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第四章、往事(1 / 1)
叶清凌的生母叫于兰,她和叶明辉在结婚的时候,已经怀有四个多月的身孕,因此婚礼结束后,她们并没有马上蜜月旅行,而且当时叶明辉的事业才刚起步,两口子的条件在当时只能算是勉强可以,在山崇吉市买了一套房子,一辆普通的小车,就连叶清凌出生,也只请了个月嫂。
叶明辉和于兰都是无父无母的孩子,于兰尚且还有个妹妹叫于娟,而叶明辉,甚至连个兄弟姐妹都没有,彻彻底底的孤儿一个。叶清凌出生后,于娟便和他们住在一起,帮着于兰照看孩子,由于于兰坚持要用母乳喂养,所以直到叶清凌十一个月断奶以后,她才放心将叶清凌交给于娟暂时照看,和叶明辉去泰国补过二人的蜜月旅行。就是在这次蜜月旅行中,于兰和叶明辉走散了,叶明辉在泰国呆了一个月,还在当地报了警,但还是没有于兰的下落。
此后叶明辉每个月都会去一次泰国,去打听于兰的音讯,但次次都是无果。往后这一年里,叶明辉变得颓废,并没有心思打理工作,最落魄的时候,甚至连去泰国的机票都买不起。每次看到叶清凌,他都会想起于兰,然后就开始酗酒,发酒疯,满嘴里喊的都是于兰的名字。于娟害怕叶明辉会从此一蹶不振,更害怕他这个样子会吓到叶清凌,于是便带着叶清凌离开了崇吉市,在邻近的江贸市租了间小屋,独自抚养着叶清凌。
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又要照顾叶清凌,于娟只能靠接点计件的小工带回家来做,但是这么点收入根本维持不了她们日常的开销。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于娟把心一横,决定找个人嫁了,只要那个人能够接受她和叶清凌,让她们不至于挨饿。而在当时的人看来,于娟就是个未婚先育,又遭男人抛弃的女人,虽然年轻且还有几分姿色,但是没有人愿意接受她带着叶清凌这个小拖油瓶过门。她也懒得去解释,对她而言,姐姐于兰生死未卜,现在叶清凌是自己唯一的亲的,就和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有几个大老板有意包养她做情妇,好几次她都差点动摇了,但又怕以后叶清凌知道自己曾经有过这么一段不堪的经历而看不起她,她也怕如果她被包养,在那种环境中成长的叶清凌,以后会走上人生的歧途。
于娟租住的那个院子,有个摆水果摊的老王一直对于兰很照顾,平时卖剩下的水果,他总会捡些没有坏的去给于娟家。老王叫王海,五十二岁了,家里还有个七十岁的老母亲,常年卧病在床,如果不是要给他母亲治病,老王的生活也还算是宽裕的。他曾经娶了个老婆,但是结婚几年一直没有小孩,起先以为是她老婆的问题,最后一查,才发现其实是老王自己先天不育,于是他老婆二话不说改嫁了,老王从此也不想再娶,只跟他老母亲相依为命。于娟搬来后,老王觉得她一小姑娘带着孩子挺辛苦,所以很同情她,平时能帮忙的都尽力帮她忙。
于娟觉得总是受他帮助,心里很是愧疚,有一天晚上,她主动跟王海提出,自己愿意嫁给他,和他一起过日子,只要他不嫌弃她带着个孩子。王海当时没有答复她,只是当晚抽了一晚上的烟,直到第二天下午收完摊回来才告诉于娟,他的年纪都够当她的爹了,而且他这辈子一个人都这么过来了,不需要再娶个老婆,如果于娟愿意的话,他想认了于娟做女儿,这样的话叶清凌也算是他的孙女,他和他老母亲,于娟和叶清凌,他们四个还算是一家人。于娟当场就哭着跪在了王海面前,嘴里叫着“爸”。
从此以后,于娟每天一边照顾叶清凌,一边照顾王海的母亲,得空了也找些计件活做做,王海也安安心心地卖起了水果,两家四口的小日子也渐渐地越过越好。叶清凌一岁多的时候会讲的第一句话就是“姨姨”,有时候吐词不清,也会叫成“爷爷”,这可把于娟和王海两人高兴得不得了,于娟教会叶清凌叫“姨姨”的时候,就已经告诉过王海,叶清凌是自己姐姐的女儿,姐姐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姐夫也消极堕落,所以孩子只能依靠她了。
于娟带着叶清凌搬到江贸市后,她把自己的新地址告诉了叶明辉,跟他说哪天如果姐姐回来了,你们两再一起过来把清凌接走。然而叶明辉却一直都没有来找过于娟,直到叶清凌三岁的某一天,叶明辉带着一个女人找到于娟,跟她介绍说,这是张少仪,以后就是清凌的妈妈。此时的叶明辉西装笔挺,意气风发,她身边的张少仪巧笑倩兮,秋日的阳光照射在他们身上,郎才女貌的二人,与于娟所在的廉价出租屋对比鲜明。叶明辉说这两年多来他一直在找于兰,但是丝毫没有音讯,他已经决定放弃了,他现在有了新的家庭,所以要把女儿接回去,张少仪不介意清凌是前妻所生,愿意和他一起将清凌抚养成人。于娟愣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叶明辉将叶清凌抱走,叶清凌在叶明辉怀里挣扎着,哭得快要抽过去。于娟心疼着,可是找不到理由去阻止,因为那是叶清凌的亲生父亲。
