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为什么不送我回家(1 / 1)
我又一次在少瑾的车上睡着了,认识不到三个月,我连续在他的车上醉倒三次。我本来睡觉也不会那么沉,偏偏在他那可恶的车里都是睡得人事不醒,在他之前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情。
我又被他带回了他的家,早上的时候我发现衣服已经被人换了,穿着睡衣躺在被子里,仔细回忆昨晚的每一个细节,没有关于自己换衣服的任何记忆。
少瑾推门进来, “今天你还要和我签合同,你是想去上班呢,还是让我和程学民说一声过两天再说。”哦,对了,合同,我想起一堆锁碎的事情,头很痛,说:“我得起来。”他哦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我下了床跟出去,他已经开始穿外套了,大热的天,穿什么外套啊,真是有病,他说:“你的衣服一个小时候以后会送过来。”
“你怎么有女人的睡衣?”
“上次你睡在这里的时候因为没有衣服给你换就没管你,后来去买了几套,以备不时之需?”
连这种不时之需也要备?看来他是算准了我还是会喝醉被他带回来的,难怪他昨天的条件就是让我喝完那么多酒,原来就是想让我过来试试他买的睡衣合不合适。
少瑾出门后我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思考和这个男人的关系。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三个月有余,这中间我们见面不多,我自认为在这为数不多的见面中并没有做什么过格的事情,那么在他的眼里我应该也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
可是现在他对我做事情明明就像在调戏我,当然程学民的面答应和我们公司的合作,故意让我喝那么多酒,把我带回自己家,还给我换了衣服,这一切都不该是一个正常男人应该做的事情。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对我有兴趣。
可遗憾的是,我对他并没有兴趣。也不容许我有兴趣。
他是琦枫的表哥,首先这层关系就让我心理上很难接受。
可能很多地方我们的差别都太大,家境,地位,金钱所有的我都处于劣势,我不想一开始就把自己处于一个很不利的位置,像他这样的男人什么样的女人没经过,他对我感兴趣只是一时觉得好玩罢了。
就像在街边看到一只小猫小狗的,觉得好玩就上前去逗逗,完了再接着走,我不会允许自己被他那样逗,因为我不是宠物。
赶到公司的时候我已经迟到了半个小时,程学民已经吩咐人重新拟好了合同,我略修整了一下,又赶往圣廷,孙少瑾果然守信,大笔一挥就给签了。我拿了合同就往外走,任务已经结束,以后再不会踏进圣廷,再也不要和这个人有什么工作关系了,我解放了。还没走到门口,少瑾的声音响起来,“你就这么急着走?”我说:“还有工作要做。”我决定尽快从这个男人的视线消失,以不让自己成为他眼中的猎物,虽然不知道这样说是不是有点抬举自己,单身的女人总是要自己学会保护自己。
把合同丢在办公桌上,程学民笑逐颜开,拿过去翻了一眼,说:“这件事做得不错,以后孙总那边的业务全都靠你了,工程开始后你也得多跟进,有什么需要和孙总交涉的还是你去,稳妥点。”“你不说合同签完了我的事就算完成了嘛,怎么还要我跟,而且工程方面的事情我又不懂,怎么和对方交涉?”“我早就和你说过对庭这个单是大单,为什么一定要接,就是因为他不只这一个项目,以后一定会很多新的开发项目,我们不能跑了这么一个客户,苏铁你可要把孙总给我盯牢了。今天你就放个假早点回去休息吧!”
