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想盗墓(7)(1 / 1)
“哼哼。”梁郎先冷笑:“谭师长跟随军座多年,难道还不知道军座的真意吗?”
“先生这话是什么意思?”
梁郎先为自己倒了一杯茶,润了润喉咙说:“军座想掘清东陵非为其他,而是为了陵中的宝物。有了这些宝物,招兵买马,扩充装备绝非空话。待我军足够强大,则进可以与天下争衡,退又足以自保。只不过军座心思机敏,对外只说是蒋介石逼的,以绝众人之口。”
文丙义不禁暗暗点头:这个梁郎先还真是心眼儿活泛。
翌日,谭温江与梁郎先偕同文丙义返回遵化县,将情况一一禀告给了孙殿英。面对这一好一坏两个消息,孙殿英是又气又喜。百般拿捏之后,孙殿英果断命令围歼马福田部。
马福田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土匪团,怎么能打得过装备精良的正规军?战斗开始不到两个小时就节节溃败。谭温江虽然没有亲临作战指挥,但文丙义作为谭温江的副官被安排到了战场。
一提到战场,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无法想象其残酷性的。也许自己的至亲骨肉就会在自己的面前被横飞的子弹打得血肉模糊。人谁都会怕死,当然大无畏的英雄除外。文丙义不是英雄。用他自己的话说:“那时候,我真的怕了。子弹就在我身边嗖嗖的飞,我眼看着前面的一个和我一样年纪的战友被打穿了脑袋,倒在了血泊中。他的血溅了我一身。那样的情形,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大军势如破竹,穷追不舍。马福田在几个贴身士兵的掩护下和王绍义往北逃去。这时一个满面尘灰的士兵赶上来:“报告,小姐……小姐不见了?”
“啊,什么?你个王八蛋,还不赶紧去给我找?”然后他又向身边仅存的几个警卫兵说道:“大家听着,不管怎么样,都要找到小姐,不然的话一律格杀勿论。”说着,提枪就要冲回去。
王绍义跑上前去死死抱住马福田:“团长,团长!小姐已经失散了,现在杀回去是自投罗网啊!如果小姐命不该绝,她一定会没事的。如果……如果她真有什么意外,就算我们杀回去也没有用了,还得白白搭上弟兄们的性命!”
马福田娶了4房姨太太,但只有这一个女儿,他一向视为掌上明珠。现在听说女儿失散了,他如何不急?但王绍义的话使他不得不冷静下来。他眼圈泛红,问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王绍义说道:“依我看,不如先退到北面,保住性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然后再派人乔装百姓回来打探小姐的下落。”
马福田无奈地点点头,喟叹一声:“唉,倩儿,爸爸对不起你啦!”把心一横,他挥枪大叫:“弟兄们,撤!”
败军残将继续往北败退。
文丙义没有像小说中写的那样,身为大将冲锋在前,他只是象征性的跟在了队伍的最后,手中的枪一发子弹都没有打过。又过了半个小时,战斗结束了,按照历来的规矩就要打扫战场了。大家或抬尸体,或缴获枪支弹药,文丙义下了马,巡视四周。他望着战火硝烟弥漫的天空,心中暗暗感谢苍天让自己在这么一场残酷的战斗中活了下来。
他牵着马仔细搜寻着每一个角落,这倒并不是他多么具有军人素质,而是他也想找一些值钱的东西邀功,这就是当时当兵的最真实的想法。
忽然,他听到山边的草丛有动静,他急忙拔出枪,喝道:“谁,出来!”见对方没有动静,他又大声喊:“再不出来老子就开枪了,出来!”
随着文丙义这一声大叫,一个人从草丛中哆哆嗦嗦地举着双手站了起来。
文丙义仔细端详着他,看他长得挺白净,穿着长袍,带着礼帽,年纪也就是十六七岁,便叱问:“你是干什么的?”
那人举着双手,几乎是哀求的说:“别……别开枪,我……我是过路的村民。因为看到大军打仗,所以就……就躲在这儿了。”
文丙义疑惑地嘀咕:“过路的村民?”他走上前去呼喝:“把手举好了。”说完,伸过手去摸对方的腰间。那人急忙捂住,两人几乎同时开口问:“你要干什么?”
文丙义一愣,没想到对方这么大胆,他用枪管支了一下自己的帽檐:“奶奶的,干什么?老子要他妈搜身,站好喽!”
“你不能搜!”没想到对方一听到要搜身,态度居然比他还硬。
“嘿,我就不信了!”文丙义不敢真开枪杀人,他仗着自己手里有枪,料定对方不敢反抗,便怒气冲冲走上去拽住那人的大褂儿。
那人没有文丙义的力气大,情急之下,张嘴就咬住了文丙义的手腕,疼得文丙义大叫:“哎呦哎呦,妈的,你给我松口,松口!”挥手就用枪把儿打了对方的后脑勺。
那人吭都没吭一声就倒下了。文丙义看着自己被咬得血淋淋的手腕,咬牙切齿地说:“他妈的,你个小白脸儿还真狠呀!”他无意中瞪着躺在地上的人,却吃了一惊。对方的礼帽掉在了地上,露出了长长的秀发。文丙义看得都呆了,半晌才回过神来:“我的妈呀,是个女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