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之三 爱好广泛(1 / 1)
十七岁那年,我开始写书了。
说是书,其实也是有史以来最早的YY文。记得第一本书的名字叫《东方凯撒》,一部科幻小说,描述的一个中国小朋友机缘巧合结识了一个巴西足球教练,那个教练把他和一批中国孩子训练成了一支梦幻劲旅,后来这支中国队克巴西,铲德国,扁法国,踏平亚平宁,马踏直布罗陀,连续拿了五界世界杯冠军。那个小朋友五届比赛一共打入了80个球。
估计,如果现在的足协主席爷爷看见了我这本书,就算死了也会含笑九泉了。
不过,当时这本书在班里特别热卖,成为了班内读物。传看程度已经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境地。最后这本书到我手里的时候,已经快要散架了。
但是这本书,也成了我和雷彤彤分手的导火线。因为,书中的女主角不是她。是谁,恐怕大家心里都清楚。
不过,彤彤从来不提这件事。因为她也明白,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提过肖翊萱如何如何好。
她后来跟我说,“子非,你对我的好,我忘不掉。你教会了我,什么叫爱。”
长大之后,我觉得自己挺仁义的,虽然我摸过她的手,虽然我亲过她的嘴,但是,我相信以她的个性,直到洞房那天,她才会把自己的第一次给那个人。
第二本书,恐怕流星花园的漫画家看到我这本书后,一定会自杀,用一块美丽的豆腐完结自己的生命。因为在1999年的时候,有一个不知明的,署名忘昔的作家,写了一部名为《橙色》的短篇小说,里面第一次涉及到了偶像团体。当时,班里的女读者们就像现在某些书友朋友们,等待一部神作每日更新一般,等待着我每天那仅有几百字的更新。之后,我那个华丽的小本子,成为了课上读物。不过,这本书的结局很悲惨。两个结局,一个结局是,女主角最后死在了男主角怀里,另外一个结局是,这本书被宋老师华丽丽的没收,至今尚未归还。
为了这两个结局,班上很多女生哭得唏哩哗啦的。
后来,宋老师跟我说,“子非,你这本书的错别字实在太多了。我真纳闷你中考的语文怎么考的100分。”
我挺无辜的告诉宋老师,“其实,当时的满分是120分。话说,作文的满分是四十,我只拿了24分。”
其实,能拿24分,我已经很知足了。后来我回到了出众母校,一个知情的老师告诉我,我那篇作文眼中跑题,如果不是因为我写得字太帅如同东风破一样,老师也不会审美疲劳,给我24分。
我当时,很想对判卷的老师说,“您辛苦了,早知道您判作文,我应该给您准备点眼药水。”
那年,还迷上了音乐,班里还有一个长相很后现代的哥们,叫黄伟,可能是遗传原因,脸上总是又刮不干净的络腮胡子,这哥们是个狂人,大马路上,骑着车,就敢放声高歌,分贝之大,嗓音之穿透力,经常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惨不忍睹的围观。而且,他唱的歌都是那些很老的歌,像beyond、草蜢、崔健这些前辈的歌,但是,实打实的说,他的歌声,有点孤芳自赏的味道。而且,当时这些歌也不同为班里很多美女接受,她们更喜欢像刘德华、杜德伟、郭德纲这些“德”字辈的前辈(好像99~00年郭德纲大大还没出道。),还有就是张学友、郭富城这些歌星。
所以女生们对他很抵触。换在现在,这种人应该被萝莉们称为怪叔叔吧。当时,我们都管他叫“伟哥”。后来才知道,伟哥是一种挺伟大的,为男性朋友们提供幸福的小药丸。
不过,我那个时候和他的交情不错,应该算是班里和他最合得来的一个了。他有个乐队,乐队名字叫什么忘记了,当时经常在酒吧里面驻唱,我还去过两次,但那个长头发的吉他手姐姐听我唱了一次之后,就决定让他专职架子鼓了。姐姐说,其实酒吧里面很多人都是爱听架子鼓的,至于歌唱的什么内容,基本上也都随着鼓点走了。
这些话说得有点啰嗦了,简单一句话,就是乐队里的哥哥姐姐们,希望我能来做主唱。
当时我没有同意。因为我对酒吧这东西,比较抵触。当时天津的酒吧不算太正规,经常出入酒吧的出了一些有钱人,还有就是小姐。记得有一次我实在推不开了,帮他们乐队唱了半场。刚唱完就被一个小姐给叫住了,直接问我的电话号码。我看她那眼神实在是太迷人了,所以我牙一咬,心一横,虎躯一震,“对不起,姐姐,家里穷,按不起电话。”
“BP机总有吧?”
