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1)
没错,她们自称猩猩女士队,而且球打得超强,跟职业队一样。潘娜洛普她们的球队被打得落花流水,第一局比数好像是12比0。
但我不在乎。
我要看的只是香汗淋漓的潘娜洛普,在那个完美、让人汗流不停的大热天,汗流浃背奋战着。
她站在发球线后,拍弹了几下球以掌握律动,然后把球往空中抛。
她的蓝色眼睛紧跟着那颗球,好似这场排球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一件事。我忌妒那颗球,但愿能化身成它。
球在空中上升,潘娜洛普挪动臀部,身体往后,右臂往后挥动过肩,像条美丽的蛇一样灵活卷绕,她的腿部肌肉线条紧绷。
潘娜洛普发球的姿势慑人到快让我晕倒的程度。她旋转、扭动、全神贯注,往球猛击,得分。
然后她握紧拳头,大喊:"YES!"
绝美!
虽然我知道不可能得到回应,但我很想知道该如何处理我这份感觉。因此,我走进电脑教室,发了封伊妹儿给罗迪。他的伊妹儿信箱过去五年从未改变。
"嘿,罗迪。"我在信里写着,"我爱上了一个白人女孩,该怎么办?"
几分钟后,罗迪回信了。
"嘿,混蛋。"罗迪回说,"我受够了那些把白种女人拿来当保龄球奖杯般炫耀的印第安人。你少装了。"
可恶,罗迪的回复对我一点帮助也没有。因此我转问高弟,对潘娜洛普我该怎么办。
"身为一个印第安男孩,"我说,"我要怎么才让白人女孩爱上我?"
"我查一下。"高弟说。
几天后,他给我做了份简报。
"嘿,阿诺。"他说,"我在网上google了一下"爱上一个白种女孩",找到一篇关于一个叫莘西亚的白人女孩,去年夏天在墨西哥失踪的文章。你记不记得那时很多报纸都登过她的照片,大家都说那件事实在有够惨。"
"好像记得。"我说。
"好吧,这篇文章说,过去三年,有两百名以上的墨西哥女孩在那一带失踪。写这篇文章的作者认为,人们对美丽的白人女孩,比地球上的其他人都还看重,白种女孩享有特权,她们是大家都关心的"落难少女"。"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问。
"我想他的意思是,你跟所有人一样,是个有种族歧视的混球。"
哇。
虽然方式不同,但高弟这书虫和罗迪一样犀利。
第43节:舞,舞,舞(1)
内文十六:
舞,舞,舞
游走在雷尔登和维尔皮尼两地,一个白人小镇和印第安保留区之间,我老觉得自己像个陌生人。
我在一个地方是半个印第安人,在另一个地方是半个白人。
情况有点像我以印第安人为职业,但只是兼差的在当印第安人,而且获得的薪水待遇一点也不好。
时时刻刻让我感觉很棒的人,只有潘娜洛普。
好吧,我不该这么说。
我是说,我老爸老妈也在很辛苦地养育我,他们每时每刻都在缩衣节食,以便能付出油钱、午餐钱,以便能给我买件新的牛仔裤和几件新T恤。
我爸妈给我刚刚好的零用钱,刚好够我假装我有一点钱。
我用撒谎掩饰我的贫穷。
雷尔登的人总认为我们住在斯波坎的人钱赚很多,因为我们有赌场。但是那间赌场不但经营不善,加上离主要的公路太远,根本是桩赔钱的生意。唯一能从赌场赚到钱的方法是在里面工作。
但是,所有的白人向来相信,政府会给印第安人钱。
既然雷尔登的小孩和大人都认为我很富有,我也不想去改变他们的想法。让他们知道我是个又脏又穷的小鬼,对我没什么好处。
如果他们知道我有时得靠着搭便车才能来上学,他们会怎么看我呢?
