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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番外三 相机与爱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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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修文,加了个梗

想写的梗还没写完,要拖到番外四了QAQ出发台湾的前几天,路鋆的办公室迎来了一位稀客。Mandy出差上海,特意到公司来看他。黑白色职业裙装一看就是出自大师之手,出色的质感与剪裁包裹着女人依旧姣好的身材,干练之余,又不失妩媚。

两人在公司附近找了一家咖啡厅,路鋆拉开座位等她入座,若有所指地开玩笑说:“几年不见,你这是逆生长呢?”

曾经的女上司失笑,托着一张保养地如同三十岁的脸和他说笑:“我就爱听这个。”

两人上海香港一来一去,几年一起工作的默契让他们早就不仅仅是冰冷的上司与下属的关系。听曾经的女强人谈起自己的孩子时,路鋆从她脸上看到了一种极其温暖,而又极其陌生的表情。

“感觉你成家生子之后,好像没什么变化,但好像又变了好多。”

Mandy笑了:“你说的变化,是指所谓的有了家庭和孩子带来的变化吗?其实我都觉得,这些年自己并没有改变太多,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心态始终都还和当年一样。能保持自我,这是好事,但前提是,你得遇见一样纯粹的人。”

女人搅动着咖啡杯里的勺,杯中的液体被带起层层涟漪,最终随着搅拌的方向,形成了一圈又一圈的漩涡。

“他得理解你并且支持你,给你足够的空间去完成自己想做的事,即便是看到你性格上隐藏的弱点,也依旧包容你,这其实很困难。在这一点上,我还挺感谢我先生的。”

路鋆一时晃了神,听到这些的时候,心中第一个冒出的念头就是孟焕之的名字。

“感觉你这些年也没什么变化?刚才在办公室第一眼看到你,就好像还是当年那个实习生一样。”

听出后半句纯粹是玩笑话,路鋆也笑了:“是啊,自从香港回来,这个职称一做就是这么久,毫无长进。”

之后聊起各自工作,听说他几天之后就要到台湾度假,Mandy起了兴致:“确实好地方,值得去。行程都安排好了?一个人?”

“不是,和朋友一起。”

Mandy看他露了笑模样,也不再多问什么,只说:“我去年在那儿待了十来天,玩得还不错,有几家餐厅很棒,晚点我把地址发给你。”

结果,Mandy不仅在邮件里推荐了值得一去的餐厅,还一并将自己当时在台北的诸多细节和照片一并打包发来,供他参考。内容之庞大,路鋆直到上了飞机还在看。

而飞机上孟焕之则安静地坐在旁边,阅读路鋆之前悉心准备的行程清单。大致扫了一眼,不见游客成堆的太鲁阁、日月潭踪影,倒是大多摄影师都会关心的地方,诸如基隆野柳、瑞芳九份、南投清境、高美湿地等地方,悉数都列进了计划。

看完事无巨细的旅行计划,他从空姐手里接过水递给里面的人,又为自己要了一杯果汁,“功课做得不错,费心了。”

路鋆听他这表扬不像表扬,倒更像是一本正经的假客气,于是也故意摆出工作中的那张笑脸,说:“哪里的话,应该的。”

孟焕之低头笑笑,没再多说什么。

在一起久了就发现,其实他们也并非是相似到无可救药的同类。相似的观念、相似的爱好背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个体:一个健谈又圆滑,自由灵活穿梭在人群中,以不同面目与不同人交往;另一个寡言却自持,不轻易进入任何一个圈子的中央,但对自己所爱的人和事却可以拿出全部热枕与情趣。成事的同时又要讨人喜欢是件极其困难的事,孟焕之一直觉得那是路鋆身上不同于自己的最大闪光点。

路鋆慢慢喝光了塑料杯里的水,心想着前几天Mandy和他说的一番话。那个所谓的纯粹的人,他觉得他遇到了——温和无比,悠然自得,但内心却很自持,不会随便向生活妥协什么。也就是这样的孟焕之,和路鋆在一起的时候,选择接纳他的全部,并且从不曾试图改变他,包括他爱自由。

两个人相邻而坐,想着不同却又相似的心事。路鋆动了动胳膊,找到了孟焕之放在腿上的手。那只左手的主人还在喝着果汁,可很快就反应过来,手掌翻动了一个方向,就轻易将覆上来的另一只手握住了。

因为十指连心,所以拉手总能给人一些不同于欲望的温情感受。有人说,双手可触的范围之内,没有哪一刻,比触碰到情人的脸颊更让人心动。

路鋆很识趣,握着孟焕之的时候只说:“这都得因人而异,对你就行不通。”

孟焕之听出路鋆意有所指,讲的恐怕是相机,于是说:“人和物件本来就没什么比头,再说……具体情况需要具体讨论,如果不只是脸颊的话,那还是比相机心动很多。”

路鋆一时没话,佯装恼怒地抽走了手,冲身边的人吹胡子瞪眼:“我发现你现在说话一套一套的啊?跟周凯那儿,不止学厨艺呢?”

