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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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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脚拉上席若云一溜小跑躲进车里。

******

明星艺校。

这个充斥着年少青葱气息蓬勃朝气的学校。林荫道上的学生们捧着各科的书本来来往往,有的形影孤单,有的成双成对,怎么看怎么美好。

我和席若云下了车来到河边的一个小山丘上坐着,她微笑着环视正一片绿色的土地,深吸一口气,说:“除了甄选会,上一次来学校我都记不起是什么时候了。”她年幼便辍学打工,丧失了学习的机会,也难免她会对学校有着别样的感情。

其实在我心里也是一样的。

我在高中以前和王瑞恩念的是普通高校,只不过到了升大学的时候,由于父母是医生,便想要我继承他们的事业也去做个医生,但对于医学我根本毫无兴趣,于是一时负气便逆了他们的意思填报了他们最讨厌的演艺学院——还顺便拉上了王瑞恩当陪葬。

为了证明我不是家人手中的傀儡布偶,于是我开始把所有的精力都投放在艺术上,日子久了,我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了演戏和唱歌。毕业后,我和王瑞恩如愿以偿地进了演艺圈,我拼了命地在圈子里往上爬,但当好不容易爬到现在这个位置的时候,无意间重回学校,心中竟有种说不出的苦涩。

并不是因为后悔,而是觉得年少轻狂的自己仅为了一时之气所下的决定有些滑稽。

我的父母除我之外还有一个弟弟欧凯文,他早已大学毕业并且不负家庭重望成为了医生,进了父母创办的医院,这让父母因为我的忤逆而衍生出来的失望减轻了些。算算日子,我已经将近八年没有回过家里,每当他们以过年过节为由来邀请我回去,我全都是以工作繁忙为借口推辞。

我是怕听到他们对我的叹气、责怪我为什么不选择当个医生,而是去做了哗众取宠的小丑。

不过事实上,我也的确很忙。

忙着在各种通告间奔波,过着一进片场或者录音室就变得日夜不分,在飞机或者车上一觉醒来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的日子。

偶尔见到我弟弟,那也是在医院里。

日积月累的劳累总会有些大大小小的疾病,我为了不对外界透露出风声,所以根本放心不下找别的医生诊治,都是去找我弟弟。

但我和他的见面,也就是病人和医生的见面而已,不像是久别重逢的亲人叙旧那般亲热。说是兄弟关系,其实我和王瑞恩的相处比我和欧凯文的相处来得更像是亲生兄弟。我和我弟弟都相互都陌生得很,看着彼此相似的面容,却说不出任何寒暄的话语。

与家人的生疏还有忙碌的人生,有时候见到自己的弟弟,他的生活平平淡淡毫无波澜,不用在大热天出门还戴个墨镜戴个口罩,不用一看见灯光便条件反射地微笑,真是有一丝的羡慕。

只是羡慕,没有别的。我不甘心我的人生就此平淡,不甘心被父母扼杀了我的艺术才华,不甘心一世平凡无奇默默无闻就这样蹉跎了岁月化为了一堆白骨。

即使时光可以倒流,一切可以重来,我也还是会选择做黎华,而不是医学世家里的大少爷欧凯华。

“方若绮——”远方传来女化妆师提着嗓子一声豪迈的大吼,“过来补妆——!”

“来了来了!”那个有着栗子色头发和琉璃般透彻的双眸的女生顶着一脸倦容从我的面前飞快奔过,她身后的背景是一望无际的晴空和被镶上金边的云朵,河面上泛着清凉的波光,岸边树木的枝干上萌发出稀疏青嫩却注定会生长成浓密绿荫的绿芽,她的脚下是一碧万顷的大地,映着她纤细的身影仿佛要绽放出彩虹般多变的异彩。

刚进演艺圈的时候也和她一样的年纪吧。

涩得像是想要滴出水来。

我无意间微笑起来——

你呢?

你是不是也因为不甘心?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我是我,我是方若绮。——方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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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决了最后的补妆后便重新回到河边,席若云的戏由于安排在我的落水戏后面,所以便先去学校里随便逛逛,黎华则是像个护花使者一样护在她的身边陪她在学校里兜兜转转。

我搞不明白,他们这样的在演艺圈里被我们这些新人尊称为前辈的艺人,居然会开始怀念起校园生活?我想,就算我十年以后重新回到这所明星艺校,我大概也不会有多么怀念吧,毕竟这里,发生了太多我超乎意料的悲悲喜喜。

多得我快要承受不住,想要尽力忘掉,想要否认所有发生过的一切。

我甚至开始幻想——若是从没有遇见童靖阳,我的人生是不是不会这么颠沛流离?我只是会以一个优秀毕业生的身份毕业、进入演艺圈、然后凭自己的实力进入各大唱片、电影公司,成为耀眼的新星。

当然,这一切都只是在幻想中,它们早已被现实弑杀了。

我开始后悔了。

我后悔曾经对童靖阳投入过太多太多的情感,为他与全世界对立成敌也不以为然。

“方若绮。”

背后有人在叫我,我回过头去,发现那人竟是古芊菁。

我下意识地皱眉,“什么事?”

