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都市 > 梨花落尽 > 第二十三章 离心绕了几许路(3)

第二十三章 离心绕了几许路(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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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虞笑着又转向乔南:“乔大哥,我的腿脚不便,你能来厨房帮我吗?”

乔南放下手中的茶杯:“好啊!”

乔南扶着宋之虞去了厨房,我摸着乔南放在我房中的剑,心中突然有些失落。

我来到桌旁,提起笔,却迟迟落不下笔。

我放下笔,出了屋,来到厨房。

乔南和宋之虞都在切着菜,两人靠的很近,看上去很近。

“乔大哥,你与安姑娘是怎么认识的?”

“我是在游历的路上认识她的,你别看她平时对人很冷,但她的人其实很好的。对了,你的脚恢复得怎么样了?”

“哦,没什么大碍了,你看我现在都不用拐杖了,只是夺走几步路,脚就会疼!其实也没什么打紧了。”

“嗯,你在这住了几个月了,你的师父一定很担心你了,你的脚好了之后,就可以出谷回罗衣派了!”

我怕明显看见宋之虞的动作顿了顿。

“乔大哥,这山谷里面除了你和安姑娘再没有人烟,你们怎么会住在这的?”

“其实刚开始是安逸在这里住下,因为这里清静,没有人打扰。我是没有打算住在这里的,帮安逸做好屋子后,我曾经离开过这里,只是我实在不放心她一个人在这,她的腿脚不便,这深山里面又免不了有野兽,万一她上山遇着了怎么办,所以我便又回来了。”

“那你不会无聊吗?”

宋之虞的这个问题让我怔了怔,是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和乔南在一起四处流浪的人,我便知道他是个喜欢到处游走的人,他喜欢去每个地方,看那地方的风景,开阔自己的眼界,他不是一个会喜欢这样平淡如水的生活的人,每日没有什么事情做,没有什么热闹看。

“刚开始的时候是会觉得闷,后面习惯了就觉得好了很多。现在天天练武,也就没有时间空闲了。有时候也会想去外面看看,只是让安逸一个人在这里,我放心不下,所以就不想出去了!”

我盯着地面,脑中有一瞬的空白。

我回到屋中,环视了一下竹屋内,又走出屋子,来到院中,拿起一片青菜叶,喂起笼中的白兔。

“安逸,吃饭了!”乔南对我喊道。

我站起身,朝着厨房走去。

宋之虞已经在那坐着了,笑吟吟地看着我。

“安姑娘,你来尝尝我的手艺。”宋之虞递给我一碗白米饭和一双筷子。

我尝了一口菜,比我炒的菜好吃多了。

“乔大哥,给你!”宋之虞亦递给乔南一碗米饭。

乔南很高兴地结了过去,罢了一大口米饭,又夹了菜往嘴中送去。

“真好吃,之虞,你的手艺真好!”

宋之虞的而脸上满是温柔的笑:“乔大哥要是喜欢,以后之虞天天给乔大哥做。”

我垂下眼眸,又往碗中加了些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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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拾了一些细软,准备离开。看着这里,心里颇有些不舍,不知不觉,我和乔南在这一起也生活了三年多了。

我决定要走,乔南不应该和我在一起,他的心中憧憬着谷外的生活,我不应该让他为了我留在这里。

我拿起针线,坐在桌旁,他的这件衣服今晚就可以做好了。一针一线的穿插着,心里头有些苦涩。宋之虞对乔南的情谊我是看得出的,她是个很好的女子,日后必定会好好照顾乔南。说白了,我和乔南也只是萍水相逢,他无家可归,我也孤苦无依,两个落魄的人便在一起相互照应着。现在他的武功很是厉害了,在江湖上也没有几个人可以欺负得了他。他心性正直,日后必能成就一番事业。我授他武功,也算是报答他这段日子对我的照顾。以后我两就各不相欠了。我的双手沾满鲜血,有一段不堪的过去。对于这段过去,我该怎么向他提及,依他的侠义之心,他又该怎么来处理我们的关系。趁着现在他对我的感情还很懵懂,还是离开他比较好。否则日后我和他都不会好过,我的过去不可能瞒他一辈子。

我也不敢再将自己的心轻易地交付与某一个人。不想对他产生依赖的心理。以前我习惯依赖,让容卓的一举一动充斥我的脑海,却因着这依赖让自己万劫不复。现在我害怕依赖,怕自己依赖了他之后,又有什么事情会发生,让我们都没有好结果。不曾拥有总比拥有过再失去要来得好。

