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1 / 1)
眼光敏锐的发现院里忙活的男人并不是她那长兄,便尖利而又大声粗气的“咦——”了一声,不住的拿眼去觑,脸上既怀疑又审慎,“妹子——,这是谁呀?”
灵霄对着花大嫂利刃似的目光笑得有些心虚,侧头看了看栖乌,“呃——,嘿嘿······”干笑两声,不知如何答。
栖乌却放了手里活计,往花家隔墙那边走了两步,抹了把汗,对花家大嫂热情招呼道,“是隔壁家的嫂子吧?一看就是个爽利人呢!”
“哎呦,这,这是——”花大嫂上下打量着栖乌,一面惊诧他的人才好,一面认出了他身上的衣服。这是冬日得闲的时候,她和林家妹子一起做针线时见过的,说是做给自己在外头经商的男人的。面上就带了笑,“是林家小哥回家来了?做了这许久邻里,倒还是头次见,不是这身衣服,还差点不认得哩!”
栖乌看了看身上衣服,陪着嘿然一笑,“常年在外头,丢下她一个,多亏邻里照应!这次回来带了些布料,回头给大嫂送去,还请不要嫌弃。”
“哎呦,这多不好意思!”花大嫂笑得更快意了三分,心底实在觉得林家妹子运道好,兄长和丈夫看着都是十分和气的,人才又好。唉,只是丈夫不常在家,一个女人家,着实艰难些。心里这么想,口上就问,“这次回来可得多住些日子吧!多陪陪妹子,平日里就她一个女人家,可是操劳哩!”
“是啊!叫她受苦了。”栖乌满意怜意的看了看灵霄,灵霄让他看得面上飞红,只能垂了头洗衣服。
“呵呵,光说可不成!”花大嫂笑,又叹口气,“唉,以前我家那口子也常年在外头跑,我一个人在家,那滋味······日子苦点倒没什么,就是连个说话的都没有,心里哟,三伏天都是凉嗖嗖的暖不过来。——要我说啊,”花大嫂看看灵霄,“林家妹子,嫂子说句越礼的话,你可别恼。”也不等灵霄答,侧头对栖乌道,“林家小哥这次无论如何多住些日子,给妹子留个娃。有了娃,这女人的心里才踏实!日子也才过得有奔头不是?”
“花家嫂子!”灵霄终究丢下手里的衣物,绯红了脸,对墙头那边似嗔似恼的唤了一声。
“嘿嘿!”栖乌搓了搓手,面上也微微有些泛红,替花家嫂子解围,“嫂子也是真心替我们想。”说着又对花家嫂子道,“这次回来,就不打算走了。就在家里看看能做什么营生,就守着她过日子了。孩子的事么,不急。她身子不好,嘿嘿,多养两年才好。”
灵霄听了面上更红了些,狠狠瞪了栖乌一眼,咬着嘴唇狠命的搓洗着手里的衣物。
“好!好!不走就好,要我说,小夫妻就该相守一处过活。”花大嫂笑道,看灵霄真有些羞恼,便道,“你们忙,等你花大哥跑船回来咱们两家再一处好好乐呵乐呵。”便笑盈盈的从墙头下去。
栖乌含着笑,慢慢走到灵霄身旁,蹲下身,非要与埋头洗衣的灵霄对视。
“跟别人说自己丈夫的时候,给杜撰的那个丈夫做衣服的时候,心里,想着的人,是我吧!”
