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残烛殁(1 / 1)
安瑾墨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从允政战死的悲伤中拔离出来,她一直都明白,就算她再怎么悲痛,哭喊,不甘或是质疑,死了的人也不会活过来,失踪了的人也不会出现,离开的人也不会回来。所以她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将那些离开的,抛弃她一人的人封存在内心深处,不去刻意忘记,也不刻意铭记。
她释怀的时候,小木头也满月了,小木头一名倒是名副其实,长得八分像他娘亲,但表情少,很少见他哭,也没怎么听他笑,安静的性子随了他的父亲。
在满月酒席上,程梓娆宴请的有街坊邻居,有聊得来的酒客,还有一位不请自来的熟人,斛律铮。在消失了几个月后又出现在了这个酒席。
在闲聊的时候,斛律铮提出想要带安瑾墨见识一下大草原的风光,然后她本人还未表态,坐在她身边的柳如絮已经满口答应,说什么瑾墨丫头在这里呆得太久了,是时候去外面见见世面。
程梓娆抱着她那宝贝儿子连忙附和着,说安瑾墨天天赖在她家,好酒都要被她喝完了,店面都要经营不下去了,然后柳如絮又道,瑾墨时不时去她的忆情楼给姑娘们讲故事,让姑娘都忘了工作...
安瑾墨听得委屈,却也插不上话为自己辩解一下,于是被说得体无完肤的她只得点头答应。
她其实明白,这两个‘大姑娘’是怕她想不开,就算她再怎么说她自己释怀了,她们也不会相信,这黔阳城处处都是回忆,回忆的事物不会变,但回忆里的人儿却已不再,所以她们找了借口让她出外散心,这些她都明白。
酒席过后的第二天,安瑾墨便随着斛律铮踏上的旅途,走之前,因为程梓娆的一句话,她差点向斛律铮要手帕。
程梓娆说,安瑾墨,你回来的时候,什么都不会再改变了,只是我们会一直陪着你,到死。
“喂,你为什么突然想要带我去大草原?”安瑾墨骑着白马咬着草根儿,扭头看着身旁骑着棕红色马的斛律铮。
后者呲牙一笑,白花花的牙啊,差点晃了安瑾墨的眼,“因为想把你拐过去当我的王妃呀~”
“哦-_-”安瑾墨淡定的拉着缰绳让马头转了个方向,挥鞭:“突然好想去看大海啊——”
斛律铮见状,满脸黑线的追去,“我开玩笑的!我的意思是大草原有足够的草够你吃——”
“草?”安瑾墨将视线下移,看到嘴里叼着的草根,嫌弃的吐到地上,“老娘我要吃肉!”
…………
【我们做过的事,遇到的人,所有的喜怒悲欢,都会浓缩成一个很悲伤的词——过去。得失也好,成败也罢,无论快乐还是痛苦,都过去了。你只能回忆,而无法回去。我们总是跟过去过不去,沉迷于回味中,颓废在往事里,生活应该向前看,只有把自己从过去中解放出来,你前面的脚下才有路。】
他们一路同行,斛律铮说他们大草原人好水好,牲畜好。男人都似他一般精壮,女人都有太阳一般的容貌,只是从未有过安瑾墨这样皮肤白嫩水灵,纤细得惹人怜爱。他曾好奇的问安瑾墨为何他们草原的女子有比她矮的却不显娇俏,而她身量高欣,却依旧单薄。
对此安瑾墨的解释是大草原水好,肉多,养人,而她们中原人皆是饿出来的。斛律铮大笑,半信半疑。
安瑾墨也在之后终于知道为何身为世子的他这么得闲,三天两头的去中原感受异地风情。
原来斛律铮是草原上唯一的一位世子,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他的父亲只要了他这么一个儿子就是为了避免争位之战,除非他不幸死了,那么继承人便会变成他唯一的小叔叔的。现在他的父皇身体康健,他毫无后顾之忧。
安瑾墨感叹他的幸运。
在路途上,还有一件值得一提的事。他们每到一个镇子就会扮成各类人,有时是父女,有时父子,有时爷孙,有时主仆,甚至有次是乞丐和侠客的组合,只要能想到了,他们都会变装,美曰其名,给枯燥的路程添点乐子。
“等到了前面那个镇,你要把自己扮丑点。”斛律铮拨弄着手里的小算盘,此时的他俨然一副奸商扮相。
安瑾墨对着铜镜将几粒米饭搓成团,蘸上墨汁,在脸上比划着,问:“为什么?”
斛律铮摸了两下络腮胡,道:“前方的镇是风萧国和云燃国的交界处,无人制约,也没有律法和管辖的人士,镇里人都是野蛮之辈,被人盯上了,很容易被拐了卖掉。”
安瑾墨挑了下眉,朝着镜子摆了个表情,甚是满意,保持着表情,她转过头去说:“嘿,这样如何?”
他应声看去,一不小心将假胡子扯下了一小撮。只见安瑾墨的眉毛被描粗了三倍有余,还是八字眉,眼角向下耷拉着,左腮上一颗大痦子,右鼻翼上有一个指甲般大的红斑,皮肤暗黄。
“...这样甚好,只是,把那痦子弄掉吧,,,”斛律铮将假胡子粘好,拿过包袱,“走吧,过了那个镇,再朝西就是草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