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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冤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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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清因为是旧王朝的一份子,解放之初便打入另册。“四清”“五反”,又打成“地主分,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当中的“反革命分子”。平反从乡下搬上来将将一年。租住在五道门那儿。华守珍打听着便寻了去。

杨家包括杨在清两口子一共九口人。除了大儿子上调,在窑厂做出纳会计,算是有工作的人。其余包括户主杨在清,杨夫人在内都没有正工作。可是单靠大儿子每月三十二块八毛钱一月的工资,养活全家九口老小,显然是杯水车薪。

大点的儿女,蹉跎了光阴,做了睁眼瞎,只好自认倒霉,命不好。哪次朝代更迭不死人不蹉跎人?小些的,正值上学年纪的小五子小六子小七子,就不能再耽搁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就算是砸锅卖铁,书不念还是不行的。

生活就是挣扎,这在当时的杨家那是显而易见的。

可政府并不管,你家或者他家活了活不了!有没有生活来源,家里有没有人就业工作,这顿有没有米下锅,三餐有没有着落!

民如草芥,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人多的是。政府在意的是,你家别出小偷,别出投机倒把。一个家庭里要是出个坏蛋,政府就关心了,再有人象《芙蓉镇》里的姜文刘晓庆那样搞破鞋,生活作风腐化堕落,政府的劲头儿就更大了,你不让他们管,他们也会一而再再而三跑到你家来管你。

当然杨在清们也不敢有丝毫的怨言。“胜者王候,败者寇”。身为国军军官,共产党没有砍他的头,已经是隆恩浩荡。如今的领导人,不计前赚,将他们平反,从猪狗不如的反革命坏分子,升格成人;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调上来成为自由居民,感激都感激不过来了,哪里还敢有那奢望,让政府帮找活路。哪里还敢有任何的牢骚?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杨夫人族里有一堂伯父会的一手炒货手艺。杨家生活没有着落,那是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决心把手艺传给杨在清,好度过眼下的困境。骨子里其实有点清高的国军少尉,杨在清象所有传统仕绅一样,是看不起做生意做买卖的人的。然而世易时移,此一时,彼一时。杨在清还是老老实实跟着妻伯丈人学炒起了瓜子。

杨在清学炒货的这段时间,离西洋不到五十里路的芜湖市内,那位日后闻名世界的老傻子,年广九,还没有从事炒货买卖,还只是在和平影剧院门口摆他的水果摊子。

杨在清炒葵花子的水平一般。炒花生米则在伯丈人的基础之上,青出于蓝胜于蓝,成为远近一绝。杨在清炒出来的花生米。大小一致,色泽一致,口感一致。每一颗花生炒出来,衣子都是囫囵的,完整无缺,没有丝毫的破损。然而吃的时候,指尖轻轻一碰,整个衣子便自行剥落,露出奶酪一般色泽光亮的奶黄色。进到口中,牙齿只需轻轻一磕,整颗花生便分崩离析,碎裂成无数极细极细的颗粒。裂开的同时,那股子花生独有香气,同时弥漫开来。

咀嚼的时候,随着嘴巴的一开一合,那股子香气就直往你的鼻子里面钻,往大脑沟回深处蔓延。,让人的整个身心都处在无处不服贴,无处不通畅的快乐境地。花生沫沾在牙上时的那种饱满厚重的的感觉,也很迷人。日后回想起来,也止不住让人垂涎。

酒好不怕巷子深,好多外地人都慕名而来,就是要尝尝杨在清的花生米。然而杨在清已经被共产党给搞怕了。穷比富好,穷比富安稳。在他的脑子里已经是根深叶茂,根深蒂固。只要儿女都有饭吃,正值上学年龄的孩子有书读,他就心满意足了,此外,别无他求。他再也没有那个胆量去冒那个险了,必竟是七个孩子的爹。谁能料到世道会向着那个样子的变。做生意在许许多多政府的职能部门看来,还是投机倒把。所以就算远近闻名,很多老百姓都慕名而来。杨在清也不敢把摊子铺大。永远是每天做一腰篮的生意。多了不做。刚刚好够全家人吃喝的就得。

就在杨在清图安稳的时候,离西洋不到五十里的芜湖城内,几乎在杨在清干炒货这一行的同时,傻子瓜子年广九也开始了炒货生涯,与杨在清不同的是,傻子不管三七二十一,没有那么多的后顾之忧,并成为亲中国第一个万元户。

