被称为“荣誉的塔尖”的神圣教堂。
整个建筑,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雕刻精致优美,彩色玻璃华美绚丽,这儿,葭葭也一定会很喜欢吧。
他心想着,已经举起了单反,站在教堂正前方,取大景拍摄。
葭葭喜欢教堂,但她最喜欢的,却是一所看起来并不如何规模庞大,神圣美丽的教堂。苏一见一直记得,她说,她喜欢圣普罗帕斯教堂。
他也曾送过她一本摄影集,里面便收录有那个教堂的个别摄影,却很片面。
如此,下一站,便是关岛了吧.
黎葭葭想,他应该不会去已经去过的地方了。从照片上来,她大概能猜出几个城市,有一些她实在看不出。
于是,她先后去了几个陌生的城市,然后停留在了巴黎。
她记得,很久以前苏一见曾孩子气的说过,有一天想站在埃菲尔铁塔的顶尖,代表着他是至高无上的人,俯瞰整个巴黎。
在这个庞大的世界之下,她在找他,而他也在找她。
她希望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她希望他们心有灵犀,总会在一个他们彼此都念到的城市重逢的。
她独自一人,背着行李包,走在巴黎的街道上。
此时巴黎街头的LED显示屏上,正在转播一场规模盛大的演唱会。
而这场演唱会的歌者,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已经年近五十的叶以琛。他以最快的速度筹备,并开始了他的环球演唱会,巴黎,便是他的第三站。
她望着显示屏里那个有个清透歌声的老男人,忽然觉得眼眶有些湿湿的。她虽然奔跑在世界各地,但也偶尔关注他的消息。
据说,他的每场演唱会,都会在尾声时演唱他的最新单曲。
词作者是他,曲作者也是他。
这首歌,是用来祭奠这一生中他最珍贵的人。
她对歌词里的一句话,记忆很深刻,始终不能忘记,那边是:我爱你,岁月见证。
歌笑短暂的一生,以及叶以琛已过半百的残躯,或许人本身已经不能留下什么,证明什么,但岁月总会告诉他们,曾经有过的一切,始终铭记于心。
就像这份爱,不论经历过多么悠久的岁月之后,仍新鲜如初。
她亦坚信如此,并坦然面对未来。
在巴黎的几番打听下,她未找到苏一见的行踪,于是打算离开,这一次,她想要先回一趟西雅图,去见一见钟情,然后再展开接下来的旅途。
从巴黎到西雅图,又是一次漫长的飞行。
她提前打了一个电话给钟情,下飞机后,直接前往茶铺。
钟情早早就温好了一壶新茶,等着她回来。
她前两个月研究出一种新茶,是以熬煮过三次的竹叶青做为根水,将上好的龙井茶叶浸泡其中,以热火再烹煮开来。
煮过三次的酒已不烈,醇香之极,茶叶浸泡时间不宜过长,就这样混着喝,别有一番风味,更有寓意。
葭葭拖着行李走近茶铺,将行李撇到了一旁的空地去,然后上了二楼。
她箭步冲到钟情面前,气都还没顺,便说道:“情姐,你知道吗,他来过这里,他真的来过这里,你没见到他吗?”钟情瞧她一脸的虚汗,喘着气,觉得好笑,便拉了拉她的手,示意她先坐下。
“瞧你急的样子,喝口茶再说。”
葭葭低头看了一眼茶杯,遂端起道:“苏一见啊。”
说罢,仰头喝了一大口茶。
然后瞪着眼,大喊道:“好辣啊!”
“胡扯!”钟情白了她一眼,“这酒都煮过好多次了,哪里还有辣味,你的嘴有那么灵?”
“刚才你是说苏一见?”
这会儿,钟情方才回忆起她刚说过的话。
葭葭扁着嘴,点了点头。
“他前几个月曾经到西雅图来找过我,而且留下了照片,我是看到照片才知道的。你真的没见过他吗,是他来的时候你不在吗?”
钟情皱了皱眉,遂摇了摇头。她确实没有见过苏一见,看来他们也确实没什么缘分了,她几乎每天都在这里,却不曾碰到。
其实想来也是,若是钟情见过他,早就打电话告诉葭葭了。她不过是抱着一丝微弱的希望罢了,却也是自欺欺人。
“你走了这么久,就没有什么进展吗?”
面对钟情的问题,葭葭失落的摇了摇头。
“这几个月发生了好多事情姐,我最喜欢的一个妹妹她过世了。因为她的事情,本就(耽搁了许久。然后我才得到消息,去台北找他。
“但他,已经不在那儿了。听人说,他现在满世界的找我,我都不晓得这样找下去,何年何月我才能和他找到同一个城市去。”
钟情点了点头道:“原来如此,难怪你风尘仆仆的模样,这几个月找的很辛苦吧。”
葭葭苦涩一笑。
“那你有回去过吗?”
“回去?回去哪里?”葭葭疑惑道。
钟情微微一笑:“回到你们的故乡去。”
其实不论人们走了多远的路,心里始终都会有一个家。而那个家,承载着所有幸福美好的回忆,任何事物都无法替代。
当人们回到故乡时,会有深深的亲切感,会有抑制不住想要落泪的情绪。
他们一定会回去,回到爱最初的地方。
---今日一更毕。明日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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