所以啊,我假装有点钱,假装是中产阶级,假装我有所归属。
没有人知道我的真相。
当然,你不可能永远撒谎。谎言这种货品,在货架上的生命周期很短,保存期限很短,过期了会坏掉,谎言会烂得臭气冲天。
十二月时,我带潘娜洛普去参加冬季舞会。问题是,我身上只有五块钱,想买什么都不够,拍照、吃东西、油钱……即使是买热狗或汽水都不够。如果只是一般的舞会,我可能会谎称生病待在家里,但是我不能错过冬季舞会,我要是没邀潘娜洛普,她一定会跟别的男生去。
因为我没钱加油,也不能开车,加上我也不想搭其他情侣的便车,所以我跟潘娜洛普说我会在举办舞会的体育馆和她会合。她对这个提议不是很满意。
最惨的是,我得穿老爸的一件旧西装。
我担心大家肯定会取笑我,不会才怪!如果不是潘娜洛普一见到我走进体育馆就大笑尖叫,大家恐怕真会嘲笑我一顿。
"噢,我的,天啊!"她故意大叫得让所有人都听得到。"这西装真美。好有反骨风格,反风潮反得魅力四射。"
顿时,在场的每个傻蛋都但愿自己穿的是他老爹的蠢人工纤维西装。
我也可以想象,所有女生一见到我的喇叭裤,马上都屏住呼吸,欲火上身。
因此,带着突然降身的魔力和酒醉,我秀出一些蠢不可言的迪斯科舞步,把整个舞会炒得歇斯底里。
甚至洛杰,那个脸上被我揍过一拳的大个儿,突然之间也变成我的好兄弟。
潘娜洛普和我好开心,我们还活着,活着在一起。虽然我们只是半火热的一对,但我们每支舞都没放过。
十九支舞,十九首歌。
十二首快歌,七首慢歌。
十一首乡村流行歌,五首摇滚,三首嘻哈。
那是我这一生最棒的一夜。
不用说,在那套热不透风的人工纤维西装里,我全身臭汗。
但那样无妨。只要潘娜洛普觉得我英俊潇洒,我也觉得自己英俊潇洒。
第44节:舞,舞,舞(2)
舞会结束了。
灯光啪地亮了。
潘娜洛普突然想起,我们忘了请在场那个专业的摄影家伙帮我们拍照。
"噢,我的天。"她大叫,"我们忘了拍照!真讨厌!"
她难过了一会儿,然后她想起整晚有多开心,有没有拍照完全不是重点。照片只不过是件愚蠢的纪念品。
忘了拍照让我大松一口气,我不可能有钱付那照片的。我早知道会发生这种情况,所以已经演练了一套关于掉了钱包的说辞。
那整晚我都没有露馅,安全过关。
我计划陪潘娜洛普走到停车场,她老爹会在车上等她;我计划亲吻她的脸颊(如果我跟她舌吻,她爹看到一定会把我给杀了)。然后,我对离去的他们挥手道别;再然后,我会在停车场等到所有的人都走了,深夜中一个人走路回家。那天是星期六,我知道有些保留区的人会从斯波坎回家,我知道他们会看到我,载我回家。
那是我的计划。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人算不如天算。
洛杰和其他几个家伙,学校里最有名的那几个人,决定开车到斯波坎一家二十四小时的餐馆吃煎薄松饼。突然之间,那变成是全天下最屌的主意。
要去的人全是十二年级、十一年级,高年级的学生。
因为潘娜洛普很红,尤其她只是个高一新生;而我,因裙带关系,虽然也只是新生,洛杰邀请我们俩一起去。
潘娜洛普乐得快晕倒了。
我却不舒服到恶心胃痛。
我的口袋里只有五块钱,能买什么?也许一盘松饼,也许。
我这下死定了。
"怎么样,诺仔?"洛杰问,"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宵夜?"
"你说呢,潘娜洛普?"我问。
"噢,我要去,我要去。"她说,"我们去问一下我爸。"
老天,我唯一的生路,就是厄尔不准她去。现在只有厄尔能够救我的一条小命了。
我竟然把希望全寄托在厄尔这人身上!你不难想象,在那一刻,我是有多背!
潘娜洛普轻巧地跳向她爸的车。
"嘿,潘娜洛美眉。"洛杰说,"我跟你一起去。我去跟厄尔说你们会坐我的车,待会儿我也会送你们回家。"
洛杰给潘娜洛普取的绰号是潘娜洛美眉,⑧这可能是他认得的最长的一个英文单词吧。我恨死了他给潘娜洛普取了个小名。当他们走向厄尔时,我也发现他们在一起很登对。他们看起来很自然,好像天生一对。
一旦他们发现我只不过是个印第安穷光蛋,他们真的会变成一对。
来吧,厄尔!加油,厄尔!今晚让你的女儿心碎!
但是厄尔很喜欢洛杰,天底下每个老爹都爱洛杰,他是他们所见过最棒的橄榄球员,他们当然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