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抓精灵王(1 / 1)
恋月走上前几步,对瘫软在地上的王子将勋爵说道:“王子将勋爵,你已经被永恒的时光腐蚀,但是你的骁勇一如当年,在时光的河流中保持着原有的锐利和锋芒,赐予你保持这锐利和锋芒,有尊严地陨落在赐予你尊严的地方吧。”
王子将勋爵吃力地找回自己的力气,俯身谢恩:“多谢凰王。”
兵将们接到命令:休整完毕,开始反攻。
兵将们一片欢呼之声,片刻集合完毕,在王子将勋爵的带领下向精灵驻扎的地方出发。
眼尖的人看到辅王也在队伍最首,他的旁边一个男子,强大的桀骜气场让人难以忽视的,那男子怀里拥着一个全身被披风笼着的人,看不清是男是女,只看得出身材很娇小,猜测是个女子。
众人猜测纷纷,但没有人敢去问,开玩笑,在辅王和那个桀骜的男子,他们敢去问谁?
队伍开始移动很慢,开始渐渐加快,人类在后面慢慢压后,精兵凤凰幻化成本体一只只飞上天空,恋月的身份不方便,和皇甫到罡的随身空间,正好也能休息。
队伍移动大半个界面,等到第二天的时候一只只降落,在一片森林之前驻扎,与森林中精灵的驻扎之地遥遥相望,森林里是精灵的天下,轻易不能贸然进入。
王子将勋爵在恋月的目光下苦笑一声,他面如死灰的脸开始浮现最后的决绝的神采,他走到森林之前开始叫阵。
不多时,不少精灵飞出来,精灵是极美的物种,每人都有一对翅膀,均在空中飞着,雪白的赤足隐隐地有着白色的柔光,在他们的簇拥中,一个漂亮的小男孩飞了出来,这就是精灵们年轻的王,墨,精灵的寿命很长,即使是年轻的王,也有五百多岁了。
王子将勋爵与他打个照面,也不多说话,举起自己的剑就开始向精灵王攻击,精灵们自然是挡在小男孩的面前保护自己的王,但在王子将勋爵简直不要命的攻击下死伤无数,不少折翅被抛到远处,落在地面上。
精灵王墨一挥手:“你们退下吧。”
在他想来,王子将勋爵是得到了什么死命令非要杀他不可,在场中他隐隐能感觉到凰王的气息,大概是做给凰王看的,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没有必要叫小精灵们徒增伤亡。
即使他和王子将勋爵私下有交易,现在也顾不上了。
他身边的精灵退开,这一代的年轻的精灵王是精灵中战斗能力最强的,他年轻上位,在精灵族中的确是年轻的,他想做出一番成绩的欲望很强。
没有交谈,没有交换性命,没有喊话什么的,王子将勋爵一挥剑,全部灵力汇集在剑身,竟然在剑身上形成一丈长的蓝色的火光,无声地燃烧着朝精灵王袭击而去。
精灵王周身爆发出蓝色的光芒,光芒化成水流,将他围绕在其中,水流像是有自己的意志一般,突地向四面优雅地绽开,在一瞬间又聚拢在一起,正面接下了王子将勋爵的剑芒。
蓝色的水和蓝色的火光撞击在一起,发出震耳欲聋的爆炸之声,一片水雾立刻升腾到半空。
王子将勋爵顿时觉得胸口被重重一锤,气闷不能呼吸,但是剑尖一退一转,又向精灵王攻击过来。
“找死了。”精灵王嘴角挤出这三个字,他本来还想留个手,见王子将勋爵一再招惹自己便动了杀机,在王子将勋爵面前凭空出现两点水滴,瞬间在王子将勋爵的身体上打了两个洞。
水滴穿过之后,王子将勋爵身体上的洞竟然慢慢还原,从一侧可以看见肌肉又连接起来。
精灵王鄙视地说:“原来是不死之身,难怪有这样的胆子,敢一个人来挑战我。”
他优雅地扇动自己身后的翅膀,蓦地在王子将勋爵体内竟然有蓝色的水滴从里面射出,简直就像个漏斗啊,也不知道精灵王是怎么把水滴放进王子将勋爵的体内,从里面开始攻击的。