杨在清炒货只负责炒,分拣剥壳之类前期工作,则由他老婆以及子女们去做。华守珍走到离五道门杨家老远的地方,就看见夏至人模人样地坐在杨家众人中间,是一边剥花生壳,一边是又说又笑。也不知是杨家排行老几的女儿,抬眼见华守珍过来,冲着夏至说了句。夏至抬眼一见华守珍寻来,脸色立马暗了下来,“你来干什么?”就象是对仇人似的,恶声恶气。

相反,杨在清老婆则是笑容满面,“哟!夏至嬷嬷呀!里面坐里面坐!四子啊!快给夏至嬷嬷倒杯茶!”不由分说,杨在清老婆拉着华守珍往屋里就拖。与半月之前,气势汹汹杀到夏家的那个娘们根本就不象是一个人。

那个被杨在清叫做四子的从夏至的对面站起来,脸上挂着一丝不尴不尬的笑,“来啦!”说着,把屁股下的椅子朝华守珍腿边挪过去。

“不坐不坐不坐!我就是看看这小操兽佬倒底是怎么搞的。怎么就不归家了!搞得人不象人鬼不象鬼的。”

“老姐姐!真对不起噢!我都不好意思对你讲,也不晓得怎么对你讲。怪就怪那性刘的狗日的不是东西,害得我和我家四子,错怪你家夏至。夏至受了好多委屈,那是真的,”杨在清老婆随手把一个女儿从华守珍边的座位上赶走,挨着华守珍坐下来,拉着华守珍的手说话,“夏至真的是个好孩子,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孩子。说实话,我的老姐姐,我这脾气不好,坏的要死。什么难听的话,我都骂过,他都不记我的仇。德性真的是好。幸亏我没有动手打他。要不然我真的要后悔死了。说真的,当时真的快把我气疯了。我打小还没有这样生气过。虽然我杨家身份高,是四类分子,可一直是个清白人家。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只要哪个不学好,我是说到做到,马上把塞塘里淹死他(她)。痛,痛在心里,我和他们嗲嗲从来不和有些人家那样,儿啊肉的,更不惯他们。惯子不孝,惯不成器。我家世世代代都是清清白白的。却有那样狗日的,砸蛆,说我家四子这样说我家四子哪样,以为我杨家好欺侮?门都没有,除非我死了还差不多。要不,哪个也欺侮不了我家四子。”

“倒底是什么事,到底是怎么搞的!”华守珍不知所云,有点儿难为情地说。

“怎么会?你没跟嬷嬷他们讲?”杨在清老婆有点想不通地侧过身来问夏至。夏至正恼火地看着自己的嬷嬷暗自生气,见杨在清老婆脸正朝着他,脸上立马阳光起来,“我没有跟他们讲,怕他们罗嗦!”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夏至!不是阿姨我说你。你是不晓得做父母的心噢!有事不能不跟嬷嬷嗲嗲说,你不晓得做父母的有多担心噢!”

“是的是的!”几乎天天都见不到人,就是回家也很晚。见到了,眉毛也愁着,吓得你话都不敢说一句。他自己更是一句话也不跟你说。好像我们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是的。”

“说什么说呢?没什么事,我好的很,家去家去,烦死了!跑来干什么?”夏至恼火地过来拉华守珍。

华守珍不想走。知道犟不过儿子,向杨在清老婆投来求援的目光。从进门那一刻起,华守珍就已经预感到,从杨在清老婆嘴里说出来的话的份量,在夏至的耳中,已经是世上无人能及。更不要说她这个夏家的“老佣人”了。华守珍经常性地这样说,有时真的觉得生儿女生犯了法,心灰意冷。自己任劳任怨,关心倍至地对待儿女,换来的则是儿女恶声恶气地对待自己。

“这么大的事,你都不和你嬷嬷嗲嗲说?”杨在清老婆惊讶道。

“我是怕他们罗嗦!尤其是我嬷嬷,一点小事情唠叨个没完没了!”听杨在清老婆口气中有不满的情绪,夏至的回话,显得是诚皇诚恐。华守珍看在眼里,酸在心上。自己养大的儿子,对别人如此孝敬,对自己却象是对待一堆急于出手的垃圾那样。这母亲当的真的是失败啊!

