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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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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大怒才是,却不料这下子不怒反而笑了。

“你再看什么书?”他问。

“清代名人传记。”

“这年头懂得着传记的人不多了。”

“这年头?现在是什么年头?”我不知道他这可是恭维。

“你说呢?”他回敬我一枪,算是扯平。

我失言,言多必失。

“这本书我看过,我喜欢彭玉麟,大清本来不应该亡国的,真正的历史与教科书上所说的其实有很大距离。”

“你说大清?现在人很少这么说。”我问。

“当然啦,我是旗人。”

“哪一旗?”

“正黄旗。”

又来个吹牛的,搞电影的最喜欢自抬身价,夸称自己是某某王爷之后,若非民国,必早得爵位,牛再吹大一点,还可以登基呢!

我不知这小子在妄想什么,孙逸仙博士革命时未把他打入大牢算是万幸,他该安分拍电影。

“你笑什么?”他问。

“至少拍电影也是一种职业。”我懒洋洋地说。

“你觉得我不正当?”他并不笨,只是太鲁莽。

说俏皮话最怕人听得懂,我恨不得躲到书里面去。

“我走了。”他看了眼工作室的门,“告诉黄百成,我有事找他,明天再来。”、我会告诉黄百成,不过那大概得到明年,他工作太多;如果不好好工作,他会失业。

或者不知被等待也是一种道义的客户追杀。

对于后者,他最有经验。

他是个艺术家,不过他的专才不是在设计珠宝或是其它物事上,他深谙的是“推拖拉”的艺术。

他应该去做官,他懂得个中三昧。

我翻过下一章,看李鸿章,这个民族的罪人!教科书上说他丧权辱国;写教科书的人若生在那时代,生做是他,绝不会比他高明。

李鸿章丢掉台湾时,眼泪洒在太平洋上,又有谁看见?

“越红!”看更伯敲门,“电话。”

“说我不在。”我头也不抬。

“你最好去听。自己快把电话接上,没来由教人爬这么高的楼,你累不累?”他伸进脑袋来说。

打电话这人不知是何方神圣?电话打不通,居然晓得打到门房处,真有点神通。

我下楼接,那边早等得不耐烦。

“越红是吗?”原来是孙国玺的秘书艾葵,她把电话传给了孙国玺。

“今天中午有空吗?我请你吃饭。”孙国玺的声育充满了磁性,上天厚待他,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了他,连声音都是好的。

“我没空。”我不假思索。

“就我们两个,你妈还不知道我回来。”

他晓得我跟母亲已经半个月没说过话了。真是个聪明人。

“你刚到?”

“嗯!中午我在松石小筑等你。”

我回到办公室开始翻箱倒柜,再大的胆子我也不敢穿这么邋遢去见他。

他不会恼怒,母亲会。我是母亲最沉重的包袱,任何人只消一眼便能从我身上见到她的过去。如果可能,我知道她希望把我捏死。

我藏在浴室橱柜的秘密武器是一套圣罗兰衫裙,这是我的夏季大礼服,所有重要场合,一概通用。

但当我把我的秘密武器从柜里拉出来时,才发现领圈发黑,前襟有污渍,裙子后摆皱得一榻糊涂。这怪不得别人,我自己懒,穿过了不送去洗,鼠大哥没来光顾已经不错了。

我打电话叫附近的干洗店派小弟过来拿,他们永远能在一小时内把衣服干洗好烫得毕挺,再送回来。

我讨厌任何应酬、宴会,因为那代表我必须花一大笔干洗钱。

钟敲过了十二响,我立刻动身,一刻也不停留。黄百成有麻烦那是他自己找的,与我毫不相干。

他曾指着鼻子骂我自私。

他知道就好。

他的上一任助手连早餐都会帮他准备。我不一样,我不是助手,只是技术工。

他可以在技术上挑剔我,嫌我的模型翻得不好、角度做得不对,其它免谈。

我在冰箱上留了纸条,那是他对这个办公室唯一还关心的地方。

到了松石小筑,骑得我满头大汗,看门人认得我。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人穿圣罗兰骑脚踏车。

我也想不到,但我没车钱,连干洗衣服都是记帐。

“老爷来了,在书房等你。”看门人接过我的千里马。

我上了楼,这是孙国玺的私人俱乐部,除了家人、重要的客户,等闲的人他不会邀来这里。

他正在看书,悠闲得很,一点也不像去打了场仗回来。

艾葵上礼拜跟我说过,他这次去纽约,去谈一笔重要生意。

他亲自出马,自然事关生死。不过他这个人有个好处,再要紧的事也休想从他脸上看出丝毫端倪来。

连他结婚都不例外。

他第一次结婚我去了,我还是花童。

他第二次结婚,我也去了,当花童嫌老,当伴娘嫌小,只能做嘉露的临时褓姆。她当时还小,只有五岁,小得不知道阻止父亲娶后娘,天真地告诉我,白纱裙不够好看,爸爸下次结婚她要穿太空超人装。

“越红!”孙国玺发现我站在门口,喊我过去。

“找我有事?”