其实精灵王不需要把水滴放进王子将勋爵的体内,他的灵力属水,纯粹的水,越纯粹的灵力感知就越强,他对水有强大的感知和控制里,能够控制王子将勋爵体内的水凝聚。
王子将勋爵立刻就变成了浑身到处喷水的漏斗,体内的水被淬炼流出了,他的身体也变得干瘪起来,皮肤皱巴巴的没有一点水分,但是他还是没有死,精灵们听说过不死之身这个说法,但是这是第一次见,不由害怕地有的甚至捂上了眼睛。
恋月快速行军,现在在战场上的都是凤凰精兵,人类的部队还在后方往这边的移动中,当骷髅干尸一般的王子将勋爵手上拿着的剑忽然消失,在精灵王周围出现七个火焰一般的漩涡的时候,精兵们的脸上也出现了敬佩的神色。
王子将勋爵的修为,真的不低,他在战斗中的骁勇和无畏,是每个人都看到并且不得不敬佩的。
罡看着远方的一幕,转头对恋月道:“王?”
恋月淡淡地“嗯”了一声:“再等一会,这么多年你都等了,还差这么几分钟么?”
哪有杀不死这样的好事?不死之身真正的实质是两个生命的连接,王子将勋爵在战场上耗费的生命和灵力是作为凤凰之王的恋月这边一直源源不断供给的,就是说,被凤凰之王赐予不死之身的王子将勋爵和凤凰之王的命就是一体的。
现在王子将勋爵在和精灵王拼杀,用的是凤凰之王的灵力和生命,王子将勋爵一心求死,只攻不守,生命力消耗地厉害,恋月也开始吃不消了,几分钟后,她悠悠地叹了口气,不见有什么动作,战场上的王子将勋爵化作一缕烟雾,正好精灵王漫天的水幕袭来,烟雾也被冲散了。
在恋月的精神世界里,一根线被剪断了。
流向王子将勋爵的生命之力和灵力早已被用得干干净净,王子将勋爵也终于消散了。
“昭告南枝,王子将勋爵战场骁勇无比,身先士卒,在与精灵王的战斗中陨落。”恋月道。
罡愣了一下,随即道:“是。”
“刚才的战斗你也看了,若是你对上精灵王,有几分把握将他活捉?”恋月问道。
罡直言道:“若是死战还有几分把握,活捉……”
恋月也是这么想,她点头道:“那你去死战吧。”
罡一愣,凰王的这个命令怎么有点怪异的感觉呢,不过战斗到这个时候,正是当初恋月许诺他的时候,正是他大显身手的时候,他一个飞身就化为真身凤凰向精灵王飞去。
精灵们纷纷过来阻挡,被他周身运转的灵力挡开,几个符咒几个爆炸在他身上炸开他也浑不在意。
见又有这么一个厉害的角色直冲下来,精灵们立刻要自己的王退到安全的森林里去,不过精灵王有些不甘心,却也无可奈何,他本来是战斗能力最强的,当了王之后,能参加的战斗反而少了,动不动被说“把王送到安全的地方去。”“这里交给我们吧,王请回到王庭等我们的好消息。”就连跟他切磋的精灵也不像以前拿出真本事了。
精灵王被精灵们簇拥着保护着往森林里飞去,忽然觉得眼前景色一变,周围的侍卫全都不见了,还没等他看清,快如闪电的一道强大灵力就将劈倒,晕倒前,眼前好像看到一个披着披风的小女孩,蓝色微紫的眸。
簇拥着王的精灵们发现在中间的王一下子就不见了,愣在原地,有些后退了几步想要更看清眼前的景象,发生的事情太匪夷所思,不知道怎么办反而都呆掉了。
罡最倒霉,他全速冲下来,本来预备着冲过重重的阻挡,即使受点伤也不能让精灵王逃到森林里去,逃到他们的地盘可就很难再抓了啊,没想到他的目标一下子自己消失了,他根本来不及减速,发生的事情太突然也让他忘记了减速,一头就栽进了南枝柔软的土地。
他赶紧将自己的头拔出来,左右摇摆,似乎摆掉上面的土就可以当这样跌面子的事情没有发生过。
