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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二】所有的回忆好像在瞬间向她汹涌地扑过来(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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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自然是没有还成。

顾忆笙第二天天才蒙蒙亮就起床,转了三次车终于把那些昂贵的华服、美鞋还给了高姐。

“Punctuality(守时),you know?”高姐其实只是那家奢侈品店的店长,但是自以为服务的是高层次人群,只有大专毕业的她也就自诩“上等人”,浑身抖了起来。看到赵一芒时总是笑得像朵开过头即将凋谢的菊花,但是面对顾忆笙时却又是一副晚娘脸,还动不动就撂英文。

顾忆笙真想说:“我Don’t know,就你know,就你know,know毛啊know!”不过原谅她很怂的不敢,因为O₂和这个牌子的合作很多,她经常需要向高姐借衣服、鞋子。如果她一不开心,一个“不小心”弄坏衣服却说是顾忆笙送来的时候就坏的,那她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听许小曼说,赵一芒之前一个助理就是因为类似的事情层出不穷,被他开掉的。

应付完高姐,顾忆笙又马不停蹄地转三次车回办公室——不到万不得已她绝不打的,因为这个城市的出租车光起步价就要15,还老塞车,200米距离它能堵个上百的车费出来。

还没进办公室就又听到赵一芒在发脾气,看到顾忆笙走进来,遭殃对象换成了她:“大小姐你怎么来这么早啊,午饭时间还没到呢。”讽刺的话语和他刻薄的表情简直就是绝配。然后理也没理想解释的顾忆笙就走进办公室:“你滚进来说。”

许小曼投来一个“你自求多福”的眼神,顾忆笙深吸一口气,走进那间被同事们称为“人间炼狱”的办公室。

还没等赵一芒开口,她就先抢先解释了昨天为什么没有按时把道具还回去——在地铁摔倒的时候虽然万幸没把鞋子、衣服摔坏,但是沾了些灰,所以不得不带回家小心处理了一下,上午迟到一会儿就还衣服去了——说完之后露出“我后悔啊,我不该啊,我罪该万死啊”的表情,反而让赵一芒没了话。

“你最近的演技突飞猛进啊。”赵一芒从头到脚巡视了顾忆笙几番,慢悠悠的开口道。

“主编您过奖了,我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努力,才能不辱没您的助理这个身份。”顾忆笙毕恭毕敬。她以前是那么害羞拘谨的女生,实习七个月,毕业刚满两个月,就学会了耍嘴皮子——这是她以前发挥再强大的想象力也无法想象的。

赵一芒嗤笑了出来,顾忆笙想他大约是气消了,也对他笑笑,他却又突然收敛神色:“少给我油嘴滑舌的。”随后他问了今天和后天的工作安排,顾忆笙翻开记事本如实汇报。

“就按时间表走,周四的宴会邀请帮我推掉,周五的私人派对你和我一起去。”

“一起去?”顾忆笙一边记着注意事项一边抬起头来看他。

“带你去认识几个朋友,以后方便跑腿。”赵一芒的脸上突然又露出嫌弃的表情,“记得穿得漂亮点!没钱我可以先借给你,别给我丢人!”

你怎么不说你送给我……顾忆笙默默的合上记事本:“没事我先出去了。”

“嗯……等一下。”

顾忆笙的手已经放在了门把上,赵一芒却又叫住了她。她回过头,发现他整个人向后靠在椅背上,双手手指交叉放在腹部的位置,气定神闲又颇有深意地看着她说:“你好像不怕我,我骂你你也没什么反应。”

顾忆笙对他眯着眼睛假假一笑:“主编骂我们都是为我们好,没什么好怕的。”她确实不怕赵一芒,虽然他脾气坏的要命,可是在他身边工作了七个月,多多少少比旁人要更了解他一些。在见识了这个圈子里的笑里藏刀后,赵一芒除了毒舌和爱乱发脾气之外,简直算是一枚难得的好人。

“滚!”赵一芒随手拿起手边的杂志丢向顾忆笙,她将开门、闪人、关门三个动作一气呵成。厚重的200P铜版纸杂志重重地打在关闭的木门上,发出“啪”的声音。赵一芒瞪着已经关闭的办公室门十秒钟,太阳穴附近的“井”字形青筋又有跳动的迹象。可是奇迹般的,这次他没有发脾气,像突然刮来一阵凉爽的小风,吹走了乌云,带来了温暖的阳光和小小的彩虹。

他笑了,单手托额,有些无奈又有些说不清的欢喜。

那个翘家的小女孩长大了。不再是记忆里苍白瘦弱,孤独敏感的孩子,她变得坚强、开朗、独立,又有点厚脸皮。

赵一芒有点好奇:顾忆笙,她还记不记得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那个失魂落魄的赵一芒呢?

