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3)(1 / 1)
诺大的客厅里坐满了一圈人。
我坐在沙发上,冷眼看着周围的一帮七大姑八大姨,包括我的父亲和继母,以及淼儿。除了淼儿,这些人都是借吊唁的名义来查探一下自己是否有机会分到外公身后留下的一杯羹,否则哪里会这么巧都赶在方律师来的这一天“集合”?
由于外公死得突然,几乎所有林家的人都觉得自己很有机会得到些好处,至少他们都觉得对林氏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乱哄哄地吵吵闹闹了几乎一个早上之后,我示意方律师索性等到所有林家相关的人全部到齐之后,再来对外公的遗产进行分配通告,省得将来会有无数的人来对我进行“拷问”和质疑。
而就在11点不到,方律师终于可以开口的时候,又来了几个不速之客。使得刚刚才安静下来的客厅再度响起了一阵窃窃私语的骚动。
看见余放亭走进来的时候,我的胃又不争气地抽搐起来,而展皓哲和任洁也踏进门的时候,我想我的脸色一定是极度惨白,以至于淼儿走过来坐在我边上,脸色关切地伸手握住了我微微颤抖的手。
那天我清醒过来,便“请”展皓哲离开林家,因为我实在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态度对待他。三天了,我忙于哀伤,忙于整理外公的身后事,忙得根本没有时间去想别的,包括展皓哲。但是,现在看见他和展家的人出现在我面前,我的眼前不由自主又浮现出外公临终的模样和他的话:“离开他们,你必须离开。不用管林氏,你只要离开!”
我仍然不知道展鹏和外公之间的恩怨,但是无论外公曾经对展鹏做过什么,我都无法原谅他逼死外公的行径。至少,他没有死,却对一个已经几乎瘫痪、行将就木的老人进行“恐吓”。是的,恐吓,在我看来就是如此。我不明白为什么外公看见他会如此惊恐。我问过林伯,但是林伯不肯告诉我,我也没有再追问。我了解林伯,既然外公不说,那么他就不会告诉我,那是他对外公决无二心的忠诚。
也所以,我会自己去查清楚这件事情,而展鹏,他绝对会后悔他逼死外公的错误决定。林家的人,有仇必报,也决不会以德报怨。以前我可以原谅展皓哲为了报恩伤害我,但那是因为我爱他,可是展鹏,决不,我决不会原谅他!
我没有把目光再浪费在那三个人身上一秒,只是转向方律师,微微颔首,“方叔叔,您可以开始了!”
方律师清了清嗓子,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叠文件,开始说话。
“首先我对林董事长的突然去世表示哀痛。林董事长于三年前曾经立过一个遗嘱,而鉴于其过世之前并未另立新的遗嘱,因此,原来的遗嘱仍具有法律效力,并将执行生效。”
客厅里鸦雀无声。
“林董事长将其所拥有林氏股份全部留给孙女林焱,将其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包括名下三辆汽车、两所别墅、五套公寓、一艘游艇,等等全部留给孙女林焱。林复(也就是林伯)则可以任其自愿继续留在林家照顾林焱小姐,薪水比照从前,林董留给他一份价值50万的养老保险,以及一套位于市郊的小楼留给林复养老。”
客厅里重又一阵骚动。
我不意外这个结果,这就是外公的做法。他不会把财产留给任何外人,也不会去做慈善事业沽名钓誉。我不必去看其他人的脸色,也可以想象得到他们失望至极并且愤怒的脸色。
这三天,我已经知道我不在国内的半年里,外面的人流传的话,那就是,林昌业老糊涂了,中风之后被展皓哲控制,林氏等于半卖半送给了Essorer;而我,林焱,则是一个可怜的被抛在法国的瞎子弃妇,展皓哲和他的特助暧昧不清,和淼儿似乎重又牵扯在一起……
我当然不相信这些乱七八糟的谣言,但是,这些却势必成为林家的人对外公失望并且愤怒的最好理由。
方律师再次清了清嗓子以重新取得安静,“这里我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林董事长三年前立遗嘱的时候,林焱小姐还没有结婚,当时,林董事长拥有林氏30%的股份。而就在半年前,也就是林焱小姐结婚之前,林董事长和展皓哲先生立过一份合约,如若林焱小姐生下孩子,那么所有股份将归孩子所有。但由于林焱小姐流产,因此按照合约,已经让渡了10%的股份至展皓哲先生名下。也就是说,林焱小姐目前将继承的股份只有20%。”
这次客厅里骚动更大。所有的人都看向展皓哲,包括任洁和余放亭,还有我父亲,以及我身边的淼儿。
展皓哲的脸色非常难看,他眼光冰冷地扫视了一眼四周,成功的让所有人闭上了嘴。他们都很识事务,即使再不满,也不会公然和目前林氏的实际执掌人作对。
当他把目光投向我时,我避开了。他的眼神里含着无言的祈求,可是这只是让我的胸口更加发闷。当初我是毫不在意这10%的,但是外公死了,一切都不同了,我猛然发现自己其实也是那个逼死外公的凶手之一。如果不是我爱上展皓哲,如果我没有怀上他的孩子,那么外公不会失去林氏,也不会中风,更不会死去。
我想到了妈妈,原来,走到最后,我还是步上了她的后尘。不管有意无意,我终究还是没能保住林氏,而外公,终究也还是棋错一招,想必当时和展皓哲签合约的时候,他无论如何不会想到展皓哲的父亲是展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