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忆回前世——童年(1 / 1)
白惜霞从未如此害怕过一个人,就连她楚哥哥发怒的时候,她也没如此颤栗过。她神色复杂的盯着拓拨·蝶儿的房门,手足无措。
今日不知怎么了,本来一切都好好的。
下午的时候,听闻剑庄的少庄主回来了,听闻他也是极品美男,于是兴趣大起的她拖着蝶儿去偷看,之后……就没有之后了。
白惜霞不知道问题处在了哪里,她只知道,在见到那个少庄主后,蝶儿就一直不说话,起初她也没在意,就在她缠着蝶儿要问昨晚的事时,蝶儿用着一种极度冰冷,毫无情感的眼神,对她说让她静一下。
那种眼神,让她惊得忘记了思考,好像自己已经死去,本就不该再思考。
等她回过神,蝶儿已经进了房间。而她只能傻傻的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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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倾世,泪碎千心。泪,从拓拨·蝶儿的眼眶快速滑落,她却毫无所觉,十指紧紧相扣,指尖陷入了肉里,鲜红的血液往外溢出,她亦无所觉。
她想要见到慕子楚,她觉得只有见到他,她才能平静下来,她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杀意,就算知道那只是一张相同的脸,她也无法忍住…。为什么……缠绕着她……
记忆慢慢倒转,那些已经尘封的画面,一个、一个、全部都涌了上来。
记忆开始的地方,很黑,是一个漆黑的房间。四周只有冰冷的地砖,在一个角落里,一个小女孩静静地坐在那。她眼神犀利地注视着前方的房门,一眨也不眨。整个人就像是一尊冰冷的雕刻品,没有一丝活人的气息。
咔嚓一声,门开的同时,小女孩动了。
她手握匕首就那么冲了过去,从门里出来的……竟然,是几匹狼!
每一头看到小女孩,都好似看到了绝美的晚餐,疯狂地像她扑了过去。
小女孩匕首一横,果断的划过离她最近一匹狼的喉咙,一个转身侧踢,踢中了左边一匹狼的腹部,然后匕首又是一刺,刺中了另一匹狼的右眼。动作犀利,毫无停滞。
但小女孩毕竟还小,力气不足是她的致命伤。
对于急速冲来的狼,她作势要挡,可是一个蹒跚,让已绕道她后背的狼有了可趁之机。嘶…。女孩背上多了一道鲜红的抓痕。
女孩一吃疼,但她没有多余的停留,好似她没有受伤般,调整了姿势,有像狼群扑去。
不知过了多久,进来的狼都摊在了地上,而女孩也满身鲜血的倒在了地上,只有其胸口那微弱的起伏,还证明着她是活着的。
这个女孩,叫“晓”。
她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自她有记忆起,她就生活在一个叫“绝命”的组织里,这个组织可谓是杀手界的霸王,低于500万的人命,他们从来不接,但只要出手,就绝对没有人可以逃过死神的召唤。
晓,正是绝命培养的杀手,和她同一批的孩子有些死在了训练里,剩余的,也都死在了她的手里。
她是特别的。
特别的无情,特别的残忍。她想要活下去,本能的,她开始了杀戮,开始毁灭一切可能会伤害她的东西。
她的本质被组织看的一清二楚,于是,她成为了组织的特别培养对象。
女孩躺在地上,她感到好累,好痛。但她没有哼咛,她知道,很快就会有人来了。
的确,没过多久,一群人进来将她抬走了。
一转眼,十三年过去了。
“绝命”在杀手界的势力没有之前那么牢固了,一个叫“天网”的杀手组织的崛起,与之平分“天下”。
一山不容二虎,双方都渴望将对方除去,但表面上,大家还是各做各的生意,一副天下太平之势。
在“绝命”的总部,某一个房间里。
已经20岁的晓出落得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如果她加入演艺圈,恐怕那些天后就都该让位了。
可惜,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从来不笑。组织中的人从未见她笑过。甚至鲜少听到她说话。
此刻,她正坐在一台笔记本前,屏幕上有一名男子在说话,只是他的脸上打上了马赛克,无法让人看清他的面容。
“这回的target,客户采取了保密形式,明日去纽约机场,你会得到下一步的指示。”
晓没有反映。不过对方好似已经习惯了,他知道她明白了。传达好消息,男子就下线了。
组织鲜少接受目标不明的任务,恐怕对方这回出的价格一定很吸引人。不过,对她而言都一样,她只要去杀人就好。
杀人已经成为了她的呼吸,她的本能。执行任务的时候,她只是去呼吸,其证明自己还活着,如此而已。
直到有一天……她被别人杀了,那她就不再需要呼吸了。
晓关上电脑,躺在了床上,随手拿起看了一半的“失火的天堂”,看了起来。
如果说,组织里谁在出任务前最为的惬意,那一定是她了。
她从不准备什么,在她房间后面的密室里,里面有着随时会更新的仪器,装备。一般在快出发时,她才会进去挑选一番,但其实她用到的高科技东西是极少的。只有一把匕首她从不离身。她每次都能完成任务的秘诀,组织的人也不甚明白,但他们要的只是结果。晓给他们结果,他们也不过过多干涉手下的杀手如何行事。
晓不太离开自己的房间,她讨厌四周有人走动。谁要是碰到她的身体,那人就该倒下了。
曾经有几次她上街,就因为有人挤到了她,她就让那人被送进了医院,有没有救活她是不知道。
虽然她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不过就像氧气吸多了,也容易氧中毒一般。后来,她学会了如何在人群中穿梭,而不被碰到。这项能力足足花了她两个月的时间去琢磨,可能是那段时间比较喜欢逛街吧。
但当劲头过了,她也就又不太出门了,独自一个人,才是她最喜欢的。
晓虽然不爱出门,但不代表她没有文化。相反地,拥有过目不忘能力的她,在学习各种知识上都有很大的优势。无论是化学、物理、地质学、机械学、语言学…。她都很在行。如果说有什么不太好的,那就属地理,历史了。
但她最爱的却是读言情小说,极端的矛盾体,不是吗?她明明不相信任何人,明明在她眼里,所有的人都没有必须存在的价值。可她就是会忍不住被书里的情节吸引。
她享受着虚幻的故事,却面对着现实的残忍。也许正因为她能够如此轻易的分清这两者,她才能成为如此出色的杀手,成为来自地狱的修罗,无情的夺走别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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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机场,2013。5。3115:30分,一班从瑞士来的航班刚刚抵达,一时间机场内人群涌现。
晓混在人群中,等待着手机的响起。
“叮铃铃,叮…。”
晓接通电话,“红衣,金色长发,手里捧着一个兔绒玩偶的小女孩。13岁左右。”
晓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目标,身旁有两名保镖,四周还有4、5名便衣保镖。
好可爱的小女孩,一个念头划过她的脑海,再也没有下文了。
她仔细观察了下四周的情况,确定得手后可以马上撤离。便准备行动了。
她慢慢地接近目标,就在她打算动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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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小汐写的蛮激动地~果然现代地写起来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