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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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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兄弟,可能不想见到我吧……

即墨云顶着一张黑脸,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行人见了他,都迅速避开。

“这个人,是不是得了什么麻风病的?”

即墨云经过一个面摊,清楚地听见有个吃面的顾客小声地与老板交谈。

“那有可能,我们还是躲远点好,我这把老骨头还想吃多几年饭。”

听到这里,即墨云回头看了那些人一眼,眼神里充满了无奈。他,也不想这样的,他是被人害成这样。

那些人见即墨云看了过来,急忙低下头做自己的事。

即墨云便买了一把斗笠,戴着它回到萧羽凡救起他的那个地方。

是,他怎么也想不到,竟然是他的亲弟弟谋害他。只因剑客山庄的庄主之位,竟然联合起白家谋害他。

即墨霜这几年在外学了许多旁门左道,回到剑客山庄后,天天半夜起床,和白家的人躲在后山那练习这些不正之术。时间长了,即墨云便发现了这种异样。

那天,邀请阿霜尝尝自己做的菜,在喝酒时,不小心碰到阿霜那双冰冷的手,于是,从那天起,便开始留心观察阿霜。被伤害的那一晚,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回忆到这,即墨云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胸口,那里好痛好痛,像是被刀割一般。

那一个晚上,是起风的夜。自己躲在远处,静静地观察阿霜他们的动静。只见阿霜等人双掌合十,头发蓬松,随风飘荡。不过一会儿,便有几千只小小地银色的如手指般大小的虫子慢慢从他们几个人的身上爬出来。

见到这种情形,自己自然是吓了一跳,一时没稳住脚,踩到了枯树枝。他们听到声音,便往我这边跑。

即墨云躺在草地上,定了定神,又继续回忆着,那晚,是他永生难忘的噩梦。而且,他耳际还回响着他弟弟那清脆的声音。

“原本想在练成蛊毒蟾功后用蛊虫控制你,看来现在要改变计划,只好提前送你去地狱见阎罗王了。”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是亲兄弟,同父同母,血浓于水。

“哥哥,我本不想杀你。但庄主之位应该是我的,你又不会武功,凭什么坐上这个位子。去死吧!”

啊……

即墨云从草地上猛地坐起,显然惊魂稳定。他只记得自己是被自己的弟弟亲身推下山崖,跌入急流中。当时,还有一只银色的虫子也跟着掉落下来。

噗!又一口浓稠的黑血从嘴里射出。

看来,我是命不久矣。银色蛊虫,是无人能解的。算算,我只剩下三个月的命了,短短的三个月……淳兄弟……

我都是一个将死之人了,还在妄想些什么。淳兄弟已经有家室了,我再跟她重逢,到时只是会给她徒增悲伤。

想到这,即墨云便回到王府里,经过药房时,那门还紧紧地闭着。他知道,淳兄弟还呆在药房里陪着恩公。所以,他绕到萧羽凡的书房,提起笔墨,写了一封信,然后塞进药房的门缝里,到厨房打了些热水洗去脸上的药物,便去换回自己的男装。

他,要做回原来的即墨云,静静地度过自己最后的三个月人生。

迈出王府大门的那一刻,他回头看了一眼,然后默默地离开。

最后的人生,应该去做点好事。即墨云把钱分成两份,一份自己用着,一份则打算接济那些穷人。

他离王府越来越远,也穿过热闹的街市,来到个还算僻静的地方。

呵……我太傻了。舞千城是最繁华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乞丐之类的?

突然,一排醒目的字闪入即墨云的眼里——卖身葬父。

他便走了过去,打算询问下情况。

那卖身葬父的男子见到即墨云的美色,眼里闪过一丝让人捕捉不到的奸邪。即墨云一过来,他便带着哭腔拉住即墨云的裙摆说:“公子,你行行好。小人名叫付尤,跟爹爹是细水城的人,几个月前来这里打拼,想不到,生意亏了,我们连吃饭的钱也没有,爹爹也因此一病不起。如今,我没盘缠回去好好安葬他老人家,实在不孝。”

即墨云也没多想,觉得他说得很合理,便把钱递给了他,然后转身想要离去。

这时,那人见状,直接抱住即墨云的大腿。“公子,你帮了付尤,付尤愿意为奴为婢,一辈子伺候你。”

一辈子……我的一辈子只有三个月而已。

“不用了,你拿这些钱好好地安葬你的父亲吧。”

付尤见他语气坚定,依旧抱住即墨云的大腿。“谢谢公子,那公子,能否在帮小人一个忙?”

“你说。”

“我想把爹爹埋葬之后,当着爹爹的坟墓,向公子磕个响头,让爹爹泉下有知,是公子救了付尤,好让爹爹安心。”

即墨云见此人非常孝顺,便答应跟他去细水城。

离开这里,也好。起码淳兄弟,不会再见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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