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 / 1)
我明白,因为这个新鲜的少女就如同当年的我一样。
他爱的,不过是这一个像猫一般任性却又娇嗔的模样。实际上如今的我千疮百孔也早没了当初的天真和横冲直撞。
我希望他懂。这样他才能幸福。
终究是他带我走进爱情的世界。当年不论是怎样恶劣的一段,总是能留下数不尽的温暖和回忆。那个夕阳里的机车少年,在教学楼升旗台上大声地嚷着,我要和覃眉一起去英国的男人,给了我最*最难忘的青春。
我曾说过,无论他做错了我都会原谅他。
不是骗他的。
我在DB大楼下等沈臻,他匆匆出现。
“其实你不需要送我的,”我淡淡地说,“我只是回家一趟。”在出国前我预备回家里看看爸妈,讨个巧道个歉,告诉他们我出国几年避避风头,再回来又是一条好汉。
沈臻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替我开了车门,自己钻进了驾驶座。
“覃眉,”他发动车子之前忽然停住了,“我不知道她们到底对你说了什么,但是你记得你答应过我的,你要相信我。”
“恩,”我点点头。转头看向他,他抿着嘴,一副委屈又难过的样子。我心里一软,这恐怕是此生最后一次见他,便凑上去吻他。
这是一个漫长又黏/腻的长吻。我们都吻得很用心。我猜测沈臻也已经有些预感,他是如此聪明的人,不可能发现不了蛛丝马迹。可他也只是让我相信他。相信又有什么用呢。
他明明知道。在现在的形势下,我们都不过是来去不由己的棋子罢了。
我忽然想起从c城离开的时候,他说,等我。
这一等。怕就是永生。
最后我们依依不舍地分开,我也刮了刮他的鼻子。这是他表示亲昵的习惯,他笑得像个孩子。
“看在你表现良好的份上,”我也跟着他笑了,“你回到你办公室去,在左边第二个抽屉里,有一封我给你的信。你拿到再下来吧。”
他疑惑地看着我,“什么信?”
“你去拿了呗,看了不就知道了。”
他皱了皱眉,但还是下了车。我摇下车窗看到他往大楼里奔去的背影。这一刻忽然觉得很伤心,从未有过的伤心。仿佛是所有的心肝肺内脏都被揉碎了一样的疼。
“沈臻!”我大喊一声,本以为他已经跑了太远听不到,忽然他回过头来,双手指向我,灿烂一笑。
便消失在拐角处。
他的动作让我回忆起读大学的时候,那一年的网球比赛。他也这样对我笑过。那时候阳光正好。他满脸是汗,还是个眼睛里纯净得没有一点杂质的少年。
那一天,在医务室里他偷吻我的脸。
那一天。
是回不去的昨天。
沈臻。我爱你。
再见。
我吸了吸鼻子,从副驾驶座移到了驾驶座上,发动了车子。
上海。X市。C城。
我的青春。
再见。
我们都是这茫茫尘世的缈缈细砂。我们成长,成熟,学会面对困难,面对痛苦,面对选择,面对生活,面对割舍。
我们已经用尽全力爱过一场。再俩俩相忘。
永远有多远我心已疲倦
只叹缘分太浅梦不能圆
再拥抱一遍哪怕是瞬间
停格的画面能不能抵抗思念
我们之间会不会有明天
炽热的缠绵能否重新上演
就算天意变沧海成桑田
那些誓言还在人世流连
我们之间就算没有明天
回忆再明显终究消散成云烟
用青春容颜去交换爱恋
我也情愿
无悔无怨
☆、最终
[新闻晨报]2月14日讯。DB公司昨日下午在上海总部大楼门口发生爆炸事件。目前原因不明。发生爆炸的是大中华地区总裁沈臻的私家车。当时有一名女员工在车上,当场死亡。
据在场目击者回忆,沈臻从办公楼出来看到爆炸后仍在燃烧的爱车,精神濒临崩溃,几度要冲进车里救人被保安拦下。现正在住院观察,婚期可能受影响推后。
☆、作者的话
正文已经大结局。
感谢这么长的日子以来所有的读者对我的关注与支持。无以言表。
接下来一些细节我会在不同的番外中有所交代。
因为女主消失的原因第一人称的故事到此结束。落幕。致敬。
☆、番外一
罗榆看着眼前的来人,心里的狂躁更甚。自从进入监狱以来,噢,不,是自从覃眉出事以来,他没有哪一天安宁过。