华守珍从来不知道扪心自问,自己在教育儿女上有哪些失误的地方,只知道一味地对儿女好,儿女就会对自己好。而事实从二儿子开始,她的无私奉献的精神就没有得到好报。可是她并不知检讨,一味地随性而为。所以,哪怕她为儿女操碎了心,也没有一个儿女感她的恩。相反,认为那是她应该做的,而且做的远远不够。

“老姐姐,你听我说。原因是这样的。夏至他们单位上有个小狗日的,姓刘,以前追过我家小四子。”说着杨在清老婆用一指三个女孩当中那个最漂亮的,也就是和杨在清老婆一起,到过夏家的那个女孩子。听到嬷嬷在向夏至的妈妈介绍自己,那女孩子脸一红,原本就一直低着的头,显得更低,也更加妩媚了。

“我和她嗲嗲都觉得那小狗日的油嘴滑舌的,不靠谱,就没答应。我家小四子也没看上他。结果,你知怎么着。那小狗日的写信骂我家的小四子,骂我家小四子这不是,那不是,败坏我家小四子的名誉。这在这里,说都说不出口。反正骂了很多难听的话。”

“噢——”杨在清老婆说的起劲,华守珍忍不住噢一声,心说,人家小子骂你家女儿,可是,那关我家夏至什么事呢?

杨在清老婆何许人,国民党军官的太太,大户人家的小姐。在那个知识极度匮乏的年代,也是喝过洋墨水,写的一手漂亮行楷的女人。比之华守珍,那不知要强出哪里去了。眼一瞅就瞅出华守珍那是话中有话。随手从口袋里抽出两根烟来,递一根给华守珍,华守珍脸一红,慌得不行,连声说,“不会不会!”杨在清老婆也不在坚持,又把其中一根递给夏至,夏至摇了摇手,杨在清老婆坚持了一下,夏至也就接了过去。剩下的一根杨在清老婆叨自己嘴上,夏至及时地燃起一支火柴凑了上去,极其恭敬地帮她点上,再把自己嘴上的那根点上。吸了一口,杨在清的老婆才在烟火缭缭中,迷缝着眼继续说将起来:“你不晓得那没人毛的小狗操的有多坏,他信下面的落款,用的竟然上你家夏至的名字。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和小四子要去你家找夏至的原因。”

华守珍冷笑一声,“落的是夏至的名字,就是我家夏至写的,有人说我家夏至杀人了,你们就相信我家夏至杀人了?”华守珍并不是那种尖锐刻薄的人。可是半个多月来的积淀,加之夏至在杨家人面前所表现出来的那一副奴才相,着实让华守珍羡慕嫉妒恨。

“我们母子俩也是没办法。知道落款是夏至,信应该不会是夏至写的。没有那么蠢的人。那不是因为没有办法吗?就象派出所人办案一样,那时夏至是我们唯一的线索,通过夏至我们才能找出,那个躲在后面的,写那封信的小人。夏至受委屈倒霉,其实还不能怪我们,要怪主要要怪那个写信的姓刘的小狗日的。”

“后来怎么就查出来了?”

“我们就想了,;写这封信的应该是追过我家小四子不成的。而且那家伙肯定跟你家的夏至熟悉,俩个人应当还有一点矛盾。好朋友不至于。结果就落到那姓刘的小狗日的身上了。”

“他怎么会承认?”

“为承认也不行。老子,小四子,还有夏至,我们三个找到那小狗日的家,带着那封信,到他家和他家里他写过字一对,老子一眼就看出,信就是出自在那小狗日的亲手。下流种子写下流字,写的那手字,那哪里象字,跟鳖爬的一样难看。再看夏至的那手字,端端正正,‘字如其人’看上去就是一个正派人。”

“我写的字再好,也好不过阿姨写的字。”夏至插嘴道。

“你说的那是毛笔字,钢笔字我写不好。我们念书的时候,还不作兴用硬笔,基本上都是用毛笔。”

“姐姐你念过书呢?”华守珍忍不住艳羡道。

“是啊!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小字伙一生,念过书和没念书那是一个样。”

“怎么会一个样哎,怎么着也要比我们这种睁眼瞎要好得多。……。

最终聊了多长时间,华守珍真的没有在意。去的时候,她是带着翻身农奴把歌唱,当家的主人的良好心态去的。回家时,尽管心情也还不错,可是那种高反革命家属一等的念头那是彻底地打销了,光杨在清老婆嘴上撇撇着一根东海烟,就已经让她自叹不如,自惭形秽。至于说到她读过书,认识字,华守珍便彻底露了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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