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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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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华领着几人路过一处树林,林中小路草木丛生,两旁尽是高大树木,低矮的草木上挂着白色的纸屑,看似随意却招摇着玄妙。

夏雨觉得好玩,扯下一张追上前面的少华问:“少华,这是干么用的,逗蝴蝶?”说着扬了杨白色的纸屑。

少华看了眼夏雨手上的纸屑,回答道:“这是我阿巴祭树神时的符咒。”陡然严肃的神情,让夏雨刷的就把手上的白纸屑重新挂回一旁的草木上,合上双手对着周围的几棵大树念念有词,“有怪莫怪……有怪莫怪……”

少华仰望参天大树,扶着一棵粗壮的大树继续说:“小时候阿巴就对我说过,每棵树都有灵魂,越是古老的树就越有神性……在我们这每当一个孩子出生,大人就会为他种下一棵树;孩子长大、成人、结婚、繁衍、死后,他的子孙便又会在他的坟前种下另一棵树……”

几人听得心里发毛,突然觉得周围的景物刹那间换了另一番味道,仿佛真的就像少华说的那样,有万千灵魂窥视着自己,顿时对苗疆的大山更多了几分神秘,几分凝重。

少华回过神,讪讪的问:“我的话吓着你们了?”

“没——没有,哪能啊?呵呵呵——”几人干笑两声回答。

“少华你家还多远啊?都步行快一个小时了。”

“呵呵,怎么?怕我拐了你们?”少华笑着说,他遥指藏在树林中若隐若现的一栋孤立的吊脚楼,“前面那栋屋子就是我家了。”

大个随着少华的手指望去,荫荫楠竹,片片枫林,藤葛与古树缠绵间,果然有栋青瓦木楼。但连接着木楼的那条山路却弯弯曲曲,不知道又要爬多少分钟。

几人一路爬走在崎岖的山路上,除了少华其他几人都爬得气喘吁吁。

“靠啊,少华,你家怎么住那么高啊?人家通常都是依水而居,你家倒好非住这么陡的山上。”

少华拉了把爬不动的夏雨,说:“侗人多傍水,苗人多依山,这也是老祖宗的规矩。”

“这都是什么鬼规矩……”夏雨嘀咕。

少华笑笑,却不回答夏雨,脚上加快几步,独自回想起小时巴保爷说过的故事。自古苗人迁徙颇为波折,逃迁中屡遭武装掠夺,一次次抵抗,一次次战败,一次次逃迁,经历了很多地方,各朝各代对苗人都有“进剿”,湘西、黔东南等地的苗民四处迁逃,但都不离开湘西、黔东南和川黔滇地域。富饶平坦的临水地势在没苗人的容身之地,只好往高山云雾的地方逃,搭造简易灵活的吊脚木楼也建在陡峭的半山腰。

来到楼前的不大一块院坝,少华只见堂门大开,心想,“阿巴在家呢。”

屋后,忽然蹿出一条白色大狗,奔走间宛如一条白龙。

跟在后面的夏雨和大个被那大狗吓了一跳,还当是那天夜里天台上遇见的魔兽,再仔细一瞧才觉得身形上小了很多,只是凶狠之相同貔貅却相差无几。

大狗长得凶猛丑陋,脸上长毛如针,阔口红鼻,令人生畏,即使藏獒也逊色三分。

“这——狗是你家养的?”夏雨见那狗同少华显得温顺亲密,猜测道,“看它模样又丑又凶,不会是只疯狗吧?”

“大狗天生就这样。这狗种也只在贵州才有,所以外人很少见到。”少华蹲下身拨弄着大狗的脑袋回答说。

一旁边站着的王男俊秋则是一脸的鄙夷,心中暗骂:“不单这里的人怪异,连条畜生也和别的地方不一样。”鼻中轻“哼!”一声,侧身子望向另一边,恰见禾晾架前站着一背影婀娜的苗家少女。

听到几人的声音,那少女回过头,瞧见少华,立刻惊喜的叫道:“欢那哥???”

少华应声仰头,“哔琳?”

少女哔琳丢下禾晾架的稻杆,一路小跑,轻盈的来到少华面前。

“你怎么回来了?”少女声音娇柔清脆,宛若铜玲轻摇。注意到少华身后还有他人,迟疑的又问,“这几位……是你的同学吧?”