几个精灵以为是他搞得鬼,冲上来跟他质问厮杀起来。
可怜的罡啊,只是恋月用来吸引精灵王注意的,精灵王作为同样王者的存在,能够感觉到她在这里,甚至能够敏锐地感觉到她的位置,即使和王子将勋爵打斗中,他也总留一股精神力注意她的动向。
恋月也能够知道他在探知自己,就向自己也在探知他一样,两个王就这样互相探知牵制,这样她不好有什么行动。
罡冲下去的气势和力量成功地吸引了精灵王的所有注意,等精灵王的注意力不在这边,恋月叫皇甫立刻行动,将精灵王空间移动,弄到自己面前来。而自己毫不客气就给了他最重的一击。
要说起来,还是皇甫的空间灵术方便,简直可以杀人于无形,绑架也可以做到绑人于无形啊。
用几个法阵将精灵王困住,恋月一个眼神递给旁边的精兵,精兵什么都没做……大概是她的披风把她罩得太严实,别人根本看不到她的表情,更别说是眼神了。
能用眼神解决的沟通,恋月真的懒得用说话,但此刻没有办法,她不想此刻自己的状态被人看到,此刻自己不是最好的状态,如果引来了想趁虚而入的那就糟了啊。
披着披风神秘不可见,至少那些贪婪的人还有些忌惮,不敢轻举妄动。
不能拿下披风,此刻没有办法了,恋月道:“把精灵王给我吊高点,让精灵们看到。”
“是。”
“是。”
精兵们纷纷应道,凤凰有飞行本领,这个方便,当下有个精兵化作本身,用爪子抓住还昏迷中的精灵王就飞了上去,他飞得不是太高,免得精灵们看不清楚,自己的王早已经落在了精灵的手上。
恋月叫人传过话去,交换人质,一人换人,那他们关的小凤凰毫还换自己的王,五天后这里交换,她还特别说明:过了时间她就把精灵王用来研究炼药,她就一直很好奇,用精灵能炼制出什么灵丹、灵药来。
说完,就将这个小男孩一般的精灵王丢到了金属禁制中。
精灵通植物,却对金属之类没辙,用金属禁制关精灵王,简直就是把老鼠关进了铁笼子,他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精灵们美丽绝伦的脸骇然了,他们的王是怎么落到凤凰手上的,他们不知道;凰王不会真的拿他们的王来研究精灵可以炼制什么药吧?他们也不知道……
凤凰在精灵的眼中那浑身都是宝啊,凤羽,可以装饰,可以炼避水丹、避火丹等等;凤凰的血,那可以炼延长寿命的药和他们最梦寐以求的凝肤丸等等;凤凰的骨头,那胶原蛋白丰富,也是炼凝肤丸的材料,还可以炼出稀有的凤灵火等等;凤凰的肉,那能炼的就更多了……
在精灵们的眼里,凤凰就是最高级的原材料,他们这次攻击南枝,也不就是为了“原材料”来的么?如今,自己的王要成为“原材料”的“原材料”了,这叫他们情何以堪啊。
换,肯定换,他们立刻回去开始将好容易弄来的小凤凰毫给运到这个世界。
五天的时间,正好是他们打个来回的时间,除了急匆匆的赶路,他们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
解决了这边交涉的事情,对于一头栽土里的罡,恋月好言抚慰:“这次能抓住精灵王,要记你一个大功啊。”
罡对于自己被利用了也没有什么不满,精明腹黑的凰王不利用他那才奇怪呢,这么多年了,他早就被利用的很是习惯了,恋月走了没人利用他他反而浑身的不自在,如今恋月回来,他又找到了当年的感觉啊,一股舒爽之意从脚底蔓延开来,直至全身,舒服地他都想呻吟。
“你慢慢感悟……对了,看好精灵王,他也有很多逃跑的本事的。”不理这个满脸奇怪的表情的罡,恋月在战场上来回寻找:“龙裴天呢,回去了么?”
