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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聊天(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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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顾承冉低头看着她,双手插在裤袋里,散发着冰山般冷冽的气息,刘思娇不知道哪里说错了话,抿着嘴有些不乐意的样子。她没有什么社会经验,不知道刚才那句话如果用玩笑的语气说出来必定不会冷场,可让她用郑重其事的态度一讲,其中的意味就不同了。

还好过一会儿就有人来圆场:“小姑娘,我们Rio可不是吸血的资本家,Giles想休息到什么时候就休息到什么时候,就怕你们拦不住他那颗奔向公司的心!”

难道他不去上班还不能活了?刘思娇不吭声,工作毕竟主要是为了生存,因为喜好而工作的人总是少数,等她后来了解到世界上还有工作狂这种超级非人类生物时,她才渐渐理解话中的意思。

这个Rio和厉璟文好像一类人,气场强大到令人不舒服,也许是年纪大上几岁的缘故吧,光是站在那里就给人很深的压迫感,不说不动也无法忽视的存在感,让从来都是好脾气的刘思娇甘拜下风。

长得也不帅,还面如冰山,不知道这样的男人找不找得到老婆呢?

刘思娇和同龄的女孩一样八卦,在人走后嘴里还嘀咕个不停,厉璟文费力地开口:“怎么了?”

他已经能发出声音,但医生嘱咐少用嗓子,刘思娇忙不迭摆手:“别说话,用写的好了。”

他接过她递过来的记事本,比了个手势,意思是怎么了?

刘思娇迟疑:“那个Rio……很严肃很厉害的样子。”

看来是被惊到了,他的嘴角微微弯起,却远到不了微笑的程度:对人很严肃,技术上很厉害,人也很好。

“人很好?”刘思娇这时候倒不怕他了,毕竟刚见过boss极的人物,“好在哪里?带着同事来看你?可他都没慰问你的病情,就问了句‘嗓子怎么了’。”

嘴角又弯起两分,写下的字越发龙飞凤舞,刘思娇费了大劲才看懂:他能来看我已经表示很重视我了,调来北京快半年除了工作,他还从来没有和同事们在一起行动过。

“连活动聚餐都没有吗?”没出社会她也知道小团体之间的活动是挺多的。

他很忙,基本每天都要加班,看到他在线,我们这些下属也不敢不努力。后来他规定十二点后不准在线,可我们还是会经常收到他凌晨两三点发出的邮件。

“这么忙肯定没时间谈恋爱吧。”刘思娇自言自语,又想到,就连厉璟文也该忙得没时间约会吧。

……他已经结婚了。

“啊!”刘思娇有些惊讶,那样的男人竟然结婚了,亏她以为很难找到老婆呢。八卦因子作祟,她饶有兴趣地问,“他老婆什么样?漂不漂亮?是不是摆了照片在桌上?”

没见过,也没听他提过,如果不是HR那边传过来的消息,估计没人知道他结过婚。

“啊!”她又一次被震惊了,不过这样不苟言笑的人确实不像喜欢说私事的样子。

他夫人不在北京。

“两地分居啊。”够辛苦的,“那不是要经常来回跑?要是在天津还可以。”

他周末都在加班。

“是一边看望老婆一边加班,还是根本就没去看望?”

厉璟文一摊手表示不知道,气氛又沉寂下来,刘思娇不想一个温馨祥和的午后就这样毁在自己手里,赶紧问:“原来,原来你的英文名叫Giles啊,那个Rio是你的老板?”

他点头写道:他是我们设计与验证部门的经理,管一百多个人,其中还有外国人。

牛人啊,她微微张了嘴:“他才三十出头吧,很年轻的样子啊。”

三十三。

她眨眨眼:“你们好像都是直呼名字的,不用叫领导吗?”学校里都是老板,社会上都是老师,中国人真是把尊称用到了极致。

在外企基本都是直呼名字的,没有英文名就直呼中文名,不像别的公司那么讲究。

“哦,那也挺好。”她想到下个月要去上班的规划设计院,都是比她资格老的人,见面就是X工Y老师,一定要把职位职称和人等同起来。

而且他是我在复旦时候的师兄。

“这样啊,那你为什么不叫他师兄?”