我看了看周围,河岸四周静得可怕。原本就远离剧组,只有几个工作人员在这附近布置场景,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几个工作人员全都不见了。

古芊菁走下草坡来到我面前,她的唇边有一抹深深的嘲弄,又黑又长的眼睫毛在她深邃的双眼皮上煽动,高级护肤品的功劳令她即使是站在离我如此近的距离,我也仍旧看不出她的皮肤有任何瑕疵。

她高傲美丽得像贵族里的公主。

“今天这场戏很重要呢。”古芊菁把目光从我的脸上收回来,妩媚地把自己的手举到眼前,摆弄着她的玉指。指甲上镶着最新款式的水钻,在阳光下折射出变幻的颜色——

“我们来排练一遍,怎么样?”她朝我诡秘地笑笑。

我心中突然有些不好的预感,抬脚后退两步,却被冲上河岸的河水打湿了鞋袜。

我还没还没来得及跑开或者尖叫,古芊菁便蹬着她那十厘米高的高跟鞋身姿一扭来到了我的身旁,她一只手掐在我的脖子上,一只手往我腰上狠狠一推——

我的头顶上是旋转的天空和云彩,世界的运转像被打了慢镜头——我看着古芊菁把双手从我身上厌恶地收回,阴邪狠毒的笑容在她脸上洋溢,脖子上被古芊菁的水晶指甲刮出的血痕燃烧出一片火辣辣的痛楚,冰冷的河水灌满了鼻孔,把原本充斥在鼻息间的绿草的芬芳全数挤出,河水像当年铁达尼号船舱被海水缓缓溢满似地穿过我的衣物覆上我的身体。

全身都是满布的寒冷。

就好像现在的我被人用一个巨大而流动的单面玻璃罩罩住,我可以看得见外界,但外界的人却看不见我。

恐惧和苍白抑制了我整个思想。

我奋力地拍打着手脚却只能在水中随波逐流无力地沉浮,头发像打结的海藻一般在水中漂浮,我的眼睛被河水蒙上一层薄薄的水层,透过它看见原本站在河岸边的古芊菁早已消失了踪影,眼前是被水折射后扭曲的世界,身旁是一片发白而冰凉的液体,伸手触不到任何的支点,看不见任何的希望,让世间一切的一切,都安静极了。

慢慢的,我放弃了挣扎,水底下仿佛有无数的手在拉扯我下沉,河水彻底漫过我的头顶,我的视线渐渐开始模糊,思想也渐渐开始停止,恍惚之间,我看见裤袋里发出一缕微亮的闪光,伴随着震动,让我一下子清醒了不少——

口袋里那台小小的机器在冒出几个泡泡之后也随之黑屏收回了光亮。

空气在水中挤出一个狭小而脆弱的气泡。

升腾。

变大。

然后无声地破裂在水中。

屏幕上被黑暗所湮没的,是一个已经有一年没有亮起过的名字。

我在河里胡乱地摸索着有什么可以成为我救生的物体。

我不能就这样死在这里。

我还没有证明给童靖阳看,即使没了他我也一样能过得很好,一样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一名成功的艺人;我还没有在决心放下他后好好地过回方若绮的生活;我还没有经历那些矫情的言情小说中写的由爱转变为恨的狗血情节。

我怎么能死。

我怎么能死?!

河岸边的草坡上高高地站着一个人。

我的眼睛被水刺得生疼,隐约地看见那人正用食指抵着下巴,沉着一张极致的面孔朝我的方向看来——

他双眸中璀璨的光芒像是我唯一生存的希望——

我努力把头仰出水面,一连呛入了好几口水,竭尽全力地喊出声——

“黎华……救我……”

救我。

但是。在小说和漫画里那些英雄救美的情节并没有出现。

不知道是因为他不是英雄还是我不是美人,我确定黎华一定听到了我的呼救声,但他却没有任何的动作,只是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逐渐沉没在水平线下的我,而后,转身离去。

连带着我的希望,也一起抽离了。

他的背影还是那样修长好看,酒红色的发丝扬在空气里,从衣领处露出的脖子上的肌肤光洁如白瓷,他自然垂放在身侧的双手掌微微蜷握,无论是什么动作放在他的身上,永远那么高雅、那么完美。

他的神秘就如宇宙里一颗未知却闪着强光的星球。

他是天王黎华啊。

我和他的距离永远都仿佛有着一亿个光年那般遥远。甚至比我和童靖阳、古芊菁,来得要更远。

我在他那个如星云般华丽壮阔的世界里只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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