“进水了。”
那小姐听了这话,自觉没趣,悻悻的走了。
后来,听乐队的姐姐说,跟那个小姐有过交情的几个叔叔,都先后得了一点病。听了这事后,当时很欣慰没有跟这个姐姐有点什么交情,否则,谁“潜”谁都不好说。
不过,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还是在酒吧里面,稀稀拉拉的当了一年多的驻唱歌手。不过,那也是后话了。
当时爱好很多,运动里面,我特别喜欢打四种球,足球、篮球、台球、羽毛球。
那个时候,我们班基本上一周一场足球赛,每天放学打羽毛球,中午吃饭后打篮球、兜里有钱了打台球。
雷彤彤就一直陪在我身边。
那一年踢足球,还受了点伤,一次比赛,对手是那个倒霉蛋外贸班。我抢断形成了单刀球,结果被对方那个长的挺壮的门将一肩膀给挤出了三五米。左胳膊当时脱臼了。
当时体育老师王大爷挺猛的,直接过来给我来了一个自行车疗法:“拿龙!”给雷彤彤吓得直掉眼泪。
那个门将吓得够呛,转天给我拿来了一种小药膏,说是贴在痛处,马上见效。咱一看人家够诚恳,咱就贴吧,这一贴不成想,胳膊好了,捂了不少痱子。
打篮球也是在那所学院的露天篮球场打。
一开始,看门大爷每天都收了我们一人两块钱门票。
后来,赵玉峰给大爷出了一个主意,每天给大爷买一盒挺怪的牌子的烟,好像名字是个英文单词叫“more”,市面上七八块一盒。这样,我们每次都能进去十几个男男女女打球,后来算了算,比门票打对折还划算。
那个学院里面,也时常有一些外国留学生来打球。技术最好的是一个美国老黑,那哥们个头大概有一米九,篮板球特棒,而且,中文说的特别好。但是人家特低调,从来不显山露水。每次看见他,只要送上一根more,准教我们几手。
后来混熟了,他才用中文跟我们说,“这烟我们美国人都不抽,我们就TM认万宝路、三五和骆驼。”
我们哥几个听完之后,当场晕倒。
还有一个德国人,挺高挺白的,不过篮球打得特别臭,有一次我们和高丽棒子打国际友谊赛,他哥们给棒子们当外援,结果一个篮板也抢不到。
其实,也不怪他,那些棒子打得也挺垃圾的,经常四步上篮。
所以后来,我们决定了,井水不犯河水。
不过,德国人踢球踢得相当好,那控球水平,就跟神仙画画似的,所以我们送给了他一个外号“折磨你”。(Germany的中国读音也叫折磨你,意思是德国。)。不过,他碰上我之后,那只有被折磨的份了。在我眼里,除了罗纳尔多可以溜过我之外,别人都白给。当然,罗纳尔多跟我不熟,我也没怎么和他喝过酒。
羽毛球,则是我们的传统项目,我们一般都是下午放学比较早的时候,用来维系班内的睦邻友好的项目。
林汉这厮玩的最好,扣杀起来从来不讲情面。不过,这厮和肖翊萱打球的时候,也挺气人的,就看那球跟从两个拍子之间穿了线一样,几十回合钓不到地上。
雷彤彤的球技也不错,至于好到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吧,我感觉,我如果是姚明大哥的话,我也许每个回合都能接住她的球。
可惜,我不是。
班主任林哥也时常过来视察工作,偶尔和我们打上几拍。不过,自从他爱上了羽毛球,他那点可怜的工资里面,就多出了一项支出:定期换一双新皮鞋。后来,他经常打球的那片场地的局部地区,已经可以和F1赛场上,刚跑过100站比赛之后没有维护的赛道差不多了。
至于台球,还得说林汉和大哥赵志伟。赵志伟这厮平常这嘴就跟机关枪似的,没完没了的嘟嘟个没完,连他对象周莉娜都受不了他(后来据说这也成为了两个人的分手理由。)。但是,这家伙的台球打得相当牛13,当时,我就觉得我这大哥的水平和亨德利也没有区别了。林汉呢,就是傻准,多难打的球,他也能鼓捣进去。他们俩对打,基本上就是平分秋色。
不过,我挺鄙视林汉的,这厮窝里反的本事大,平时也就是虐虐我和可怜的老五洛飞。有一次出去和人家打台费的,如果不是赵志伟发挥出色,那天肯定输得连内裤都剩不下。
总觉得,17岁这一年,是人生最快乐的一年,这一年,当时傻傻的想,真的很希望,人生定格在这一年。
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人,总要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