我们不是一个导师,业内同一个学校的校友数不胜数,何况我进复旦一年他就博士毕业了,打交道的机会不多,还是直接叫英文名的好。

“嗯,我好像只有小学的时候才有过英文名呢,都忘了叫什么了。”刘思娇不好意思地摸摸脸。

Ginny。

纸上突然出现这几个字母,占了整整一页纸,她看了看又读了读,拍板决定了:“好,就叫这个,和我名字也算读音有点像。”

喜滋滋地盯着记事本,想到自己终于有了一个一辈子没人会叫的英文名,她浑然不曾察觉,这算是几年来她与厉璟文之间唯一的对话,虽然一个说一个写,可气氛如此和谐融洽,交流如此热烈真诚,男人都快抑制不住飞扬的嘴角,尽管对话的内容都是关于别的男人。

很快一个下午就匆匆过去了,厉家人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厉璟文坐在床沿,膝头垫书急速写字,对面紧挨着的女孩恨不得扭过头来看清他写下的每一笔。

厉母有些惊喜:“娇娇和你文哥干嘛呢?凑那么近都要扑上去了。”

刘思娇一看家长来了,迅速站起来,就差立正稍息了:“没、没有,文哥和我聊天呢,他不能说话就只能写下来了。”

厉父瞥了眼写得满满当当的记事本,前面翻过十几页的样子,打趣道:“写工作笔记哪这么认真,看来聊得挺久了,谁说我们璟文是闷葫芦的?不是挺会聊天的嘛。”

刘思娇悄悄红了脸,有些后知后觉地想起自己刚才和讨厌的人挨得相当近:“我在和文哥讨论以后工作上的事。”

厉杰笑了:“你俩两个行业,还有工作上的事要谈啊?”

“哼,怎么没有了?文哥可以告诉我一些通用的东西嘛,比如待人处事的经验什么的。”她瞪着厉杰,腮帮子微微鼓起,双眼溜圆像是晶莹的葡萄。

那眼神中的亲昵他从来没有见过,她也绝不会用这样蛮不讲理的语气和他说话。

厉璟文放下笔揉揉酸麻的手腕,长时间不写字,今天一写就是上千,再加上姿势不对,现在已经僵硬得伸不直了。手背上的青淤已变成紫黑色,一按就刺痛难当,他低着头,等手腕恢复了,将笔夹在记事本中塞到枕头底下。

?

刘思娇雷打不动每天下午来医院当班,本着忍过一天是一天的原则,兢兢业业地尽职尽责。只不过两个人常常对坐无言,其他陪床都高谈阔论探讨热烈,到他们这儿只有偶尔的翻书声。

是的,厉璟文一直抱着他那本砖头一样的集成电路书旁若无人地看着,她虽然也可以在手机上看小说,可气氛实在诡异了点。厉璟文可以长时间不抬一次头,而她却要时不时观察他的情况,任何动作都小心翼翼,生怕再次碰到他哪处脆弱的皮肤。

她想提醒厉璟文注意休息,可他不看书,难道一直睡觉,或者和自己干瞪眼?那还不如看书呢,省得互相尴尬。

隔壁的陪床是病人的妻子,刚从外地赶来,可能也是奇怪两个年轻人怎么从来不说话,心直口快道:“小姑娘怎么不和你男朋友说说话?心情好了伤才好得快嘛。”

难道一男一女在一起就一定是男女朋友关系?刘思娇有点不乐意了:“他是我哥哥,嗓子被烟熏坏了,医生暂时不让说话。”

“哦,你哥不说话,你可以说啊,多聊聊天,心情好!”

说得在理,可对着厉璟文那张脸,她实在说不出口,何况还得找话题不是?

