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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第三十三章 驯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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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目送曹卓吾离开,微微地揪着心,明天就是除夕,也不知他能不能买到票回家过年。

曹卓吾不管不顾地追着她回家的举动让她很意外,这位师兄虽然对她有好感,但她不认为短短的几个月时间,他能爱她这么深。

征服欲吧,她冷静地想,曹卓吾既英俊又聪明,从小到大或许没被女人拒绝过,她愈是不接受他,他反而愈觉得她是遍寻不得的真爱。

这样的感情也没什么不好,王又曾不到二十岁,却已经有中年人现实而沧桑的心境,她想着,如果经营得当,这样的感情也足够两个人相敬如宾地过活一辈子。正因为双方都不够爱,反而能用理智去维系婚姻,不会轻言离别。

王又曾叹了口气,将双手揣在蓝格子的棉衣口袋里暖暖地捂着,漫不经心地回转身来。

她一眼看到了黎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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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又曾看到黎简的第一眼,微微有些眩晕,明明是夜里,却像是被过于炽亮的阳光当头照下。

她原地站着晃了晃,黎简则随着她往前踏了半步,似乎要扶她。

她当然没有真的倒下去,黎简也只踏了半步,便又站住了。

两个人隔着大半个篮球场的距离遥遥相望,不约而同,不由自主,都开始发抖。

王又曾不知道黎简看到了多少,但他颤抖着,像是过于寒冷那样剧烈地打哆嗦——或许真的是冷,在这样的天气,他居然只穿了件单薄的衬衣。

她忍不住向他走过去,一边走一边撕开棉衣的拉链,抽出两条手臂,让它像件披风那件厚重温暖的搭在肩上,两只袖子随着走动的频率上下晃荡,轻轻地打在背后。

黎简愣愣地站在那里等着她走近,脱下那件棉衣盖在他肩上。

他又长高了,王又曾凭借经验得知,现在她必须要踮起脚才能够到他的肩膀,而这只是开始。

黎简被那件厚厚的棉衣压得又驼了背,依然直着眼睛呆呆地看王又曾,篮球场顶部牵连的电灯线路早就年久失修,只有对面的角落悬着一盏铁皮灯,黄色的灯笼在风中溜溜地打转,连飞蛾都引不来一只。

王又曾仰首看着黎简,他的目光幽暗,全然不是她记忆中那样清白分明,仿佛他是世间最后一个毫不掩饰自己、随时随地都能直抒胸臆的人。

她能感觉黎简在顷刻间为自己筑了一个壳,或许他本来就有一个用来对抗外界的壳,只是以往她是那个例外,他在她面前不用缩到壳里,而是坦然地暴露出柔软的内在,甚至翻过肚皮允许她挠痒痒。

现在他因为这份不设防受到了伤害,正在往壳里面缩。

“黎简,小简。”王又曾身上只穿着一件线衫,她冷得浑身发抖,两只手却稳如磬石,坚定地拽着那件披在黎简肩上的棉服领口。她抬了抬下巴,命令道:“看着我。”

或许她的声音于黎简真的有某种条件反射的作用,他缓慢地眨了眨眼,就像一台重启成功的机器人,机械地、慢动作地向她转过来。

王又曾对上他的目光,看到那双眼睛里有火星一闪。

很好,不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就好。

她紧攥着棉服的两边衣领往下压,黎简本能地继续躬腰,终于降到合适的高度。

王又曾舔了舔嘴唇,颤抖着,义无反顾地凑了上去。

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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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们一起回到黎简舅舅舅妈家中,魏建国和毛秀英两夫妇去走亲戚送年礼,屋子里一个人都没有。

王又曾牵着黎简进门,他始终有些呆呆地,反应很迟钝,却意外地非常粘她。

黎简讨厌身体接触的程度有时候让王又曾怀疑他能够通过皮肤汲取旁人的能量,为什么不呢,在他这样一个非现实的人类旁边生活久了,她很难再做一个正常人。

但也有例外,当黎简生病了,喝醉了——只有一次,十三岁那年不小心把魏建国的白酒当作水喝下去——他的理智退居二线,本能被放出来主宰躯体的时候,他就会变得非常非常缠人。