即使是自首投案,在监狱里折磨自己,也无法熄灭他澎湃汹涌的情绪。
沈臻仍旧是一派优质绅士作风,来这种地方也穿得无一丝不得体之处,举手投足透着礼貌却又不羁。
已经过了一年的时间,他终于能够鼓起勇气来看一看罗榆。若是刚刚出事的时候,他真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出手杀了他。
罗榆浑身散发着异味,头发蓬乱,胡渣满脸。沈臻接到警察局电话说他打架斗殴无恶不作,而且时常自残。因为被判无期,所以大家也听之任之。
沈臻叹了口气,伸手拿起了听筒。
罗榆一阵犹豫,但最终也拿起了听筒。
“你来看笑话吗?”罗榆的语气冷冽,充满了戾气。
“我来给你带话,”沈臻只是淡淡地回应,“覃眉……曾经说过,如果将来有一天你犯了大错,希望我不要伤害你。”
罗榆明显一愣,这两个发音如同来自海外天边,他的身体开始剧烈地发抖,牙齿咬得咯咯响。
“我很恨你,”沈臻的语气却像是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我也想过杀了你然后到另一个世界去寻她。可最后她给我留了一封信。她说她最大的心愿是我和你能过得幸福。她说她知道你从来就是个不择手段的人,可她仍然感谢你。”
“不……她不可能……原谅我”
该怎样形容他们三人之间的纠缠呢?又该怎样形容他得知那辆车子如他计划爆炸而车里的人竟是覃眉的时候那种心情?
他没有胆量去覃眉的葬礼,也不敢再看她的照片。他回到C大的竹林,看到那一句,真的孤独了,撕心裂肺地大哭。
这一次。
永远地孤独了。
他用尽了这么多年唯一真心爱过的女孩,那个总是笑眯眯地总是温柔撒娇的他的覃眉,他闭上眼仿佛还能看到第一次见她的情形。
她从一辆A4上走下来,抱着一大床棉被。彼时她留着长长的头发,马尾在身后一下一下地晃荡拍打。她的头发黑硬又细碎,还有许多小小的绒毛随意四处乱飞着。她偏头对身边的人展开笑颜,温柔又娴熟,仿佛是傍晚里最美的一抹晚霞。
于是他发誓一定要得到她。
后来他发现这个女孩根本就是有千面万面他总也读不透。她扬眉宣告要去英国看世界,她低头专心致志看一本小说,她有时像是女王,有时又像是领家妹妹。她身上总有那一抹神采,他无论怎么追赶怎么去紧握,却总也抓不住。
分开的日子仿佛是行尸走肉一般。他还以为他这一生便已经这样结束了。直到那次不经意的重复。他看到她依旧是那副模样。仿佛时间未曾经过。
后来他发誓一定要夺回她。
他忘记了这些年没有感情的生活已经将他打磨成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我没理由来这里对你说好听的话,我也不想见到你。”罗榆的回忆太久,沈臻已经有些不耐烦,“我只是不愿拂逆覃眉最后的心愿。我想,她会原谅你。希望你不要辜负她。她说你是她最重要的人,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会改变。”
对面的罗榆眼里流出了浑浊的泪水。他太久没有洗过脸,所有的脏物糊成一团。他的脸上痒痒的,可他什么也感觉不到。只是很想哭。
这么多年,他失去了所有的一切,甚至包括自己的良心,从不奢望得到谅解。
可是为什么。那个女孩,总是这样轻易就打破他的城墙。
她美好得如一块璞玉。
而他却终究只是野地山沟里不知名的石头。
如今这一生,是真的结束了。
“沈臻,一个人活着,不累吗?”
这一天的探监室里,两个男人相顾无言,流下满脸的泪水。
整个房间里,回荡着他们压抑地抽泣声,仿佛久久都无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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