“有!”

“什么事?”

“我们先吃中饭。”他站起身,打开通往餐室的门。

这间餐室很小,只有四坪大,我还不曾进来过。每回来松石小筑,一家人总在另一个餐厅。

房间铺满了榻榻米,当中嵌了个桌子,桌下一个坑,刚好放两条腿。

和式餐厅,吃的却是道地台湾海鲜。

我沉默地吃着三杯小管、老鼠斑、葱丝象鱼。

“我在纽约碰到了你父亲。”他突然石破天惊地冒出一句。

“哦!”

“你不问他现在做什么?”

“做什么都与我无关。”

“他开了一个夜总会,取名天堂,专跳牛肉场。”

我笑了起来。越明—一我父亲,十年来未踏进台湾半步,却很懂得发扬台湾乡土文化。

“你笑什么?”

“天堂?好名字。”我喃喃自语。

“他很想见你。”

“在天堂?不必了。我不会到那种地方。”

“如果你愿意见他,他可以随时回台湾来。”

“台湾警察也随时等着他。”我不屑地说。越明当年离开我们母女时,席卷了一大笔钱走,俗称这种人为“经济罪犯”。

“父母再错也是父母。”

“他们做他们的父母,与我有何相干!”我不耐烦地回答。

“越红!”孙国玺皱了皱眉,“你这种态度——”

我是个不受欢迎的人,无论在何处,总有人指责我的态度,学校、公司、社会……

“我的态度不良。”我淡淡池说。

“你可以好一点。”他包容地说。

“谢了,我不靠态度生存。”

“靠你的艺术!”

“技术!”我纠正他。

他笑了笑。我是他的一大烦忧?真希望他不要这么想,他不欠我什么,真的。

他养了我十年,我对他唯一的情绪是感激。

我的态度不好,但心地还没那么糟。

我尚能区别善恶、黑白、好坏。

“你还在黄百成那个公司上班?”

“对!”

“为什么不找个更好一点的工作?”

“这个工作够好了。”上班时跷着脚看小说,有几个人能够。

“你有才气。”

“很多人都有。”会画两笔算不了什么。

“如果有更好的工作,你愿意考虑吗?”

他终于开始试探了。是母亲教他这样?还是他觉得我老是混日子不成话?

“人各有志。”我放下筷子,开始喝茶,中焙火的白毫乌龙。是我最喜欢的茶,平常不敢多喝,但今天可以。只要黄百成的图一好,今晚谁也别想睡觉。

“最近政府的书禁要放宽了,出版生意可以做,你有没兴趣?”

“没有!”我直截了当地回答他。从小时候起,我对他便很诚实,这是我们能相处的最大原因。

“不问哪一方面的出版物?”

“哪一方面都没有兴趣。”

他没有继续再游说我。他是个很好的商人,精明、识趣、不乱施恩惠。

最重要的是他清楚认识金钱的价值。

也许有钱人便是如此,任何一分钱都是他们的命,不会随便让钱掉到水里去。

他若是施恩而强求于我,我能把事情做得多糟便会搅得多糟。

“最近看到嘉露没有?”他转移了一个话题,向我打听他的女儿。他们不说话的时间比我和母亲长。已经两年了,嘉露十三岁生日那天突然发誓不再理她父亲。

她做到了。

她是个有决心的人,跟她母亲一样。

在她们眼中,没什么是不可能,就是死也是很容易。

我做不到。

死对我来说很难。

我虽不热爱生命,但也不愿意作贱它,这点,母亲跟我是同志。

所以。当她和嘉露的母亲同时坚持要一个男人时,嘉露的母亲死了,她留了下来。

这件事情我和母亲心意相通,任何人说她错,我都不以为然。

我也不觉得自己良心有愧。

或许,这便是黄百成说我冷酷的原因。

我的确和旁人不同,但这是我的错吗?

黑板就一定是黑的?不!那只是光谱上发生的一种作用而已。

我和孙国玺谈话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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