“你想哪儿去了,我也就跟他请教做菜的事,”孟焕之仍然抿着嘴笑,探手重新拉住路鋆,说:“至于其他的,那不能叫学,只能叫切磋。”

路鋆:“……”这次是真的没词了,懒得理他,手也就这样任他握着。反正本身就不是什么值得认真计较的事,更何况早在几年前,他就看穿了孟焕之就是视相机如生命的人。

到了台湾,路鋆才发现自己好像从来都没有认真看过孟焕之拍照的样子。虽然几年前,早在他还未踏入社会,孟焕之也还未留学纽约的时候,他也曾和孟焕之一起,在很多个闲来无事的周末踏遍上海的大街小巷,但那时所见,更多是眼前的那个人。孟焕之旅行回来所印的照片,路鋆也只当是看陌生风景,看过、赞叹过便忘记。可当他真正站在孟焕之身后,所看到的,是在同一个角度上,孟焕之透过镜头所探索到的新鲜世界。大概也只有孟焕之这般纯粹无比的人,才能够捕捉到那些景色中摄人心魄的细节之美。

而这种视角的重叠,不再只是喜欢吃一样的东西、听同一个音乐人那么简单,那更像是一种温柔的设身处地。

都说旅行极其考验同行者的默契和包容度,尤其是一对恋人,路上的一些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毁掉彼此的耐心。于是,大家都着急把自己最差的一面表现出来,常常争个面红耳赤,最后也没讨到什么教训。

出发前一天,唐灏一边苦逼地赶着报告,一边感叹说:“知道我一个朋友怎么和她对象分手的么?就因为找不到路的时候,她要问人,他对象坚持要再往前走走,就是这样而已,然后就站在路边吵个没完,我可不干这样的蠢事。但看你现在一脸死心塌地的样子,算了,你去吧,就……要是真碰上什么状况,节哀顺变吧。”

路鋆也知道他是说着玩,抬手在他脑门上敲了两下,厉声说:“HILTON的案子全交到你手上了,要是回来发现出了什么岔子,看你怎么治你!”

唐灏这张嘴有多厉害,路鋆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怎会次次灵验,又被他一语成谶。

他和孟焕之从台北出发环岛,经由瑞芳九份,又南下花莲。因为想到七星潭的日出应该极美,路鋆特意安排住在海边,随之而来的弊端是离市中心很远。

下午,两人搭出租车,坐到中华路下车,将花莲出名的紫心薯、戴记扁食、包心粉圆吃了个遍,最后兜了好久才找到Mandy推荐的某家包子店。路鋆原本对那家出名的小笼包很感兴趣,想试试和上海的有什么不同,可到了那里才发现,原来台湾人口中所说的小笼包,更像传统意义上的包子,而上海人所指的小笼包,当地人则称之为小笼汤包。

这家店生意极好,高堂满座,两个人一人叫了四只小笼包,在店铺外头找了张桌椅。看到多数人都佐醋,孟焕之搁好相机,起身倒了两碟端来。两人吃着吃着,就讨论起了台湾小笼包、上海小笼包和南京汤包的不同来。到底是里面灌汤的区别,还是外面皮子的区别,他们各执一词,又谁都说不明白。

辩到后来,路鋆职业病又犯,一股劲上来了,比谁都较真。而孟焕之偏偏又是个闷葫芦,懂让步却不懂适时说点好话。两个人拗了好一会儿,到最后谁都不说话了。

吃完包子,两人各自将碗筷送到回收处,就一前一后地往同一个方向走,连沉默的方式都默契的相似。本该打车回酒店,可路鋆心里不痛快,见孟焕之不发话,索性就沿着明礼路、尚志路一路走下去。

孟焕之知道他不是小孩子,不是为了讨糖吃才故意闹脾气,他只是需要一段清净,来消化处理刚才那几分钟的负面情绪,自己也是一样。于是孟焕之和前方保持着两个身段的距离,慢慢跟在路鋆后面,一路上也不焦虑什么,只是背着相机看山看风景。

花莲之美,大概都是得益于地势。路鋆来之前读了舒国治,其对花莲评价平平,还说台北人要是想到东部过悠然日子,最好要到花莲以外的地方去找。但真的到了这里,看到这东面接海,西边傍山的景致,又觉得心旷神怡。尤其是此刻,借着傍晚所剩的一点日光,天空呈现出暮霭与钴蓝相接的颜色,更是美得教人忘记了呼吸。

