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陌花乱、殇(1)(1 / 1)
在最开始的时候,爱情就是感觉,眼神触碰着对方的时候,就感觉爱了。这时候的绝望,就是爱情本身:我那么爱他,可他不爱我。
到了中间,爱情就是志趣相投,两个人在一张课桌上许下诺言,以后要在一起。这时候的绝望,接近于爱情本身:我那么爱他,可他出门被车撞死了。
到了真正结婚的时候,爱情就是门当户对,且无不孕不育或生儿子没*等疑难杂症。
这时候的绝望,就是真正的绝望:我那么爱他,可是没钱、没房、没车,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之所以绝望,只因我既不是当权要员,也不是社会名流,死了没人知道,活着跟死了难以区分,我是普通人。
世界上遭受磨难的人群中,真正惨的不行的就那几个,遭磨难的最大群体,就是普通人。我苦难,因为我普通。我普通,所以我看着20%的男人搞走了80%的女人。
所谓普通人,就是没钱、没背景、没相貌、没手段、没死。机会总是让别人上,女孩总是跟别人走,不过还好,活着能吃饱,偶尔能够娱乐一下,死了有人埋,也不至于造反。
当你看你一个油光满面的挫男在地铁上盯着手机屏幕,你大概能想到一个受尽宠爱、安心吃奶的婴儿,二十年后,他将淹没在在无情的社会中间,孤军奋战,苦苦煎熬,忍受一切打击和压力,而他所能奋斗到的不过房子的租金和活下去的饭票。如果他死了,也就不再需要这两样东西,这就是真正的一无所有。
当我看见尖声大笑疯狂追赶着玩伴的小孩,总会想到自己。我曾经和他们一模一样,而现在我每天奔走在绝望的边缘,苦苦追寻着那由一根蚕丝系着,随时可能被风吹的无影无踪梦想。
在和笑断刀相遇并成为死党企图前往桃花巷的时候,我处在最开始的阶段。
这个阶段,分为两个小段,前一个小段,我渐渐明白了某些东西,比如什么是爱?什么是情爱?什么是*?诸如此类。
可以想象一个妙龄少女,到了生命中的某一天,突然开始羞答答地幻想某人的触碰,幻想他趴在自己身上的气息,幻想一种隐约感到羞耻的乐趣,这是第一小段。
后一个小段,我坚定了自己的理想,我从小就是个富有理想的人,虽然具体内容经常变化,但是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我要出名、我要发财、我要女人!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我搬到县城读书。那是11岁的事,也就是12虚岁。对于一个人来说,除非以后能够出名发财,飞黄腾达,否则这辈子最大的生日就在这个年龄过了,这个大生日的大,主要体现在大鱼大肉。
县城有个极大的变化,就是四周的邻居都不再认识,从不往来,好像强盗太多,大家都不太愿意出门。
过年也变得不像样了。
我在村里的时候,平时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又不能上网,因此过年就是个娱乐,从新年一直娱乐到大年,就连小孩也乐此不疲地把面和起来拌上泥巴烤几张兰州烧饼。当然烤玩了烧饼被大人暴擂一顿也是很正常的。
现在的过年没什么,晚上瞎放个炮,第二天初一瞎吃一顿,没了。
这时我终于如愿以偿地养了一条小狗。这条狗刚来我家的时候很有好学精神,仔细研究了我家的全貌。对于一条狗来说,随便碰主人家的东西大约就相当于农民起义,而我妈就相当于政府,对小狗进行了残酷的镇压。
我整天以狗为伴,但是狗从小和人玩有个坏处,就是太喜欢交朋友,没学会防人之心。他大概以为杀人犯法,杀狗也犯法,不会有人捉了他去吃。
他喜欢把我们的糖叼来吃,非常会剥糖果的皮,这是他的绝技。不过他发现吃糖的时候老是粘牙,就一边使劲的咂嘴,一边看着我们露出怀疑的神色,大概心想他奶奶的你丫是不是在糖里面搞了鬼。
这条狗的回忆是,吞了一次耗子药,然后跑了,因为据传狗不愿死在家中。十二天后居然给找着了,没死。后来又丢了,十天后自己跑回来了。后来再次丢了,永远没回来。
在我家养过的动物中,这条狗算十分规矩,既没有跟主人闹矛盾负气出走过,跟人赌气假装绝食过,也没偷喝了酒出去惹是生非过,道德也不坏,没有小偷小摸等不良记录。我爸经常叫他“愣子”,也许他是吧,一辈子光受欺负,不占便宜。这就是这条狗的全部。
对了,这条狗有个不太好的习惯:抽烟。
他第一次接触到香烟是我们逗他玩耍的时候,把点燃的香烟塞进了他的嘴里,从此他就深深爱上了烟的味道。
开始的时候断断续续的抽,后来技术越来越熟练,不仅会咬开烟盒,还学会了使用打火机,不过由于生理缺陷没能学会使用火柴。
人有许多恶习,很难节制,比如睡懒觉,意淫,玩游戏,其实狗也一样。这条狗无烟不吃饭,无烟不睡觉,我从他的身上深深感受到戒烟是个童话。因为抽烟的事他连对象都很少,才两三个,而这两三个还跟他有着共同的爱好就是抽烟。
如果说以上还不够,也可以加一条,过过一次生日。他是一只射手座的公狗,过生日那天估计他自己也纳闷:今天伙食咋突然这么好,跳床上咋也没人打我?(小子今天算赊账,以后一起打!)
