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回忆 最爱女朋友篇(1 / 1)
在离开中国前,我上初中遇上了一群好朋友。
诗妍、简丹、雅兰、明明和真桥。她们一直像亲人一般的陪在我的身边,她们每一个对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我生命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爱她们正如爱妈妈爱自己一样。
【诗妍】:风风火火的女孩子,她每天都洋溢着一脸的微笑,永远都骑着她那辆破自行车。有一天我们一起回家,我在学校门口等她取车,放学的高峰期人来人往的,我站在外面往人群里看,过了很久她推着车子出来了。看她是一脸灰头土脸的,自行车的链条还坏了。我走过去问她:“你这是怎么了吗?”
“丢脸呐~~!你知道吗,我刚刚取车的时候一下没扶稳,摔了。”
“啊?那你有没有事?有没有伤到哪?”
“人倒是没事,就是丢脸丢到家了,有一男的看到了不扶我也就算了,居然还在那里哈哈大笑,笑,我也就忍了,居然还大声宣传叫别人来看,我去~”
“人没事就好,好啦回家吧。”我安慰道,拉着她就走了。
“还好没在大门口摔,要是在这人来人往的校门口摔了那就真的是没脸见人了。”
我揽过她的肩,一笑而过。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即使再难过的事哄一哄,过不了半小时又没事了。我常常去她家噌饭吃,她可是一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妹子。
【雅兰】:难得一见的绝世淑女,要么沉默不语,要么语出惊人。她就像是一个脱离尘世的仙子,对所有的是泰然处之,像是所有的事都与她无关。特别是做事,永远是慢条斯理。诗妍要她做个什么事她慢吞吞的就会一个劲催她。而她则是一句“皇帝不急急死太监”来回诗妍。
“雅兰,你就不能快点吗?我们的都在等你一个人额。”诗妍又在念雅兰了:“你怎么吃个饭都不积极。”
“唉呀,急什么饭又不会跑掉。”
我们都已经习惯了。
【真桥】:低调的富家女,很多人爱慕,但却不爱慕任何一个人。不少追她的人都为此碰了一鼻子灰。我们算是相见恨晚的朋友,她常常这样跟我说。也许因为我们都是话不多的人吧!还有一点很重要当时的我们特别迷恋sj—m,每次上课或是下课我们就一起聊天,有段时间我们还一起迷过吴奇隆。她说我们原来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连喜欢的明星都那么一致,呵呵也许正因为这个才让我们成为最好的朋友吧。
【明明】:随和,义气,也有那么点男孩子的性格,别看她表面上很man其实骨子里是特别胆小的,她怕毛毛虫,怕蚯蚓,怕一切软体动物。但是她也喜欢老虎狮子类庞大的动物。我有时候真的觉得她有人格分裂,看到老虎狮子时会觉得很可爱,看到毛毛虫会觉得很恐怖。这样的女孩子不是人格分裂是什么啊。
【简丹】:给我的映像就是吃货,谁娶了她就糟糕了,只要是好吃的她都能吃,无论是什么时间段她都像饿死鬼一样的。我们曾经一起去吃自助餐,我们都吃的快吐了,在餐厅都坐不住了,等我们都从餐厅撤了,回头看简丹还没出来。
“谁去叫一下简丹啊。”诗妍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扶着楼梯说道。我们都是这样的扶着楼梯实在是没有力气了,吃的有点多了,我连看到那些宣传画上画的吃的都想吐,唯一一次觉得吃东西也是那么痛苦的。
“我不去,闻到里面的食物味儿,我会吐的。”雅兰说。
“我现在连打电话的力气都没有了。”真桥坐在椅子上说。
“哟,你们这都是怎么啦?”简丹边抹嘴巴边走出来说:“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出来啦?刚刚有好多好吃的你们没吃到好可惜~!”