当然这个“人”仅指王又曾。

他现在的情况就像是十四岁那年高烧不止,王又曾守了他整夜用酒精替他擦拭额角,他并没有昏睡,而是大睁着眼,迷蒙的目光一直定在她身上。

后来她累极入睡,醒来时发现身在床上,而黎简伸展四肢,像一块毯子那样从头到脚紧紧地裹着她。

那时候黎简的眼睛也是这样于暗处透出一点光烬,王又曾看着“安全模式”的他,只觉无从下手。

不管她说什么,他都像没有听到那样面无表情——这回是真的面无表情,要说他没有在听,却能根据她的声音做出反应,面孔随着她转动,就像一株永远朝向太阳的葵花,或者声控的电子宠物。

“小简,你听到我说话了吗?”王又曾说不清第多少次耐着性子唤他,黎简坐在那张老旧但是软和的长沙发上看着她,仍然没有任何回应。

王又曾疲惫地叹了口气,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南方的屋子里没有暖气,厂区里虽然家家都装了空调,为了省电费也很少在冬天使用,王又曾冷得牙关打战,错觉皮肤表面结出一层冰。

她不得不暂时抛下黎简,打开热水器,打算好好地冲个澡。

C市盛产天然气,所以市民普遍使用燃气热水器,深冬里仍是加热得很快,王又曾干脆蹬掉了拖鞋,赤着脚站在被烘热了的瓷砖上,任由热水当头淋下。

她觉得很迷惘,还有愧疚、后悔、难过、心痛……说到底她也只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女,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而她并不能穿越蒙在眼前的迷雾。

她不想伤害黎简,如果这世上唯有一个人她最不愿意伤害,真心诚意想要他幸福,只是黎简。因为就像她仅有黎简那样,黎简也只有她。

她驯养了他,就像外星来客驯养了一只本来无欲无求的狐狸,从此他必须为狐狸的喜怒哀乐负起责任。

可是,一个人要对另一个人的人生负责,无论听起来还是做起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她也会累,如果不是这段短暂的分离,她都不知道自己已经这么累。

黎简是长不大的孩子,她几乎能看透他未来几十年的人生,他会永远维持着现在的样子,一半天才一半白痴,或许这样说过于刻薄,但她不想永远都为他牵肠挂肚,到了四十岁还要担心自己的丈夫有没有说错话得罪什么人,是不是被同事孤立欺负,当他成功的时候,他的成果有没有因为不擅言辞而被他人窃走?

王又曾□□了半声,将额头抵住墙壁,湿漉漉的长发绕在裸背上,有一种熟悉的重量和触感。

比起师兄,她能肯定自己更喜欢黎简,甚至爱着他。可所谓爱情真的经得住岁月的磨砺吗?有了父母婚姻的前车之鉴,王又曾不敢相信。她相信黎简,但她没办法相信自己。

浴室门的方向传来细微的声响,沉浸在思绪中的王又曾猛地扭过头,看到了站在门口的黎简。

她忘了闩门……王又曾恍忽地想着,隔着热水蒸腾而起的一团团白雾,与黎简对视。

他脱掉了那件她给他披上的棉服,只穿了件衬衣和黑色的长裤,跟她一样赤着脚,长年不见天日的脚背白得触目惊心。

王又曾迎着他暗黑色的眼瞳,仿佛看到从深处透出来的脆弱和惊惶,像一个被遗忘在商场里找不到母亲的孩童,或是一只失去了主人的幼犬。

“嘿,你穿着衬衣……因为那是我送给你的吗?”她轻轻地问,因为说了太多话,声音低而沙哑,热水哗哗地淋下来,像是某种遥远的背景音。

黎简一动不动地站着,只有一个细微的偏头动作证明他确实听到了她的话。

王又曾不知从何而来的勇气,那更接近一种孤勇,事到临头,破釜沉舟,没有退路。

她也不想再给自己留退路。

“过来。”她说。

黎简顿了顿,听话地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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