面前的男人全神贯注看着大部头的书,仔细一瞧,书上芝麻大的鸟语乱飞,让成绩不咋样的刘思娇瞬间头疼。工科男怎么英语也这么好呢?听说都可以和老外直接对话了,这让同样身为工科的自己相形见绌、绌、绌。

她攥紧手机,盯着眼前形状不错的脑袋上长出青青的一茬,像初春破土的小草一样整整齐齐,下垂的睫毛极长极密,扇动如蝶翼,一点不像女生刷多了睫毛膏那种肮脏的苍蝇脚。

看他那么认真的样子,还是不要打搅了吧。刘思娇刚点开一个小说,眼角瞥见厉璟文拿过记事本刷刷刷写了几个字递过来:什么时候去上班?

她愣愣看着那几个字,像回答领导问话一样回复说:“八月中旬。”

坐地铁过去好像不算远。

“嗯,就八站。”

以后北京的城市规划就靠你了。

明明是一句玩笑话,被他面无表情地写出来怎么就那么别扭,刘思娇猛摇了几下头,一副不敢在师长面前显摆的模样。

似乎是知道她一向惜言于自己的专业,厉璟文继而写道:你学的专业很好。

她苦笑:“我的专业能有你的专业好么?倒数第一啊。”

她本科读的就是城市规划,几乎是工科院校里录取分数倒数第一的专业,都不好意思在高中同学面前提,可毕业出来倒成了同学们羡慕的对象,因为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进了区规划设计研究院。那些院啊所啊之类的地方,虽然薪水不高,可胜在福利好又清闲,等同于事业编制,说出去很多人都要羡慕。

女孩子嘛,这样稳定的工作最合适不过,她人也懒散,比不得厉璟文那样的技术狂人。她默默地想,他从小成绩那么好,现在工作了也是骨干精英一样的人物,而她只是混口饭吃,差距真是越来越大了。

可能是听出她语气里的冷硬,他收回记事本又轻轻合上,两手覆在外沿对比十分鲜明,左手背上雪白的纱布和右手背越发乌黑的青紫强烈刺激着她的眼睛,她不由想:看,你造的什么孽啊。

话是讲了,可气氛实在糟糕,还不如不讲,她煞费苦心想啊想,终于想出了一个不怎么样的话题:“你那时怎么知道我在仓库里,我对谁都没说啊。”

他一怔,抬头看了看她,双唇轻轻抿起:见你很久没回来,以为你又想跳荷塘了,就出来看看。太阳那么大你又没带伞,路上也只有那个仓库可以避一避。

跳荷塘?她不好意思地笑了,提起荷塘,当然会想起往事。

那一年她高考失利,勉强进了城规,放假回老宅,坐在小荷塘前盯着碧波粼粼的水面,心情阴郁到无法形容。他那时正在外地读研,按道理暑假都是帮老板大干的时候,他却不知为何请假回家。两人早就相敬如冰了,刘思娇也懒得打听他的事,偏偏反感的人连自己躲在荷塘都找了来,像根木头似的杵在边上,她头脑发热地开口:“真想跳下去。”

他不慌不忙说道:“你要是从这里跳下去,先会沉下去,过几天又浮上来,头变得三个大,身体鼓胀充满腐败气体,手脚皮肤像手套一样脱落,这种现象有个学名,叫巨人观。”

他的语调极其平板,却把她吓得浑身发抖,最后连怎么回的家都不清楚,事后还特地上网搜了下巨人观,难受了一晚上,再也不想跳河这回事了。

回忆完往事,她笑着说:“我一没失恋二没考砸干嘛要跳荷塘,毕业工作是大好事啊,终于不用再考试啦!”

他细密的睫毛一扇一扇,却像是没有被她的笑容感染,渐渐垂下眼睑,薄淡的阴影画出个弧形,在西晒猛烈的阳光下透出一股清冷的味道。

?