剩下的就是伤感。伤感的根源在于当时大家开心的时候都愿意逗他,但是生气了都会打他,而他只是一条狗,不会打110。(就算会打也没人给买手机)
打他最多的原因是这狗喜欢睡人的床,而且要枕枕头,其实这是我的错。本来他不会跳到床上的,有次我把他抱上去了。从那天起他就发现了床的乐趣,枕枕头则是他自己发明的。
这在平时到罢了,要命的是他还不太讨厌泥土,下雨天一身是泥一蹦蹦床上了。这就是文化不同引发的惨案,狗并不在乎睡觉的地方带点泥,可是人在乎,最重要的是,在这里,是人说了算。
一个在村里住了十年的小孩,路过个收割机都要跟着跑半天,当他真正的开始上学,接触一批从不认识还自以为是城里人的同学,恐惧总是存在的。
当时学校刚刚装修过,现在回想起来,依然能闻到油漆的味道。而我害怕的自然是作业很强悍,老师很暴力。
不过最害怕的还是不能早日进入他们的圈子。因为一旦出个蠢事,闹个笑话,不合群的孩子往往是背黑锅的首选,这点我深有体会。
在开始上学后,看到迎面来的认识人往往使我尴尬不已,我不知道该这么时候打招呼。如果立刻打,距离太远,但是我已经看见他了,又不好意思假装没看见,只好等走近些再打。但是我一边看他一边走近又不好意思,而且我该走到多近在咧开嘴笑并点头,这让我十分头疼。
要是碰到陌生人,就不会有这样的尴尬,我可以一直盯着他看,走到跟前,擦肩而过,也可以一眼都不看他。即使他来问我“这就是城里?”我也可以毫无羞怯的说“是了”,然后那人喃喃的说道“城里就这*样。。。”
在学校里,也是个靠本事吃饭的地方,尽管这个本事比较统一,就是读书,而我就是有这种本事。由于这种天赋的存在,我的形象彷佛也渐渐高大起来,在太原过了五年左右,我始终是一个“好学生”。这个称号给我后来的人生埋下了很重要的一笔,他使我相信我不是一般人,而我要做大事,具体的说就是要出名发财。在当时看来,我无疑就具备这种能力,这个“无疑”让我始终不肯按照大人的意愿“走正路”,比如考公务员。
这个时候你要看见我,不说是个求知若渴的学生,起码每天感觉自己真的在学到东西,并且梦想自己成功的那个时刻。我无法知道真实的世界时怎样运行的,我的梦想应该如何实现,往往一个小道消息就能让我沸腾不已:原来这个人是这么成功的,这是个好兆头,要记着!
我在新学校上课不久,语文老师首先发现了我的过人天赋:你这字,你这简直是巫体!
“什么是巫体?有特点?”
“烂到家了。”
几天以后学校来了几个外国人,真是难得一见,我们尽情欣赏着平日从图片上才能看到的画面。
有个突然问了我个问题,我没听懂。
老师在下面转转悠悠,转转悠悠,不经意间走过我的身边,悄悄说道,念这句myfavouritecolorisgreen.
我悄悄说,用普通话说还是用土话说?
“用英语说!”老师赶紧转悠着走了,留下我干着急,一个字也没念出来。
过了一会,老师再次不经意间转悠到我的身边,于是我问出了那个英语教学历史上的经典问题:“这句英语是用普通话说还是用土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