我气极,一时间所有的不快几乎就要在这一刻暴发,程学民的脸在我眼前再也生动不起来,变得像苍蝇老鼠一样的恶心,我甚至联系想到看的一篇文章里说的,每个人的面孔背后都是一个动物,而作者在最后看到了一只臭鼬。
不知道是不是昨天真的喝得太多,到现在都没醒,还是想因为想到臭鼬让我的胃一阵翻滚,逼得我没办法发泄只能把所有的宣泄都留到洗手间。
虽然很气可是有假不休不是便宜了这个无耻之人,于是我迅速拿了包走出办公楼,一周上班三天休息四天的日子还真是爽,要是每个星期都能这样有多好,取了车出来直奔回家。进门就上床睡觉,什么都不想干,就是想睡觉。什么圣廷,什么明辉统统都见鬼去吧。
一觉得睡到下午四点半,醒来后肚子很饿,想起来一天还没吃什么东西呢,爬起来去翻冰箱,先喝了点酸奶却更饿了,心血来潮想吃跳水鱼,于是拿出电话翻通讯录找人一起去吃。翻来翻去也没找到合适的人,毕业以后这些年一直都过得挺孤单的,朋友也是有一些的,只是交往起来总觉得隔着些什么,没有可是坦诚倾诉的对像,想来想去最后还是找出了陈清的号码。陈清果然不负重望,爽快的答应了。
我先一步到,点好了菜等陈清过来,菜还没上他就到了。我看到红红的辣椒兴致就来了,吃得又麻又辣却大呼过瘾,再一看陈清,看样子不像我这么喜欢吃辣,其实我也不是特别喜欢只是忽然想吃而已,他皱着眉头在盆里挑来挑去,我说:“来C城这么多年你还没学会吃辣啊?”
“偶尔,不常吃。”
我笑,“那你们应酬的时候都不吃本地菜的吗?”“
很少,胃会受不了。哦,你也少吃点,突然吃这么多辣你受得了吗?”
“我没事。”一顿饭的功夫我连出了几身的汗,背上的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嘴里跟着了火一样再用啤酒浇下去很是惬意。
走出酒店的时候我已微醺,虽然喝得不多,连续两个晚上喝酒,好像叫什么回魂酒来着,头晕晕的感觉智商都开始变使低,陈清说:“我送你回去吗?”“有点早,要不然我们换个地方接着喝吧!”“不了,我还是送你回去吧,等下你喝多了我怕背不动你。”“不用你背,我精神好着呢,反正回家也没事可做。”
拉了陈清就往外走,一个不巧就撞上一个人,我应该说这个世界还真是小,还是应该说和这个人太有缘,居然让我在这里又碰见少瑾这个最不想纠缠的人,他也看清了我,我说:“孙总,好巧你也来吃饭啊!”他的身后还有一群人,居然程学民也在其中。想起了早上的事突然觉得很倒胃口,唔了嘴想找地方吐,已经来不及去厕所了。少瑾马上跟过来拉着我去旁边的花坛,我吐了几口终于缓过来,看来我今天实在不在状态,在少瑾面前很丢脸,他一边拍我的背,一边冷冷的说:“现在才几点钟,你就喝成这样?”说着递了纸巾给我,我一边擦嘴一边说:“不好意思,孙总,有没有弄脏你的衣服,我没喝多,就是有些事儿看着不顺眼又不能怎么样憋着难受就不小心吐了,你也甭管我,忙您的去,不麻烦您了。”他狠狠瞪了我一眼,“什么事?”我说:“没事。”对陈清说:“我们走吧!”“好,我去开车。”少瑾对着等他的那群人说:“你们先上去,我随后就到。”然后对我说:“我现还有事,晚上过去找你,”“孙总,没这个必要吧,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现在不和你理论,等我忙完了再找你。”转身也走了。
本来还想再去玩一下的被孙少瑾搅得毫无兴致,本来也没喝多,又吐出来酒意很快就散了,坐在陈清的车上,看看路完全不是回家的方向,就问:“现在去哪?”“去学校看看,毕了业一直也没回去过,你不想过去看看吗?”的确,毕业四年多了,不知道都忙了些什么,没回去过一次,有时候从那条路上路过,大略看一下也没什么变化,也完全没有进去看看的想法。
T大果然没有任何的变化,夜色里和四年前没什么分别,宿舍楼里零散的有几间开着灯,不停的有学生在校园里穿过,一下子就想起了当年的情景,军训,考级,还有郑明明,几个关键词可以概括我的大学生活的全部,好像就是昨天的事,一转眼毕业就已经四年了,陈清似乎也有着同样的感慨,眼神很是迷离,大概也在回忆吧。