下班的时候,许小曼约顾忆笙一起去逛街,办公室也只有她们两个人还会去逛夜市一条街。和办公室里那些家境优越、趾高气扬的同事相比,许小曼是和顾忆笙像是来自同一个星球——“穷不啦叽土里土气星球”,这当然也是出自赵一芒之口。

那条街在财经大学——顾忆笙的大学母校附近,闭上眼睛她就能描画出身边的一草一木。她对这个地方,拥有无比深刻的感情。

夜市其实也很有气氛,高大粗壮的梧桐树,温暖昏暗的灯光,还有鼎沸的人声。年轻的男生和女生手拉手吃着冰淇淋走过,空气里有甜美的爱情香气和属于这个夏天的余温。

“忆笙,我穿这个好看吗?”许小曼试了一条波西米亚风格的拖地长裙,眼睛又瞄上了一件白色绣亮片的小背心。

“好看,再搭一顶米色草帽就可以去海边度假了。”顾忆笙笑着和许小曼说话,眼神却忍不住飘到窗外那个摆地摊的女生身上——她太像以前的自己了。

那个女生看起来年纪很小,瘦小苍白,眉目浅淡,鼻子有一点点塌,嘴唇很薄,是没有什么血色的浅粉,习惯性的抿成一条弧,默不作声地背着一个柠檬黄色的双肩包站在她的小摊后面,不说话也不招揽人。甚至有客人蹲下身时也不知道推荐一下自己卖的彩色木头镯子,只懂问一句,答一句。

顾忆笙想起中学时代的自己,思绪不禁有点飘远了。等她再回神的时候,那个女生做成了第一笔生意。

照顾她生意的是一个穿浅灰色POLO衫的男生,背影很好看,肩线流畅温暖,很值得依靠的样子。小女生也露出少见的害羞而喜悦的笑容。

顾忆笙望着他的背影,一直有点恍惚,心里隐隐的发胀,注意力始终有点涣散,而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所有的回忆好像在瞬间向她汹涌地扑过来!

林朗?

真的是林朗!他回来了!

顾忆笙推开门飞奔出去,门上的风铃被撞击得发出巨大而破碎的声响。

“忆笙……”许小曼的声音很快就被抛在脑后,顾忆笙什么也听不见,她只是一心想着不能再让林朗就这样消失在自己面前。

挤过拥挤的人群和随时可能踩到的地摊,顾忆笙终于追到那个灰色背影的身后,近得她只要伸出手就能拍到对方的肩头,待他回过头来露出一个忐忑的笑容,然后轻轻说一声:“嗨。”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顾忆笙梦想了无数次的这一刻,她却忽然犹豫了。

“林朗,我们快点回去吧,这里好挤。”年轻的漂亮女生有点娇嗔地仰着脸对身后的男生说话,黑色玛瑙一样漂亮的眼睛里装满了谁都看得出的爱慕。

是夏茹。

心里狠狠痛了一下。他回来后第一个联系的女生吗?还是一直就有联系……果然,他们才是一个世界的人吧。

“不是你说想试试‘平民的生活’吗……”林朗的声音还是很温和,可是在嘈杂的人声中显得很不真实。他似乎回头看了一眼,顾忆笙下意识地闪避到路边树下的阴影里,一直望着林朗,再一次走出她的视线。

“忆笙你干嘛啊?我,我裙子还没买呢,你就跑,跑不见了!”许小曼气喘吁吁地拉住顾忆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她的身体在微微的颤抖,“忆笙……”