一个月之后,叶明辉开着小车将叶清凌又送到了于娟的租房,这次张少仪没有来,而叶清凌整个人也呆呆的,眼神只有在看到于娟的那一刻才有了点光彩。叶明辉说叶清凌换了个环境后水土不服,不肯吃东西还生了场病,叶明辉当即想将叶清凌送回来,可是张少仪说人家是好生生的被咱们接过来,可不能病秧秧地被送回去,就算要送回去,也得让孩子健健康康地回去。所以张少仪便衣不解带地照顾着叶清凌,哄她吃东西,哄她玩,可是叶清凌就是不买张少仪的账,口口声声喊着“姨姨”。张少仪没有办法,只能跟她说,“你要乖乖的,身体好了我就带你回你姨姨那去。”叶清凌这才消停了点,终于肯配合地吃点东西了。好不容易叶清凌的病好了,这张少仪却由于劳累过度病倒了,叶明辉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急急忙忙地就将叶清凌给送到于娟这来了,并给了于娟一大包钱,说是叶清凌的生活费,然后二话不说就开车走了。
从此以后,叶清凌就被寄养在了于娟家里,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于娟慢慢告诉叶清凌,她的爸爸叫叶明辉,妈妈叫于兰,还有一个妈妈叫张少仪。刚开始的几个月,叶明辉和张少仪每个月都会去江贸于娟那看看叶清凌,给她买零食和玩具,顺便拿几千块钱现金给于娟,做为叶清凌的生活费,以及她照顾叶清凌的辛苦费,后来张少仪也怀孕了,两人便再没有去过江贸。
叶明辉给了于娟一张信用卡,说是每个月会把钱打到卡上,再后来,叶明辉的生意越做越大,给于娟卡上打的钱从开始的几千到后来的几万,叶清凌考上高中那个月,叶明辉甚至还打过十万块钱。而随着叶清凌渐渐懂事,她似乎也接受了自己的身世,在于娟的再三劝说下,她同意每个月叶家派车来接她回去住几次,慢慢的也肯叫张少仪做妈妈。
于娟对叶明辉的再娶,虽然有些耿耿于怀,但从他再娶后还肯再接叶清凌回去,而且也舍得为叶清凌花钱这两件事上,他能看出叶明辉对姐姐于兰还是有情的,她甚至相信如果某一天于兰回来了,叶明辉应该也会与于兰相认。只不过他叶明辉也是个凡人,身边也需要个女人照顾,而张少仪看上去也不是个苛刻的后母,叶清凌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环境,她不想让叶清凌感到自己是没有爸爸和妈妈的孩子,所以她打小就告诉叶清凌,她有爸爸和妈妈,而且还有两个妈妈,哪怕叶清凌所获得的只是名不副实的父爱与母爱。
叶清凌五岁的时候,王海的母亲去世了,尽管于兰将叶明辉每个月给她的几千块抚养费的百分之八十都拿出来给王母治病,但是老人家本已就是风烛残年,花再多钱也于是无补。王海倒也没太伤心,他认为对于久病缠身的母亲来说,死也许是一种解脱。
叶清凌八岁的时候,王海患了中风,下肢瘫痪,正逢于兰租住的小区拆迁,叶明辉便干脆在江贸市与崇吉市的交界处买了一套房子,户主写的是于娟的名字。于娟也没有拒绝,她心里早就计划好了,将来要是叶清凌出嫁了,她再把这套房子过户给叶清凌,就当是替于兰给她准备的嫁妆了。于娟由于一直照顾叶清凌和王海,也错过了自己婚嫁的年龄,王海也是真把于娟当成自己亲闺女,没少为她张罗过相亲,也不是没有人追求她,可是她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嫁人了,她已经无法再分出一丝的心意去给所谓的丈夫。一个是在她最困难的时候给她温暖的“爸爸”,一个是支撑她活下去的“女儿”,她觉得已经足够了。
叶清凌十八岁的时候考上了江贸市里的一所大学,只是一所一般的本科,她不愿意离开于娟和王海太远,阿姨和爷爷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家,陪着她长大,教会她做人,她对他们有无法割舍的感情,远远超过叶明辉与她的骨肉之情。叶明辉和张少仪都知道王海和于娟在叶清凌心目中的地位,叶明辉也很感激他们俩对叶清凌无微不致的关怀,所以当王海瘫痪后,叶明辉提医院费由他全部支付,但被王海拒绝了,王海觉得自己和叶明辉非亲非故的,不能接受他的钱,至于叶清凌,他可是她的干爷爷,他把他当成亲孙女般的疼宠是理所当然的。叶明辉见王海态度坚决,也没说什么,只是每个月给于娟卡上打的钱更多了,不过他却对于兰说他的事业发展起来了,不能让女儿再受苦,所以给的生活费自然也要多一些。而叶清凌每一次回叶家,张少仪都会买很多东西让她带回江贸,有水果,零食,还有很多名贵的药材和保健品。叶清凌知道,那些药材和保健品是给王海的,她也没有拒绝。
对于张少仪和叶明辉给她的一切,她从来没有拒绝,那是一种很复杂的心思,不是说他们欠她叶清凌的,她接受得理所应当,而是一种无法拒绝的感觉,仿佛她拒绝会伤了他们的面子,或者伤了他们的心。她知道他们对她好,虽然她实在与他们亲厚不起来,但也不愿意伤害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