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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第十二章(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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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烂俗到可以写成无数个版本的小说故事,可惜我的文笔很差,如果不是这样,这样的故事绝对可以成为街头小巷津津有味的谈资。

我跟宋平,青梅竹马,两情相悦,郎有情,妹有意,于是偷尝了禁果,做了一对快乐的鸳鸯。

如果是这样,从此这对快活鸳鸯过上了幸福的日子,这样的故事根本没有任何看点,平淡到我根本没有回忆可言。

可惜不是,我跟他的故事,纠缠出了很多歌交集点,到最后竟然变成了两条越走越远的平行线。

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我们在时间和许多观念上发生了严重的分歧。

这些分歧,根本没有办法避免,就好像宇宙注定了一定要爆炸一般。

那一年,宋平的父亲刚刚过世,跟我的父亲一样,在他们人生最灿烂的年纪上了天堂,他的父亲

死于肝癌,正值他亲手操办的那间摇摇欲坠的民营企业开始步入正轨的时候。

可怜的宋老先生,死在工作台上,呕心沥血,到最后也没有能够看得见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

非常讽刺的是,直到他去死之后,所有人才知道他死于肝癌。

原因总是很简单,简单到我们无法用言语来直白。

宋平曾经跟我说过,如果他的父亲在世的时候,愿意花费一点时间来照顾自己的身体,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

可惜宋先生没有听进儿子的一番话,带着遗憾,最终还是将整个尚未情理干净的包袱丢给了稚嫩的宋平。

那个时候的我们爱得死去活来,一心想着凑够钱环游世界,生一支足球队和一排的娘子军,整天处于你侬我侬的环境下,完全没有意识到,等在我们面前的,是这样一条曲折却没有终点的道路。

如果我一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或许当初我就不应该这么任性,更多地包容他,尽量减少不必

要的无理取闹。

也许,那个时候我们还有宛转的余地。

可是,没有彩排的人生根本来不及等到我们反应,就已经像潮水般疯狂地向我们扑了过来。

宋先生离去的那个晚上,宋平对我说:“我以后要将百分十九十九的时间跟精力全部放在我爸爸的公司上,估计我只有百分之一的时间精力去爱你,这样的话,你还会爱我吗?”

我点了点头,轻轻地握住他的手,很软但是很冰冷,“我会把你的时间拧成百分之两百,那样你就有一百分之一的时间来陪我了。”

年轻的女孩,总是过度地向对方索取,却从未想过对方是否给得起。

于是,当等价的付出得不到等价的回报的时候,我的天平开始出现了严重的倾斜……

我甚至无礼地指出他的“问题”:“你跟你的女秘书在一起的时间远远比我多,你一早就移心别恋,竟然还用这么多借口来敷衍我。”

爱情,只会消磨在各种各样的琐碎当中,正是因为我们无力反抗,那道裂缝竟然越变越大。

宋平终于有一天再也无法忍受:“梭鱼,你讲一点道理好不好,我这么辛辛苦苦地工作,不是为

了我,不是为了这个企业 ,我只是想要将来的我们不必为今天的作为而感到不值,为什么你就没办法体谅我的用心良苦?”

我不想理会他那些借口,直接扑上去,将自己的腿夹住他的腰,饿狼般地贴上他的唇,似乎用尽一生的力气地换回他对我的热情,可是这一切都难以挡住我带给他的失望。

裂缝太深,以至于将整个黑洞丢下去,也听不见一点回音。

一次又一次,他回吻我,终于再也找不回以前的我们,于是他对我说:“我们分手吧。”

感情有的时候并不是支离破碎的时候才感觉到疼痛,而是当那种疼痛即便服了一整瓶的止痛药也没办法无视的时候,你才发现自己早已千疮百孔。

可惜,我跟他都不是圣人,一直都没有明白这个真理,当分手的这条道路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

我们只剩下唯一的选择,那就是坚强地走下去。

那个时候我一直都坚信,宋平是我的全部。

他就像是高挂在天空上的艳阳,时刻带给我温暖和热度,一旦失去了这个整日围着我转动的太

阳,我的世界只能黑暗无比。

我曾经割过腕,也曾经吃了一整瓶的安眠药入睡,被送进医院醒来后的第一个反应即是从十八楼

高的医院楼顶跳下去,可是这些行动还是没有换回这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我看着改嫁后的母亲和对我极度不满的继父,想着另外一个世界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我,或许是

因为我命不该绝,或许是父亲根本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这么快随他而去,所以,我活了下来。

我收拾了行装,从生我养我的城市来到了这里,以为这片最后的净土将是我死去的城市。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一直麻木地游走在这座城市的边缘,直到自己真正地意识到活下去是需要资

本才可以维生,在一次机缘巧合的情况下,我见到现在单位的招聘公告,误打误撞还是进了单位

的大门。

机缘巧合的情况不时总会发生在我的头上,我是想不明白,别人只用吃半瓶的安眠药就可以长眠于地下,为什么我吃了一整瓶的安眠药却仍旧清醒如常人,正如我不明不白地进入了机关单位,

在自己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靠山的情况下,竟然找到了一份可以维持生计的工作。

机关单位,这是多少人挤破头颅,削尖脑袋都要往里头挤的地方,进是在我的误打误撞之下为我

打开了一道窗户。

天不绝人,也许就是这样的一个道理。

那段时间自己想得最多的就是,如果老天真的希望我活下去,那我就应该按照那样的意图活下去,免得以后下了地狱之后会受到什么牢狱之灾。

我不想被放在油锅里头猛火炸,更不想赤着身子烫在炮烙之上,对于那样的惨状,我更愿意行尸

走肉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同样是机缘巧合,我认识了唐君毅,在一次机关单位跟公司联谊的饭局上。

说得难听一点,我只是去赔笑的小女孩,却不轻易引着了他那根火柴。

饭局结束之后,他开车送我回家,礼貌上我应该问他是不是要上来喝一杯咖啡。

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点了点头。

或许我先前就不应该发出这样的邀请,因为邀请发出之后,他也随之进入我租在这个地方的窝。

虽然称之为“窝”,实际上只是一个不到20平米的地方。

进门之后,唐君毅没等我转身关门,就已经从身后扑上来,环着我的腰,温热而柔软的两张唇堵

住了我的嘴。

我不知道是因为酒精的作用还是长久得不到男人温存的渴望在作祟,我竟然由先前的被动角色逐渐变为了主动,到最后,我甚至极其渴望。

据说,在□□关系学上,能够充当主动角色的人物,一定是整个关系的关键核心人物,对两个人

的关系起着决定性作用,真心觉得这样的说辞或多或少都有瑕疵。

任何一个单身女人在长久得不到爱抚的情况下,一旦点着,干柴烈火般的激情,远比任何激情来

得迅速。

我不知道他是这样将我抱上床的,我也不知道我的主动和我的热情到底起了多大的作用,总之,我们的前奏,迅猛而和谐,顺理成章。

就在他解开我的文胸的时候,唐君毅忽然对我说:“我还有一套空置的单元房,到时候你搬去那里住。”

我的脑子一下子就清醒了,看着眼前这个相貌平平,身材一般,甚至还有点啤酒肚的男人,手中

的动作忽然缓慢下来。

他的意思很明显,我只是一个俗气的女人,我可以充当他包养的小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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