往女生宿舍楼望一眼,看门的还是从前那个老大爷,和从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那时候他管得很严,号称火眼金睛,把女生宿舍守得滴水不露,只要是男生根本就别想进去,后来宿舍被调到一楼来,慢慢的同宿舍的就和这个老大爷熟了,有一次我也进去看他们聊什么,老大爷说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不信。他就说了,我以为是同学们和他讲的,他摇头说不是,让我觉得很意外,在这之前我还从来没和他说过话。后来卖了半天的关子才弄明白,原来有时候我在水房洗衣服,有电话来室友们便会在门口喊我的名字,一来二去的这老大爷也就知道了,
说来也奇怪一楼的宿舍也有十几间,唯独我们这间和老大爷混得特别熟。如今来了也应该和老大爷打个招呼才对,就跑了进去。老大爷一见了我居然还没忘,笑呵呵的说:“这不是苏铁吗?”我说:“是啊,您还记得呐!”“那是,你们那几个孩子我都记着呢,怎么今天有空想着回来转转了?”我说:“毕了业就一直瞎忙,也没想起回来,”“不管怎么着回来记着来看看大爷就好啊!”老大爷一边说看到了我身后的陈清,问我:“敢情是和男朋友一起来的?”我说:“哪儿啊,也是同学,以前就在一个班。”“哦,你们这群孩子啊也不小了,当年大爷是最心疼的就是你了,唉,”我害怕他说起当年琦枫的事,徒增烦恼,又惹得心伤,就随便又说了几句匆匆逃出来,大爷便一直把我们送出门,喊我以后常来玩。
沿着小路一直走,陈清说:“当年你和琦枫的事全学校都是知道的。”
“我还不知道自己这么出名。”
“出了那么大的事,怎么可能不知道,尤其是你后来一直照顾琦枫奶奶的事,我们都很钦佩你。”
“换了别人也是一样的。”
“不一样,这个时代,你这样的人不多。”
“你千万别说什么我人格高尚品德优秀,如果那样你还是赶紧换个话题,我没你们想得那么高尚。”
“你这个人就是把你自己的优点都毁得什么也不是你才开心。”
“呵呵,长了这么大我还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优点,也没听别人夸过我,你还是第一个呢。”
他叹了口气,然后缓缓的说:“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看到你就有一种莫名的心疼,想保护你,其实我这个人也不会什么,除了学习还行之外一无是处,所以一直也没敢和你说过,这些年也一样,我想就这样默默的陪着你吧,看着你,帮着你,让你觉得没那么孤单,只有这样我才觉得好过些。”
我看着笼罩在夜色下的陈清,四年时间让曾经那个有点呆的他成熟了许多,我直视他的脸,面容很是熟悉,甚至很亲切,就像我的家人一样温暖。听到这些话,我一点儿都不觉得突然,其实这几年,我也是有些感觉的,只是曾经那份心动却再不会有了,自琦枫后,我便再也没有那样不由自主刻骨铭心的爱过了,已被沉封的心动都没动过一下。
从般配的角度来说,陈清是再适合不过了,爱情这个东西有的时候真的很难说清楚,我也曾尝试着动心,却再也没有过当年偷爱上琦枫时的那种羞涩与忐忑,想必他也是知道的,几年来两个人就一直打着哑迷,有时候我也会想,就这样吧,过几年老了,他若是还站在原地那么就相依偎着一起老去吧,毕竟和他在一起还算合拍。我走近他,看着他,“其实我是知道的。只是这世上的事真难说清啊。”他说:“没什么,反正我也已经习惯了,走吧,回去了,我送你回去。”
一路再无话,到家楼下的时候他说:“那个少瑾,你是不是……”“我跟他根本不可能。”“可他却喜欢你。” “开什么玩笑呢。” “他的眼神我知道。那你喜欢他吗?”我十分肯定的摇头,
作为一个男人,孙少瑾显然很成功,我不可能做到完全免疫。不是没有动过心,每每和他撞上就身不由己的被他牵制住,根本不由我做主。这样一个男人怎么会是我所能撑控的呢,到头来还不人家手里一颗棋子,来来去去都由他指挥,物尽其用后也就成为弃之敝履。事先就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又何必还要亲自去实践呢,还不如早早把自己保护好,让他不要为自己费太多心思,自己也落得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