见到哔琳,夏雨、大个、王男眼中顿时一亮,“哇!!我的神啊……”惊诧得简直说不出话来。前段时间网上就传了个苗族的神仙姐姐清纯美丽,同面前这位年纪约15、6岁的小姑娘相比,却不知道逊色了多少倍。

少华连被她问两个问题却不知如何回答,看到几人一脸诧异,觉得还是先将自己的同学介绍给哔琳认识比较合适。

“夏雨、刘其龙、王男俊秋,都是我的大学里的同学。”少华一一介绍完几人,又向几人介绍面前的苗族少女道:“我妹妹——哔琳。”

就在三人惊诧之际,少女却以一口极为标准的普通话,向大个三人问好:“既然是欢那哥哥的同学,那也就是我的哥哥了。”说罢,哔琳毫无腼腆、害羞之色,唤开大狗,落落大方的将三人往屋里招呼。“路上都走得累了吧,家里刚煮了一锅南瓜羹,不嫌弃的话进屋吃一点吧?”

三人一路上从未听见哪个苗人能将普通话说得如此的好,娇小玲珑的哔琳,重新仔细的打量一番。哔琳头上带着几件简朴而时尚的小银饰,身着土法染制紫亮紫亮的苗装,大襟露腕的上衣、下穿纯黑色及膝百折短裙;脖子上带着银项圈,手腕和脚踝上戴着玲珑的银铃,浑圆可爱的小腿上则包缠着黑色彩锦的绑腿,秀眉纤长,双目流动,整个人透着一种散淡的,不加任意修饰的自然美。

进了屋,少华一时也忘记刚想问哔琳什么,见她端出煮得甜甜糯糯的老南瓜,便招呼三人一道吃起来。

原本熟透的南瓜,皮瓤就成金黄色,经清水煮熟黄色得更加浓艳,内瓤成橘红,皮肉焦黄,只是简单的切成块状即便是上好的糕点也不及它天然淳香勾人品食的欲望。清水煮南瓜入口沙甜,软软糯糯,夏雨自小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长大,吃过的中西糕点不在少数,却还从未吃过如此可口的煮南瓜,连连争抢了好几块,最后还喝下满满的一碗煮瓜剩下的汤水。

夏雨见锅底之剩零星的瓜瓤,这才放下手中的大瓷碗,问少华道:“少华,你注册的时候不是独生子女吗?什么时候又多了个这么漂亮的妹妹了?”

少华咽下口里的南瓜,说:“是干妹妹,哔琳是我住凯里巴保爷的女儿。”

“哦?!原来是干妹妹……嘻……嘻……”

夏雨语调似乎话外有音,少华却没听出来,他突然想到“今天又不是星期天,哔琳怎么会到家里来,阿巴呢?”待哔琳走到堂屋收拾食具时,才问了她。

“你才出去外面上学几天就忘了现在是秋收,农、忙、放、假!”哔琳语气加重的将最后的理由说得一字一顿。

哔琳这一提醒,少华才记起现在是到了打米的农忙时节。这时候学校会放假,让学生帮着家里干活。少华每年也都记得回家帮着阿巴一起山上要包谷,田里收水稻……经历过学校的那些事后,竟然忘得一干二净,此时脸上才显愧色和焦急。

“呵呵,瞧你急的,滚家兄弟早帮欢那叔把稻子收过了。”

哔琳说完,少华才又不好意思的问,“那我阿巴呢?”

“早上就到山里去了。”哔琳边说边收拾,转身又进了厨房。

少华的巴保爷做药材生意,年年都要从苗疆收购些精致难得的苗药。虽然哔琳从小在凯里成长大,每年放假都会到少华家中小住一段时间,换上苗装玩耍几日,等自己阿巴收药材时才又将自己接回去。哔琳长大点后就直接帮阿巴收药,背不动就请寨中的壮年帮着背出寨外,岜沙寨中的人也乐意帮助这可爱的少女。

这次哔琳来,其实不是为收药,实意是少华上学后,家中只剩老人一人,所以特地回来帮着做些打米晒秫的农事。老人过意不去,所以执意进山帮她采些秋季的山药,好让哔琳回去时带走。

黄昏的时候,哔琳做了几道贵州小菜,辛辣之味让夏雨、大个和王男胃口大开,美美的吃了好几大碗米饭。吃了晚饭,少华搬了张竹椅坐在坝子前,痴痴的看着山腰的小径,等着父亲早些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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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苗族服装都是麻布制成的,将麻纺成长长的麻线,并将线截成同样的长度,还要经过理线的工序才能拿到纺车上进行纺织。一束20米长的麻线经过女人们的手梳理成上下两层,根根相隔,疏密一致的经线,十几个人协调配合才能完成这个工序。织出来的布还要经过植物蓝靛染料染制,染好的布料为深蓝色,还会泛着紫光。染好的布要放入蛋青,叠成块在青石板上用木榔头反复捶打,蛋青与染料作用形成胶质渗透到纤维中。用这种面料制成的服装不但光滑,而且有防水作用,穿着它在小雨中仍然可以劳作,一般不会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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