最后一针缝好,拿起剪刀将线剪断

直到丑时,我才将衣服缝好。吹灭了蜡烛,来到乔南房间。晚餐里面我加了一些沉香粉,所以并不担心会吵醒好。将叠好的衣服,还有我默写下来的全部武功秘笈都放在桌子上,又走到他的床边,看着他的睡颜。若我还是七年前的那个凌明惜,我是愿意接受他的心意的。可惜我不是,我虽决定重新生活,但有些过去不是你不想就不存在的——就好比我脸上的那些疤。

遇上乔南,应该是我的幸,他将我从阴暗的角落里拉了出来。否则,我现在应该还活在仇恨的世界中,那个世界太过冰冷。

我拿起毛笔,本来想不告而别,但想了想,还是留了几个字给乔南。

出了小屋,我一时不知道要往哪走。我本就是个无家可归,又能走到哪里去?我回头看看小屋,以后便与他各自天涯,永不再见了。

我,还是一个人。

想起小时候的流浪生活,才发现那时候虽然一天到晚吃不饱,会为了半个馒头和人家打架,却是没有其他什么烦恼了。十五年了,又要回复那种生活了。沈明坤在我身上下的毒还没有解掉,虽然我没法配出解药,但我另配了药将毒一直压在了体内,不出意外,是不会毒发的。

我四处走,身上本就没有带什么银两,因此即使是到了又客栈的地方,我还是选择露宿街头。我从这么仔细地看过路边的风景。以往虽然被沈元冲利用着去了很多地方。但每次都是驾着马急匆匆地四处奔波,到了目的地便即刻执行任务,执行完任务又往回赶。这一路上来,我的心情倒是开阔了不少,想着以后若是能一直过着这样自在的生活,便是我人生之大幸了。

走得有些累了,我停了下来,靠在一棵树下歇息,掏出一些干粮来。这一路走来竟然也走了有半年了,才刚吃完没几口,就看见几个大汉来到自己眼前。

“守了好几日,才守来这么一个人,现在的生意是越来越难做了。”为首的一个人对旁边两人骂了几句。

“将你的银子交出来,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一把大刀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抬起头,冷冷地看着他们。

见我竟然一点都不害怕,那人便有些恼怒,好像是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挑战一般,就要来抓起我的领子。我一个闪身躲过了他的攻势,而后抓紧身上的包袱。

“你个丑八怪,看我怎么收拾你!”

三把大刀向我砍来,我没了内力,虽然还有身手,但力气不敌他们,自然不能和他们硬拼。可他们终究有三个人,不一会儿,我便叫他们捉住了,身上也受了一些伤。

手上的包袱叫他们抢了去,喉咙被紧紧掐住,难受得很。

我死死地盯着眼前的人,眼中闪过一丝杀机。手按向腰间,那里藏着我随身带的毒药,若是撒出去,他必死无疑。

或许是被我身上散发的杀气震住,那人的手竟然有些颤抖,眼中有些惊恐。

我跌坐在地上,剧烈地咳嗽起来,手从腰间移开。

他拿起我的包袱便于其他两个人走了。我没有追,追上去也不能将东西抢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将掉落在地上、只吃了一半的干粮捡起,吹了吹,继续吃着,向前走去。

我抬头看了看,竟是来到了天渭城。脑海中闪过了两年前的那场恶战,脚步竟一时迈不开。我暗自笑了笑,江湖中人早就以为我死了,况且那时候我还带着人皮面具,现在是不会与人认得我了。既然已经来了,我还能绕道不成?我身上没了银两,现在又是冬天若不在这想办法弄些银子,只怕接下来自己是要饿死在路上了。

才刚走到城门处,就被官兵拦了下来。他皱着眉头打量了我一会,才挥挥手放我进去。我低着头看自己的一身,真实破烂不堪了。一个月前包子被劫匪抢去之后,我身上便什么东西也没有了,这身上的衣服,还是我在一个小村里向一位大娘讨来的。

进了城,看着街边摊上热腾腾的肉包子,我感觉自己的胃都要从肚子里卖弄跳了出来。我早就饿了,这而一个月走来都是些荒山野岭,东西都是有一顿没一顿的。我没了武功,腿又瘸了,自然不可能去捉些野味。大冬天的也没有也才之类的,只偶尔还可以在河里捉几条鱼,也是少的可怜。现下,我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我继续向前走,在一家客栈门口停住,踌躇了一会,我还是走了进去。刚进去,就被店内的小二训斥道:“哪里来的乞丐婆,赶紧出去!”走到我面前,看清我的面容后,皱起了眉头,一脸嫌恶,声音又高了些:“赶紧走开,别将我们这的客人吓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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