顾忆笙低垂着头,一语不发,只是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下来。

“你怎么了?你别吓我!”许小曼从没见过顾忆笙这样,吓得不知所措,也不知如何安慰。

“没事……”顾忆笙撇开脸,擦干净脸上的泪水,转过头面对许小曼时又是一张浅笑的脸,“突然看到一个人,以为是以前的朋友,很想他。”

许小曼看了看顾忆笙,帮她抹掉脸上的泪痕,拍拍胸口说:“你吓死我了。去吃石锅拌饭吗?这附近有家韩国料理店的东西很好吃。”

“走,大吃一顿去。”顾忆笙挽住许小曼的手臂迎着夕阳大步向前走。

曾经她是一个孤僻到没有朋友的女生,长大后渐渐学着放开心扉,但性子仍是那个性子,对人始终热络不起来,所以没办法朋友遍天下。但是仅有的几个朋友,她都十分珍惜。

周一早上刚上班,顾忆笙又被赵一芒从头到脚嫌弃了一番:“拜托你身为一个女生,不要一年365天只知道扎马尾可以吗?你这什么破烂牛仔裤,以为镶个廉价水钻它就能高贵起来?还有这个T,是你妈用的抹布拼凑起来的吗?我真是见了鬼了才会聘用你,带你出去真是丢人!”

这已经是这个月她第七次被骂了。

“……顾忆笙,我在和你说话你听到没有?”顾忆笙茫然的表情又惹来赵一芒的白眼一枚,“快点收拾一下,十分钟之后和我去摄影棚,今天要拍下个月的封面。”

飞快地跑去服装部拿来今天要用的服装和道具,因为电梯坏了,所以又拎着大包小包,穿着永远穿不惯的高跟鞋磕磕绊绊地跑下十楼,在停车场入口爬上赵一芒的雷克萨斯时,他显然已经等得很不耐烦。

“顾忆笙……”原本是想开口骂她,可是一转头看到她正襟危坐,因为跑得太快而脸涨得通红的样子,赵一芒少见的好心的吞下了后边需要消音的话,“我很不喜欢等人……把安全带系上。”

“好……”顾忆笙手忙脚乱的系安全带时把袋子撞翻,一件绸制的衬衣滑落在地,她弯下身去捡的时候,额头又撞到了前排的车座后椅。

“你的脑袋里肯定是片撒哈拉,蠢得没救了。”赵一芒看一眼后视镜,终于还是没忍住。

顾忆笙偷偷吁了口气,背着他做了个鬼脸。

听说这次的封面人物是留学归来的服装设计师,毕业于伦敦艺术大学。中国人在西方设计世界向来难有话语权,可是他在大二时设计的以青花瓷为主题的系列作品就拿下有设计界奥斯卡之称的IF大奖,一时间声名鹊起。还未毕业就受到多个品牌邀请,可是这位设计师不知何故,放弃国外优渥的条件和不可估量的美好前景毅然回国,自己开办了一家高级服装设计订制工作室。

赵一芒进化妆间和那位设计师打招呼去了,顾忆笙被灯光师小铁叫去帮忙调整灯光。

“这期的封面人物很帅哦!”小铁是一个刚满二十的小男生,和顾忆笙见过好几次,已经颇为熟络了。

“是吗?我以为设计师都长得很……富有想象力呢。大胡子大肚子长头发那种。”顾忆笙搜寻着脑海里几个见过的设计师形象,实在和“帅”扯不上什么关系,顶多是“有风格”啦。

“这个真的很帅!眼睛很迷人,笑起来的时候很阳光!我看模特也没那么帅的。”小铁一脸憧憬,“虽然我也很帅,可是和他比,我愿意认第二啦。”小铁满脸的青春痘,可是不知为何就是坚定的认为他是摄影棚第一帅。

顾忆笙笑了笑,其实有时候她有点佩服这种盲目自信的人,单纯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没心没肺的开心。

“对了,他的名字也很好听呢,叫林——林什么来着……对了,叫林朗!”因为终于想起这位设计师的名字而欣喜的小铁一转头,就看到上一秒还好好的顾忆笙突然像木头一样抱着照明的灯柱往后倒去。

“小心!”

