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困局七(1 / 1)
回到警局,大家商量了一下,觉得谢佳嘉是个不错的突破口。小明星么,大不了到时候承诺给她开个新闻发布会,让她高调分手,闹出点花边新闻,提升名气,现在的明星不都爱搞这些个么。
下午2点,是警局召开的针对周晓鸣开车撞人事件,给予官方解释的新闻发布会。现场黑压压的一片,来了不少记者,大家似乎对警察违法事件格外感兴趣。简单的陈述过后各路记者开始发问。
“你好,我是新晨报的记者。据目击者说,4月22日11时许,你开车以极慢的速度在中央喷水池附近跟踪陈玫并将其撞倒,而当时的车速非常慢,在完全可控范围内,也就是说你是故意将她撞倒的。请不要解释为:为了调查案件跟踪、监视的时候不慎发生的意外事故,这样说法是站不住脚的。究竟是为了什么,你可以把别人生命当作儿戏,说撞就撞,而且是故意的?”记者在结束提问时强调了“故意”2字。
周晓鸣愣了一下,没想到第一个问题就那么棘手:“我没有把别人的生命当作儿戏,相反我尊重每个人的生命,守护生命更是我的职责所在。”
“请您正面回答这个问题。“记者再一次重申。
“好吧,你们所听到的,和报道的事情发生的过程只是事件的表象,而陈家对外宣称的所谓的事实真相,是被歪曲了的事实。”周晓鸣提出申辩。
“我愿意相信您的做事的初衷,我们也认为人民的警察不会知法犯法,无故撞人的,报道事实真相是我们记者的使命。但是,请把您知道事实真相告诉我们,我们会客观的对其进行报道的。”景门晚报的记者也赶过来了。
“当然。”周晓鸣苦笑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群刁钻的记者。目前而言,警方确实掌握了案件大部分的真相,可是却没有任何的证据,没有证据的真相只能被委屈的称作猜测,如果说出去肯定会被这群能说会道的记者的唾沫星子淹死。如果有证据赵娟就不会被冤枉的受审,自己也不会采用这狗急跳墙的办法去撞陈玫,惹得一身的腥。
“请问,您撞陈玫女士所用的车是您的私车么?”另一记者提出问题。
“是的。”周晓鸣回答的干脆利落。
“当时您是在执行公务么?如果是公务范畴,为什么不用警车?”那名记者紧接着问。
“警车太明显,容易引起被监视者的注意,不利于跟踪、监视等工作。我当时的行为也是个人临时决定的,并不是在执行局里开会讨论定下的计划。”周晓鸣咬牙回答道,他知道今天是无论如何都说不清了,自己当初的鲁莽决定带来的后果早已想到,只是不能再给局里增加负担了。
“我可以这么理解么?您在工作时间,为解决私人恩怨,开着您自己的私车,做了一件私事,撞了陈玫女士。”记者的问题咄咄逼人,直刺周晓鸣的死穴。
周晓鸣辩解道:“这不能完全算私事,我只是以我的方法辅助破案而已。我跟陈玫女士无怨无仇,在这个案件之前我都不认识她,何来解决私人恩怨之说。我只是想救她而已。”
另一个记者站起来讽刺道:“救她,您既然不认识她,怎么知道她需要被救?还有您救人的方式也太特别了吧,用车撞,是不是今后每场交通事故都是好心救人的结果。”
无奈之下周晓鸣只能说出当下查到的结果,至于会不会打草惊蛇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首先,我撞陈女士,并不是以把她撞伤为目的,而且当时的车速确实如目击者所说的非常之慢,轻轻蹭到并不会对人造成很大的伤害。据我们目前掌握的资料,陈女士长期过量的服用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已经出现了中毒的症状,而她本人拒绝去医院就诊,情况已经非常危急,我是迫不得已才想出这样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