不知是不是该怪隔壁床的东北大姐太热情,竟然趁刘思娇不在和厉家父母大讲了一通心情疗法,也许是有感于刘厉二人一下午不到十句的交流,她急得猛拍大腿,让她把嘴巴闭一会儿都受不了啊,这两人怎么可以一直不说话呢,又不是仇人。

如此一来,和厉璟文聊天成了每天的必修课,因为厉父厉母明里暗里告诉她,厉璟文这人就是天天抱着电脑,缺乏和人的交流,特别是和女孩子,所以交起女朋友才那么不给力,她想了想他对卢怡的态度,确实不冷不热的。而自家老爸则以军人的口吻命令她把文哥照顾好了,否则回家没饭吃。她目前以及今后的几年估计还是要在娘家蹭饭,怎么也不敢不从,只得臣服于众人的殷殷期盼之下。

她朝厉杰诉苦,他只会笑嘻嘻说:“小妞你胆子太小,以后到社会上什么样的人没有啊,先拿我哥这冰山练练手,以后才好左右逢源游刃有余。”

她撇撇嘴:“你不知道我怕你哥吗?”

“平时看你挺怕的样子,可是这会儿他发不了声,老虎不张嘴你怕个啥,上次你们聊得不是挺欢的嘛。”

她也纳闷,以前遇到厉璟文,都是低着头保持三米以上的距离,现在聊起天来,膝盖对着膝盖不说,为了早一点看到他写的字连身子都要扑上去了。

难道是因为他穿着格子病号服,剃光了脑袋,缠了浑身的纱布后,气场直线减弱,甚至中午闭着眼睛睡觉的样子反倒有点叫人怜惜。

她看着厉杰乐呵呵的模样,根根分明的头发桀骜不驯地矗立着,鼻腔里竟然泛起说不出的酸意:自己和别的男人那样亲近,他一点醋意也没有,哪怕那人是他大哥。

女孩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喜欢的人也一直只有一个,所有的喜怒哀乐患得患失都是为了他。她以为人总是念旧,总是长情的,以为这份竹马青梅的感情会延续一生的光阴,却不曾想到,几年之后,她会对年少时这段执着的依恋心存怅然。

曾有人说过,踏入社会之后的恋爱才是真正的恋爱,可谁又会带着永远不变的纯真等待命中注定那个人的出现。

即使那个人已经在你身边翘首以待了很久很久。

?

厉璟文的伤口一直流着组织液,好好的缝合口愣是错开了一个角度,医生暗示肯定是会留疤了,厉母尽管做足了心理准备,听到这个消息还是忍不住老泪纵横。一大家子都阴云罩面,只有当事人依旧埋首看书,连眉头都不皱一个。刘思娇虽然知道他给的借口是自己不小心碰伤了,她安然逃过了众人的责难,可事儿是自己犯下的,没造成破坏也就罢了,如今这篓子捅得大了,怎么能不承认呢。

她捏着手机蹭地一下站起来,还不小心撞上了厉璟文的膝盖,没顾得上看他,点开厉家座机号码就要拨出去,才往门口走了几步,手机被人一把抽走,他的声音依然嘶哑,却暗藏着隐隐的怒意:“你干什么?”

“我……”刘思娇怔怔望着那一双厉目如星,又是愧疚又是委屈,“我做错了事,活该被骂的,你不用管我。”

“事已至此,于事无补。”他有点着急了,连记事本都来不及打开,直接开了口,嗓子刺痛如针扎,他不得不言简意赅。

她忙拿来记事本,拉他在床边坐下:“你坐着别动,腿上背上还有伤呢。”

别打电话,我说真的,不要做没有意义的事。

这几个字写得有些潦草,不复他素有的镇定,刘思娇抽了抽鼻子,恨不得将脑袋埋进衣领里:她确定他是真的关心她了,尽管这个人不像厉杰那样喜欢桩桩件件挂在嘴上,也不会好言好语委婉地让人接受他的好意,他一向是霸道的,却也暗藏了浅淡的温柔。