他正这么想着,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快门声音。侧头去看,孟焕之果然时走时停地拍了起来。不管是什么时候,他只要举起相机,就浑身振奋,仿佛透过那一个小小的取景框,能看出什么肉眼瞧不见的奥妙一样。路鋆耷拉着眉头,白了他一眼,又自顾自地走起来。

两人沿着嘉南路又走了好久,天色才渐渐暗下来。这条路虽然设有人行步道,可上面布满青苔,可见是经久不用了,雨后特别湿滑。他们走了一路,也没见到一个人影,只有车在通行。从市中心到七星潭这么远的距离,大概也从来没有人想过要步行到达。走到一半,甚至有人开车停到他们身边,友善地问要不要搭顺风车。

路鋆此时心里早就没气了,可还是故意冲司机笑笑,故意说:“谢谢,我不用,麻烦你载他走吧,到七星潭。”

开车的人望向走在他后面的男人,看到后者冲自己摆了摆手,于是只好一脸莫名地驾车离开。

孟焕之被他偶尔这样的孩子气逗笑了,走上前没说话,反倒是举着相机给路鋆拍了几张照。他还从来没有给路鋆拍过什么照片,这时候快门倒是按个不停,路鋆皱着眉头、拧着嘴的模样,一张张都被记录下来。

孟焕之递过相机,憋着笑:“快看看你自己。”

“这拍的都什么啊,赶紧给我删了。”

孟焕之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路鋆的身侧,同他并肩,一边看着相机里的成像一边说:“那你好好笑一个,我给你拍张好的。”

路鋆刚想说,你就这样哄人?话还没出口,就听身边的男人讲:“不是哄你,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对吧。说真的,我还没好好给你拍过照片。”

言下之意,自己再端脸色就是小气了。抬头看看孟焕之笑得这么好这么开心,心都软了,哪里还有什么辙。

两人并肩走了足足两个小时,直到天色已经完全黑透,才终于到达酒店。前半路两人默不作声,只觉得一条路笔笔直通向前方,看不到头;而后半路一起说着有的没的,仿佛世间一晃就过去了,丝毫不觉得脚下辛苦。

前台的小哥听说他们一路从中华路走回来,愣了半天说:“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有客人走两个小时回来的,你们挺厉害啊。”

孟焕之礼貌地冲人点了点头,说:“吃饱了没事干,散散步。”

关了电梯门,路鋆瞥他一眼,“……你说谁吃饱了没事干?”

孟焕之摸了摸鼻子,弯着眼睛笑:“说我自己呢。”

因为第二天要早起看日出,孟焕之事先上了四点半的闹钟。

可没想到一大早的闹钟还没响,两人就一前一后地醒了。孟焕之心想时间还早,于是搂着路鋆想继续眯一会儿。

房间里的冷气开着,两人盖着薄被,温度刚好。闭着眼睛浅眠的意识模糊了时钟的走速,半梦半醒间似乎都能听到潮汐的声音。明明只不过是一小会儿的辰光,却好像睡了很久,孟焕之翻了个身,背过去继续睡。感觉身边的温度离开了,路鋆迷迷糊糊又向他那儿靠过去。

两个人靠得极近,路鋆的脸就贴在孟焕之的后颈边。安静的鼻息喷在裸/露的皮肤上,在低温的房间里换得一丝暖意。

孟焕之也没睡熟,很快就感觉到身后的人腻歪着腻歪着就起了状况。还没等自己转身,路鋆的唇就上来了,亲昵地摩挲着他的脖颈和肩膀。不老实的手在孟焕之平坦的小腹上摸了很久,才依依不舍越滑越下,来到别的地方。

听到“滴滴滴——”的闹钟铃声,孟焕之下意识捉住那只狡猾的手,摁掉闹钟之后,另一手反手摸到身后人的头发,慰藉的同时带着点阻止的意味。

可路鋆偏不死心,手摸到孟焕之要紧的地方,嘴里含含糊糊地喊他。

孟焕之一听他这种旖旎语气,心就砰砰直跳,翻身任他吻了一会儿,磨到不得不起来才出声:“……别闹了,快起来。”再闹下去,就真该提枪上阵了,哪里还有日出可看。

知道孟焕之舍不得好景色,路鋆也不想坏他兴致,只好趁走火之前懒洋洋坐起来。

他坐在床边低头找拖鞋,却没想被人送身后抱住了。孟焕之歪着头在他肩窝蹭了蹭,咬着耳朵说:“回来了好好做。”

早上五点还不到,晨光微弱地几乎看不清,可空气却很好,潮湿又清新。

从酒店步行到七星潭不过是几分钟的时间,还没完全亮起来的海滩上人烟稀疏。孟焕之一手提着相机和架子,一手拉着一个顶着一头乱发的男人,两个穿着短袖短裤的背影越走越远,很快融到天色与海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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