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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chapter32 我愿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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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大家都叫你八爷。”程锦无奈的抬头,初来乍到就唠家常,恐怕不太好,可她又不想打击陈衡之那颗因八卦而红亮的心,只得指指右侧,“那为什么要叫他表哥?我觉得一般人都会□□哥吧。”

“噗~~~”陈衡之时刻不忘卖萌,“很快你就懂了,因为你马上也会有一个很特别的称呼。”

赵树春的目光扫了过来,笑而不语。真是结了婚男人,内敛沉稳,这一点陈衡之必须学习,程锦默默地评价。

“不许越过你师傅崇拜别的男人。”陈衡之直起身子挡住她的视线,“言归正传,你真的结婚了?”

还真是执著,程锦晕,伸手翻过一页纸,“言归正传,请您继续传道受业解惑。”

“这也不耽误我们学习啊,听说你老公还挺帅的,比我还帅?”

男人八卦起来比女人更恐怖,程锦败了,笑着调侃,“你想听实话吗?”

“不想。”陈衡之立刻拒绝,眼珠转了转,用只有两个人听到的声音说,“那跟王子相比呢?”

一提到这个名字,程锦顿时紧张起来,警惕地看着陈衡之,那个人像是一枚隐形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引爆,搅乱她平静地生活,弄得她粉身碎骨炸。她不怕过去被翻出来,不怕被知晓的难堪,她只怕尚嘉年知道后会看不起她,甚至因此不要她。

她不知道自己爱没爱上他,因为她不明白爱是怎样的感觉,但他给了她谁都没有给过的归属感,就好像尘埃落定,就好像落花成泥。

程锦不知该如何回答,她好像从未去拿他们作比较。一个是她刻意的忘却,一个是她想要的一辈子,没有可比性。

“陈、衡、之”字与字之间稍作停顿,听得出有警告的味道。桌上随之多出了两杯咖啡,微微荡漾,热气香浓。

“哎呀,我徒儿的面子真大,要知道从来只有我伺候他的份儿,我活的容易嘛我。”陈衡之只顾着叹命运不济,好像忘了刚才的问题。

她抬头,只见一个温文尔雅的剪影,他还是讨厌她的吧?

忘掉八卦的八爷还是很有爷的范儿的,键盘灵活的运用到让鼠标成为一个摆设,程锦也初步了解了自己的工作内容,各种数据、各种表格,还好她是数学专业出身,倒也不是太难。

对于一个一点就通的学生,陈衡之很满意,“你不是学数学的吗,怎么连英语八级都过了,不是只有英专的才有资格考吗?”

“朋友帮我找的人,我数学很烂的,上学那会儿都怕毕不了业。” 每每想起这些,心里总是暖暖的。那个桃花般的男子,眼睛笑成一弯桥,“不就是考个试吗,容易,哥哥我这点本事还是有的,好姑娘,你这句二哥可不是白叫的。”

那个人啊,对她好的真是不能再好了。

…………

咬着笔头浅笑的女孩,还如记忆里那般的羞涩、美好。

时光轰然倒流,好像又回到了那些阳光明媚的午后,每当他走过她们的窗前,总会看见她手托着下巴静静的凝望着窗外,方形的玻璃上透着她柔和的容颜,眼神清澈的透明,映着蓝天、映着白云,偶尔闯入他的视线里,刹那间红透了脸庞,带着毫不掩饰的欢喜,直白而热烈。

而现在,她避之唯恐不及,那恐惧戒备的眼神远比冷漠或者怨恨更让他难受。喜欢过他,已成了她一辈子的伤。

她遗失的日记最后被他拾起、珍藏,而她大概再也不愿看到、想起。那些关于他的字字句句,那些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好,被时间做成琥珀,清晰而不可触摸。

同学少年时的喜欢,多是步履匆匆的一场迷恋,一经离去,此生不再来。听说,我们总是在最不懂爱的年纪遇见最好的爱。可惜,非天时、非地利,所以那场与青春与爱有关的迷信生生被他错过。

她是不是为了他才考入那所大学已经不重要了,他想要为自己做的辩解和一句迟来的对不起,都已经没有必要了。看她现在过得不错,他也就安心了,他能做的就是继续远离她的世界,不打扰,是他最好的祝福。

“你要早退?”陈衡之属灵猫科动物,稍微有一点风吹草动都能惊动他。

“你有意见?”

“不敢不敢,可你回去这么早有什么用,又没人在家等你。”

“你找不到女朋友不代表我也找不到。”

张狂的语气,潇洒的背影,一向高高在上的他忽然呈现了接地气的一面,周围哗然一片。

原来他有女朋友啊,程锦有种莫名的开心,因惧怕而筑起的抵触情绪轰然散去,顿时豁然开朗。

“这么高兴,他有这么可怕?”

程锦摇摇头,笑容依旧,“我在虔诚的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哎吆喂,我徒儿的境界真高。”陈衡之咧咧嘴,把脸凑过来几分,“你真不记得我?看看,仔细看看。”

“我在食堂见过你几次。”

陈衡之张了张嘴,泄气的摇摇头,“算了,忘了就忘了吧。哎,你结婚了,怎么没见你戴婚戒?你看某些人,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结婚了似的,是吧,表哥?”

这人还真是够无聊,隔段时间不调|戏一下别人就不得劲。程锦低头看着自己的左手,笑容更加灿烂。

没结婚之前,她总是幻想着自己的无名手指能被一个小小的光圈环绕,表示自己已有归宿,所以她喜欢把明晃晃的钥匙圈穿在无名指,自欺欺人的给自己片刻的满足。一直都是一个人,举目无亲,连个说说话的人都没有,周遭越喧闹,寂寞越蚀骨,她真想有个人来陪。

现在,她终于有人要了,至于有没有戒指她一点都不在意,她想要的只是一个愿意娶她的人,而不是一枚硬邦邦冷冰冰的戒指。

……………………

目光越来越容易被一个人吸引,情绪越来越容易被一个人左右,尚嘉年放下手里的铅笔,椅子旋转90°,余光转向罪魁祸首。

她窝在沙发上整理着自己的证件,时而懊恼,时而傻笑,像一个独自玩着拼图的小孩子,不吵不闹不被打扰,全身心地投入在自己的世界里。

头发随意束在肩头一侧,宽大的睡衣挂在身上,露出一段细而长的脖颈,姣好的曲线若隐若现,又有一股说不出的妩媚。孩子的纯真与女人的魅|惑被她完美的糅合在一起,而她毫无所知。

那天把浑身湿透的她领回家,让她冲了个澡换上自己的衣衫。纵然她有一米七的个子,身材也还算结实,衬衫仍耷拉到大腿,裤腿要卷上好几遭,怯生生的站在他面前,低着头,细细的交代自己这里不好、那里不好,红透了耳根,声音因为羞涩而颤抖不止,似乎连脚趾都要羞成一团。

他是个男人,对女人的身材本就有着天生的敏感,凭借着自己的身高优势偶尔会欣赏到她内在的风光。而且,他之前就对她有兴趣,灵或肉,他都渴望。当时真想当场要了她,反正都决定给她一纸婚书。

但是理智不允许,骄傲不允许,还有一种他不明白的情绪阻止着他。

现在想来,是疼惜吧?这个女人一直都把自己看得太轻,所以她习惯低着头,微微驼着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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