缓缓与他面对着坐下,将手机放到杂物柜上:“文哥,谢谢你。”这是她在半个月内对他说出的第二次感谢,与第一次的被迫不同,这一回她是真心实意的。

我想吃苹果。半晌,他写下这么一句话。

刘思娇弯着眼睛笑了,赶紧从床底下一大堆水果里挑出个最大的苹果。他脸颊上的肌肉还不能太用劲,刘思娇就把苹果切成小块,插上叉子端到他面前。

弯腰想拿走男人腿上的记事本,谁知被他牢牢压在腿上死活不松开,她只好把碟子塞进他手里。临了,还奇怪地看他一眼,现在又不用写字,攥那么紧干嘛。

女孩对自己的影响力无知无觉,她今天穿了一件大领口的宽松上衣,一弯腰更是风景无限,粉色的内衣裹不住雪白的俏挺,那一半浑圆堪堪落入男人的眼睛里,霎时便如投石入水,掀起巨浪狂涛。女孩干净的体香萦绕在鼻尖,是无可比拟的甜蜜滋味,是醉人的沉沦,更是痛苦的折磨,他只能紧紧握着碟子低垂下头。

切成小块的苹果又甜又脆,他一块一块机械地塞进嘴里,嚼了半天不知其味。女孩捧起手机点开小说,看得有滋有味,男人的目光却直直盯在某处渐入沉凝。

不是他的,他又怎忍亵渎?越是珍惜的人,越不该轻慢。

?

日子不紧不慢过去,临到厉璟文快出院了,她才终于发现有什么不太对劲:“怎么好几天不见卢怡姐来看你?难道她出差了?”

她对厉璟文的事从来不感兴趣,更不会问这样的私事,可卢怡的突然消失却让她萌生不好的预感,毕竟那次不太友好的会面之后,她好像再也没有看见过她了。

分手了。

分手?这才几天啊!她急忙问:“难道是……她嫌弃你的……伤?”

听说她骂你了。他的脸色一直很平淡,好像说的不是他的事,不是他的女朋友。

答非所问,她迟疑了一下:“没有,本来就是我的错,她因为担心你说了我几句,没事儿的。”

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才让两人吵起架来?从没见过厉璟文和人斗嘴,不知道是不是写了几十页的纸呢?她扫了眼放在他膝头的记事本,胸中蓦然升起浓浓的歉疚:受伤是因为她,留疤是因为她,如果分手也是为了她,还能逃过老爸的铁砂掌吗?

他沉默着,女孩的小手不安地握紧又放开,粉色的指甲也被挤压得泛白,他终于一笔一划写道:换药的时候被她看见,可能是吓到了。

刘思娇揪紧的小心脏稍稍放松:“你们不是在一起好久了吗,听说伯母还问她会不会介意,她说不介意的,我以为、以为……”

他的手稳稳握着笔,瘦削的侧脸勾勒出刚毅的线条,和毛茸茸的头发一样毛茸茸的胡子密集排布在下巴上,倒有几分悲情大叔的忧郁。女孩的同情心开始泛滥了:“我以为你们会结婚呢,怎么会这样?”

她轻抽了口气,这么狗血的事居然也能让她碰到,能同富贵不能同患难,现在的女人还真是实际。她忘了她才踏出校门不久,还有些傻傻的单纯,社会上的饮食男女现实得可怕,有人道德败坏,有人嫌贫爱富,当然也有人不能面对恋人的伤残。

“你,你不要伤心,以后一定会有好女孩喜欢你的,她不会嫌弃你的疤,会一辈子陪着你好好照顾你。”

握笔的手一紧,一如他的心又一次因为她的话而震颤:他的女孩心地如此善良,就连他这个讨厌的人都能关怀备至,谁有幸得到了她的青睐,得到她一生的陪伴,该是多么幸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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