龙裴天回去了?怎么可能?他正在另一处打得正起劲呢,不过他现在所在的地方跟回去也差不多远了,他一直打到矮人的家里去了。
说起来龙也浑身是宝啊,龙皮,最坚硬的铠甲材料,而且可以融合各种法阵不会发生排斥;龙肉龙血增加体力,据说龙血抹在皮肤上可以让身体坚不可摧;连龙的脂肪也是很有用的,可以做任何丹药的基体,增加丹药的特性;龙的肠子和凤凰的肠子放在一起,磨碎,用宿星精火淬炼三天,那就是最好的疗伤药;据说用龙的那啥部位的血肉和凤血混合做出来的香薰还可以对那啥的事情很有那啥的效果……
总之,这一点上,龙和凤凰还真是一样,浑身上下都是最好的材料,一点都没有用不上的地方。几千几万年研究下来,连利用的方法都演化出了成千上万种,各种想象各种功效层出不穷。
所以,龙族和凤凰一族也被捕杀了这么多年,甚至还发展出专门的龙猎人和凤凰猎人。
但是,话说回来,矮人这次的作为太不聪明了,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忘记了龙……可是不好惹的。即使是几个厉害的龙猎人,也只敢把最弱小,或者受伤频死或者老迈的龙给引到陷阱再下手,为什么呢?一个原因是因为龙太强,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你招惹了龙,他可是跟你死磕到底啊。
弱的怕强的,强的怕不要命的,这强的又不要命的可就真正可怕了。
矮人族现在就在被龙族死磕的状态,龙族过境之处,是一个活的都不留,连个蟑螂出来都被一个龙息烧死了,连带蟑螂租住的缝隙的房子所在的村子的所在的山谷。
所以啊,不想被灭族,千万别招惹龙。
这种战斗悬殊太大,简直不是差了好几个层面,就像龙族的精明和矮人族差了好几个世界是一样的,矮人族有钱,现在钱有什么用呢?龙族不接受和解。
最后,龙族都不愿意称这是战斗了。只能算……打扫工作。
被龙族这么一打扫之后,矮人族残留的只有此时正好在别的世界做投机的寥寥几十个,还终身躲躲闪闪的不敢出门,生怕被龙族的人看见,那是见一个灭一个。
恋月最后决定来到矮人的星球看看的时候,连能烧的都烧完了,一片火海都没有,全是废墟焦土。
她实在忍不住勾起嘴角责备龙裴天:“龙族可真是勇猛啊,我只能用凶猛嗜血来形容了。”
龙裴天没听懂:“什么意思?直接说,绕着说我听不懂。”
恋月一指身边被烧掉的城市:“矮人族的性格是不讨人喜欢,到处生事,可是你知道他们的城市有多漂亮么?他们的手工艺品多精巧么?还有他们做生意的本事……人你不留,漂亮的东西你不留,你给我留点钱也好啊!”
说到底,还是心疼钱啊。
这烧掉的都是钱啊,恋月的王庭里有个矮人负责记账算账,但是矮人的寿命很短,一般也就五十年左右,现在龙裴天一时痛快都杀光了,她以后哪找人给自己负责记账算账?叫龙裴天算么?他杀伐倒还行,算账?还不如直接扒了他的皮呢……
恋月真是气啊,她是个女的,女的喜欢漂亮精巧的东西,这是天性,她还想说来捡点漂亮的战利品——实际上,她就是冲着这个来的,结果……一片废墟,风一吹,灰尘飞扬,被吹到远处,最后是连灰都没给她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