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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一章歪歪的姐妹(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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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数:2067

那天我很郁闷,心情不爽,我喝得很快,不一会,半瓶喝进去了。

这时候我觉得开始晕,于是说让她走,自己在这里待会就回去,他没有听。

后来我说上厕所,他避开了,我晃悠着来到河边,尿了,之后晃晃悠悠的回来,躺在河堤上,不一会他也回来了,我见他不走开始胡说八道,然后说打麻将的话,他看我神智模糊,叹了口气。

我忽然坐起来,让他很害怕。

我就告诉他,看起来你的认识很肤浅,他不会比我更强,我即使喝多了也不允许别人在我面前否定的摇头。

更不允许看不起我,除非是我最好的朋友,才可以。

他很震惊,似乎还不明白,我就告诉他,我可以把刚才话重复一遍,然后也那样做了。

不过,他好像很不感冒,我就说他还不了解我,我们也就算不得朋友,这个就算是给他一个教训,因为他自以为是,他否定了我,看来过分相信自己,相信别人都极有可能让人犯错。

我把这个理论告诉他。

他很是没什么实质性反应。

在他看来我真的喝多了。

我于是很生气,这个是让我知道我在他面前乃至心里还没有不被否定和质疑的资本,所以我让他走,过了一会他走了。

他走了之后我心情依旧很坏,自己又开始喝酒,不过这次喝得很慢。

不一会景辉来了,我想是他叫来的吧,我们说了一会话,景辉觉得我应该没有歪歪描述的那么烂醉,之后要我和他一起走,我说再呆一会,然后自己回去,他,没办法,因为下了自习放学不按点回家,他妈妈会惩罚他,她就走了。

我自己又在那里喝酒,慢慢的,那酒只剩下了很少一点,想起来回去,我发现我的腿已经不是很听话,看来真的喝多了,没办法,我只好躺在那里休息,希望尽快清醒。

又过了一阵,歪歪带了尘和晴来,说送我回去。

我想想,没拒绝。

于是尘和歪歪扶着我,主力还是歪歪,扶着我完成平时大约10分钟的回家之路。

中间尘和晴好像很有微词,我不记得了,我记得当时我心中有愧,只是尽量少把重量放在歪歪身上,到后来还是自己走的。

那件事我很失败,本来想借着那个事情,告诉歪歪点什么,让他明白点什么,结果我弄得很糟,甚至比弄巧成拙还糟。

等到我们感觉到春意,应该算南方的夏天,在我们这里还是叫做春天比较合适,这时候是种植的季节,也是小弟诞辰降至的日子。

我是过阴历生日的。

所以每年都说不上在那一天过,反正等到阴历生日到了,我就会自己好好过下,

有时候还会组织几个人和自己一起。

自然歪歪很早就知道了我的生日准确日子,这个还在一段时间成为我们的话题。

据说歪歪有两个好姐妹,我这个臭脑袋记不得细节和名字了,可能有个叫容闫妮,我没见过,另一个,我见过的,那是歪歪安排的,传说,那个女的比我大一岁,和我阴历生日是同一天,据描述,他很漂亮,身材个头都很出众。

很早歪歪就是带我见他,也可能是他想见我,有天,歪歪说去看看他,我们坐着乡村巴士就去了,不远,以往我早上跑步都经过那个小村子的。

去了见到那个姐妹,虽不是天上少有的那种,至少作为女性,比起歪歪强多了,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我觉得这句话可信度不高。

因为在我的经验里,对于这个问题我总是能很平静很公道给出正确的论断。

(我希望即使歪歪看到这段话也不要和我犟,如果那句话是真的,那不是说在心中被我美化过的她还赶不上人家,那么作为天*美的女性情何以堪)

(题外话:最近在网上总看到yy这个词,我虽不大也算古董了,不知道啥意思,想来不是啥好意思吧,此文中歪歪一称呼形成较早,为1996年,大家不要以现金的意思去理解,毕竟当时那称谓还是蛮有杀伤力和代表性的,只属于他个人,是我制造,前文讲过了,可惜了歪歪并没有把这个名字保留使用,憾,不过,我想把文章做励志意义的结尾,所以可能会和现实稍有一点差别,毕竟要为下一代,或者说年轻一代造一个成型的覆辙,越完美越好,所以会做一点交代性,结束性的结尾处理。

在大学时代我润色了一篇叫做《我饿》的自传式文章写了有十几万字,主要是描写如我一代挥霍青春,懵懂无知的书,也是愤怒当时所受教育的,书中看似潇洒如我,却无时无刻不纠结于家庭学校社会压力,思想小陈,心里阴暗,好在后来也丢失了,这一个丢字害死人,说道损失,我在高中和大学先后写了百余首自己认为还拿的出手的诗词,仿古那种,摘编成集,也丢失了,真是丢丢丢,丢到丢人了,或许有天我能收集到当时和某人书信,找出几篇打油的,会见到当时愤世,诙谐,才华横溢的我,这几篇写的慢慢有了情绪,觉得不好,以下会尽力抑制继续平铺直叙,舒展那一份灰白,破败。

我甚至畅想或许某天,此文火了,有人想拍成视频,期望万不可用文中人名,只因为那全是真的,我记得前两年有言,没事开个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所以文中很多地方为了回避一些人名或者事件,少了逻辑和生动。

也是没法的。

不希望此文对我曾经的同学们造成任何伤害。

继续……)

反正我们就很单纯的去了,说是看看他,似乎他已经嫁做人妇,或者没有,没什么印象,他们还说了会悄悄话,,然后便平淡告别,我们就回了,只记得回来时候,很颠簸,车上只有我和歪歪两个人,我抱着他坐在后排,可能是怕羞,所以坐后排,后排本就比起安排颠簸,可能司机也使了坏心,来的时候怎没见这般,不过我们却并不在意,我们反倒很享受这般不很舒适的亲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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