“哇······”诗妍捂着嘴,“别说话,说道吃的我就想吐。”
“要不我们再去喝点饮料?”简丹对我们说道。
“我们快走吧,我快受不了了。”明明说:“小夕,我们互相搀扶着走吧,我实在没力气。”
“哦,好。”我和明明互相扶着,雅兰和诗妍还有真桥互相挽着手走了。
“诶,你们等等我嘛。”简丹像没事人一样一路小跑着跟着我们。
我只能用‘奇葩’两个字来形容她。
我们几个永远是形影不离的,我们走在校园里可是回头率很高的,第一人够多,第二个个都是美女。当然‘美女’二字不能用在我的身上,因为我永远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穿得没有她们那么好看,发型没有她们那么潮,性格没有她们那么的开朗活泼。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和她们成为好朋友,在她们中间我总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偶尔真桥开玩笑的说:“只要你在才能衬托出我们的美嘛!”我知道这是开玩笑的,她心里从不会真的是这么想的,因为我了解她们,她们是真心的把我当最好的朋友。
我们喜欢在体育课上坐在操场的单杠上面,齐刷刷的荡着双脚谈天说地,看着别的同学偶尔八卦一下。
那时候的我还是经常收到男生送的情书的。
“柳余夕同学,这个给你。”一个斯斯文文的带着眼睛的男孩子递给我一封画满爱心的粉红色信封。
“情书吗?给我的?”我马上开始小鹿乱撞了,要怎么回答他呢?“我·····”
没等我回答他就说道:“请帮我转交给真桥,拜托了。”
“啊······哦,好。”
“谢谢。”他把信塞到我的手里就小跑着离开了,只剩我落寞的站在原地发呆。
“不——客——气——”我对着离开的背影说道。
这就是我经常收到的情书,一个月我收了不下一百封的这样的情书。每每堆在真桥的书桌上的时候,真桥很淡定的说道:“夕,老规矩。”
呵呵,老规矩就是要我把它们都扔了,找个没人的地儿扔了或是烧了。这样的事我做的多了也就麻木了。
“柳余夕?”
“哈喽,是你呀!”正当我蹲在地方准备点火烧了这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的时候就听到这个打招呼的声音。
和我打招呼的是我们班成绩好到不像话的班长同志蓝羽臣,在那时只有他会主动和我打招呼,主动在我帮真桥销毁赃物的时候,过来帮我的忙。我和他就像好朋友一样,他很帅,帅到校园里一大部分的女孩子都喜欢他,可是他和真桥一样不喜欢任何一个。我觉得他和真桥要是在一起一定绝配,两个都那么优秀。
我和蓝羽臣是在美术补习班认识的,我们都喜欢美术。我在画室里的专注程度是令人咋舌的,画一个场景我可以四五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坐在那里举着画板,一动也不动的,什么也不管只专注于我的画板。也许我们有对同一个东西都那么的执着和热衷,才会破天荒的成为朋友,又或者说是哥们。对于他我永远只能是这样的,我想要是他是我的男朋友我会不会被全体女生的口水给淹死,在口水中挣扎然后就挂了。这样可怕的结局大概和电视剧里最悲惨主角的下场是一样吧。
那年,我恋爱了,说白了只能算是暗恋,暗恋一个根本看都不会看一眼我的男生。诗妍她们劝过我无数次,她们告诉我那个男孩不是什么好角色,她们怕我会受伤。如果全校有五分之二的女生暗恋蓝羽臣,那么另外百分之三暗恋的就是他,那个我怎么也无法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的像王子一般的男孩子。
“小夕,你听我的不要喜欢他,他是个花花公子,是你一辈子都不可能攀得上的。”诗妍说。
“是啊,他就是个纨绔子弟,他的女朋友一个又一个的换,而你只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这个是雅兰的评价。
“小夕,相信我,我们会帮你物色一个更好的。”真桥则轻描淡写的说。
“小夕夕,你看我们几个都没有男朋友,你就忍心让我们羡慕嫉妒恨你吗?”简丹说。
“小夕,明天,明天我就帮你安排相亲,一定找一个高富帅给你。”明明拍着胸脯很仗义的样子。
“谢谢你们,我好爱你们啊。”每次我都只是用这样的方式来让她们安心。
真的爱这个东西很难让每一个人都那么理智的想问题,爱会让人变傻变笨,甚至变得极其愚蠢。但那又怎么样呢,喜欢是没有错的,没有了喜欢和爱的人就是一具行尸走肉,而我只是不自量力的在追求我心中的那份爱而已。我不需要任何人的理解和无视,我只遵从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