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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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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落》作者:季子宋

文案:

“奈落”,出自佛经的“那落迦”

意为无法脱离的极深的地狱世界(十八层地狱)或“无限坠落的虚空”

——抱歉,后面有个男人跟踪我

——嘿,你是那家花店的老板娘吗?

——先生贵姓?

——谢,谢晋林

青梅(都市豪门文) 长情(都市制服文) 上帝的恩赐(校园文)

☆、晋林之一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文了,为了不扑街,我去积攒人品去了( ̄▽ ̄)~*

还差两百步,就能到阿蓝花铺了,那一头灯火通明,华灯璀璨,花铺的对面便是一条十五米宽的大马路,每隔十米就是一盏高五米的路灯,将整条道路都照得分外明亮。就算是在深夜,这条路上也会有零零散散的汽车驶过。

元阿蓝紧张地扯了扯自己的单肩包带,手指一触到冰凉的皮质,就觉得浑身都寒冷起来。她不敢再回头看,只是低着头加快脚步,高跟鞋踩在水泥路上,踢踏踢踏划破夜空,格外响亮。

后头的男子也跟随着她加快脚步,可是他竟然没有发出任何脚步声,好像一只夜行的猫,轻手轻脚地尾随着她。昏黄的月光下,只有长长的影子还能证明,她的确被他跟踪了。

还有一百步,她便能走出这个窄小的、阴暗的小道,去阿蓝花铺,恐怖的一切就结束了。她猜测不出后头一直跟着他的男子想要做什么,劫财亦或是劫色。从另一个路口一直到现在,她走了大概十分钟,那男子一直形影不离。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不是巧合,他绝不可能是与她同路。

她上午刚从银行取了几千块钱,现在还放在她的包里。她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小女子,在凤城也没什么朋友。那么,无论是劫财还是劫色,都足以令她觉得恐惧。

高跟鞋的声音太单调了,可她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合着她的心跳声,简直就像是死神追击的脚步。阿蓝越想越害怕,从快走变成小跑,距离阿蓝花铺只差五十步。可后头的男子也加快脚步,那条影子越来越长,越来越接近她,她紧握着双手,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

距离路口还差二十米的地方,停着一辆闪着后位灯的白色玛莎拉蒂总裁,车牌还是吉祥顺利的666,阿蓝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前去,打开车门便坐了进去。

她抬手按住起伏不定的胸口,尽管惊魂甫定,她还是很有礼貌地对驾驶座上的男子说:“抱歉,后面有个男人跟踪我。”

男子先是满脸惊诧地看着她,而后了然地点了点头,转头往后头看去,可那后面根本没有那个“跟踪的男人”,想必是见到她上了车,就逃开了吧。他很有风度地打开车内音乐播放器,是很舒缓的轻音乐,让她紧绷的神经渐渐放松。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坐着,也不看她,给足了她回缓的时间和空间。

阿蓝在心底暗暗庆幸,在这样狼狈惊吓的时刻,能遇见这样绅士作风的男子。

大约五分钟后,她平静下来,礼貌地笑了一笑,对他说道:“谢谢你,我得走了。”

男子本是目视前方,这时才回过头去看她,只见她已经打开车门,柔弱的月光照在她小小的鹅蛋脸上,使得她的脸颊粉嫩动人,好像一颗煮熟了的、剥开了壳的鸡蛋,光滑白皙,似乎吹弹可破。那双明亮的眸子甚是熟悉,盛着一汪清潭般,水灵清澈。

他微蹙着眉,似乎想起了什么,趁她走开前叫住她:“嘿,你是那家花店的老板娘吗?”

打开花铺顶的照明灯,室内瞬间明亮。可以看见地面上、窗台上、桌子上,甚至是天花板上,都或摆放或悬挂着花盆。花的种类应有尽有,玫瑰、蔷薇、牡丹、菊、兰、百合、郁金香、康乃馨,等等,颜色也是七彩五光,缤纷绚丽,还有花的香气,淡雅的、浓郁的、清新的、热烈的,各种各样的味道在进门的瞬间便扑鼻而来。

这简直就是一个花的天堂。

她领着他在收银柜前的一张白色圆桌边坐下,他这才发现,整间花铺,都是用白色的某类木头材质做成,就连桌椅也不例外。

她很快替他沏好了一壶花茶,茶色碧绿清澈,里面没有茶叶也没有花片,他小小抿了一口,顿时芬香满盈,可不凑近闻它,那清雅的香味又若隐似无。他不懂茶,可只尝了一口,也知道这是绝对的好茶。

于是他问道:“这是什么茶?”

