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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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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谭君兰家要走二十分钟才会有个大型的超市。

童晓玲走在街上,两边的行人匆匆的走过,她站在那里没有动,有个高中生模样的女孩子撞到了她,然后急急忙忙的对她道歉。她抿嘴微笑,继续往前走。在C市那些年里也回过A省的这个县城,但是却没有一次真正的站在县城的一条街道上感受以前的熟悉感,以前每次回来匆匆忙忙的一站站转车,从未走出汽车站。

多年前,她也和谭君兰这样在街上走着。

怀里的朝歌似乎睡着了,眼睛微闭着。

超市里她一只手挎着购物篮,然后双手抱着朝歌。挑了一些日用品和朝歌用的尿布,然后往玩具栏去给朝歌选了一点小玩具。她正欲去结账的时候又想起来该给母亲熬点汤买点材料,又倒回去买材料。

怀里的朝歌不安的动了动,然后就醒了,接着就开始哭了。童晓玲早已经有了经验,将购物篮放在地上,把朝歌竖起来抱着轻轻的拍着她的后背,“朝歌乖,朝歌乖,不哭不哭……”

然后就听见一声响声,放在购物篮被一辆购物车撞到了散在她的脚下,买的奶粉尿布滚的满地都是。怀来的朝歌又哭了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有人跑过来边帮她捡东西边抱歉。

她站在那里,一下子一股热血从脚底蔓延到头顶,她咬了咬嘴唇,停下了拍朝歌后背的动作。她想要转身,却看到一个女孩子从推车那边走过来,也说着对不起。

那个女孩子和他一同站在童晓玲的面前,女孩挽着他的胳膊,他将手中的购物篮紧紧的拽着。

“没关系。”她试着接过购物篮,但是对面的人却还是把购物篮拽着。

“洪平,干嘛呢?把东西给别人啊!”女孩不满的说了几句想要从他手里拿过购物篮。

林洪平还是没有放手,仍旧拽着购物篮,女孩觉得很奇怪,抬眼看了一眼林洪平。

童晓玲先打破这种僵硬的局面,她微笑着,“好久不见”,然后看了一眼他身边的娇美女孩子,“女朋友?不介绍一下?”

林洪平正想说什么的时候,童晓玲已经把视线放在女孩身上,真的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她朝她报以微笑,“我是林洪平的高中同学,童晓玲。”

“啊,真的啊,我是李薇。”女孩介绍完看见童晓玲怀里的孩子,“你的孩子吗?”

“嗯。”

“可以抱抱吗?”李薇上前逗了逗孩子可爱的脸蛋,征得了童晓玲的同意之后将孩子抱在怀里,“洪平,你看,好可爱。”

林洪平没有看孩子一眼,只是将购物篮放在推车里,推着车,“一起走吧,还要买什么?”

童晓玲接过朝歌站在一旁,李薇上前和林洪平一起推着车。

“你们逛吧,我还买点排骨就行了。”童晓玲说着试着从购物车里拿出篮子。

“别嘛,我们正要去买点菜,一起啊,洪平家的冰箱都是空的呢,他读高中是不是也经常不吃饭啊?”李薇转身跑到童晓玲身边,站在林洪平和童晓玲中间,阻止她取走篮子。

“我们高中并不熟。”童晓玲解释。她不知道他高中有没有好好吃饭,只知道在C市遇到他的那段时间里他经常没有吃饭就来找她,然后赖在那里。

“哦,这样啊……”

童晓玲凭着她多年来当家庭主妇的经验帮李薇选了好的猪肉和蔬菜,然后又给她讲了一些好吃的菜的做法,李薇越来越喜欢童晓玲了。

结账的时候林洪平把童晓玲的一起付了,童晓玲争着要还给他钱,林洪平没有说一句话拎着两大包东西往出口走去。

“要不,晓玲姐真觉得不好的话请我们去喝点东西吧。”

不一会儿李薇已经和童晓玲混的很熟了,知道童晓玲大她一岁之后更是直接叫她“晓玲姐”了。

“嗯。”

三人进了超市旁边一家咖啡馆,点了饮料。时光静静的流逝着,李薇是个爱讲话的女孩子,就几分钟就把童晓玲这些年发生的事情全部问了。

林洪平和李薇一起坐在童晓玲对面。童晓玲怀里的朝歌又闹了起来,她站起来抱了抱孩子,哄了几句朝歌才慢慢的安静下来。

童晓玲觉得窘极了,毕竟这是一个安静的咖啡馆,朝歌的哭声引来了整个咖啡馆的客人关注。

“我先回去了,还得给我母亲熬汤送去。”她站起来,找出自己的那袋子物品。

“我送你。”林洪平叫住往前走的童晓玲,然后转身对身边的李薇说:“薇薇,待会儿你自己回去,我就不送你了,行吗?”

童晓玲想要拒绝,但是李薇也站起来,“嗯,早点回来,我们等你吃完饭。”

两人在街上走着,因为是下午,街上的人不多,他手里提着一袋子的东西,她怀里抱着朝歌。

不知道的会以为他们是一对刚有孩子的夫妇。

“你住在谭君兰那里?”他知道谭君兰的家就在前面。

“嗯。”

“什么时候到的?”

“今天早上。”

“什么时候走?”

“三天后吧。”

“哦。”

童晓玲拿出钥匙打开谭君兰家的门,谭君兰早已经去医院准备了,她脱了鞋站在门口,“谢谢。”

“你还是那样,不请我进去坐坐?”

“啊?”

“即使是谭君兰的家,你也应该请我进去坐坐,而不是这样将我拒之门外。”

“呵呵,你还是没变。”

她先走进去,林洪平也跟着脱了鞋穿上拖鞋走进来,“拖鞋有点小呢。”

“肯定啊,平时就谭君兰一个人,只有女式鞋。”

童晓玲把朝歌放在沙发上,准备去厨房熬汤。

林洪平离朝歌很近,他看着朝歌粉粉的脸蛋,轻轻捏了她的小手,“孩子叫什么名字?”

“朝歌。”

“朝歌,朝歌,很好听。”林洪平继续在客厅里逗着孩子,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却响了。

童晓玲正在打理排骨还有材料,洗洗手跑出来接电话,电话是李海生打来的,问了一些事情之后就把电话挂了。

童晓玲把汤熬好了之后天已经黑了,童晓玲打算送去医院,林洪平还是跟在她的后面,“你不回去?李薇还等着呢,这样让女朋友等不好。”

“薇薇是我表妹,平时比较黏人。”

童晓玲盛汤的手指停了一下,然后盖好盖子,特地盛了一碗出来,“你也喝点。”

林洪平结果碗,一口喝光。之后空气寂静了,他们谁也不说话,童晓玲站起来收拾了东西,将朝歌抱在怀里。

走出谭君兰的房子,在楼下,林洪平朝右走,她往左。

时间真的是个非常完美的东西,他们,都变了那么多。如果以前,林洪平或许会大声的吼她,会责备她,也会求她原谅。可是现在,都是一场场的哑剧,谁也不说话,或者一句句没头没尾的平淡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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