顾忆笙还没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就已经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不算结实,甚至有点偏瘦,磕得她有点疼。

顾忆笙眨了眨眼睛,目光渐渐在对方脸上对焦——是赵一芒,一张咬牙切齿恨不得当场把她撕成碎片的脸。她愣愣地看了他很久,直到赵一芒发出“杀人如麻”的声音:“你还要在我怀里躺多久?”

顾忆笙手忙脚乱的想站起来,脚又勾到莫名其妙的电线,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当道具用的铁架子又整个朝他们倒下来。

赵一芒的咒骂声还来不及出口,就下意识的用身体护住怀里的人。顾忆笙只觉得世界一黑,而赵一芒身上Christian Dior Higher的香水味像黑暗中的小宇宙,将她整个笼罩住。在那短短的一瞬间,虽然知道危险在靠近,可是顾忆笙却不觉得害怕。

“轰隆”一声响之后,整个摄影棚一片寂静。有粘稠而温暖的液体落在顾忆笙的脸上和脖子上。

众人涌上来把铁架子拉开,把赵一芒和顾忆笙扶起来。她这才发现那液体原来是血——赵一芒的脑袋被尖锐的铁架子一角磕出一个小洞,不停地有血涌出来。他脸色发白,用毛巾捂着那个洞大骂顾忆笙:“我操!顾忆笙你是猪吗?小脑发育不完全就不要出来危害社会好吗?”

顾忆笙犹豫着想要上前跟着他,陪他去医院。在被看出这个意图之后,又惹来一顿臭骂:“你用脑子想想好不好,连你也走了今天还怎么拍封面?这摄影棚的钱摄影师的钱工作人员的钱你来付啊?骂你是猪简直就是侮辱猪!顾忆笙,你给我留在这里直到所有工作都结束。摄影师和设计师林朗我基本都沟通好了,如果有什么问题你就打电话给我。”末了又忍不住回过头来说,“如果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

顾忆笙看着赵一芒走出摄影棚,对着正像暴龙一样喷火的上司的背影轻声说“SORRY”。好吧,今天的工作一定要漂亮的完成,才不枉赵一芒被打破的脑袋……

工作人员已经把被顾忆笙搞得一团糟的道具收拾完毕。顾忆笙有点丢脸地想去卫生间处理一下脸上和脖子上的血液,一转身却不期然地落入一双湖水般深沉的目光海里。

林朗,这个她心心念念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她既期待又害怕遇到的人,在两次擦肩而过之后,竟又宿命般相遇了,在她狼狈不堪的情况下。

不知道他双手插在口袋在那里站了多久,似乎目光一刻也未从她的身上移开过似的。

顾忆笙还愣在原地,他已经笔直地朝她走过来了:“不记得我了吗?顾忆笙。”

不记得?怎么可能。顾忆笙忘记全世界也不会忘记林朗。在很多时候,他之于她,就是整个世界。他走了之后,带走了她记忆里所有的夏天和春天。

“记,记得。”顾忆笙逼迫自己镇定,绽开甜美的笑容问,“什么时候回来的呢?”我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你了。你还恨我吗?原谅我了吗?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遇到喜欢的女生呢……她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却又没有任何立场问那些越矩的问题。如果说五年之前的顾忆笙算得上是林朗的好朋友,那么五年之后的顾忆笙对林朗来说只是一个和痛苦回忆有关的“故人”。

两人都像失忆了般闭口不提当年种种,一如所有多年后偶遇的老同学,明明已经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对方已成了陌生人,却仍要装作热络的样子,聊着无聊的话题。

“一个月前。”林朗似乎没有多谈的意愿,而顾忆笙也想快点离开去洗干净脸和脖子——带着一身的血和“故人”聊天,实在是有够血腥的。

“我不穿你们准备的衣服,你们赵编辑好像忘记了我是个设计师。”

顾忆笙没走出几步,又听到林朗的声音,回过头去,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

“还有,工作结束后,一起吃饭吧。”

“嗯……?”吃饭?她没听错吧?他要请她吃饭?想在饭菜里下毒毒死她解恨吗?

顾忆笙瞪大眼睛站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就这样忘记了向林朗“据理力争”应该穿赵一芒为他准备的服装——都是很贵的世界顶级男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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