灵霄先是一慌,但看他却一脸笃定自得的模样,故意沉沉将手里衣物投在盆里,溅了栖乌一脸的水。乘着栖乌眯眼侧头的间隙,自己便从矮凳上跳起来,跑开去。轻灵的笑便撒了一院子。
栖乌慢慢立起身,抹了把脸,目光幽深而炽热的看过去。在灵霄犹疑的顿下脚步的瞬间,箭似的追过去。惊得灵霄又一阵轻笑。
容清隔着院门,看这一院桃花正娇。
一阵风过,落花似雨,又似双双对对缠绵纷飞的粉蝶。
看着花树下,轻轻相拥的身影,容清唇角牵出落寞浅笑,一步又一步,轻轻的不舍的退身而去。
从此这满溢的春光,这灼灼的桃花,和那清丽无二的容颜,都只在深埋在心底,只在万古洪荒漫长时光里的某个短暂瞬间的回忆里慰藉他那苍白的永生不灭的生命。
容清的心理小剧场:
是,他是万古洪荒里的异类,拥有万古不灭的生命之后,就不该再奢望什么。与他同代的上古之神烟化之后,他只觉毫无意趣,只是沉睡。虽承女娲的情,勉强答应做了灵霄龙殿的神器,作为历代龙主继任的权杖和身份认可,只是偶或感应一下罢了。就好比睡觉的时候翻个身,动一下,接着再睡。但是,一万几百年前,来了个小娃娃,奶声奶气的却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愣是将他吵醒了。
于是他童心稍起,应了那小娃娃的话化了簪子日夜陪伴。那小娃娃慢慢长大,竟开始叽叽咕咕对着根木头簪子说心事,生生叫他不得安宁,不过偶尔也觉得有趣,以簪子上的花开花谢来回应她。许是寂寞得太久,他竟有些舍不得不去听她的话她的心事。
可听得越久、听得越多,心头就越发的心疼放不下。终于,在那个冷风割脸的寂夜里,在看到利刃划破她的颈项的时候,他再也不能只是做一个器物。他显出了万古以来不曾显现的人形,替她挡住刺来的利刃。他接近她,替她出谋画策,甚至不惜自损原身。也许是化作了人形,便多了欲望。当他发现的时候,他的心已然不能听从自己的决定。他是永生不灭的,如何能让她一个人去承受老病死亡?如何能让她在白发苍苍的时候仍看他身若才俊?如何能明明知道是痛苦,还要拉她一起承受?
于是,他决定转身,离开。甚至狠心解除了与龙族的契约,狠心不去听有关她的消息。可离开并不能够让他的心安宁下来,而是越发执着的想念。当他终于敌不过蚀骨的思念回来寻她的时候,却只见到一具不腐的尸身。他愿意做一切,只要她能醒来。取心头血的痛楚算什么,他甚至不愿意与渝阳轮换。
终于,她醒了。他邀她共隐,可她明白告诉他,她并不爱他。
不爱,他也没有办法。于是他只能应她的心意,看着她走。然后满天满地的寻觅,终于在一处小院闻到了熟悉的气息。她永远也不会明白,他当日叩响那院门的手是多么颤抖。
他爱极与她相处的短暂时光,为了不让她烦扰,每次他都几近苛刻的抑制自己的心,坚持着一天,多过一天,直到足够他认为她不会生厌的间隔。他精心备好她需要的事物,不能奢华,她不喜;也不能过分粗陋,他不忍。不知道要费多少心思。但,时光从未如此让他觉得可爱过,过得如此有企盼。
但,当那个春日上午,他在来到那方矮院,他看到桃花果真开的比往年好,花树下她靠在他的肩头,眼底都是笑意。头上依然簪着他送她的桃木簪。······
她簪着桃木簪,这样就好!
漫长时光里,他总是不断回溯当日的情景,总是在想,若当日出门没有回头去取那支为她重新做的桃花簪,会不会,不一样?
最后,他总是自顾自的缓缓摇头。只要她好,只要她还肯簪他做的桃木簪,于他,便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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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泾又写完了这个故事!一次非常纯粹的讲故事的冲动,动了笔,然后就走到了现在。时间虽然长了些,故事也有很多不足。但敝帚自珍,我非常自豪和庆幸我坚持到了最后,取得了这样一枚算不得完美但饱含心血的成果。我非常感激陪我一路走过来并支持我的cheesej,没有她,我大概可能会放弃;也非常感激一直默默关注,点击并推荐的朋友,真的非常感激,走夜路总归是希望看到灯火的,不是么?最后,还要感谢恒天尺,让故事的结局写作充满动力!
泾又还可能写新故事,三五六个月可以回来看看。
最后,祝各位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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