“雨花茶。”她又为自己沏了一杯,先是嗅了一下,再轻轻抿一口,姿态优雅,神态宜人,好像一名贵妇,“先生贵姓?”

“谢,谢晋林。”他将茶盏轻轻放下,看着她说,“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我几乎每星期会来你这里一次。”

她面色自如,很自然地微笑着说道:“不好意思,我的记性一向很差,先生不要见怪。你今天这样帮助我,我一定是记牢你了,下次你再来买花,我定然能将你认出来。”

“我一定会来。”

他果然说到做到,连续三个星期,他都来阿蓝花铺,大约是每星期一来一次,每次来,总是会先问她要一口雨花茶,品茶的时候,总是细撮慢咽,但是他不会发出任何声音,眯着眼睛,有时会满足地叹息一声。

喝完茶,他便买一束花,第一个星期买的是麦秆菊,紫罗兰的色彩,花瓣两头尖,中间肥,他买去的那一束还未完全开花,最外层的花瓣却已盛放,里头的花瓣好似一双手,紧紧包裹住花蕊,远远看去,好像是紫色的火龙果。

第二个星期买的是火花兰,有人说,它就像是夜空中的灿烂火花,在火花散开的那一刹那,火星四处飞散,瞬间即逝,正是对火花兰最恰当的形容。

第三个星期,他带走了桔梗,花朵未开,紫色的菱形花骨朵,饱满而紧致,好像圣诞节会挂在门前的小铃铛,可它明显没有铃铛那么坚硬,相反地,它柔软而脆弱,捏一捏就会变形。

等他在第四个星期一赶来的时候,阿蓝率先奉上一杯雨花茶,并准备了报纸给他看。

店里放的是Stewart Mac的《I Love You》,演唱者的声线既不粗犷也不轻柔,是最普通最简单的声音,可是和这首歌很相配,让人听了觉得心安。其实她的播放器里只有这一首歌,平时她不常播放音乐,只是偶尔她才会打开,打开了只是听这一首音乐,反反复复,不知厌倦。

他坐在座位上边品茶边看报,在阳光下他的眉眼好似染上一层金粉,他的眉毛很浓很黑,眉下的眼睛很深邃,一般的东方人都没有他这样深邃的眼睛,眼珠是茶色,好像一颗夜明珠。鼻子很挺,嘴巴很薄,此刻微张着,抿了口茶后又紧闭着,线条明显。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如雕塑般深刻轮廓的英俊男子?她目不转睛,直到有新的客人来,提醒她回神,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盯着他看了多久。

那位客人买走了花还一步三回头地看着她笑,明显是在笑她刚才犯了那么久的花痴。她不好意思地低着头,无意识地按着计算器,耳边突然又传来一声清脆的忍笑声,她一抬头,就看见谢晋林嘴角含笑,眼睛却是盯着报纸,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笑她。

她尴尬地咳嗽一声,出言说道:“谢先生,你今天想要买什么花?”

谢晋林没有立刻答话,而是眼含笑意地看了看她,直看得她低下头去,他才终于开口:“还是火花兰吧。”

她低着头沉默地替他包装,她的手指白皙而纤长,柔若无骨,他盯着看了一会儿,心想,这双手恐怕用力一握,就会破碎掉。她不敢再看他,在花束把手的位置系了一个蝴蝶结,才将它递给他。

他付钱的时候,她看着那只名贵的钱夹里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子穿着深绿的军装,立正敬礼,一身正气的模样。她忍不住开口问道:“她是你的爱人吗?”

谢晋林稍稍一怔,才明白她说的人是那张照片里的女子,他微微笑了笑,宁静而平和,并对她说:“嗯,她是我的妻子。”

直到他的玛莎拉蒂彻底消失在那条马路上,她还没有回过神来。

原来是有妻子的男人,难怪这样沉稳,一言一行均透露出自信和稳重。他走路的时候腰杆挺得很直,好像一面厚实的墙。他卷着衬衣袖子的手腕带着一块银表,她没有细细观看,也认不出那只表的牌子,只觉得他略黑的肤色配着这样一款银质表好看极了。

这是他的搭配。

他也喜欢衬衣配银表,一般都是将表藏在衬衣袖子的下面,需要看时间的时候才会掀开来看一看,偶尔天气热的时候,他就会将袖子卷上去,和谢晋林一样,卷到肘关节下面一点儿,露出一小截手臂,在阳光下还能看见那手臂上细细密密的金色绒毛。

他一直戴着那块表,因为那是她送给他的。

他承诺会一直戴着,因为每次看时间的时候,就会想起她来,猜测她会在干什么,工作空闲之余,他就会给他打电话,说一些亲密的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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